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鄂尔多斯市 杭锦旗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杭锦旗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21年3月10日在杭锦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杭锦旗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旗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前所未有的冲击和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财政部门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预算有关决议,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支持保障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为推动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2339万元(其中旗本级完成52031万元,工业园区完成10308万元),同比增收9437万元,增长17.8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101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1326万元。
按税种分:
税收收入41013万元,其中增值税6544万元,企业所得税3250万元,个人所得税2212万元,资源税124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671万元,房产税3261万元,印花税443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6394万元,土地增值税89万元,车船税1215万元,耕地占用税8692万元,契税1554万元,环境保护税454万元,其他税收收入2万元。
非税收入21326万元,其中专项收入216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866万元,罚没收入491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264万元,捐赠收入9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6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
汇总上级转移支付(包含专项转移支付)257943万元、一般债券收入111442万元(其中新增债券收入307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8074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69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032万元,各项收入共计434461万元。
2020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47897万元,同比增支57498万元,增长19.8%。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
按支出用途分:
工资性支出99690万元,工资附加性支出35480万元,政策性补助1078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905万元,业务经费支出6554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本息28525万元,苏木镇支出3124万元,工业园区支出9074万元,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项目1400万元,化解政府债务、政府投资项目等支出22249万元,扶贫项目支出879万元,项目前期费支出1322万元,注册资本金70万元,动用预备费1351万元,兑付上级专项资金122492万元(其中兑付2020年专项资金79639万元;兑付以前年度欠拨专项资金4285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905万元,教育支出5217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1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5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332万元,农林水支出6248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16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2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6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5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2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9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8317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11万元,其他支出368万元。
汇总上解上级支出428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0742万元,各项支出共计432924万元。收支相抵后,累计结余153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222万元,同比增收2171万元,增长23.99%。汇总上级补助收入11881万元、专项债券收入40475万元(其中新增债券收入32000万元,再融资债券847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6956万元,各项收入共计7053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2786万元,同比减支37181万元,下降41.33%。汇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47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32万元,各项支出共计63293万元。收支相抵后,累计结余724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87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030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汇总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各项收入共计2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万元。收支相抵后,累计结余2万元。
上述财政收支数据,待市财政批复决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依法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贯彻落实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全旗财政管理和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1.坚持多措并举,推动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根据税收政策新变化、新趋势,密切关注重点税源企业产销情况,为重点税源企业排忧解难,确保税源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继续加大综合治税力度,严格落实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税源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大对房地产等领域欠税(费)清缴力度,共计完成清欠1234.8万元。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坚持以票管收,以查促收,财政部门完成非税收入19176万元,有效补充了一般预算收入。四是多措并举争取转移支付支持,积极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向上级争取政策和资金,共争取到位各类专项资金192437万元、新增债券资金62700万元。为城镇基础设施、扶贫环保、生态文明建设、教育文体、交通道路等社会各项事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2.坚持改善民生,提升财政公共保障能力
全旗民生领域支出达268683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7%。一是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节约资金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2020年全旗一般性支出6336.65万元,同比下降13.5%;“三公”经费支出936万元,同比下降10%。二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农村牧区和民生领域倾斜,通过“一卡通”累计发放各类补贴资金44765.73万元,惠及农牧民264266人(次)。三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拨付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和设备购置资金3354万元;拨付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补贴资金331万元,落实援企稳岗资金1436万元。四是盘活用好存量资金,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将有限的资金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化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五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落实教师待遇,兑付教师各类津补贴14993万元。六是优先保障2020年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拨付南棚户区新建水厕、杭锦旗第八幼儿园建设等8个民生实事票决项目资金11149万元。七是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和医疗体系建设。城乡居民低保月人均标准分别提高至790元和56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74元,常住人口服务率达100%。八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安排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500万元,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3.坚持稳中求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围绕“明思路、强举措、出实招、抓保障”的总体工作思路,创新开展好化债工作,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通过国有企业整合债务、增加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产、利用债券资金、清欠税费、清收债权等多种方式统筹推进化债,2020年隐性债务完成年度化债目标100.7%。民营企业账款无分歧完成目标任务100%。截至2020年底全旗综合债务率降至300%以下,退出了债务红色预警地区名单,降低了债务风险等级。二是集中财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2020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224.09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88.6万元,旗级资金1135.49万元,资金兑付率100%。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原则,全部按规定时限进行了公告公示。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安排生态环保资金,投入财政环保资金8569万元,支持大气、土壤、水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运行。
4.坚持改革创新,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成了2020年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为后续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打好基础。二是继续推进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公开。严格落实预算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全面公开,并对公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公开不完整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补充公开,确保公开的完整性、真实性。三是继续深化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举办了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培训,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审批、拨付和使用流程。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摸清资产底数,做到账实相符,向旗人大专题报告了全旗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五是严格落实项目评审和政府采购监督责任。按照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要求,应用“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将计划管理、交易执行、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和电子卖场等业务融为一体,实现了政府采购全过程电子化管理。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8318.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7796.97万元,节约资金521.13万元,节约率6.27%;完成旗级财政性投资预算评审项目50项,送审金额19838万元,审定金额17879万元,审减金额1959万元,审减率10%。六是强化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与监控。将直达资金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按月报送财政直达资金常态化使用情况,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发放情况的监控,对各类预警信息及时处理。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起始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向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意义十分重大。根据当前经济发展态势,综合考虑2021年我旗经济发展整体稳中有升,重大项目陆续投产,特别是“六稳”“六保”等刚性支出需求,建议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初步确定为7亿元,增长12%左右。结合上级转移支付、新增债券等因素,建议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期目标增长10%左右。
根据中央、自治区、市级要求,以及旗委、政府工作部署,编制2021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科学安排财政收支预期目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增强我旗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财力保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具体编制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安排与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主要经济预期指标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积极稳妥,应列尽列。支出预算严格控制、量入为出。严禁脱离实际、超越经济发展水平搞建设,审慎出台新的民生政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禁过高承诺、盲目提标扩面,确保财政可持续。
二是厉行节约,聚焦重点。从严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长期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物业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推进项目预算清理整合,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集中有限财力优先保障旗委政府决定的各项重大支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全力支持延长产业链条和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硬化约束,提升绩效。严格执行以《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为核心的财经法规,始终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凡因重大突发情况必须调整或追加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加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力度,凡未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的一律不予安排预算,积极开展部门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财政政策等综合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科学机制。
按照《预算法》要求,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方面
根据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和现行“分税分成”财政体制,2021年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12%。
2.支出方面
2021年全旗财力情况: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000万元,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2962万元、上级各项保基本民生转移支付资金8339.9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37万元、新增债券收入2000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265万元,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231949.94万元,预计全旗可支配财力384523.88万元。
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对各部门编报的公用经费、业务经费进行适当压缩,对项目经费分轻重缓急适当削减,安排支出384523.88万元。
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1)工资性支出100293.49万元,主要包括: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70139.69万元,退休、离休人员工资3837.23万元,抚恤支出1122.1万元,临时工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6605.03万元,预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资等不可预见支出18589.44万元。
(2)工资附加性支出28481.02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14116.15万元,调出人员职业年金5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5243.43万元,大额医疗保险58.12万元,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368.92万元,职工生育保险205.4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103.14万元,住房公积金4992.96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和临时工“五险一金”1242.89万元,预留工资附加性支出1000万元。
(3)政策性补助支出40901.73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旗级补贴、合同工补缴养老保险、补贴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等22052万元,医疗保险1206.08万元,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9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失地农牧民等社保补助2384.1万元,各项退役军人及民政补助2811.85万元,少数民族教育、计划生育等文教卫补助2364.25万元,草原生态管护人员、生态移民等农牧林补助4400.88万元,其他政策性补助4673.57万元,预留新出台政策、标准提高等因素增支1000万元。
(4)公用经费支出9727.78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2181.46万元,垂直部门及市政环卫等部门运行经费373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93.8万元,旗直各部门取暖费1907.18万元,水电、物业、租赁费用1709.34万元。
(5)业务费支出8000万元。按照上级部门及旗委、政府工作任务要求,安排用于党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市政环卫等各项事业经费。
(6)苏木镇支出3739万元。核定苏木镇支出3739万元,其中:嘎查村工作经费608万元,社区办公经费68万元,苏木镇运转经费1789万元,预留应急资金1274万元。
(7)工业园区管委会支出6000万元。按照工业园区上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测算,2021年安排园区支出预算6000万元(其中独贵塔拉工业园区4000万元,新能源产业示范区2000万元),用于园区内人员工资发放、基本运转、日常管理、债务还本付息、一般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超收部分全额上解旗财政。
(8)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项目2000万元。
(9)扶贫补助资金支出5785万元。按照保基本民生要求和旗扶贫工作方案,安排全旗各类扶贫资金5785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4500万元,旗本级教育、医疗、社保等扶持补助资金1285万元。
(10)贷款还本付息及政府购买服务支出73565.86万元。结合政府债务化解方案,安排债券及贷款还本支出27151.32万元,付息支出41414.54万元,不可预计增息及偿还本金5000万元。
(11)项目前期费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项目部门项目规划编制、资源开发、产业升级、资产处置评估等方面前期工作支出。
(12)注册资本金130万元。安排同圆投资控股集团注册资本金130万元。
(13)化解各类政府债务、兑付历年专项、新建续建工程、支持乡村振兴、消化暂付款等支出80000万元。其中:化解政府债务建议安排20000万元,消化暂付款建议安排10000万元,兑付历年专项、续建工程、支持乡村振兴等支出建议安排50000万元。
(14)新增债券支出20000万元。
(15)总预备费3900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3%安排预备费。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火灾处理(消防突发事件、森林火灾等)、疫病控制、信访储备、矛盾化解、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500万元)、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金融债务风险防控(债务还本、付息、求助、非吸处置)、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处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救助保障资金及营运服务费、国家赔偿等。
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关于“三保”预算及到期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审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2021年全旗“三保”及到期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如下:2021年全旗共计安排各类“三保”支出预算158511.48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预算116212.97万元,保运转支出预算17760.78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预算24537.73万元。2021年全旗共计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预算47095.4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6029.8万元(本金20766.5万元、利息15263.3万元),专项债券11065.63万元(本金4122万元、利息6943.6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24万元,加上专项债券收入2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241万元,全旗可支配财力39265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39265万元,其中城镇管网规划设计配套建设支出20万元,计提廉租住房保障金支出10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54万元,征地拆迁补偿支出576.37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支出11065.63万元,专项债券支出20000万元,兑付历年专项资金支出724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0,加上上年结余收入2万元,全旗可支配财力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专户滚存结余77879万元,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81583万元,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7142万元。
三、共克时艰,砥砺奋进,全力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
2021年,我们将继续坚决贯彻旗委、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信心,主动作为,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应对危机中掌握工作主动权、打好发展主动仗,支持“六稳”、“六保”,确保圆满完成2021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头。
(一)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一是依法依规有序组织好财政收入,结合挖潜提效培植税源、综合治税、盘活闲置资产等方式,加强对收入的监测分析,建立收入动态监控机制,努力完成年度收入目标。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强资金统筹使用,通过合理调度资金,盘活存量等措施,支持扶贫等重点民生领域,落实各项刚性支出。进一步化解债务、消化财政暂付款,规避财政资金安全风险。三是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可压尽压、应压尽压;并将节约的开支优先保障“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硬化预算约束,除应急救灾等支出外,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不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四是加大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工作力度,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新增规模和累计余额,新增暂付性款项累计余额不得超过旗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5%,坚决守住底线。五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预算编制与绩效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将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相挂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继续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一是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二是结合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兑现各项优惠政策,支持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第三产业做大做强。三是加大对农村牧区的投入力度,统筹财政资金用于农牧业产业、“四好农村路”、生态公益林补偿等项目,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布局优化升级,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切实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大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过发放援企稳岗资金、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努力稳企业保就业。五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在分配、拨付、使用环节的管理,确保直达资金用到实处。
(三)支持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继续通过加大预算安排、整合债务集中化解、盘活资产、清缴税费、发挥新增债券的化债作用、合规转化经营性债务等多种方式,全力以赴完成2021年6.37亿元隐性债务化解目标。健全完善新增债券和专项债券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和新增及专项债券争取工作,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依法开“前门”、堵“后门”。严格执行隐性债务化解方案,持续做好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工作。污染防治方面,通过引导社会资金、民间资本投入污染防治领域;合理安排资金,全力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水共治”、土壤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脱贫攻坚方面,继续以预算安排、争取专项资金投入、盘活存量等方式,切实保障扶贫投入;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扎实推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将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重点支持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及农牧业基础设施的提升,努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兜牢“三保”底线,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二是继续坚持教育优先战略,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足额拨付各类学生资助及教师津补贴,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三是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严格落实养老金、城乡低保等政策,认真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的帮扶救助,及时发放各类补助资金。健全退役军人工作机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深化双拥共建。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及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筑牢疫情防控救治第一道关口。继续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政策,着力补齐疾病防控救治、公共卫生人才队伍等方面的短板,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五是加快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支持民生实事。继续以预算安排、争取专项资金投入、盘活存量等方式,加大力度支持各项民生实事,让广大城乡居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全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创新。一是深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二是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完善预决算公开的方式方法,重点对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和细化程度进行常态化检查,全面提高预决算透明度。三是强化投资评审职能,严控超投资计划、超建设规模、超建设标准和改变资金用途的“三超一改”现象。同时,依托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继续强化对全旗政府采购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五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实施办法,配合建立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机制,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落实人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旗人大的各项决议,振奋精神,脚踏实地,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杭锦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做出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