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佳木斯市富锦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富锦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市财政局
2023年1月7日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全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政府财政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依法监督指导以及上级财政部门的关怀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既定工作目标。
(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722,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7,0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同比增长14%;上级补助收入484,348万元;政府债券收入60,1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71,3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623,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82,44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完成31,830万元;上解支出完成8,763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为99,87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97,72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完成30,4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5%,同比增长126%;上级补助收入1,675万元;政府债券收入60,042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1,53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7,70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完成13,828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为5,89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60万元。
4、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完成101,3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完成94,6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同比增长5%。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66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主要范围是工伤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
5、政府债务情况
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2022年末我市地方政府法定债务余额664,04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30,83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33,206万元。债务风险等级为黄色预警。
新增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我市新增一般债券到位资金28,901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污水、自然资源、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农村人畜饮水8个领域的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到位资金46,214万元,用于医疗卫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
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2年我市债券还本支出45,029万元,主要为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1,201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3,828万元。2022年我市债券付息支出23,03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支出15,686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7,346万元;2022年我市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发行费54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53万元。
(二)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2022年,市政府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既定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准确把握财政职能定位,厉行勤俭节约,稳中求进,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坚持稳预期、促长远,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始终把做大财政蛋糕摆在首要位置,抓牢财政收入、强化资金争取、厚植财源底蕴,切实增强地方财政保障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一是财政收入逆势上扬。积极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减税降费、财税政策调整等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建立收入调度机制,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堵塞非税征收漏洞,强化收入源头管控,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推动财政收入在疫情、经济下行、减税降费扩面等重重压力之下实现逆境增收。全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7,0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同比增长14%,增收13,15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0,901万元,同比下降15.3%,减收5,586万元;非税收入完成76,180万元,同比增长32.6%,增收18,737万元;二是科学谋划争取资金。坚持把上争资金作为重要发展任务,围绕教育、经开区、公共服务、环保等重点领域,积极配合行业部门科学研究上级政策倾向,准确把握项目入库需求,及时完善和修正项目建设内容,全力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扶持。全年预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604,49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41,18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3,010万元,新增一般及再融资债券60,255万元,新增专项及再融资债券60,042万元,有效补足我市项目建设资金短板;三是倾力扶持经济发展。全面贯彻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聚力增效,全年本级留抵退税额度达6,144万元,减轻企业运行成本,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投入资金34,350万元,用于经开区化工园认定、输变电工程、污水处理、铁路专用线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经开区承载力;投入资金4,166万元,用于支持象屿、华粮物流、锦大肉禽食品冷链物流、创业直属库富锦物流一期、绿谷酒业等市域重点企业政策兑现和基础设施建设,激发企业发展壮大的内生动力;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着力降低担保门槛,让有限资金惠及更多受众。
——坚持调结构、保重点,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始终把“三保”等刚性支出作为资金安排的的重中之重,优化结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财政政策和资金投向更加精准有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支出510,856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87.7%。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支出。认真履行资金保障职责,加大资金筹措调度,建立指标下达快速通道、资金使用便捷通道、物资采购绿色通道,投入疫情防控资金近2亿元,用于保障核酸检测、防疫物资采购等支出,助力全市坚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大支农惠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农利农基本保障政策,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补助等惠农利农补贴122,051万元,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投入资金56,214万元,用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高标准农田、黑土地保护、水利工程、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等项目建设,加快现代化农业发展步伐;投入资金5,455万元,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拨付资金6,487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农村公共事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助推科教文卫进步。投入资金11,887万元,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化了学前和高中教育,提升职业教育内涵;投入资金456万元,用于发放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投入资金937万元,用于支持歌剧《红雪花》复拍、官银号旧址修缮、站前公园体育场所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投入资金490万元,支持万亩水稻公园设施升级,不断提升公园文化内涵;投入资金6,695万元,用于建设中医院康复中心和中心医院介入中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补偿,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营;促进民生事业改善。全面落实国家工资提标、乡镇补贴提标、行政人员绩效工资等薪资待遇政策,保障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6.58万人发放养老保险金66,892万元,努力推动“老有所保”;为2.41万人次解决待遇支出2,395万元,有效缓解了全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投入资金3,013万元,用于全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就业补助;投入资金5,968万元,为全市10,340人发放保障金、冬季取暖补助及物价补贴;投入资金1,770万元,推进殡仪馆迁建工程;投入医疗救助资金876万元,逐步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全覆盖;提升完善城市功能。投入资金6,183万元,重点用于文明路、新三街等路段升级改造,城区绿化、公园彩化及排水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491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单体楼维修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城市面貌;安排资金20,147万元,用于东西两山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松花江富锦段沿岸退化耕地修复等项目建设,促进了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投入资金3,797万元,用于全市安全、应急和消防等公共安全支出,让人民更加安居,社会更加安宁。
——坚持建制度、强体系,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始终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作为推动财政事业进步的根本任务,深化财政改革,严肃财政监督,不断提升理财效能。推动财政改革迈向纵深。全面贯彻零基预算理念,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决算公开,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修订完善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配套出台乡镇资金管理细则,不断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建立支出调度机制,确保资金支付进度与工程进度相匹配,全年各类项目资金按工程形象进度实现应支尽支,特别是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支付率达100%,为拉动有效投资提供了坚强保障;制定财政暂付款分类清理措施,清收资金806万元;深入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收缴工作,收回资金11,771万元,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制定印发了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国有亏损企业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等12个相关配套制度,对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先后对13户涉粮企业进行财务审计,进一步摸清了家底,为改制重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加强债务风险源头管理,科学编制年度债务收支预算;充分利用财政部隐性债务监测平台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全市隐性债务变化情况,制定化解措施,推进实施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覆盖项目准备、建设、运营、收入等全过程,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对市政养护中心、住房保障中心、城管局等单位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优化内部流程,加快资金支出;对项目评审前需报送的材料进行明确和规范,手续要件完备下3-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切实提升财政评审效率,累计审核完成工程项目预算182个,审核金额144,560万元,审减23,696万元,审减率达16%;严格执行《富锦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等制度,聘请第三方对货物类和服务类等项目采购进行价格评估,全年完成采购计划50,375万元,实际中标46,456万元,节省采购资金达3,919万元;协同乡镇政府设立财政所,补齐财会人员配备,规范乡镇会计队伍职责和工作流程,打通会计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最后一公里”;组织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年度财务培训工作计划,推动提升全市财务人员整体工作素养。
过去的一年,虽然政府财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预算平衡难度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行业部门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准备不充分不到位,导致有的项目支出进度缓慢,对经济的拉动效应达不到最优;有些部门落实“真正过紧日子”要求不彻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有待提升。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贯彻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政府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2023年财政工作总体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实施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推进重大战略、重点改革和重要政策落实落地,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约束,助力“经济振兴、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富锦建设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情况为:
(一)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为458,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为117,788万元,同比增长10%,上级补助收入341,19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8,35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2,31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1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为458,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为453,217万元,上解支出5,766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安排为21,94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安排为21,94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33万元。
4、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为47,451万元,同比增长3.8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为45,227万元,同比增长10.21%。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224万元,同比增长原因主要是:参保人数及财政补助资金比上年有所增长。
(二)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预算安排,2023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眼于提质增量,推动县域经济行稳致远。兼顾好“量”与“质”的关系,用活政策、强基固本,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狠抓收入组织。密切关注税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各行业税负变化,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监控,堵塞制度漏洞,严防跑冒滴漏;积极探索国有资源、闲置资产处置出让新模式、新途径,尽快推动转化为新的收入增长点,夯实收入基础;加大争取力度。紧抓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政策密集出台的利好机遇,研究吃透政策,找准区位优势,深挖特殊因素,紧紧围绕生态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经开区建设、新能源产业和旅游产业开发等项目,协同部门健全完善我市项目储备库,及时掌握项目走向、产业导向和资金安排方向,抢在第一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力争取得更多专项和债券资金支持;加力服务经济。不折不扣落实运用好各项促经济、稳经济政策,帮助企业抓好抓牢经济强势复苏发展良机,激发市场主体潜力,促进经济环境整体稳步向好;进一步加大经开区投入规模,支持能源供给中心、危化铁路专用线扩建、松花江水引入、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支持化工园区完成认定,提升经开区核心竞争力;创优财政政策,鼓励万头奶牛养殖基地和万头肉牛养殖基地项目、华润150兆瓦风电、热电联产等市域重点项目落地投产,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建设,大力支持三江平原废旧物资交易中心、二手车及汽车配件交易中心、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等项目建设,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发展动能。
二是着眼于重点保障,推动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兼顾好“保”与“压”的关系,优化支出,竭力保障民生实事及重点支出,提升财政统筹能力。大力压减行政支出。坚决筑牢“过紧日子”思想,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保障,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推进财政政策资金向“三保”和全市重点项目集聚,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支持农业农村稳步发展。继续巩固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大力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耕地轮作休耕、秸秆还田工作开展,推进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完成锦西灌区及田间配套工程,加快推动外七星河解放桥下游段行洪区治理、挠力河堤防治理项目的实施,补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入,支持32个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深入推动农村路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落实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资金,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进程;支持科教文体卫水平提高。全面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改善职业教育教学和实训条件;推动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建设,支持徒步行、马拉松、稻田音乐会、农民丰收节等大型文体活动开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加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医疗机构保障力度,足额及时落实疫情防控资金,不断提高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支持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加大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支出力度,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体系,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等工作;努力推动殡仪馆异地迁建和新建骨灰堂项目,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支持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支持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全力保障老旧小区、城市道路、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顺利实施,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进沿江景观带项目建设,开展无物业管理小区整治,大力推动“智慧水务”标准升级,逐步构建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城市;突出抓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推进“东西”两山矿山修复和环境恢复治理,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户厕改革及管护资金,支持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任务,推动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新进展。
三是着眼于守正创新,推动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兼顾好“破”与“立”的关系,强化监管、深化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推动财政机制体制革新。深入应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做好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财政全业务流程运转;坚持“先有指标、后有计划”“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从严控制预算追加,规范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快资金运转速度,努力扩大实际支出规模;加大财政暂付款、存量资金动态监管和清理力度,确保财政国库资金安全;推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妥善处置化解政府存量债务,着力遏制债务增量;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举措。深入开展日常监督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着力开展好“三农”、社保、教育、卫生、扶贫等关系民生的重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和财政绩效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着力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制,建立有效防范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等问题的长效机制,促进政府采购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力度,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和资本运营环节,保障国有资产收益;继续组织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加大对预算单位财务指导力度,着力加强乡镇一级财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推动市直机关和乡镇财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铭记初心使命,激发奋进力量,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更加积极有为的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心全力奔赴二十大绘就的美好蓝图,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好富锦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