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4月7日在大同市平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大同市平城区财政局局长张晓天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之年,我区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做好开源节流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区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0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92,023万元,同比增长5.64%、增收4,916万元。完成年初收入计划89,285万元的103.07%,超进度2,738万元。完成市调整收入计划91,463万元(5%增幅)的100.61%,超进度560万元。
分项目看:税收收入累计完成60,967万元,同比下降0.85%、减收524万元,完成年初税收收入计划62,095万元的98.18%,欠进度1,128万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6.25%。非税收入完成31,05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21.24%,完成年初预算27,190万元的114.22%,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3.75%。
其中:
增值税完成20,08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下降0.96%,完成年初预算的93.32%。
企业所得税完成6,968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4.4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6%。
个人所得税完成2,22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16.13%,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2%。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5,236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下降13.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5%。
房产税完成2,293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下降1.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1%。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70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下降11.34%,完成年初预算的54.14%。
土地增值税完成6,059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25.11%,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8%。
耕地占用税完成7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250%,完成年初预算的250%。
契税完成10,141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下降7.76%,完成年初预算的94.84%。
资源税完成607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下降25.61%,完成年初预算的82.58%。
环境保护税完成268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24.07%,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7%。
车船税完成3,196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4.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1%。
印花税完成2,203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下降5.25%,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4%。
专项收入完成22,18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下降2.07%,完成年初预算的96.96%。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727万元,同比增长90%,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4%。
罚没收入完成1,652万元,同比增长13%,完成年初预算的64.19%。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048万元,同比增长2581%,完成年初预算的2024%。
捐赠收入完成17万元,同比增长54.55%;
其他收入完成1,431万元,同比增长230.48%。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289,842万元,同比增长19.86%,执行调整预算的95.58%。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41万元,同比增长17.69%,执行调整预算的97.35%;
公共安全支出6,731万元,同比增长23.8%,执行调整预算的100%;
教育支出62,179万元,同比下降0.57%,执行调整预算的100%;
科学技术支出2,258万元,同比下降10.93%,执行调整预算的10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77万元,同比增长48.65%,执行调整预算的99.6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04万元,同比增长9.95%,执行调整预算的99.91%;
卫生健康支出16,187万元,同比增长2.84%,执行调整预算的100%;
节能环保支出5,509万元,同比下降60.44%,执行调整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43,750万元,同比增长17.99%,执行调整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5,779万元,同比下降27.5%,执行调整预算的98.47%;
交通运输支出1,724万元,同比增长885.14%,执行调整预算的10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477万元,同比增长4.09%,执行调整预算的1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5万元,同比下降39.32%,执行调整预算的1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64万元,同比增长363.21%,执行调整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43,064万元,同比增长437.34%,执行调整预算的10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4万元,执行调整预算的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55万元,同比增长15%,执行调整预算的100%;
债务付息支出41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12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2,926万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相关收入136,71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21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214,582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62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8,29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5,0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4,0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8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704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5,47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48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8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649万元。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6,98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769万元。全年收支结余-50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765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我区当年新增政府债务规模为零,2020年底政府债务余额3.131亿元,债务余额未超债务警戒线,无债务风险。。
(五)落实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情况
2020年,区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审查意见,准确把握财政职能定位,认真谋划、主动作为,全力克服疫情影响,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
1.排除万难,保障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财政部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迅速建立应急保障机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抓好资金的筹措、分配、监管,财政资金调度精准有力,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有力保障了患者医疗救治、防控物资采购、社区封控等各项抗疫支出,推动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同时,全力以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贯彻执行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财税政策,全力以赴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确保全区经济社会秩序有力有序恢复。
2.加强财源建设,提升财政事业可持续性
为应对疫情对财政收入的不利影响,财政部门多措并举力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强化税收征管,确保收入均衡入库。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与区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二是做好开源节流,努力实现预算平衡。加大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争取国家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4,512万元,有效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三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区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5%,压减的资金优先用于“三保”和亟需支持领域。四是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第一时间将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到部门,重点保障各项重大民生项目支出,确保真正实现惠企利民。
3、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工作力度,全力保障“三大战役”和民生工程投入
不断强化债务管理,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我区年内未出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事件,也未发生政府性债务违法违规被问责事件。
执行省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要求,拨付“双创示范区”区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继续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重点加大对教育、就业、医疗卫生、计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全年民生支出为241,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26%。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条件;继续实施全区为民办好十件惠民实事之一的“每生一天一奶营养改善工程”,共拨付资金1,713万元。全力实施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养老服务、救济救助等工程,落实新增项目和提标项目资金,各类政策性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足额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政策性增调资、社保缴费以及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有效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助推全区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实现“三公”经费刚性下降。
4.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严支出强保障,全力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一是加快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轻重缓急、有保有压的原则从中选取纳入当年财政预算,改变部门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局面。二是严控新开支出口子,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三是严格落实“三保”支出,始终坚守“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的优先顺序,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升。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成系统的测试、运行,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2020年财政部门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有力监督、有效指导的结果,也是全区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受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总量较小,财政收入增长压力大,新的增长点不多,而民生支出等各项刚性需求不断加大,全区财政收支矛盾加剧,不断考验着财政的统筹协调能力;各部门过“紧日子”的意识还需增强,部分单位仍未形成“花钱问效”和勤俭节约的意识;财政工作仍面临诸多困难。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收入预期管理,加强重点支出保障,深化财政重点改革,全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奋力实现“转型出雏形”重要战略目标开局之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至关重要。今年全区预算安排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制定收入计划。多管齐下、开源节流,既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也要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在保障“三保”支出的前提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三是保障重点。聚焦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四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2021年市下达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为94,78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62,796万元,同比增长3%,非税收入31,988万元,同比增长3%。根据收入任务及市提前下达补助数测算,全区可用财力为192,559万元,主要由以下几项构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7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0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383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46万元,上解支出2,241万元,调入资金6,639万元,按可用财力2021年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92,559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22,657万元,同比下降11.52%(下降的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下同),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与管理。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5,347万元,同比增长3.53%,主要用于公、检、法、司等部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安排53,755万元,同比下降8.21%,主要用于中小学义务教育支出,下降的原因为功能科目调整。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014万元,同比下降40.74%。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010万元,同比增长44.03%,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9,234万元,同比增长0.6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及就业管理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13,504万元,增长69.54%,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增长的原因是各单位医疗保险支出调入此科目。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00万元,同比下降41.17%,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37,184万元,同比增长20.45%,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方面支出。重点安排城乡绿化清洁、城市管理等项目。
农林水支出安排1,518万元,同比下降39.62%,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一事一议、风沙源治理。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78万元,同比下降60.48%,下降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减少。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3,015万元,同比增长40.9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24万元,同比下降2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2,260万元,同比增长47.15%,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1,504万元,同比增长29.61%。增长的原因是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调入此科目。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19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1,595万元,同比增长2.4%,主要用于应急管理、消防事务、地震事务等支出。
预备费安排2,000万元。
其他支出安排6,741万元,主要用于失地农民社保缴费、民生实事配套资金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72,6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13,62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72,629万元,其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4,000万元,其他基础设施建设94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67,68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31,998万元,其中: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7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223万元。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8,87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548万元。
三、完成2021年财政预算任务的措施
2021年,我们将继续落实好中央、省、市、区各项财政经济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统筹抓好“六稳”“六保”和“六新”发展,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力保“十四五”开好局、迈好步。
(一)紧盯强化财政收支运行,着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着力培养财源税源,深入开展协税护税,提升税源管控水平,增强增收后劲。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和监督体系建设,提升非税收入征管水平。强化财政资金运行管理,构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等行政开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的服务保障能力。
(二)继续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着力提高社会发展水平。切实守住民生底线,着力补齐民生短板,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民生改善,按照支出的轻重缓急进行支出安排,优先保障我区刚性支出,把保障民生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坚持教育优先原则,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资助。持续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三)继续推进财政改革,着力完善现代财政制度。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并完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提升预算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政府采购专业化、高效化发展,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断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快完善人大财政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内控报告编制审核和检查力度,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监督水平。
(四)推动优良作风建设,着力增强财政服务效能。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推动财政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始终保持与基层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加强财政自身建设,健全财政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提升机制,着力提高财政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2021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做好财政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按照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要求,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发展机遇,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主动作为、强化担当,全力完成好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奋力夺取“十四五”转型出雏形开局新胜利,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