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齐齐哈尔市调整梅里斯达斡尔族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调整梅里斯达斡尔族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调整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完成239671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275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925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086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5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4262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850万元,调入资金2738万元。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52万元,同比增长18.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629万元,同比增长50.7%;非税收入完成7123万元,同比增长1.2%。从税收收入看:税收收入完成5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2%,同比增收1895万元,同比增长50.7%。其中:增值税完成532万元,同比减收559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469万元,同比减收75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26万元,同比增收37万元;资源税完成55万元,同比增收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98万元,同比增收8万元;房产税完成198万元,同比增收92万元;印花税完成143万元,同比增收2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23万元,同比增收3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91万元,同比增收17万元;车船税完成2050万元,同比增收1865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818万元,同比增收423万元;契税完成493万元,同比增收48万元;环保税完成33万元,同比增收4万元;其它税收无,同比减收3万元。从非税收入看:非税收入完成7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同比增收81万元,同比增长1.2%。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239万元,同比增收645万元(包括,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118万元,同比增收3万元;残疾人保障金收入完成92万元,同比增收54万元;教育资金收入完成264万元,同比增收63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完成211万元,同比增收5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完成554万元,同比增收47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27万元,同比增收114万元;罚没收入完成925万元,同比增收531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430万元,同比减收1209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2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5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支出165163万元,上解支出46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万元,再融资债券安排还本支出185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6392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03万元,国防支出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089万元,教育支出1850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2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14万元,农林水支出6309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4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5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3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5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2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03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2万元。
财政存量资金方面,按照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要求,2021年1月1日起,我区年初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875万元(其中部门预算存量资金647万元,转移支付存量资金2207万元,财政专户存量资金21万元),全年新增存量资金1768万元,已使用存量资金1633万元,剩余资金共计301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03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实现58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87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64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389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万元,调出资金2738万元。年终结余383万元。
政府性基金年支出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20万元;农林水支出11万元;其他支出213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支出46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万元。
2021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7万元,结转下年12万元。
(四)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加大防疫资金投入,切实强化财政保障能力。
截至目前,我区共拨付疫情防控资金3036万元,其中上级专项754万元,区级财力2282万元。为使疫情防控所需资金能够第一时间拨付,我区专门建立“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二是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因素,切实拓宽财政增收渠道。
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全面完成兴梅公司的集团化转型升级工作,改革后集团在建筑建材、文化旅游、传媒制作等多点开展业务,同时建立区属国有土地收储平台,全年增加土地流转收入1442万元。新成立的兴梅集团矿业公司成为我区新增规上企业,成为拉动我区经济增长新动能。重点企业拉动财源。目前我区重点企业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雄鹰猎弹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齐齐哈尔市王仔花苑营销服务部等企业仍是拉动税收主要力量。2021年,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齐齐哈尔市王仔花苑营销服务部全口径缴纳税款2537万元,同比增收2084万元,同比增长460%。多点发力向上争取。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全年收到上级专项资金105534万元,债券资金14262万元,再融资额度1850万元。
三是兜底线保基本,切实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在社会保障方面,2021年全年共支出各类社会保障资金24974万元,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484万元,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补助4939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2969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助6807万元,财政对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233万元,就业补助资金521万元,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1347万元,基本药物补助资金146万元。两残和高龄补助资金 539万元。优恤1517万元,社会利利支出388万元,退役安置支出84万元。
在“三农”方面,共收到上级下达资金77639万元,完成各类补贴支付22442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255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704万元、种植补贴14483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3299万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632万元;病虫害控制资金217万元;黑土地保护经费246万元;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补助资金1000万元;大型奶牛场建设项目资金2500万元;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00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4053万元,其他农业项目资金2014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1633万元;音河和阿伦河治理等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1020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资金1160万元;防汛资金243万元。
在教育文化方面,教育领域支出18509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学校食宿楼工程和水洗厕所等项目2591万元,学校水洗厕所工程资金465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882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32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1031万元,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18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2万元,其他教育支出1336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3万元,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20万元,“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61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37万元,其它文化旅游建设资金755万元。
在城乡建设方面,取得上级专项资金19651万元,其中: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048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6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13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517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434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326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资金7027万元,污水管网设施建设资金5678万元。
四是加大预算执行监管,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加强预算管理。我区2020年预算执行及2021年预算报告,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去年3月份依法在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将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118个预算单位和4个部门(教育、农业、卫生、医疗保险)的预算及2021年三公经费的预算进行公开。做到了政府“四本预算”整体公开,“三公经费”全面公开。今年事业机构改革后我区新成立预算单位3个,更名预算单位9个,撤并预算单位5个,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应预算调整。
确定乡镇收入支出基数。按“强乡扩权”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我们结合区情实际,按照“核定收支、确定基数、定额补助、超收分成”原则,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确定了各乡镇收入基数、支出基数及一般性转移支付基数,在保障乡镇“三保”资金前提下,调动各乡镇招商引资和财源建设的工作积极性。
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监管。全年共评审工程项目90项,评审金额76927.98万元,净审减金额4658.24万元,审减率6%。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采购项目53项,类别涉及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预算金额7813.44万元,交易金额7661.92万元,为政府节约资金157.52万元,节约率达2.02%。
二、2022年预算草案
针对当前经济形势,我区2022年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战略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抢抓机遇,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园区建设、文教卫生等领域,加大扶持政策和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深入实施“一二三四”战略,立足“六个新突破”,抓好“十个一批”具体实施,走出一条农业现代化、工业集群化、文旅产业化、生态价值化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全面建设和谐美丽民族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预算收入安排:2022年财力预计20834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3519万元,上级对我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12683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392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包括:税收返还收入8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25806万元(包含: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976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9129万元、结算补助收入528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奖金372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0587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088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1742、各领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32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0万元。
预算支出安排:根据省市财政补助和本级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0789万元。我区经费中公用经费支出按定额核定,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均缩减5%。具体安排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42万元;国防支出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440万元;教育支出2534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5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9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22万元;农林水支出9248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15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4万元;金融支出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2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224万元。(后附2022年度专项结余资金明细表)
另外,2022年设置预备费165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926万元、上解支出1976万元,共计7554万元。
财政存量资金方面,按照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要求,2022年1月1日起,我区财政存量资金3011万元,其中部门预算存量资金1875万元,根据年中实际执行情况,由财政部门汇总报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后报人大常委会审议;转移支付存量资金1115万元、财政专户存量资金21万元,均按原用途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预算收入安排: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384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1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5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9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8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6万元。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76万元,上年结转383万元。
预算支出安排: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84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96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33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
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预计支出22万元。
(四)财政工作重点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2022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紧盯“三个方向”,狠抓收入,进一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紧盯税收任务。依法加强税收征缴,充分发挥涉税信息保障平台作用,加强税源监控,准确把握重点行业和财源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组织税款入库,确保应收尽收。二是紧盯非税收入管理。健全非税收入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征缴,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规定,应减则减、应免则免、应征则征;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利用我区良好的自然资源,增加长期可持续性收入。确保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如期实现。三是紧盯上级资金走向。密切关注上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方向,做实基础性工作,深入挖掘民族区优势,集中梳理运行中的困难,同时加强各类数据的分析、整理、测算和比对,争取上级在项目和财力补助、债券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最大限度提升财政资金保障能力。
——聚焦“六项支出”,尽力而为,推进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以地方财力安排各类民生项目支出5628万元。其中: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殡仪馆等各类民生匹配资金3852万元;卫生部门匹配资金及村医等支出493万元,教育民办教师养老补助、生均保障经费等150万元;城市运行支出310万元(城区电费70万元,城管车辆运行费55万元,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对讲机费用及日常绿化支出180万元,防空洞维修5万元);交通局养护公路275万元;农林防疫支出88万元;应急疫情物资10万元;代列扶贫项目地方资金450万元。合理安排地方财力资金,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兜实民生底线,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防范“三大”风险,勤俭节约,确保经济稳健可持续运行。一是防范化解“五保”支出风险。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市县“五保”工作的通知》(黑财预〔2019〕88号)等要求,我们将严格落实规定的“三保”支出范围和标准,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严格支出顺序,优化支出结构,保障“五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将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保政府性债务利息偿还支出共计72770万元优先纳入预算保障范围,没有足额安排“五保”标准支出前坚决不予安排其他支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要求,实施清单管控,坚持“从严从紧”原则,加强预算统筹。同时加大资源和资产处置力度、加强资金统筹力度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严防支出风险发生。二是防范化解资金支付风险。认真落实省级工资发放资金专户管理办法,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财政收支分析测算,提前预判财政收支形势,统筹调度国库资金,合理安排支出顺序。同时加大暂付款清理力度,争取支持性资金调度,努力防范资金支付风险。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认真执行债务管理办法和预警机制,不断完善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加大债务指标动态监管力度,按照“借、用、管、还”一体化原则,防止无计划、超计划举债,严控新增债务;政府预算合理安排偿债资金,努力实现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确保到期债务如期偿还。
——加强“三个引领”,扶持产业项目,加大财源培植力度。一是加强政策引领。支持发展民营经济相关政策,提高服务效率,破解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不足问题,鼓励企业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提高人才待遇,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实体经济负担,为企业发展积蓄后劲。二是强化资金引领。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通过综合财政预算和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加快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专项奖励资金,以政策兑现的实际效果吸引企业落位、巩固项目建设年成果。持续发挥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对签约项目建设提供适当资金支持。三是坚持园区引领。继续加大园区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园区供热、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七通一平”,提升园区整体形象,为项目建设提供更优的发展平台,吸引一批重点项目早日签约落地、建成投产,并转化成为我区重要的财源力量。
——围绕“十二字”方针,精准施策,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一是规范支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形成上下一线、部门协调、缜密规范的资金管理体系;加快资金拨付效率,更好地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作用,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范围,推广特色农业保险。二是支持生产方式的调整。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农业“三减”工作的推进,在保护好黑土地、提升育种科技创新水平上实现突破,走出高效、安全、节约的农业产业新路线。支持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环节,鼓励完善粮食作物供应。三是积极争取农业项目资金。充分发挥区域优势,积极向上争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中草药种植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牧污染源治理、畜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支持推进优势农业、特色农业建设;集中力量搞好绿色食品、粮食深加工等项目建设,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增强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早日将我区打造成为嫩江流域高效农业的示范区和食品加工的集中区。
——继续深化“三项改革”,迈出新步子,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一是深化财税改革。继续深化财税改革攻坚,聚焦加快建立标准科学、约束有力、全面绩效、规范透明的现代财政制度。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原则,在预算管理各个环节树立绩效意识,硬化预算约束,体现绩效要求,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纠正。二是深化推进“强乡扩权”改革。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推进“强乡扩权”改革,以加快乡村经济发展、增强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充分激发乡镇发展经济的潜能,增强乡镇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调动乡镇开展财源建设的积极性,促进乡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乡镇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严格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以系统化思维整合预算管理全流程,建立各级财政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实现各级预算数据的省级集中和上下贯通。
2022年我区财政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融入新格局,开启新征程,抓实抓好财税工作,为我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民族区做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