(天津市)关于红桥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天津市红桥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协同推进打基础与高质量发展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区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四高”目标导向,严格落实国家和我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大力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奋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疫情多点散发等超预期因素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税源建设、稳预算执行、强绩效管理,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力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57,5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同比下降18.1%。剔除新增留抵退税因素后,按可比口径计算下降16.8%。其中,税收收入108,000万元,按可比口径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接近70%,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收入结构明显改善;非税收入49,500万元,同比下降36.1%。财政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多点散发持续冲击等外部因素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一定困难,土地出让进度不及预期;二是我区近年来持续推动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处置,上年同期非税收入基数较高,随着可变现资源资产的减少,非税收入下降幅度较大。
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支出380,000万元,预计完成调整预算的95%。主要支出项目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789万元,教育支出122,7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1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68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57,500万元,加上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700万元、市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26,000万元、上年结转22,297万元,预算总收入408,497万元。预算总收入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当年结转28,497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市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0,927万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000万元和上年结转8,743万元,预算总收入265,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251,5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清理以前年度土地收储相关财政借款、支付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协议价款和专项债券利息,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预算总收入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当年结余13,895万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2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收2,57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市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6万元、上年结转2,183万元,预算总收入2,49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73%,主要用于解决区属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减去总支出,预计结转下年392万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按照我市现行财政体制,由市财政统筹安排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5.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2年初,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334,600万元(一般债券限额77,600万元,专项债券限额1,257,000万元),实际债务余额1,328,600万元。当年新增下达我区债务限额6,700万元(一般债限额2,700万元,专项债券限额4,000万元),债务限额增加至1,341,300万元。当年发行新增债券6,700万元(一般债2,700万元,专项债4,000万元),年末债务余额为1,335,300万元,无超限额发行债券情况。
2022年,我区预计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和手续费177,492万元,其中:通过再融资方式偿还到期债券本金130,000万元,支付利息47,485万元、本息兑付手续费7万元。
(二)落实区人大决议和财政工作情况
一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区严格落实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狠抓招商引资和税源建设,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集中财力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平稳有序。
1.强统筹抓税源,夯实财政运行基础
全面挖掘增收潜力。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努力克服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充分发挥税源建设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添秤”、“交账”意识,加强纳税服务和税源监控。坚决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各类市场主体新增减免税收预计超过12,000万元,帮助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积极调研服务区内重点税源企业经营情况,组织开展对房地产业、建筑业等重点行业和商业楼宇税源摸排,全面摸清税源底数,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努力堵塞征管漏洞,全力实现应收尽收。
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主动作为,积极对接争取资金支持,全年争取中央直达资金37,018万元,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在兜底线、保稳定、促发展方面的支撑作用。争取市级财力补助125,748万元,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发行一般债券2,700万元,专项债券4,000万元,储备专项债券项目47,000万元、中央预算投资项目2,070万元,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持续推动“三资”盘活。不断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大力实施盘活闲置资产专项行动,将“三资”盘活作为弥补财力缺口的重要抓手。全年累计盘活各类国有资金、资源、资产26,941万元。其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255万元,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闲置资产24,686万元,为保障财政收支平衡奠定坚实基础。
2.压支出保重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做好“节流”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严控预算追加,持续压减一般性、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和使用绩效不高的资金。在压减年初预算安排的基础上,执行中对各单位公用支出定额标准再压减20%,积极应对疫情下财政“紧平衡”状态,切实执守简朴,节用裕民。
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在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同时,立足财政部门职责,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放在财政保障最优先位置,坚决兜牢“三保”底线。聚焦民生福祉和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各类财政资金,保障民生投入力度不减,全年预计民生支出278,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以初心护民心,坚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财政工作始终。
聚焦民生保重点项目。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教育兴区、土地强区发展举措。安排环境保护支出1,721万元,完成区环境监测中心新址建设,空气质量监测和指挥调度机制更加完善。加强汛期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治理,优良水体比例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安排专项资金4,800万元,重点支持民族中学附属小学操场扩建、大丰西配套幼儿园和进修学校改造及设备更新等项目,改善办学条件。安排资金12,800万元,支持铃铛阁等地块配套道路建设。持续加大公共卫生领域资金投入力度,切实保障防疫物资采购、核酸筛查、隔离点建设及运行等资金需要。
3.抓招商引项目,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强化招商引资。以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为契机,借助天津西站“轨道上的京津冀”核心节点、中心城区综合配套和棚改释放空间三大优势,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高水平谋划区域产业发展。以招商引资“攻坚年”行动为抓手,高效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国建材集团“绿色数智双碳创新中心”、中海油创新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集团全系统第三方检测中心开工建设等央企龙头项目落户我区,引进中煤科工集团天津研发总部等一批优质企业,新的税源增长点正在汇集。
优化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培植高质量、可持续税源。依托卓朗科技、异乡好局等龙头企业,持续发力数字经济。着力培育以中邮证券、中邮保险、利安人寿、紫金财险、捷信金融等为代表的新兴金融产业。深化市级跨境电商示范区建设,支持商贸新业态快速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税收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1.1%、18.7%和7.4%,带动我区税收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增速位居全市第3。
加快新动能培育。积极培育发展科技创新企业,精心打造高成长企业接续发展梯队,评定国家科技型企业222家、雏鹰企业99家、瞪羚企业4家、科技领军企业4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4家,市级专精特新企业3家。各类市场主体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226件,万人均发明专利有效量为51.89件,同比分别增长31.4%和48.01%。以光荣道科技产业园为代表的新动能产业园加速形成。
4.保民生强基础,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扎实推进20项民心工程,中医医院项目主体完工,档案馆、西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加快打造健康红桥,推进基层数字“健共体”和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完成2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云平台覆盖,持续开展大肠癌、心脑血管疾病等惠民筛查,累计受益人群8万人次。新建16个健身园、5个体育园、4条健身步道、2个社区级全民健身中心,文化体育事业全面进步。
民生保障扎实有效。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发放就业补贴13,870万元,完成职业技能和重点群体创业培训6,000人。安排退役安置和“双拥”资金4,765万元,扎实做好双拥工作。累计发放各类保障和救助金21,877万元,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投入资金1,270万元,全面完成9个街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确保正常运营。持续扩展住房保障政策受惠面,新增受益家庭1,600户。投入资金17,500万元,实现全区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全覆盖。投入东西部协作和产业合作资金1,080万元,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专项资金435万元,加强粮油等物资储备。
市容环境持续改善。投入资金692万元,巩固拓展国家卫生城区、天津市文明城区和食品安全城区创建成果。投入资金270万元,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新建咸阳北路街等4个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街道。安排资金269万元,积极提升改造西站地区景观设施和海河沿线2.5公里夜景灯光,重点区域景观灯带全面恢复。
5.严监管重绩效,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全面实行零基预算,按照“量入为出、尽力而行”原则压减政府直接投资。深入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健全完善中央直达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将包含中央、市和区配资金共计62,503万元纳入管理范围,保障资金直达基层一线,直接惠企利民。持续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资产和会计管理。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完成财政资金评审项目49个,审减4,516万元,资金节约率14.29%。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编制形成全区47个区级部门共610个项目指标体系框架,进一步深化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对涵盖食品及粮食安全、疫情防控、东西部支援、就业补助、困难群众帮扶等15个民生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全面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持续深化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债务风险管控有效。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约束,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完善债务“借用管还”机制。建立举债融资事前安全审查机制和隐性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违规举债。做好债务风险动态监控和风险研判,用好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加强政银衔接、银企对接,科学制定化债措施,缓释到期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产业基础薄弱,支柱产业和稳定税源还没有形成;二是公共服务领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有一定差距;三是债务规模较大,短期内政府债务化解存在一定难度;四是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设置不够科学,绩效评价总体质量有待提升。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京津冀同城商务区”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迎难而上,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区委工作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力组织收入,切实保障“三保”,深化绩效管理,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二)总体思路
2023年预算编制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厉行节约、注重绩效,坚守底线、防控风险”的总体思路,在预算安排和政策导向上着重把握四个方面:一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区委工作要求,紧扣重大政策落实;二是切实做好 “三保”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三是深化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四是加强债务风险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底线。
(三)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一般公共收入预算167,000万元,同比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120,000万元;非税收入47,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市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420,000万元。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安排420,000万元。收支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一是税收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和价格上涨等因素,同时考虑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土地加快出让等带来的税收增长因素;二是随着可变现存量资源资产的减少,非税收入规模较上年有所下降;三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市财政返还土地整理成本和政府收益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加上上年结转等因素,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220,000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20,000万元,其中:支付政府专项债券利息和发行兑付手续费48,000万元,支付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协议价款160,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支出12,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按照2022年区属国有企业利润测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273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7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市财政统筹安排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三、保持定力,坚定信心,全力推动财政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夯实经济基础
充分发挥税源建设专班作用,坚持培育、管理和服务相结合,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持续深化区级领导联点帮扶机制,深入推动“招商引资”攻坚行动,加速培育主导产业,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红桥落地生根。跟踪重大财税改革、产业政策动态,监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营收变化,科学研判税收变动趋势,建立动态税源台账,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为全区经济发展夯实基础。多措并举推进国有资源资产深度盘活,加快土地出让进度。
(二)坚持有保有压结合,做好“理财”文章
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用党政机关精打细算的“紧日子”换百姓实实在在的“好日子”。统筹各类资金资源资产,集中财力支持教育、社保、医疗、文化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优先向“三保”支出倾斜。牢牢守住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红线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推动隐性债务按计划化解,债务率持续下降。
(三)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将保障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财政支持民生领域政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实施教育兴区发展举措,支持耀华中学红桥学校落地和天津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区建设,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健康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加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中心等医疗载体建设。大力支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做好社区基层组织运转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打造宜居宜业美丽城区。
(四)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硬化预算约束
增强预算法定意识,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预算,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追加调整,维护预算执行严肃性。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监督。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项目预算评审,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机制,突出绩效管理刚性。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动政府采购、资产、债务、“三保”、政府财务报告等业务系统的全面整合。启动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完整反映预算资金流向和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情况。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区委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及批准的预算,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有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3.一般债券: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4.结转项目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6.专项债券: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9.地方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或地方财政自主发行和偿还的政府债券。
10.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11.六保: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12.直达资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
13.隐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主要包括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
14.零基预算:指在编制预算时,对于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不考虑以往情况,从根本上分析每项预算支出的必要性和数额大小。这种预算不以历史为基础作修修补补,在年初重新审查每项活动对实现支出目标的意义和效果,重新安排各项支出活动的优先次序,并据此决定资金资源的分配。
15.民生支出:指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卫生健康、文体传媒、农林水利、社保就业等方面的支出,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
16.三保: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