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晋中市太谷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晋中市太谷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6月26日在晋中市太谷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晋中市太谷区财政局局长 史安国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二O二一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二O二二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O二一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区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2021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2094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09474万元。在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追加、调减指标和我区财力增减情况,经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常务委员会批准,2021年总财力调整为347154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实际完成4000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23%,增加部分主要为调整预算后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及再融资债券相应增加财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完成27766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26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29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34万元,以上共计3508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07%,与调整预算基本持平,剩余财力49165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843万元,为年初预算收入任务70000万元的102.63%,超收18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22%,增收7824万元。根据《预算法》要求,超收部分1843万元当年不安排支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分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部门完成收入39190万元,占年初预算任务的95.59%,比上年同期增长12.13%,增收4239万元,较序时进度短收1810万元;
财政部门完成收入32653万元,占年初预算任务的112.60%,比上年同期增长12.33%,增收3585万元,较序时进度超收365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7666万元,与上年同期247878万元相比增加12.02%,增支2978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69万元,与上年同期18963万元相比下降2.08%,下降原因为压缩各单位一般性支出;
国防支出182万元,与上年同期113万元相比增长61.06%,增长原因为安排人武部相关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10038万元,与上年同期8210万元相比增长22.27%,增长原因为2021年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增加;
教育支出49273万元,与上年同期40207万元相比增长22.55%,增长原因主要为一是区本级加大对教育扶持力度,二是2021年度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459万元,与上年同期1555万元相比下降70.48%,下降原因为2021年度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57万元,与上年同期6819万元相比下降59.57%,下降原因为2020年利用区级财力化解文体部门以前年度暂付款,2021年度无此项支出;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512万元,与上年同期51735万元相比增长5.37%,增长原因为区本级全力保障各类民生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296万元,与上年同期18677万元相比增长
14.02%,增长原因为补缴以前年度欠缴医保基金;
节能环保支出9872万元,与上年同期12902万元相比下降23.48%,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从2021年开始,环保局上划市级,上级专项资金不再通过区级分配;
城乡社区支出14387万元,与上年同期4834万元相比增长197.79%,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包括:支付热力供暖管网工程建设资金1000万元、支付污水处理补助1399.6万元等;
农林水支出38708万元,与上年同期38776万元相比下降0.18%,与上年基本持平;
交通运输支出19198万元,与上年同期21391万元相比下降10.25%,下降原因主要为2021年度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资源勘探信息工业信息等支出1509万元,与上年同期7697万元相比下降80.39%,下降原因为2021年度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9万元,与上年同期439万元相比下降25.06%,下降原因为2021年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金融支出20万元,与上年同期20万元持平;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382万元,与上年同期6415万元相比增长311.25%,增长较多的主要原因为支付异地购买土地指标款;
住房保障支出2051万元,与上年同期3373万元相比下降3.91%,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使用单位主科目,未使用住房保障支出相关科目所致;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2万元,与上年同期59万元相比增长361.02%,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21年度上级下达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库建设项目资金,二是区级财力安排成品粮收储费用;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43万元,与上年同期797万元相比增长5.77%,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下达雨涝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其他支出2325万元,与上年同期384万元相比增长505.47%,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上级下达中央基本建设资金;
债务付息支出4631万元,与上年同期4498万元相比增长2.96%,增长原因为我区一般债券增多导致付息同步增加。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3万元,较上年同期14万元相比增长278.57%,增长原因为我区一般债券增多导致债务发行费用同步增加。
4.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8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6710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9152万元,上年结余12900万元,调入资金6591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17万元,收入合计4000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66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26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29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34万元,支出合计350868万元,年终结余49165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为1223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22396万元。在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追加、调减指标、我区财力增减情况以及新增债券转贷收入增加等因素,经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常务委员会批准2021年基金预算总财力调整为1669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66911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实际完成1673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6%,增加的原因主要为年终调入存量资金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际完成94161万元,调出资金144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89万元,以上共计97194万元,结余7014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851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3.19%,比上年同期增长17.43%,增收1017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所致。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16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96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付专项债券31000万元,本年度支付专项债券23400万元所致。
4.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5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71万元,上年结余39883万元,调入资金1227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3900万元,收入合计1673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416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89万元,调出资金1444万元,支出合计97194万元,年终结余70147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3639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25915万元,预算执行过程当中未进行预算调整。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完成48203万元,为预算的132.4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实际完成28240万元,为预算的108.97%。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820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25199万元,利息收入98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1164万元,其他收入12万元,转移收入455万元,集体补助收入20万元,委托投资收益371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24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8185万元,转移支出55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年初滚存结余4720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996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717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区第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73万元,预算执行过程当中未进行预算调整。
2021年,实际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35万元,增加部分为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662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57万元,年终结余678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94万元,全部为上级专项资金,上年结余141万元,收入合计835万元;当年安排支出157万元,年终结余67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当年收支平衡。
(五)预算执行的几点说明
1.上级补助收入情况:2021年,我区共争取上级补助收入190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867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7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694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2021年,我区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共计3831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安排34849万元,项目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5万元,教育支出27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1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397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96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8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5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0万元,其他支出316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安排2771万元,项目主要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26万元,农林水支出43万元,其他支出400万元。
国有资本专项转移支付安排694万元,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22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5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6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57.5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6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47.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86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42.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48.57%。
二、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1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区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在年度执行中,科学应对经济发展形势,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精准保障改善民生,支持高质量转型发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积极应对财政收入压力,保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牢固树立抓牢财政收入对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应对疫情防控、雨涝灾害等公共突发事件对经济增长带来的影响,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组织定期分析财政收入及经济发展态势,积极采取措施保证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全年我区共争取上级补助收入190175万元;完成区级财政收入140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8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513万元),同比增长14.71%。争取债券资金103052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429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6252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3900万元),同比增长131.91%。有效缓解区级财政压力,为区级重点项目提供了资金保障,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坚决兜牢民生底线,我区全年民生支出240339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56%,同比增长15.16%。支持保障健全社保体系,疫情防控常态化。全年拨付各类社会保障资金54512万元、医疗保障资金21296万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持续保障疫情防控,实现疫情防控资金常态化,全年投入疫情防控资金840.83万元,支持疫苗免费接种、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设备物资购置、“应检尽检”等疫情防控保障相关政策。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拨付教育资金49273万元,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建立普惠性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制度,支持巩固完善学前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优先保障三农投入。全年拨付农林水资金38708万元,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强化农业风险管理,及时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推动农村“厕所革命”等。围绕科谷路、108国道和南山旅游三条发展轴线,突出农高示范、富美乡村、文旅融合三个主题,涉及9个乡(镇)的27个项目村建设美丽乡村,获得上级补助资金1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年拨付文化旅游体育资金275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区文物保护项目建设,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雨涝救灾。面对灾情,我区特事特办,在出现灾情后第一时间做出响应,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当年共收到上级雨涝救灾资金4505万元,区级统筹安排救灾资金270万元,保障灾区居民生活、抢修水毁水利及农田设施、修缮受损房屋及水毁道路、保护受损文物,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全力支持救灾工作。
(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构建现代财政管理体制
坚持以“破”促“立”,配合市级财政部门推进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共文化、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坚决贯彻执行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改革,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性支撑。建立健全财政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警监测,维护经济稳定,同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政策及资金支持。加强对直达资金的全过程监控,实现资金跟踪全覆盖、全程可追溯、实时可监控。全年下达直达资金4.24亿元,下达率100%,全年支付3.79亿元,支付率89.39%,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厉行节约,减税降费,确保财政持续稳定运行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继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可暂缓实施或不再开展的项目支出,及时清理调整压缩,加大预算安排与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力度。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安排,继续实施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发挥好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坚持阶段性措施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降费与缓税缓费协同配合,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不断巩固降低企业负担的成果,释放政策红利,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五)坚持底线思维,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统筹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和风险防控。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将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社会事业类基本建设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共争取债券资金103052万元。健全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加强隐性债务风险管理,全年共化解以前年度隐性债务13051.9万元、化解以前年度形成的暂付款1699.59万元,有效降低我区政府债务风险。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保障项目建设需求。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乡镇倾斜,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完善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社保扶贫等政策措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全年安排扶贫资金6154万元,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全方位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建设文明城市、美丽乡村。
总的来看,2021年各项财政工作稳步推进、开拓创新,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加强监督和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全区各部门和全区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结果。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是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新冠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较大,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对财政收支的影响还需持续重点关注,需进一步加强研判,做好应对预案。
二是稳定和培育财源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存量税源不稳定,受较多因素影响,增减变动较大;财源建设“稳存量、扩增量”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要客观分析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化挑战为机遇、化不利为有利,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在“强”基础、“破”困境、“稳”预期上下功夫,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O二二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22年我区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
落实预算编制指导思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2年全区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科学预测、打实打足。充分考虑经济企稳向好、减税降费和“放管服效”改革效果显现、转型发展态势良好等积极因素,科学合理制定收入计划。积极组织做好财政收入工作,既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又依法征收,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二是支出预算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十二字方针。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勒紧裤腰带”过“紧日子”。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在保障“三保”基本支出的前提下,更加突出保战略,集中财力办大事。
三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规模,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支持力度,带动有效投资,坚持补短板扩内需。
四是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确保财政安全运行。
五是加强预算信息化建设和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建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对财政资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流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收支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1.收入预算草案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市级下达任务为71000万元,其中:税务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46000万元,较上年实绩增长17.38%;财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25000万元,较上年实绩下降23.44%。
2022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计259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000万元,返还性收入664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224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307万元,上年结转4916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04万元。
2.支出预算草案
2022年,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59184万元,扣减上解上级支出6765万元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
出为252419万元。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4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933万元,教育支出4258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95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13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42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427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78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909万元,金融支出2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23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1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58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48万元,其他支出181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6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万元,预备费200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259184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41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765万元,年度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草案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9345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258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1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81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758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总计17404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45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4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0000万元,上年结转70147万元。
2.支出预算草案
2022年,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174044万元,扣减上解上级支出1589万元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为172455万元。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为中央扣回旅游发展基金专项转移支付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592万元,农林水支出57万元,其他支出6225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49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955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174044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7245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89万元,年度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中“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国有资本规模较小或国有企业数量较少的市县可以不编制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我区国有企业仅5家,规模较小,且不产生经营收入。因此,请人大批准我区不编制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为上级专项资金。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草案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678万元,全部为上年结转上级专项。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草案
2022年,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78万元,全部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3.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678万元,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4320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7794万元;利息收入60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3661万元;转移收入409万元;其他收入5万元;委托投资收益717万元;集体补助收入13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我区社会保险基金拟安排支出3096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0913万元;转移支出53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区社保基金收入43204万元,支出30966万元,当年预算收支结余12238万元,上年结余6717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9410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2022年,全区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95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5万元,同口径下降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6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预算8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45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及债券使用情况
(一)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及债务限额批准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批准情况
截止2021年底,经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常务委员会批准,我区政府债务余额共计365185.3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69785.38万元,包括:政府存量债务1117.05万元,为国债转贷及外债,一般债券168668.33万元;专项债务19540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
2.债务限额批准情况
经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常务委员会批准,我区债务总限额为36555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005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95500万元。
2021年我区债务未超限额。
(二)截止目前地方政府债务及债务限额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目前,我区政府债务余额共计375185.3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69785.38万元,包括:政府存量债务1117.05万元,为国债转贷及外债,一般债券168668.33万元;专项债务20540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专项债务较2021年底增加10000万元,为太谷区集中供热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发行专项债券10000万元。
2.债务限额情况
2022年,根据《晋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市财预【2022】46号)文件规定,调增我区债务限额7905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新增限额4058万元,包括:晋中市太谷区农谷路、范白线、晋中市综合快速通道新建道路绿化工程1200万元、晋中市太谷区通道绿化综合项目800万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45万元、一号旅游公路2013万元;专项债务新增限额75000万元,包括:太谷区集中供热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40000万元、太谷县中医院设备购置项目5000万元、太谷经开区绿色智能铸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30000万元。调整后的我区债务总限额为44461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17411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270500万元。
我区政府债务不超限额。
需说明的是,市局下达我区2022年债券资金额度79058万元,截止目前,太谷区集中供热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发行专项债券10000万元,剩余债券暂未发行。按照专项债券相关管理规定,我区已将目前已发行债券收支纳入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中。
(三)2022年政府债券总体情况
截止2022年5月末,我区政府债券总额为374068.33万元,具体情况为:
一般债券为168668.33万元,其中:置换债券余额70036万元(2015年置换债券余额5472万元,2016年置换债券余额60400万元,2017年置换债券余额4032万元,2018年置换债券余额132万元);新增债券余额33504.33万元(2016年新增债券4000万元,2018年新增债券2000万元,2019年新增债券2615万元,2020年新增债券8637.33万元,2021年新增债券16252万元);再融资债券65128万元(2018年再融资债券1928万元,2019年再融资债券15500万元,2020年再融资债券4800万元,2021年再融资债券42900万元)。
专项债券为2054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余额204900万元(2017年50000万元,2018年50000万元,2019年20000万元,2020年31000万元,2021年43900万元,2022年10000万元);再融资债券余额500万元(2019年)。
(四)2022年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1.一般债券使用情况
(1)置换债券使用情况
截止目前,我区未收到置换一般债券,置换一般债券余额为70036万元。
(2)新增债券使用情况
2022年,市局下达我区新增一般债券限额4058万元,截至目前,我区未收到新增一般债券,新增一般债券余额为33504.33万元。
(3)再融资债券情况
2022年,我区申报再融资一般债券6032万元,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发行的到期置换债券,截止目前未下达。截止2022年5月末,我区再融资一般债券余额为65128万元。
2.专项债券使用情况
(1)置换债券使用情况
2022年,我区未收到置换专项债券。截止2022年5月末,置换专项债券余额为0万元。
(2)新增债券使用情况
2022年,市局下达我区新增专项债券限额75000万元,用于太谷区集中供热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太谷县中医院设备购置项目、太谷经开区绿色智能铸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截止到2022年5月末,我区收到太谷区集中供热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10000万元,我区新增专项债券余额为204900万元。
(3)再融资债券情况
2022年,我区申报再融资专项债券50000万元,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发行的到期置换债券,其中11700万元为省债县用,省级留用,其余38300万元未下达。截止2022年5月末,我区再融资专项债券余额为500万元。
三、完成2022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2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在中央经济稳中求进的工作主基调下,我们将紧扣财政管理,大力提质增效、财政风险全面稳定可控的工作主题,坚持做好“稳”和“保”的工作,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的总量调节功能和结构性改革的作用。
(一)稳定经济助企纾困,保障疫情防控。2022年,我区突发疫情,财政坚持做好疫情防控财力支持工作,共安排疫情防控区级资金5347.80万元。我区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摸清底数、划定期限、分类处置、逐步规范,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2022年我区坚持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统筹上级资金和自有财力,合理规划使用资金,保障留抵退税资金需求,扎实做好留抵退税资金保障;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与信息共享,确保留抵退税政策落到实处,我区4月、5月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3亿元。
(二)做大做优财政蛋糕,缓解财政紧平衡。坚持“向内挖潜、向深统筹”相结合,积极保存量、拓增量、提质量,不断壮大区级财力总量。一是加强财源建设。支持推动项目、企业、人才和资本落地,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措施,严格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加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力度,持续放大政策叠加效应,做大税源、做强税基、做优税质。二是依法综合治税。紧盯全年收入目标,落实部门征管责任,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动态监控和结构分析,以重点税收和零散税种为主,推进税收增长;以土地出让收益和资产收益为主,推进非税增长,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颗粒归仓,推动财政收入规模、增幅和质量同步提升。三是统筹盘活存量。健全完善“限期使用、定期清理、超期收回”长效机制,摸清底数、分类处理,切实压缩资金结余结转规模,减少资源资产闲置浪费;定期清理区本级财政暂付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加快按程序核销处理;加强财政账户清理整顿和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坚决杜绝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行为。四是争取上级补助。今年中央、省、市将出台更多政策,支持地方经济稳定发展,同时加大转移支付对于区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区级应着力分析自身经济发展与财政结构存在的短板,精准发力,主动向上汇报对接。要督促各预算部门(单位)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努力争取更大比例、更多份额的资金支持。加强债券项目谋划储备、选优申报,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辐射面广、带动性强的大项目、好项目,争取更多债券资金的支持。
(三)优化支出结构,稳住规模兜住底线。建立节约型保障机制,继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各项民生政策及重点支出。一是提高认识。始终将“三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责任,树立底线思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兜牢“三保”底线。二是精准施策。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做好各级各部门的统筹工作,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清理并用好结转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库款管理。实时对库款进行监测,结合实际,及时保障基层运转及重点项目支出需求,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优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四是加强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用好直达资金管理台账,对标对表分配、下达资金指标,及时跟进直达资金下达进度,确保直达资金在规定时限内使用到位,实现精细化管理,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四)强化资金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坚持以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管理效能和资金绩效为关键,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运行水平。一是实行“零基预算”。改变“基数+增长”传统模式,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结合财力状况、轻重缓急、绩效情况,综合协调预算平衡,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预算公开。立足阳光财政,规范预算公开流程,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着力打造财政信息公开新模式。三是加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配合市局分层次推进科技、文化、教育、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救援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优化实施,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益。
(五)抓实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风险。2022年1-5月,我区债券还本付息共计4846.7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3309.11万元,专项债券付息1537.67万元;我区化解隐性债务2999.93万元。我区总体债务虽处于安全范围,风险可控,但要防患于未然,树立风险意识,建立预警机制。一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综合考虑项目资金需求、项目成熟度和集中度、债务风险、债券支出进度等因素进行分配,依法合规使用,持续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到期偿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加强隐性债务监控。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已有债务,科学制定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筑牢安全防控底线,确保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强隐性债务监控,杜绝虚假化债等违规化债行为。三要配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有关金融风险进行合理预判,协助稳妥处置金融风险。
(六)坚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民生福祉改善。要突出重点,聚焦发力,保障民生支出。一是支持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地落实。统筹安排就业资金用于支持公益性岗位援助、稳岗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政策落细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和劳动技能培训提升,着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二是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提质增效、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落实“双减”“双升”政策,支持加快建设现代教育体系。三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四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保障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好优抚对象生活保障等工作。五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土绿化和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联防联治,支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六是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财政部门紧急动员、迅速行动,加强对确诊和疑似患者的救治保障,强化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支撑,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调整本年度部门预算,在确保“三保”支出的前提下,将全区尚未执行的项目支出调整为疫情防控资金,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各位代表,2022年,在面临财政收支紧平衡的形势下,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精神,聚焦重大战略部署,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全力以赴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预备费: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备用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支出的收支预算。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利、股息和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支出主要用于对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弥补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等。
6.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7.“三保”:即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2019年,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中央要求各级坚持过“紧日子”,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工资发放、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兑付到位,同时要求坚持“两个优先”,即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2020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指出:“一些地方财政受疫情影响较大,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2020年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
8.债务限额:是指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
9.债务余额:是指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
债务的余额。一般债务应在一般债务限额内举借,一般债务余额不
得超过本地区一般债务限额;专项债务应在专项债务限额内举借,
专项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地区专项债务限额。
10.一般债券:是指省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1.专项债券:是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2.新增债券:是指在上级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内、由省级政府统一发行、用于公益项目资本性支出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一般债券和新增专项债券。
13.再融资债券:是指在上级核定额度内发行的、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发行的政府债券本金的政府债券,包括再融资一般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
14.税收返还: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以及营改增税收返还。
15.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16.结转项目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 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7.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下级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18.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19.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20.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益。
2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2.“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23.中期财政规划:指为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根据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宏观调控的需要,在确定中期财政政策基础上编制的多年度财政规划。通过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有利于提高预算的统筹能力,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的可持续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