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兴安盟阿尔山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阿尔山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阿尔山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和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和市委、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阿尔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民生得到有力保障,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在此基础上,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8%、增长47.4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051万元,下降48.12%,主要是受2019年收缴以前年度耕地占用税等一次性税收因素的影响。非税收入完成14,533万元,增长203.09%,主要是纪检罚没收入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6,66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7,042万元、上年结余59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万元,收入合计192,910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214万元,下降17.9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9,812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732万元,支出合计191,75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52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2,47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94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98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3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9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46万元、转贷盟市债券36,893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为54,815万元。
2020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7,004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支出10,548万元),置换债券支出1,393万元,支出总计48,39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418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按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企业养老、失业、职工医疗、工伤、生育、城居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为上级统筹,现对本级统筹的社保基金2020年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总收入为369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0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55万元、其他收入11万元,上年结余693万元,全年待遇发放总支出221万元,年底结余841万元。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总收入为3,102万元,其中缴费收入2,70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71万元、其他收入128万元,上年结余9,225万元,全年总支出3,829万元,年底结余8,49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970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支出总计4,014万元,主要用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支出。年终结余3,956万元。2020年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80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券使用
2020年,我市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61,935万元,其中置换债券54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2015年5年期债券本金;再融资债券31,585万元,全部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新增债券29,810万元,重点支持了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棚户区改造、旅游、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项目。
截至2020年底,全市政府债务系统余额328,2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64,647万元,专项债务63,643万元。
(六)2020年主要财税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一是强化疫情防控资金和政策保障。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围绕减轻患者救治费用负担、提高疫情防治人员待遇、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020年,累计安排防疫资金2,175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人员补助、防控物资、设备等支出。同时,及时组织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二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着力补齐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稳步推进阿尔山市医院、阿尔山市蒙中医院、阿尔山市疾控中心以及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做好适应现代化疾控体系的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2.促进经济企稳回升,对冲经济下行压力。争取新增政府债券29,810万元,增长29.6%,扩大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促进经济企稳回升。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顶住财政减收增支压力,强化减税降费阶段性政策,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全年新增减税降费3,149万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落实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机制,确保资金“一竿子插到底”,快速精准惠企利民。2020年上级下达我市直达资金共计2.52亿元,累计拨付2.32亿元,资金拨付率达92%,为疫情防控、落实“六保”“六稳”政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3.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有力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全面收官。2020年,整合扶贫资金3,053万元,累计拨付扶贫资金5,754万元(含京蒙帮扶资金财政拨款部分),增长9%,确保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及时调整优化扶贫资金政策,在现有资金管理制度框架内,提请政府先后出台了《阿尔山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阿尔山市准扶金管理办法》(试行)等,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优化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功能,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节能环保支出12,984万元,支持打好大气、水等标志性重大战役,开展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重要成果。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债务化解工作初步取得成效。超前超额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年度化解任务,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全部清偿,其中拖欠主体“500万元以下”账款全部实现“清零”。2020年我市债务刚性支出4.2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本金0.63亿元,银行贷款利息0.81亿元,债券利息1.09亿元,其他应付工程款1.75亿元。同时,争取上级置换债券0.05亿元、再融资债券3.16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4.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年累计盘活结余资金3,838万元,实现一般性支出压减13%,“三公”经费支出对比19年决算下降45%。腾出财政资金投入到民生、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切实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实施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政策,通过保市场主体稳定和扩大就业。继续加大稳岗就业补助,累计拨付资金4,693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补助、见习补助等。支持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扎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累计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奖补资金、特殊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支付83,882万元,增长8.04%。强化库款调度,防范支付风险,2020年我市“三保”支出9.12亿元,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全额落实惠民补助政策。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补贴资金共7,703万元,共计7大类、28项,累计补贴41515人次,主要用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孤儿、高龄、三无、优抚等民生补助标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累计投入资金5,901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公用经费、住宿生补助、校舍维修及足球馆建设等。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累计拨付卫生计生各类项目资金3,77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医疗救助、计划生育服务、公立医院改革等支出。
5.支持全市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顺利进行。2020年累计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9,810万元,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林海街基础设施改造、旅游综合服务配套、温泉街集中供热、阿尔山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助力城市交通道路建设。累计拨付22,107万元,用于S203阿尔山至乌兰浩特、S308伊尔施至柴桥段等多条公路建设。全力支持旅游外宣及大型活动的开展。累计拨付资金5,751万元,用于论坛、冰雪节、旅游补贴等支出。保障机场通航顺畅。累计拨付航线补贴及机场运营补助等保障性支出3,331万元。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全市农林水支出16,246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水利项目、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产业化项目、退耕生活补助、哈拉哈河治理工程、阿尔善河治理工程、造林工程以及五岔沟镇扶贫车间、天池镇旅游扶贫产业项目、明水河镇明水河村山洪治理排水、阿尔山市白狼镇巷道改造等扶贫项目建设。
6.以《预算法实施条例》为依托,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现对财政资金从预算审核、拨付、使用、核算、评价到决算等各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能力,2020年市财政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26亿元,采购资金节约率1.6%;完成投资评审项目158个,评审资金总额1.38亿元,资金节约率19.67%。
过去的一年,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有效,财政保持平稳运行,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财政增收基础不稳,“三保”、化债、消化暂付款等压力叠加,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配置不尽合理,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开拓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2021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1年财政收支形势
2021年,财政增收难度较大,上级财政补助增量趋稳,举债空间收紧,实际可用财力总量增幅较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入方面,疫情变化等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财政增收困难较大。支出方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民生保障、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压力较大。
(二)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盟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继续按照“夯实基础、培育产业、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立足生态谋发展、围绕旅游抓产业、突出特色树品牌、创新发展促提升,全力抓好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改革开放、民生改善、城市建设、安全稳定七个方面重点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增强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体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以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
贯彻以上指导思想,2021年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二是支出预算要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运用,坚持有保有压和政府“过紧日子”,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三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突出绩效导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深入挖掘潜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四是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民生支出标准,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三)2021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根据经济财政形势、税费政策调整等因素,2021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安排175,184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372万元,增长15%,2021年初财力74,952万元、上级补助及新增债券拟争取47,237万元、再融资债券拟收入30,471万元、上年结余1,1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931万元,债券转贷支出30,471万元,上解支出-218万元,支出合计175,184万元。预计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0,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1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加上转贷债券拟收入1,279万元,上年结转6,418万元,收入预计17,7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707万元,其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农业农村投入。预计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计专户总收入为397万元,其中缴费收入7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93万元、其他收入27万元,上年结余841万元,预计全年待遇发放总支出271万元,年底结余967万元。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计专户总收入为11,083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0,67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84万元、其他收入124万元,上年结余8,498万元,预计全年总支出10,255万元,年底结余9,326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956万元,全部为上年结余,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956万元。2021年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00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情况
(1)支持教育发展方面安排资金7,270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校车及通勤车正常运营。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支持校园文化等相关事业发展。
(2)促进科技、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5,981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1%。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安排旅游推介及大型活动经费,加快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3)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方面安排资金13,355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2%。
一是安排就业创业资金4,674万元。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群体的创业就业帮扶,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二是安排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752万元。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参保缴费补贴,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是安排社会保障部门经费及困难群众救助和优抚安置资金6,929万元。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落实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财政代缴政策。落实抚恤优待和退役安置政策,做好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4)强化卫生健康保障方面安排资金7,085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9%。
一是安排疫情防控相关经费1,100万元,主要包括防疫工作经费800万元、疫情期间企业补助300万元,支持持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等。
二是安排医疗保险(救助)补助资金500万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稳定住院保障水平,减轻门诊费用负担。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支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三是安排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23万元。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加强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
四是安排卫生健康能力建设资金2,857万元。支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继续支持医疗卫生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着力于补漏洞、防风险,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提高医疗卫生领域应对疫情等突发应急事项的处置应对能力。支持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发展。
五是安排卫生健康保障部门经费及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资金2,405万元。
(5)支持自然资源气象等方面安排资金1,752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662万元。保障阿尔山市世界地质文化展览中心项目、阿尔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中期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向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倾斜。坚决保障环境整治、绿化、森林抚育等工作,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污水治理等环境问题整治投入。加大对上级环保专项资金及新增债券资金争取力度,2021年已纳入债券项目库31,500万元,用于支持供水管网、供热改造、排水系统建设、生态文明宣教馆等项目开展,进一步巩固环境治理成效。
(6)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公共安全、外交、灾害防治方面安排资金4,432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应急救援能力。支持开展各项专项行动,确保社会安定、边疆安宁。
(7)支持农林水事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11,173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
一是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6,100万元。优先支持和发展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发展。支持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
二是安排农林水相关部门经费、育苗、林木修复及重点区域绿化等项目建设资金4,967万元,保障农牧、林业、水利项目建设,以及维修维护等经常性支出。
三是安排农村综合改革和基层治理补助资金83万元。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夯实农村基层治理基础。
四是安排政策性保险补助资金23万元。继续实施林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推动提高农业生产保险保障覆盖面。
(8)促进交通事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13,196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1%。
一是航线补贴资金4,000万元、机场运营补助587万元,支持民航事业发展。
二是安排用于交通部门经费及道路建设资金8,60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公路建设405万元、阿伊环线、蛤蟆沟至杨树沟、桑都尔水泥路、天明路等道路建设工程款2,872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3,100万元,收购公交公司资金1,611万元。
(9)住房保障方面安排资金13,912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6%。
一是各住房保障部门经费及全市单位承担部分的公积金支出2,820万元。
二是棚户区改造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等支出11,092万元。
(10)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402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9%。
一是垃圾分类、环境整治、市政维护等相关资金4,302万元。主要包括垃圾、污水、供暖、自来水等运营补助941万元、市政维护资金400万元、环境卫生整治等费用2,961万元。
二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10,100万元。主要包括农民工工资周转金300万元、项目前期费用800万元、支持生态文明宣教馆、口岸、金江沟、天池升级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9,000万元。
(11)安排商业服务业、粮油物资等事务支出2,689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9%。
主要用于粮食储备库、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加速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加快企业帮扶资金下达,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
(12)保障机构运转和加强社会治理方面安排资金20,163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
主要用于保障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行以及社会治理等支出。
(13)安排债务还本付息以及其他支出27,521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9%。
一是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25,517万元。加强风险防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合理申请新增债券资金,统筹安排好政府债务及债券还本付息资金保障,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第一时间化解,将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安排其他支出2,004万元,用于不能细化到各单位的支出。
(14)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 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符合《预算法》1%-3%的要求,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以上收支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突出了“六稳”“六保”,保持了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保持了适度的支出强度,保持了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需要特别报告的是:2021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1,159万元,较上年部门决算下降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8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8万元。另外安排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200万元。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月23日已安排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等。
三、2021年财政工作
(一)壮大财源,积极推动财政增收
一是加强税源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导向作用,加大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支持力度,提升财政经济发展动力,着力培植财源,推动市域经济发展。二是加大争资力度。加强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协调,做好各类项目的对接和申报工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三是做实基金收入。整合土地资源,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确保实现既定土地出让收入。
(二)严控关口,兜住“三保”底线
把加强“三保”作为当前财政工作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将“三保”支出控制在预算盘子内。一是压减日常开支。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按照缩减10%执行,保证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呈逐年缩减状态,强化预算约束力。二是严控预算安排。继续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超预算原则上不得安排支出,督促整改预算执行中的铺张浪费、绩效低下的项目,一律削减或取消把关不严、低效无效的资金。三是继续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政府存量资产。2021年预计盘活存量资金1,050万元,安排用于保障重点支出。四是进一步规范库款管理,保障基层“三保”等重点支出需求。积极消化财政暂付款存量,及时清理往来账款。加大降低行政成本力度,削减低效无效资金,力争把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
(三)发挥职能,继续加强民生保障
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乡村振兴,加大对农村饮水、农村电网、农村道路、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加快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教育、社保、医疗、文化、体育、城市建设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继续支持意识形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推进人居环境建设,为人民群众打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行稳致远
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绩效体系建设工作。与年初预算相结合,充分应用第三方机构的评价意见和预算单位自评结果,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2021年持续举办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班,进一步学习和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各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掌握方法、提高素质,按相关规定,将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大资金争取力度,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扶贫、环保、旅游、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好项目储备,与市直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完善项目相关手续,积极争取城乡环境改善以及交通、水利、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对于向上争取资金增长幅度较大的部门给予经费支持。积极开展前期工作,全力争取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债券额度,已申报2021年债券项目7.65亿元,支持集中供热、旅游集散中心、公共停车场、排水、供水管网、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项目推进,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支出。同时,主动协调上级加大对我市国库资金的调度,保证用款需求。
(六)严控债务,积极做好存量化解
严格根据自治区批复的政府债务化解方案进行还本付息,安排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资金2.16亿元、清欠民营企业账款资金0.05亿元,严格按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多方筹集资金,稳步化解隐性债务及拖欠民营企业分歧欠款。全力推进存量债务化解,确保完成债务年度化解目标。加强风险防控,坚守隐性债务总量不增长、“三保”资金不断链的底线,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和各类变相举债行为。同时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对接沟通,同步谋划,做好2021年债券项目的申报工作。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做好2021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和要求,以更开阔的思路、更昂扬的精神、更得力的措施,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确保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的全面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