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巴彦淖尔市 临河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临河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21日在临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临河区财政局局长 徐卫东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临河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十三五”期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时期,全区财税部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努力促进财政增收,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改善民生力度,推进财政各项改革。2016-2020年的五年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实现88.58亿元,比前五年增加12.72亿元,增长16.8%。
2016-2020年的五年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实现224.23亿元,较“十二五”增加59.76亿元,增长36.3%,主要是:教育投入36.65亿元,较“十二五”增加10.19亿元,增长38.5%;文化事业投入1.19亿元,较“十二五”增加0.76亿元,增长175.7%;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36.98亿元,较“十二五”增加7.16亿元,增长24%;卫生健康投入23.48亿元,较“十二五”增加7.49亿元,增长46.8%;节能环保投入8.12亿元,较“十二五”增加3.48亿元,增长74.8%;农林水投入29.28亿元,较“十二五”增加12.61亿元,增长75.7%。为区委、区政府实施的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的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障。
二、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落实临河区十七届三次人代会预算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财政改革发展一体推进,坚持稳收入、保发展、惠民生、防风险四面发力,贯彻“六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保持经济发展稳中向好态势。认真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培植涵养财源,稳步推进财税改革,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预算执行能力和公共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13亿元,完成年初人代会目标的101.6%,同比增加1.05亿元,增长6.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35亿元,同比减少101万元,下降0.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9.1%;非税收入完成3.78亿元,同比增加1.06亿元,增长38.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0.9%。
(二)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02亿元。其中八项民生支出达到36.04亿元,同比增加2.88亿元,增长8.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6%。
(三)全区预算执行成效
1.坚定不移地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十年化解方案,继续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化解旧债、严控新债,对新发生项目可行性提出政策意见,坚决杜绝新的举借债务情况发生。积极稳妥推进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年累计化解各类政府债务31.44亿元,(其中:化解隐性债务16.69亿元,偿还银行贷款利息、PPP项目、政府债券利息等14.75亿元)。清欠民营企业账款4.62亿元,无分歧账款全部清欠。严厉打击高利贷、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套路贷等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我们坚持从“化债工作积极主动、化债措施得力、化债方案扎实”等方面入手,全力争取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县。我区以国家区域性评审优异成绩争取到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试点债券资金32.6亿元,切实缓解了我区还款高峰期存在的流动性风险,也极大的减轻了地方政府债务还款的压力。二是始终把脱贫攻坚资金保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全年投入精准扶贫资金5106万元,全力保障扶贫工作顺利推进,足额拨付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大病救助等专项资金,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制度,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同时,以全面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管理为抓手,建立简便实用、实时同步的动态监控体系,实现对扶贫资金和项目全面、真实、准确的实时动态监管,目前,我区扶贫监控平台共有扶贫项目26项,已全部录入绩效目标。三是多措并举,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配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发改、住建等部门全年争取环保类专项资金4076万元,重点支持了大气污染防治、城市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其他生态文明建设,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保障生态环境工作有序开展。此外,积极配合上级纪检、审计、生态环境、财政等环保督察检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确保督察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多方发力保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一是快速下达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是维护“六稳”和落实“六保”工作的重要举措。积极落实中央直达资金和抗疫特别国债目标,采取单独下达、单独标识、全程监测的分配原则,精准用于惠企利民,有力支持了产业链升级、补充医疗卫生设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抗疫重点企业补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等项目,有效地缓解了企业压力,增强了基本民生保障力度。全年下达中央财政直达资金5.28亿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1.99亿元。二是我们坚持把争取上级支持作为特殊时期保发展和保重点的非常之举,全力以赴争取各类项目资金。通过各部门协同配合全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1亿元。主要是农林水专项4.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3.04亿元、卫生健康专项2.86亿元、住房保障专项1.87亿元、教育专项1.36亿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同时,先后争取四批次地方政府债券29.17亿元,重点用于包银高铁项目、棚户区改造、农高区建设、奶业振兴、产业融合、城市管网改造、北边渠综合治理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七小学、金川学校扩建、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民生重点项目建设领域。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从严从紧加强部门支出管理,要保障好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压减非重点、非刚性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压减低效无效、标准过高的支出和非必需的项目支出,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四是筹措部分资金用于事关全局的“急事特事”。全年累计筹措资金20.25亿元。其中:归还政府债务还本付息12.86亿元,用于大气防治、环境治理、林业绿化等环境保护2.7亿元,重点公建项目欠款2.99亿元,征地拆迁、信访维稳8671万元,城市维护等社会事业发展8006万元,为化解各类政府债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五是全力构建财政工作与疫情防控同落实体系,做到抗疫资金第一时间拨付。坚持做到预算指标当日下达、资金额度即时告知、财政资金当日拨付,确保基层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疫情防控经费应保尽保。同时,紧盯资金的专款专用,确保应急物资和医疗物资的储备。全年拨付各防控单位应急资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资金、物资储备经费和工作经费共计2.64亿元。
3.多措并举实现全年收入目标。一是在充分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减税降费和新增税源不足等困难的情况下,狠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征收力度,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从9月份开始预算收入由负转正,年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额完成目标。二是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落实减免相关税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稳步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市场高效运转,全区全年新增减税降费2.87亿元。三是把清理欠税作为完成收入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税务约谈、发布欠税公告和强制执行等措施,加大清欠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计清理欠税1.46亿元。四是认真开展非税收入执法检查,对非税收入管理进行重新自查,对管理机制进行重新梳理,严格依法依规征收、源头控管、以票管收,加强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2020年全年非税收入完成3.78亿元,同比增加1.06亿元。
4.聚力增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借助“天赋河套”农业品牌战略,完善农牧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推进农牧业向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迈进。投入资金16719万元,保障耕地地力保护、农机具购置、盐碱地改良等涉农补贴,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投入资金10467万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入资金2637万元,保障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投入资金2162万元,加快农村牧区厕所改造,改善人居环境。投入资金1420万元,加强动物防疫和农牧业技术推广与社会化服务。同时,所有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合理合规。全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35726万元,涉及农业类、林业类、牧业类、建设类、工资保障类、教育类、社会保障类等9领域25类28项,惠及农牧户和低收入群体67万余人。二是保持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投入资金6880万元,完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义务教育阶段薄弱环节的改善和提升。投入资金2688万元,支持新建临河区第七小学,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投入资金2542万元,支持金川学校初中部扩建,均衡义务教育资源。投入资金2452万元,落实普高、职高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协调发展。同时,继续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教育精准扶贫、特教津贴等资金投入,切实保障特殊教育群体的支持力度。三是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投入资金31082万元,支持养老保险基金平稳运行,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发放。投入资金23349万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可持续筹资机制。投入资金18000万元,支持区医院搬迁建设。投入资金12904万元,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困难群体、重点群体补助政策,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投入资金4358万元,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投入资金3665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9元提高到74元。四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支持解决好群众住有所居、住有良居。投入资金12000万元,实施棚户区改造3个片区、2040套,25万平米,全力支持我区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投入资金7500万元,持续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改善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投入资金5900万元,用于保障公租房、廉租房建设。
5.持续改进完善财政管理水平。一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从“入口”到“出口”实行全程监管。严把资产“入口关”,新增固定资产价值44912万元;严把资产“使用调剂关”,积极整合资源,实现资产合理调剂。严把资产“出口关”,减少资产价值1650万元。二是提升采购服务管理质量。严格规范单位采购申报审批工作,加强备案制管理,从事前的审批调整为事中、事后的监督。执行采购预算3546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3387万元,节约资金2076万元,节约率5.9%。三是聚焦预算管理。树牢预算法治意识,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26个预算单位40个项目,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资金3.93亿元,对2019年度易地搬迁、产业扶贫、饮水安全、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23个扶贫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评价资金3737万元。四是改善和优化信贷结构,推动我区产业发展,促进全区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558.52亿元、同比增长7%,人民币贷款余额438亿元、同比下降8%。各家金融机构为企业累计发放50万元以上贷款73亿元。五是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及规范性,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对临河区政府及预算部门2019年度决算和2020年度预算公开情况进行核查,覆盖面达100%,对部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总体来看,在全年复杂多变的形式背景下,全区财政运行较为平稳。但预算执行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延续、经济增长后劲不足和政策面、市场面等不利因素多重叠加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速进一步放缓;财政支出压力巨大,刚性支出有增无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基础设施补短板、推动经济质量稳步发展等都需要财政持续增加投入,加之政府债务偿还处于高峰期,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编制2021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不移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财政政策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深入推进财政金融风险化解,全力支持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贯彻以上指导思想,2021年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目标,突出高质量发展总导向,全力保障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实施,支持各项民生政策落实。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1年,临河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9亿元。
2.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临河区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85亿元。其中:一是人员工资及民生社保支出20.43亿元,占可用财力的79%;二是公用经费0.53亿元,占可用财力的2.1%;三是预备费0.26亿元,占可用财力的1%;四是2021年各项事业费4.63亿元,占可用财力的17.9%。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38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各乡镇和办事处正常运转、民族团结经费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1127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武警、司法救助、矛盾纠纷调节、看守所、拘留所运转经费和“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等支出。
(3)教育支出61803万元,主要用于合理配置义务教育教学资源、改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普通教育阶段学生“两免”及取暖补助配套、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教育教学质量奖励等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普宣传等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艺术活动、图书馆等文化旅游管理事务、体育活动、老年体协活动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3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牧区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优抚和社会救助补贴、老年人长寿金、义务兵优待金、五保户和孤儿救济金、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就业保障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2868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医保补贴、职工门诊统筹、大额医保、破产企业职工医保补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计划生育及独生子女补助、疫情防控等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治理和重点污染源监控等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1168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环境卫生保洁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14378万元,主要用于设施农业、高标准示范农田建设、村级基层政权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保险、动物疾病疫控防治、农业综合开发等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156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道路建设和养护等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和气象事务等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1250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84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消防、地震、自然灾害等支出。
(15)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00万元。
(16)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284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依据现行政府性基金政策规定,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5.9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5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5.5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乡村振兴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算安排0.48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0.48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按照“收支平衡,适当结余”的原则,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2.02亿元,其中:机关事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38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4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4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08亿元。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自治区统筹安排,预算由自治区统筹编报。2021年将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不再单列。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9.76亿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当年结余2.2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2亿元。
各位代表,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篇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方针政策和区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要求,齐心协力,锐意进取,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推动我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目标,突出高质量发展总导向,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稳中向好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