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清水河县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6日在清水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清水河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落实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实现全年财政平稳运行,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515万元,完成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49,800万元的129.55%,比上年增加17,390万元,增长36.9%。
收入按税收与非税收入划分。税收收入完成49,607万元,比上年增长28.71%;非税收入完成14,908万元,比上年增长73.66%。非税收入占比较大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增加了一次性审计罚没收入、“土地占补平衡”收费收入及人防领域整治补交人防费7,888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财政总支出156,575万元,比上年减少36,893万元,下降19.07%,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68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68万元,上解支出5,020万元。下降的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国发〔2021〕5号)的文件精神,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严禁以拨代支。
按支出功能分类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27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行使一般公共服务职能的人员经费、机构运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活动经费等方面支出。
(2)国防支出95万元。主要是根据人防建设需求安排的人防工程方面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4,596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司法部门的人员经费、机构运转、办案经费、看守所运行、普法经费以及扫黑除恶和政法队伍专项整治等方面支出。
(4)教育支出17,636万元。主要用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改善各类学校基础设施,提高学校办学保障条件等方面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引导奖励、“三区”科技人才支持及企业研究开发等方面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体中心建设、老牛湾“5A”景区创建、地质公园博物馆、明长城保护维修工程建设以及各类节庆活动等方面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和职业年金配套补贴、退役军人生活补助、公益岗位补贴、高龄老人津贴补助、城乡低保、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孤残人员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殡仪馆建设及民政福利事业等方面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8,371万元。主要用于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支持核酸检测、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工作;推动中蒙医院发热门诊提升改造,提高应急处置、患者收治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离休人员医疗待遇;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制度等方面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6,544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节能环保、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方面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13,82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重点工程项目、解决历年房地产领域工程及征地拆迁欠款、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地方债务还本付息等方面支出。
(11)农林水支出30,425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黄河流域生态建设与保护、水利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具购置补贴、老牛坡红色美丽村庄建设等方面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2,498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养护、“四好农村路”建设等方面支出。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鼎轩物流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支出。
(15)金融支出20万元。用于弥补人民银行人员地方津补贴经费不足。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891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城乡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生态修复治理等方面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4,0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助、危房改造等方面支出。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82万元。主要用于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51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费、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等方面支出。
(20)其他支出200万元。用于偿还政府债务等支出。
(21)债务还本支出868万元;
(22)债务付息支出3,979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为245,291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5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4,66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28万元、上年结转10,1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56,57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17万元,结转下年80,29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0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210万元的98.1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额为19,109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0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036万元、上年结转2,05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21万元,比上年减少 34,453万元(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减少)。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农林水、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
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28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327万元的99.3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58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590万元。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0,799万元的99.7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72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021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42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当年上级下达专项资金3.21万元,上年结转1.26万元,当年未支出,全部结转下年。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21年预算执行数均是预计执行数,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待自治区财政厅决算批复后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五)2021年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在经济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压力的影响下,全县财税干部主动作为,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高质量组织财政收入,全力做好“三保”工作,推进各项重点项目建设,齐心协力建设美丽幸福清水河。
1.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一是贯彻减税降费政策。2021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679万元,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支持企业稳岗纾困。二是确保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按照先道歉后兑现的承诺,全年兑现企业优惠政策资金1,400多万元。进一步坚定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推动了一批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上规入统。三是抓好直达机制落实。2021年全县收到中央财政直达资金18,939万元,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消费市场回暖。四是多方筹措项目资金。争取新增政府债券5,000万元,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基础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争取专项资金3,949万元,确保基建、交通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2.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了《清水河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和《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明确全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实现路径,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深入开展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在预算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对2020年度和2021年度部门实施的乡村振兴、抗疫特别国债等6大领域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77,509万元。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并将绩效评价信息向社会公开。
3.规范财政暂付款管理。2020年底,全县暂付款余额51,865万元。按照《清水河县消化暂付款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2021年度需消化以前年度暂付款5,000万元,按照方案要求,全年完成消化暂付款5,386万元,获得自治区消化财政暂付款奖励资金268万元。
4.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2021年底,全县纳入政府债务系统债务余额为326,358万元。债务风险等级为黄色。全县通过自治区代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000万元,用于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区管网建设。全年累计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4,465万元,提前三个月完成了全年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目标任务,获得自治区化债奖励资金1,811万元。
5.夯实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园区工业发展。县领导亲自带队前往北京、河北等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邀引入驻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55亿元。二是主动作为,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合作。逐步建立信息相互沟通、数据相互交流、情况相互通报的工作机制。随时掌握税收入库动态,及时协调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税源分析,做好收入调度,确保完成各季度收入目标。三是精准帮扶实体企业。深入企业调研,认真制定涉企优惠政策,全年帮助企业申报项目8个,为企业争取项目资金3,060万元,精准发放创业贷款 40笔共计610万元,帮助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四是着力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全年对18家房地产企业拖欠税费开展专项审计工作,积极服务开发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历史性欠缴税费3,485万元。群众“办证难”、“入住难”和“回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是大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2021年争取国土绿化、生态环境治理、共同财政事权等资金共计55,412万元,争取自治区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
6.聚财节支保民生。面对今年凸显的收支矛盾,通过积极向上级申请相关资金、盘活存量、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有效措施,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求。一是稳定居民就业。拨付就业补助资金998万元,全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拨付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44万元,纾解企业困难,稳定和扩大就业面。二是支持教育发展。整体推进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投入资金3,211万元,补齐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短板,全方位改善教学环境。三是强化社会兜底保障水平。全年共拨付各类社保、医保类资金67,413万元。其中包括机关社保基金支出14,726万元;企业社保基金支出18,910万元;城乡居民社保基金支出6,021万元;城乡医疗、职工医疗、困难群体救助等资金11,304万元;健康扶贫、残疾人事业、就业等专项资金2,285万元;补充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14,167万元。四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下达专项补助资金2,931万元,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拨付疫情防控资金566万元,为疫情防控提供经费保障。五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下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资金2,979万元,用于文体中心、地质公园和地质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六是落实惠农惠民补贴政策。全年累计发放惠农惠民补贴资金31,904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825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422万元、大豆玉米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2,421万元、退耕还林还草补贴资金10,88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48万元、其它补贴资金14,800万元,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惠及农户3万余户。
7.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推动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和医疗票据改革。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内财综〔2021〕724号)文件精神,我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于12月22日全部上线。二是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按照《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水河县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28个预算部门已实现公务卡结算,其余部门正在会同金融部门办理合作协议。三是抓实国有资产管理。成立了清水河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清水河县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并序时推进。
8.提升依法理财水平。紧紧围绕财政职能职责,财政局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为促进财政各项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总的来看,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收入平稳增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我县主体税源结构较为单一,替代规模产业潜力尚未凸显,对税收拉动作用较弱,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基层财力保障能力不足;二是财政支出需求不断加大,民生支出、工资性支出、财政对社保基金的缺口补助等刚性支出增加,“三保”支出压力巨大;三是政府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化解政府债务和消化暂付款工作持续增压,进一步加重了财政运转负担。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建立节用为民长效机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支持国家、自治区、市级重大发展战略和我县重点项目建设。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我县预算编制主要体现了“依法依规编制预算、统筹安排保障重点、厉行节约压减支出、标准科学讲求绩效”的原则。认真落实县委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切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集中力量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根据全县经济发展预期,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3,800万元,比上年确定的目标任务49,800万元增加4,000万元,增长8%。
县级总财力180,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800万元,上级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6,73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80,299万元。根据实际情况,需安排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06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772万元,上解支出694万元。预算支出缺口26,695万元,通过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临时救助等资金予以安排。
支出结构为:基本支出预算安排73,9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29,088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772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56,760万元、民生支出13,715万元和各类公用经费3,5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项目外补贴,遗属生活补助,各类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支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差额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配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民生支出包括困难群体补助支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本公共卫生等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人防建设,垃圾污水清理,人居环境治理,政府购买服务类支出,村集体经济建设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支出,村级支出,矿产资源调查支出,应急救灾、自然灾害普查等支出,地方政府债务付息支出,革命老区及乡村振兴建设支出,教育合作办学、国土绿化配套、企业养老、居民养老县级配套,预留新增人员及调整工资支出,预备费等。
根据《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功能科目的划分,确定我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7,310万元;
2.国防支出安排1,00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5,656万元;
4.教育支出安排17,125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安排270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4,425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7,003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安排9,548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安排9,581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7,162万元;
11.农林水支出安排60,988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7,523万元;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525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610万元;
15.金融支出安排20万元;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5,154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安排3,536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1万元;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1,812万元;
20.预备费安排1,737万元;
21.其他支出安排8,280万元;
22.债务付息支出安排3,800万元。
23.债务还本支出安排3,77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605万元,上年结转7,288万元,收入合计17,89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8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71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支出1,550万元,其他支出5,17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我县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年结转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699万元,上年结转1,427万元,收入合计25,12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2,5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
收支相抵结余2,601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切实做好2022年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工作
2022年,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更加注重发挥财政政策引导调控功能,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加强财源培植,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减负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涵养培植税源,确保我县税收基数稳中有增。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加大税费征管力度,追缴企业历史欠缴税费。确保各项税费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确保财政收入目标顺利完成。
(二)坚持有保有压,全面优化支出结构
强化预算约束效力,坚持以收定支,严禁无预算、超预算、超进度拨款。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钱花在刀刃上。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特别是压减低效无效、标准过高的支出和非必须项目支出。全面贯彻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坚决防范“三保”风险。
(三)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按照“突出绩效导向、坚持科学规范、注重结果应用、落实问责机制”的工作要求,建立事前目标申报审核、事中绩效报告和跟踪监督机制、事后评价及考核结果运用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管理考评目标,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2022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将与财政预算安排挂钩,预算绩效目标未完成或完成不好的按比例核减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经费。
(四)完善管理制度,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健全债务管理制度,抓实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对化债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将债务规模控制在安全范围,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债务管理制度,严控债务增量,统筹整合各类资金,积极消化存量债务。通过加大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争取化债奖励资金等实质性化债方式消化债务,确保完成2022年度政府债务化解29,663万元的目标任务。
(五)加强国库管理,扎实推进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
坚持把清理回收暂付款作为加强国库管理、确保预算执行的重要突破口,按照“全面清理、分类回收,标本兼治、源头防范”的原则以及《清水河县消化暂付款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2022年度需消化以前年度暂付款17,500万元。对属于财政支出范围的,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和统筹存量资金等措施确保完成消化目标任务。
(六)落实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政府采购监管,继续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提高财政信息化支撑能力,促进财政制度创新,提高财政治理效能。
各位代表:2022年是深化“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 ,做好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担当,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开启财政工作新征程,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附件:名词解释
名 词 解 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上解支出:指下级财政根据体制应上解上级财政的支出,主要包括体制上解支出和专项上解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主要包括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债,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在设立投资基金、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
暂付款:暂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付款含义 暂付款指在资金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应收或暂付的待结算款项。暂付款应当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帐。暂付款的发生和清理,按实际发生数及时入帐。
直达资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简称直达资金,是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央财政通过新增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渠道筹集资金,作为特殊转移支付将资金直接下达到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直达资金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