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乌兰察布市 察哈尔右翼中旗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察哈尔右翼中旗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在察右中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将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同志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经济下行压力,我旗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效,民生福祉不断改善,财政改革深入推进,全旗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方面:全旗公共预算收入12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300万元的102.33%,同比增收859万元,增长7.3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218万元,比年初预算短收582万元,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非税收入完成5369万元,超年初预算869元,主要是出售廉租房等一次性收入入库较多。支出方面:全旗公共预算支出2611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14%,同比增加20362万元,增长8.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直达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增加较多。从支出结构看:人员经费支出69345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运转经费支出9090万元,同比减少5.24%。其中:三公经费支出1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基本与上年持平。民生配套和上年结转专项支出39293万元,同比增长3.47%。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7351万元,同比增长46.22%。上级专项支出126108万元,同比增长13.12%。
结余结转情况:2020年全旗总财力29223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87万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21992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214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券收入2829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4500万元、置换债券23790万元),上年结转64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8万元。公共预算支出26118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1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379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192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方面:全旗政府性基金收入30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35万元,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6492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5000万元、置换债券149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收入107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7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2434万元。支出方面:全旗政府性基金支出2253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4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492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4368万元。结余结转情况: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066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基金。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3526万元,同比增长47%。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8662万元,同比增长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433万元,同比增长164%(增长较大的原因为大部分单位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清算,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配套部分进入社保基金专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710万元,同比增长2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721万元,同比增长8%。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949万元,同比增长31%。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055万元,同比增长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807万元,同比增长154%(增长较大的原因为大部分单位完成了清算,用社保基金发放的养老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933万元,同比减少1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154万元,同比减少9%(医疗保险支出减少的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居民和职工外出看病减少,相应医疗费用支出减少)。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为初步结果,上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复后,可能有部分调整,待上级部门对我旗决算的批复下达后,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2020年重点工作情况
1.积极筹措资金,财政保障能力得到加强。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当年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27047万元,同比增长72%,有效缓解了财政预算支出压力;二是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当年争取新增债券资金30220万元,同比增长7.3倍,解决了我旗急需建设的重点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当年收回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5941万元,同比增长56%,增加了可用财力;四是各征收机关多措并举,努力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到最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初确定的奋斗目标的102.3%。
2.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各类基本支出和重点支出得到保障。2020年,教育支出30526万元,支持教育振兴行动,全力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30万元,支持融媒体建设、旅游扶贫、乡村文化发展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34万元,保障城乡困难群体救助等民生资金按时足额发放,补足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配套,支持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就业。卫生健康支出19054万元,有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了公共卫生和应急资金需求,城乡居民和职工医疗保险资金得到保证。农林水支出(扶贫除外)33736万元,支持乡村振兴、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农村人畜饮水安全、森林草原保护、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交通运输支出3515万元,支持农村牧区公路建设。住房保障支出13153万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
3.多措并举,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助力脱贫。2020年共投入扶贫资金43720万元,其中:上级下达扶贫资金26831万元,京蒙帮扶资金675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233万元,整合部门非扶贫资金2694万元,用收回存量资金安排2206万元。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建设、乡村道路建设、饮水安全工程、“菜单式”产业扶贫、易地移民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教育脱贫、就业和社会兜底等;二是严控金融风险,圆满完成化债任务。做好债务规模控制、债务收支预算管理、统计分析、风险监控和协同处置等工作,债务增量得到了有效控制。制定了《察右中旗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实施方案》和《察右中旗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偿方案》,明确了化债目标、责任主体和奖惩办法。积极化解债务,通过预算安排、整合专项、处置资产、出让土地、盘活存量、评审核减等措施累计化债2.35亿元,完成年初任务的100.9%,超额完成了2020年化债任务;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的要求,保证了相关工作领域资金投入,2020年节能环保支出3121万元,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4.全力推进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与旗人大建立了预算执行信息共享通道,增加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二是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新突破。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全面上线,增加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持续加强部门和单位违规采购的惩戒,对7个擅自采购的单位进行了处罚;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为切实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明确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总部署,全面上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信息系统,通过财政扶贫资金监控平台,自上而下逐级分解、下达扶贫资金预算,自下而上建立扶贫项目库,实行精细化管理,在监管形式上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程可追溯,动态掌握每一笔资金使用情况,从而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再助力。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将旗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范围扩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对2020年重点财政支出项目选择了19个社会关注的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对一个部门作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五是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2020年我旗涉及资金31181万元。六是积极开展财政培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了政府采购“一张网”、预算绩效评价,新冠疫情期间会计实务网络培训,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培训,通过培训规范了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增强了依法理财的意识,为保障预算监督、提升政府职能奠定了基础。
总的来看,2020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重点需求基本得到保障,但财政运行也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一是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占比较大,一次性收入较多,税收收入增收形势严峻,非税收入持续增收空间有限;二是刚性支出需求增速较快,财政运行越来越困难;三是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较大,偿债压力巨大。
二、2021年预算草案
根据旗委、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2021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财政相关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坚持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2021年预算安排原则。收入方面,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科学预测,将上级提前下达的各类转移支付全部纳入预算安排。支出方面,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人员经费,全旗各级正常运转经费不留缺口,全力保障民生领域配套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
(一)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2700万元,同比增长0.9%,其中,税收收入安排8200万元,占比64.6%,非税收入安排4500万元,占比35.4%。
2021年,公共预算收入12700万元,上级财力补助收入93887万元,上年结转419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2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和专项转移支付3129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695万元,全旗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40128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旗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40128万元。按经济分类划分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支出安排77473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55.29%。主要包括:正常人员工资43924万元,带薪休假补贴5309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配套4100万元,移动电话补助621万元,个人公务交通补贴1307万元,乡镇补贴7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财政配套89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配套6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项目外需要地方财政负担资金144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抚恤金50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配套4334万元,工伤保险配套68万元,事业人员失业金配套126万元,部分单位各类津贴、聘用工资人员等补助2505万元。村干部工资和老支书补助2884万元。
2.运转经费安排7915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5.6%。主要包括:旗乡村三级公务费3170万元,各单位部分工作经费4745万元。
3.非税收入列收列支支出安排1330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0.9%,主要用于弥补单位“三保”支出。
4.民生配套和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安排17926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12.8%。主要包括:民政、社保、医保等民生配套安排6531万元,教育等社会事业及其他方面2488万元,政府债务还本付息7773万元,化解拖欠工程款1021万元,疫情防控经费113万元。
5.上年结转专项资金支出安排4192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2.9%,主要是2020年未支付的专项资金。
6.上级下达专项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安排31292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22.3%,主要是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专项资金。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财力但根据需要必须安排的支出33864万元,在预算执行中需通过调整预算、整合资金、收回结余结转资金等多种方式解决。主要包括:扶贫工作经费2252万元;各类配套资金安排31612万元,主要包括:宣传文化教育等1179万元,社会保障、医疗卫生2001万元、农林水扶贫978万元,工交环资932万元,基建交通等930万元,项目评审、人口普查、机关事务运行等1112万元;银行贷款还本付息支出安排14951万元;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3979万元;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疫情防控、维稳、辉腾锡勒草原环境治理等经费3997万元;其他55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15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3050万元),上年结转专项资金8066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资金19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235万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安排11235万元,主要用于兑付上年结转的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项目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征地拆迁补偿、城市建设等支出109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4969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0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86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50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24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4159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9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76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92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972万元。
三、2021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强化税收征管,提高收入质量;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同级人大批准的支出预算,认真履行调整预算法定程序;三是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对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全程监管;四是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减少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落实整合资金措施,盘活存量资金;六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做好前期工作,着力向上争取资金。
(二)坚持统筹兼顾,支持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实施方案,财政资金向“三农三牧”支出倾斜,引导“三农三牧”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二是进一步提升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对马铃薯、红萝卜、燕麦藜麦、牛羊肉等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的发展,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三是优化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落实村容村貌整治及“厕所革命”等项目,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四是落实好富农惠农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各类补贴资金,改善农村牧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全力保障好基层组织运转经费和干部薪酬,完善保障机制。
(三)兜牢民生底线,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救助、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残疾人、高龄老人补助等配套资金,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证救助资金足额发放;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配套,及时结算农牧民医药费;三是努力做好城乡居民、企业职工、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配套和保险金发放工作;四是落实好退役士兵安置、义务兵优待、优抚对象抚恤等退役军人补助资金并按时发放;五是按照规定安排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四)强化财政监管,保证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一是加强各单位账户管理,对各单位账户进行年检,避免单位多头开户。配合全旗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做好各单位账户清理工作;二是完善预决算公开的方式方法,不断拓展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加强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力度,全面提高预决算透明度;三是启动实施预算核心业务一体化管理系统,重塑预算收支管理模式;四是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五是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督促各部门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将重点领域的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反馈运用于下年度预算编制,并逐步扩大评价范围,最终实现全覆盖,有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六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着力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七是做好全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特别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资产清查及移接交工作;八是自觉接受人大、纪委监委、审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各位代表,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旗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旗人大的监督,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