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牡丹江市林口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林口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林口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林口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16日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全县财税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十八届一次全会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林口发展为统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有序,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710万元,完成预算的87.7%,同比下降18%。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6,265万元,完成预算的80.3%,同比下降2.5%。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1,991万元,总支出303,75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38,23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419万元,完成预算的99.2%,受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因素影响,同比增长209%。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308万元,完成预算的91.4%,同比增长50.2%。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160万元,总支出9,308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852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4,948万元,扣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五项保险由上级统筹因素,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8.6%。其中:保险费收入13,53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0,899万元;其他收入516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1,288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6.6%。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3,66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475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69万元,主要是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结转收入。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34万元,用于中省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35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尚未结束,相关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预计汇总,待省、市财政与县财政年末正式结算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另行报告。
(二)2022年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全县财税部门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坚持勤俭节约,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政策支持和综合财力保障。全年财政预算执行与管理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聚焦统收入、争资金,综合财力稳中有升。坚持把抓收入、增总量作为财政工作的中心任务,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内挖潜力,外争助力,想方设法增加地方可用资金。一是加强收入预期管理。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宏观经济下行叠加影响,财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源监控,进一步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保持财政收入稳定。二是做好资金统筹调配。加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衔接和统筹调配力度,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661万元。加快盘活存量资金速度,全年共盘活结转结余资金和按原用途难以使用的项目资金2.3亿元。三是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牢牢把握上级重大政策机遇,积极跟进对接,全年共向上争取各类资金27.2亿元,同比增长5.5%,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新一轮转移支付核定实现新增长,较上一轮增加1.1亿元,夯实未来五年财政收入增长基础。
2、聚焦保民生、节支出,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在国库资金调度艰难的情况下,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资金,完成了兜底“五保”支出任务,确保全县干部职工工资和企业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重点项目建设有序进行。一是民生支出稳步增长。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全县民生支出22.5亿元,占总支出的81.5%,保障重点民生实事落实。下达资金1,062万元,落实重点群体就业补助,支持职业技能提升,着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下达资金3,758万元,落实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推进高考标准化考场建设,提高学前教育经费和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下达资金38,755万元,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及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清算,持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669元和年人均5,292元;下达资金4,958万元,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及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610元;下达资金5,976万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和村级组织培育增收产业,助力发展乡村振兴;下达资金3.1亿元,兑现涉农补贴和保险政策,提高农户粮食生产积极性;下达资金2,424万元,支持“平安林口”建设、扫黑除恶斗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二是重点项目支出有力保障。累计拨付项目建设资金2.2亿元,有力支持了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等一批重点项目及时开工建设。下达资金8,356万元,为城镇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居民居住条件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下达资金925万元,支持技新污水处理厂改造升级;下达资金200万元,支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试运营;下达资金400万元,支持供热并网;下达资金1,201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和路桥维护。破解项目建设资金瓶颈,积极推进总投资4.2亿元的林口县中心城区改造与提升工程PPP项目实施。三是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安排较上年减少54万元,下降5%。在保运转的基础上,持续压减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年一般性支出安排较上年减少209万元,下降5.7%。
3、聚焦优服务、稳经济,财税政策高效落实。迅速推动金融财税相关政策落地见效,减税、退税、缓税政策持续发力,支持稳住县域经济大盘,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一是高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知晓率,全年留抵退税政策支持企业资金1,022万元。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阶段性缓税等优惠政策,全年累计减轻企业各类税费负担13,585万元,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二是着力优化县域金融环境。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加大金融支持企业力度。召开2022年政银企合作交流会,8家金融机构介绍金融产品,60余家企业代表参会,达成融资协议3亿元。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等贷款投放力度,截至11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5.72亿元,同比增加0.14亿元,增长0.4%。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减费让利,将担保费率降至1%。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和实施力度,帮助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融资发展。三是构筑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制定政府采购四方当事人信用评价体系,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壁垒,对采购中心和社会代理机构开展监督评价。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和当日审批制度,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聚焦强管理、防风险,治理水平稳步提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制度建设。一是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各镇、各部门首次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2022年预算,实现了中央和省、县三级数据集中贯通,统一了财政业务管理规则和技术标准,整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人员、资产和债务管理、绩效管理等业务环节,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全过程监管,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二是债务风险防范成效显著。严格贯彻落实债务管理要求,不断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努力化解政府性债务。全年累计化解债务12,179万元,其中,通过资产抵债、盘活存量资金等措施,化解债务8,110万元;通过清理法定债务与隐性债务项目重复,核减法定债130个重复项目债务金额3,669万元。全县综合债务率102%,保持“绿色”等级,为牡丹江各县市最低,政府债务规模保持合理增长,风险总体可控,财政韧性持续增强。三是国有资产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通过以资产抵债方式处置闲置商服、车库等585万元,增加了财政收入,同时化解隐性债务。推进资源资产融资转化为财政收入工作,成立林口县盈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可利用资源整合,林口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运作完成,预计增加可用资金2.99亿元,有效弥补国库资金缺口。国有企业资产实现增值,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8.21亿元,同比增加6.4亿元,增长7.2%。
5、聚焦严监督、提效益,财经秩序不断优化。扎实推动制度建设,切实发挥财政监管效力,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对项目资金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绩效管理,预算绩效评价资金实现全覆盖。全年自评价项目409个,自评价率100%,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二是严格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监控。依托监控平台,通过智能预警、疑点追踪,及时发现问题,指导部门规范预算执行行为,为财政资金有效运行保驾护航。纠正违规支出业务257笔,涉及金额40万元,公务卡使用率进一步提升,公务卡报销额度达410万元,现金使用额下降90%,业务规范性显著提高。三是强化财会纪律监督。扎实开展财税政策实施效果监督治理工作,确保财税法规和重大财政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全县财会人员素质,在职财务人员信息实现数据库电子化动态管理,督促550人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四是规范津贴补贴。扎实开展清理规范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清算规范津贴补贴17项,抵顶收回资金1,832万元。五是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全年完成预结算项目评审126个,核减不合理投资3,603万元。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和“金融服务+信用承诺”制度,推广使用新版政府采购平台,全县政府采购平台流转采购计划412笔,其中电子卖场193笔,服务工程超市65笔,节约率达6%。六是强化金融领域管理。保持金融领域整治高压态势,开展非法金融放贷、“套路贷”、非法网络借贷、非法集资等金融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活动,全县金融市场运行平稳有序。七是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提高国有企业月报和年度财务决算编制质量,将符合条件的地方国有企业及时纳入地方企业财务会计月报系统,正常运营的22家国有企业实现全覆盖。
即将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的监督支持下,在全县人民共同努力下,我们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服务改革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
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问题和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稳住县域经济大盘,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各方面支出需求加大;同时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面临较大压力,财政运行将持续处于资金高度紧张状态。二是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增强,政府“四本预算”还需加强衔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聚焦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还需强化,对财政政策的评价力度尚待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约束还不够有力,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及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我县“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锚定新目标,勇担新使命,科学分析研判财政形势,认真做好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管理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政策和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2023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
2023年,全县经济基本面呈现稳中有增趋势,“4321”产业发展体系持续优化,石墨、煤炭、水泥、水电等重点行业快速发展,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较好基础。但受税收收入不确定性和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影响,2023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从财政收入形势看,招商引资结算税收规模萎缩,新产业项目的税收贡献还需要逐步释放,增加了财政收入组织的不确定性。2022年一次性收入占比较大等因素,对2023年收入增长形成较大压力。从财政支出形势看,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很大,兜底“五保”、乡村振兴、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等,都需要予以重点保障。综合分析2023年财政收入形势较为严峻,收支平衡压力更为突出。
预算编制坚持的原则:一是加强统筹。增强财政资源配置的完整性,强化财政可持续性,发挥政策协同和资金集成效应,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优化结构。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分清轻重缓急,坚持有保有压,强化精准施策,聚焦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出。三是厉行节约。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打破支出固化格局,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四是提质增效。将绩效管理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提升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一是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安排217,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681万元,同比增长10%;返还性补助收入10,068万元;财力性补助收入106,65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8,23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018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606万元,上解支出4,04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二是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安排206,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462万元;返还性补助收入10,068万元;财力性补助收入106,656万元;镇级上解县级收入2,83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8,232万元;动用稳调基金19,018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6,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302万元;提前告知各镇转移性补助支出7,918万元;上解支出4,04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算安排6,27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5,42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852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272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49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4,92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2,908万元;其他收入658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4,61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3,87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4,352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499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6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35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9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截止目前,2023年上级财力提前告知还没有全部到位,待省财政2023年提前告知全部下达后,上述预算情况还会有一些变动,届时我们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根据省、市对财政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中央统一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增强“五保”兜底能力。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更好发挥财政在县域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林口提供坚实保障。
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预期目标任务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2023年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1、培育林口特色财源,推动财政持续发展。加强中长期财政规划研究,充分发挥林口资源优势,统筹政策资金培育优质财源,进一步增强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工业强县”战略,健全财政支持政策和财源发现机制,支持“4321”产业发展体系建设,提高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培育潜力中小微企业和重点财源企业,推动二产提质、三产增效。加强对企“服务包”工作机制对财源建设的支撑,进一步畅通对企服务沟通渠道,结合企业发展诉求完善针对性服务措施,帮助企业拓展在林业务。加强涉税平台系统管理,持续推进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工作,加大对煤炭、石墨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税收运行监测,提升财源企业监测服务能力。引入战略合作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现政府投资资金县域内循环,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2、持续保障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福祉。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完善符合县情的多层次民生政策保障体系,做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推进民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三保”预算的事前审核制度,确保全县统一清单内民生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障到位。通过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等综合手段,完善公立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机制,编制涵盖财政拨款、自有资金在内的全口径预算,建立科学稳定、成本可控、规范透明的投入保障机制。健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资金保障机制,巩固完善县、镇、社区(村)三级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大力优化教育领域支出结构,加大对学前教育等薄弱环节倾斜力度,支持多途径扩大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加强财政资金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着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乡村振兴资金投入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镇村特色产业发展。
3、深化财政预算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加强项目立项审核,对所有预算项目按轻重缓急、成熟度进行排序,分清优先等次,突出保障重点。认真梳理整合财政支出保障政策,强化支出政策对预算的指导约束,完善支出政策动态调整、退出机制,对支出标准过高、执行效果不佳的政策进行调整或取消。持续加大资金资产统筹力度,编制部门全口径收支预算,将单位自有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试点,激活沉淀资金。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机制,推进政府资产共享共用。盘活国有企业沉淀资产,加强国有资本运作,提升国有企业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巩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督促指导各部门加强部门项目库建设,建立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推动单位提前编细编实项目预算。从财政政策、支出标准、成本控制、预算管理等方面,加强对各镇、各部门业务指导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服务保障新时期林口发展。深化全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涵盖基层和各重点支出领域,逐步实现对公共服务、基本民生和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支出政策绩效评价全覆盖,全面梳理工作标准、保障范围,测算合理成本,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分行业、分领域支出标准体系。完善镇级财政运行绩效评价机制。完善直达资金监控体系,加强与审计等监督部门协同联动,做好直达资金项目分配下达、预算执行、监控预警等“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将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新增财政政策及资金投入,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预算公开内容,将资金来源的范围从财政拨款拓展到包括单位自有资金在内的所有资金,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透明度。
4、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筑牢安全运行防线。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关注经济运行趋势、土地市场波动等情况,提前制定应对经济不确定性的工作预案。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科学测算全县债务规模水平,将政府债务率保持在合理区间,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探索建立重大政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落实部门及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完善预算约束机制,结合各镇财政收支情况,完善县乡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切实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持续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工作,健全全县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发挥财政监督源头治理作用,围绕中央、省重大政策落实、预决算管理、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等重点领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基层单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牢记职责使命,不断开拓进取,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林口做出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预算: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批、具有法律效力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和险种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预备费:在编制预算中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目标,以规范、公平、公开为要求,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一般性转移支付: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的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省级返还及补助:省财政为保障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等改革后地方的既得利益给予的税收返还。
上解支出: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体制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上交上级政府,并由上级政府统筹安排的资金。
部门预算: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政府一般债务:是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政府专项债务:是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前提和基础,绩效评价指标是绩效评价的工具和手段,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财政资金支付活动为监控重点,实时接收市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和市级(含中央)对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信息,采用系统自动受理与智能预警、人工核查相结合,及时发现、纠正预算单位违规、不规范支付行为的一种综合监管体系。
财政监督:财政部门在财政分配过程中,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个人涉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权益以及其他有关财政管理事项进行监督,对其合法性进行监控、检查、稽核、督促和反映。
财政“五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机构运转、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保政府性债务利息偿还。
“六稳”:指的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六保”:指的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PPP项目: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