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阿鲁科尔沁旗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31日在阿鲁科尔沁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旗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旗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198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347万元,增长3.6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4,237万元,比上年减少1,403万元,下降5.4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45%;非税收入完成13,961万元,比上年增加2,750万元,增长24.5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55%,财政收入质量有所下降。
2022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3,641万元,比上年增加20,972万元,增长5.4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8,41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5,03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1,93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3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007万元。
2022年全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8,41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9,736万元,调出资金7,600万元,年终结余11,07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71,12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本级收入46,03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22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收入876万元。
2022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71,12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本级支出44,283万元,年终结余26,82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支出2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0,77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30,7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万元。
2022年全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30,77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1,510万元,调出资金29,267万元。
上述各类收支数据,待赤峰市财政局批复决算后,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向旗人大常委会另行报告。
(五)转贷政府债券情况
2022年,上级转贷我旗地方政府债券29,25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3,000万元,再融资债券16,250万元。按批复的地方政府债券使用计划,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000万元,省道210线巴拉奇如德至高日罕(阿旗境内段)公路工程3,899万元,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城区东出口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万元,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城区乌力吉沐沦街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1,000万元,阿鲁科尔沁旗2022年小型水库项目101万元。再融资债券16,25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2022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我旗地方政府债券余额未超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主要支持重点领域和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助推我旗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六)动用预备费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7,000万元,当年动用预备费7,000万元,重点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隔离点建设及核酸检测等方面支出。
(七)2022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1.创新机制,加强征管,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借助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契机,建立财税部门和人民银行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收入目标任务,强化税收综合治理,努力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加。二是在疫情冲击、经济下行等不利因素影响下,坚决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及留抵退税政策,优化财税营商环境,全年累计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及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410万元,留抵退税951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三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全年完成非税收入13,961万元,同比增加2,750万元,增长24.53%。在依法依规征收的前提下,实现应缴尽缴、应收尽收。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性补助资金及政府债券资金。聚焦民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全年共争取转移支付资金29亿元,一般债券资金1.3亿元,确保全旗经济运行平稳有序。
2.精打细算,优化结构,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全旗民生领域支出314,0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81%。一是拨付全旗各类人员工资及保险124,075万元。二是拨付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保供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就业资金52,813万元。三是拨付公共卫生、医疗救助等医疗卫生健康资金4,871万元。四是拨付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公益林、农田水利、安全饮水、乡村振兴衔接等农林水资金79,319万元。五是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校舍维修等资金17,141万元。六是拨付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6,373万元。七是拨付住房保障资金19,495万元。
3.细化监管,多措并举,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清理资产,盘活存量。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及时处置,避免浪费。开展预算单位账户动态监控,严格落实结转结余资金“清零”制度,加大清理盘活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结转两年以上的上级专项和旗本级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水平。二是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实现部门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引入第三方线上绩效管理平台,实现目标、监控和自评全网申报,优化审核工作。全面实现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及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监控工作。三是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职能。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提升财政评审的穿透力,建立初审、复审、跟踪审计的流程,健全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年共评审预结算项目682个,报审金额148,738万元,审定金额131,687万元,审减金额17,051万元,审减率11.46%。四是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放管结合,优化财政服务,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企业服务、民生事业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4.务实精准,统筹协调,重点工作保障有力
一是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各类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合计43,069万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财力保障。二是持续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坚持生态优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管控,推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2022年共拨付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资金40,809万元。三是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统筹财力,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未发生逾期违约情况,债务风险保持黄色等级。2022年化解政府隐性债务39,139万元,支付债券、银行贷款、基金利息20,137万元。四是积极储备争取债券项目。申报债券需求项目17个,其中:专项债券项目9个,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215,700万元;一般债券项目8个,拟申请一般债券资金21,600万元。五是扎实推进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通过预算单位自查、审计重点核查和清理盘活三个阶段工作,各单位共上缴沉淀资金2,292.85万元,扣除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后,将其他上缴资金512.6万元全部用于清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六是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制定了《阿鲁科尔沁旗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建立阿鲁科尔沁旗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工作制度,进一步将整治行动做实做细。经过严格自查,共发现4个领域9个问题类型的24个具体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七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切实做好包联小区核酸检测、居家隔离人员管控、防控一线干部职工管理等工作,履行疫情防控包联单位职责,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各项资金需求。
5.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化预算管理制度,完善财政基础工作。构建“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实现财政部门对预算管理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二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组建旗级国有资本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相关机构,健全章程制度,推动国企改革顺利运行。三是启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采集预算单位票据电子化改革印鉴、开票员、票管员等基础资料信息,为票据电子化改革全面实施做好基础铺垫。四是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力推进政府采购业务接入“全区一张网”系统,实现“互联网+政府采购”的监管模式,提升政府采购效能。
总体来看,2022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步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持较高水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是受经济总体下行,特别是房地产行业低迷,加之新冠病毒疫情、政策性减收、刚性支出增加、偿债高峰期到来、脱贫攻坚衔接资金支出较大以及前几年开工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陆续竣工结算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经济发展质量低,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二是政府债务负担重,偿债压力巨大。三是刚性需求不断加大,资金调度困难。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兼顾,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旗委、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推进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实施预算一体化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根据上述思路,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3年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470万元,比上年增加2,272万元,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安排26,270万元,增长8.4%;非税收入安排14,200万元,增长1.7%。
2023年收入总量318,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470万元,返还性收入7,73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5,09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12万元,调入资金94,589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9,5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75,000万元)。收入总量减上解上级支出17,091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31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8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部门的工资及运转支出;公共安全支出10,68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资及运转支出;教育支出53,444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管理部门和全旗各学校的工资、运转及项目支出;科学技术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管理部门的工资及运转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9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及新闻媒体等单位的工资及运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2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抚恤、特困人员供养等对城乡居民的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费、遗属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部门的工资及运转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6,61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支出,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的工资、运转及项目支出;节能环保支出1,468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等单位的工资、运转支出及环境保护项目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4,418万元(其中:绿化养护支出1,23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维护、市容维护及住建、城管等单位的工资及运转支出,城区市政道路建设等银行贷款的还本付息支出;农林水支出45,495万元,主要用于嘎查村“两委”干部基本报酬、嘎查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嘎查村党组织活动经费、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村务监督委员会经费等基层组织保障经费,农业、林业、水利、乡村振兴等单位的工资及运转支出,乡村振兴旗本级配套支出,扶贫过桥、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银行贷款的还本付息支出;交通运输支出2,96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牧区公路养护,交通、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的工资及运转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41万元,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部门的工资、运转及招商引资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4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等部门的工资及运转支出,无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8,8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棚改贷款的还本付息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2万元,主要用于粮食政策性挂账利息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13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消防和地震部门的工资及运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7,152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支出;其他支出5,155万元,主要用于增人增资、死亡抚恤、民生实事、疫情防控等支出;预备费7,000万元,按《预算法》规定设立,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6,09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26,000万元,转移性收入93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6,09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6,524万元,调出资金19,56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75,09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本级收入46,45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76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收入877万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75,09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本级支出43,793万元,年终结余31,28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支出1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6,20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76,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性收入7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76,20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1,207万元,调出资金75,000万元。
(五)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1.加强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提质增量。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和留抵退税政策,加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力度,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培植重点税源,优化税源结构,厚植增收基础。二是加快完善收入组织管理机制,有效开展综合治税,紧盯全年收入目标,落实部门征管责任,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动态监控和结构分析,以重点税收和零散税种为主,推进税收增长;以土地出让收益和专项收入为主,推进非税增长,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推动财政收入规模、增幅和质量同步提升。三是完善限期使用、定期清理、超期收回机制,摸清底数、分类处理,切实压缩资金结余结转规模,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坚决杜绝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有保有压。持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钱花在刀刃上。一是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精打细算、节用裕民,严把预算支出关口,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二是主动应对收支矛盾,把“三保”作为当下重点工作。合理安排和调度财政资金,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确保“三保”支出不留硬缺口。三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落实好旗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发挥财政对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
3.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工作,将制度规范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用系统化思维全流程整合预算管理各环节业务规范,通过将规则嵌入系统强化制度执行力,为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供基础保障,构建起“规范、安全、高效”的财政资金运行体系。二是持续推进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责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实现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控和事后有评价的工作环节,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三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进资金支付与政府采购、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业务有效衔接,实现对预算管理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监控。四是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得到贯彻落实。
4.保障重点领域,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发展。一是全面盘活整合财政存量资金,用于其他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提高财政统筹资金资源能力和效益,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确保民生事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补齐城乡区域、生态环保、科技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短板。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禁违规举债,坚决遏制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债务存量,综合采取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产、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等措施,多渠道缓解财政收支压力,力争完成2023年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篇章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旗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