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黄浦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上海市黄浦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区人大的指导监督下,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围绕“发展攀新峰、惠民谱新章、治理开新局”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完善财政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财政收入持续增长,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财政改革深化推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完成“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实际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7.03亿元,同比增长16.5%,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上市与区财力结算收入60.3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91亿元,调入资金2.01亿元,收入总计332.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3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2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4亿元,支出总计332.26亿元。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实现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7.03亿元,其中:
1 . 增值税75.4亿元,比2020年增长3.6%;
2 . 企业所得税56.47亿元,比2020年增长46%;
3 . 个人所得税30.04亿元,比2020年增长17.6%;
4 . 城市维护建设税11.66亿元,比2020年增长13.8%;
5 . 房产税17.78亿元,比2020年增长14%;
6 . 契税15.4亿元,比2020年增长49.4%;
7 . 其他各税34.27亿元,比2020年下降20.5%;
8 . 非税收入26.01亿元,比2020年增长100.8%。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本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22.68亿元。年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安排的预备费8亿元,在预算执行中已安排到各项重点支出,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归入各相关支出科目。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执行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具体科目如下:
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2%,主要用于各部门经费支出。
2 . 国防支出0.4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5%,主要用于民防办、武装部、预备役等部门支出。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民防工程隐患整治和部分基建项目实施进度慢于预期。
3 . 公共安全支出15.8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7%,主要用于落实政法部门经费分类保障等支出。
4 . 教育支出39.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主要用于教育事业投入等支出。
5 . 科学技术支出9.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主要用于科学普及、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发展等支出。
6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8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1%,主要用于公益性文化、群众性体育等支出。
7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扶贫解困、促进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设施建设等支出。
8 . 卫生健康支出18.2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主要用于卫生事业支出。
9 . 节能环保支出1.2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支出。
10 . 城乡社区支出128.9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4%,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改造及城区综合整治等支出。高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对旧区改造等重大民生项目的投入。
11 . 农林水支出0.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2%,为市级下达的堤防设施养护补助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12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9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监管,以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支出。
13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9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6%,主要用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支出。
14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3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5%,主要用于区房管局部门及相关项目支出。
15 . 住房保障支出11.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4%,主要用于廉租房补贴、旧小区综合改造,以及安排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6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8%,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支出。
17 . 其他支出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5%,主要用于对口支援支出。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原计划与对口支援地区的交流活动取消。
18 . 债务付息支出1.2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实际完成政府性基金 预算 收入111.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6.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9.5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4.92亿元,收入总计206.78亿元。政府性基金 预算 支出163.6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9%,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0.5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6亿元,调出资金0.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5亿元,支出总计206.78亿元。
本区政府性基金主要收支项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1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9.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6.6%。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9.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72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3.41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支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3.37亿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3.37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50.28亿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傅家街地块项目25亿元,中华路地块项目33.8亿元,119、120地块项目25亿元等;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0.8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0.5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1.64亿元。
2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3.4%。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94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支出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54亿元。当年安排支出1.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74亿元。
3 . 彩票公益金收入0.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61.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8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0.08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支出的彩票公益金收入0.38亿元。
彩票公益金支出0.38亿元,其中:用于新增养老床位补贴等社会福利0.1亿元,用于全民健身等体育事业0.06亿元,调出资金0.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12亿元。
4 . 抗疫特别国债动用上年结转收入0.49亿元,安排支出0.49亿元,主要用于有一定资产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部门防疫等相关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实际完成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 收入6.38亿元,完成预算的115.4%,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75亿元,中央转移支付收入0.21亿元,收入总计8.3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 支出4.94亿元,完成预算的84.6%,加上调出资金1.9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49亿元,支出总计8.34亿元。
2021年,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3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75.1亿元,已经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截至2021年底,本区政府债务余额为408.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3.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75.55亿元。
2021年,本区一般债券到期还本6.39亿元,付息支出1.23亿元,在一般公共预算中支出。专项债券到期还本30.51亿元,其中:通过再融资债券“借新还旧”30.5亿元,其余0.01亿元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支出;付息支出10.88亿元,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支出。
四、预算执行特点和措施
2021年以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市和区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区人大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在稳增长、攻旧改、惠民生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国家、市和区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经济运行超预期,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随着2021年以来各项稳增长措施持续发力,全区经济运行好于预期,主要经济指标全面增长,大招商机制效应初显,“3+3”六大产业引领发展,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叠加去年同期疫情冲击带来的财政收入低基数因素,全年本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实现较大增幅, 完成区级财政收入267.03亿元,同比增长16.5%,超过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增长5%目标, 总量和增幅均列中心城区第2名、列全市16个区第4名 。 从财政收入来源来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楼宇保持了相对平稳税收贡献,为区级财政收入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二)支出结构更优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
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紧平衡”,持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全面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存量资金,财政支出有保有压,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一般支出,聚焦保障稳增长、攻旧改、惠民生和疫情防控支出。一是聚焦稳增长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加强协同配合,聚焦“3+3+X”高端服务业体系,大力发展“五型经济”,持续强化金融服务业优势、推动商贸服务业升级、提升专业服务业能级,加快文旅服务业发展、促进健康服务业集群、推动科创服务业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新动能。配套安排市、区科技类专项资金、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等专项资金,支持科创服务业发展,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安排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安排文化创意资金,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构筑文化商贸旅游融合发展新优势。加大各种稳增长政策落实力度,及时兑现纾困惠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加快推进黄浦“企业贷”,深度融合财政金融政策,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困难。二是聚焦旧区改造和城市更新支出。围绕旧改民生工程决战攻坚,进一步加强统筹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在持续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基础上,继续运用财政贴息、资本金注入、社会资本联动等方式,并积极通过申请专项债券,全力支持完成全年旧改目标任务。按照“稳续建项目、保民生项目、推重大项目、控新建项目”原则,落实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支持深化“三美”联动,启动新一轮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序推进老旧住房综合修缮工程,持续支持和推动电梯加装 及 更新改造,全力保障区重大项目建设。三是聚焦民生和社会事业支出。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促进群众生活条件和质量显著改善。统筹市、区财政资金,通过援企稳岗、促进就业等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重点人群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支持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布局,增设社区食堂、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场所。落实社会保障标准提升,支持优化完善住房、救助、食品供应等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优先安排教育经费支出,支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建设。积极落实资金,加强疫情防控,提升公共卫生体系保障能力。加大财政支持,优化文旅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文化资源精准配置。落实财政资金,支持体育场所设施建设,加强体育场所和设施供给。四是聚焦疫情防控支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对预算单位所需防疫经费全额保障 、 优先保障,确保做好各项应急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进一步扩散。同时,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防疫经费内控和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财政改革有突破,现代财政制度加快构建
坚持系统集成和重点突破原则,持续深化财政改革,积极破解财政难题,激发财政发展活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格按照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原则编制预算,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坚持先有项目再有预算,所有的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继续采取定期通报、定期分析方式,加快支出执行进度,确保支出进度与时间进度均衡。二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根据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全面梳理整合业务流程,开展基础数据配置和迁移,通过新旧并轨、逐步运行,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实施夯实基础。三是持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三资”管理改革。修订《黄浦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黄浦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委托管理监督考核试行办法》,明确部门管理职责,细化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管理。持续深化房产分类管理,对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出租出借房产和“问题房产”等,落实分类管理措施,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黄浦区委 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绩效管理推进力度,聚焦绩效管理重点,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组织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部门和单位自评价工作,完成17个财政重点绩效项目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32.6亿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6个,通过以点带面,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和预算挂钩机制,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落实驱动力,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取得实效。
(四)财政监管更有力,确保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围绕财政运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强全过程财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财政环境。一是严格直达资金管理。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对中央直达资金的重点监控,实时监控资金下达情况、支付情况和项目台账,确保直达资金流向明确、使用精准。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围绕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预决算公开等重点开展监督检查,针对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运行,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实现政府采购全周期、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在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严格实施政府债务新增规模控制和余额限额管理,认真编制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将专项债券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使用单位,定期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区人大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2022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必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落实十一届市委十二次全会和黄浦区第三次党代会、三届区委二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新发展格局 。 聚焦“心脏、窗口、名片”总体定位和“功能新高峰、品质新标杆”发展主线,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服务保障职能,精准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为黄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原则
一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保持适度支出强度,体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导向。
二是坚持节用裕民原则。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财政支出有保有压,严格控制各项行政开支,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
三是坚持聚焦重点原则。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压缩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力保障重点支出,支持中央、市和区重大部署、重大项目实施。
四是坚持全面绩效原则。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计和支出 安排
2022年,本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8.39亿元,比2021年增长8%左右。按照现行分税制体制和有关文件规定,市与区财力结算收入55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25亿元,当年可安排收入总计347.33亿元。2022年安排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9.92亿元,比2021年增长5.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41亿元,支出总计347.33亿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安排如下:
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5亿元,比2021年增长11.9%。主要是2021年受疫情影响取消的各类出国出访及活动等,2022年仍需按历年常规安排预算;基建项目按实际进度安排经费。
2 . 国防支出0.52亿元,比2021年增长9.9%。
3 . 公共安全支出18.16亿元,比2021年增长14.6%。主要是加强公安辅助力量和信息化建设,增加安排相关经费。
4 . 教育支出39.69亿元,比2021年增长0.3%。
5 . 科学技术支出10.01亿元,比2021年增长5.3%。
6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5亿元,比2021年增长10.3%。主要是为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增加安排文化相关经费;新增安排上海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一次性项目支出。
7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7亿元,比2021年增长14.5%。主要是增加安排养老床位补贴以及对老年群体、困难群众的各类救助补助等经费。
8 . 卫生健康支出20.13亿元,比2021年增长10.4%。主要是增加安排基层医疗保障及医疗救助经费;卫生基建项目根据实际进度安排经费。
9 . 节能环保支出1.21亿元,比2021年下降1.5%。
10 . 城乡社区支出119.58亿元,比2021年下降7.3%。
11 . 农林水支出0.01亿元,比2021年下降24%。主要是按照2022年市级提前下达的堤防设施养护补助专项预算数编制,年度预算执行中将根据市级专款的实际下达情况调整支出。
12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37亿元,比2021年增长9.3%。
13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94亿元,比2021年增长9.6%。
14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57亿元,比2021年增长6.4%。
15 . 住房保障支出12.51亿元,比2021年增长13.7%。主要是根据旧住房修缮、优秀历史建筑修缮等基建项目的实际工程需求增加安排预算。
16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9亿元,比2021年增长3.9%。
17 . 其他支出0.33亿元,比2021年增长13%。主要是2021年受疫情影响,部分对口支援项目未执行。2022年仍需按历年常规安排预算。
18 . 债务付息支出1.03亿元,比2021年下降15.9%。主要是按实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19 . 预备费9.8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预计和支出 安排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 预算 收入261.04亿元,加上市级补助收入0.24亿元,动用 上 年结转收入12.5亿元,当年可安排收入总计273.7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 总计273.78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预计和支出 安排
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 收入5.6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49亿元,中央转移支付收入0.26亿元,当年可安排收入总计7.3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支出 总计7.39亿元。
五、2022年预算安排的特点和措施
(一)2022年预算安排的特点
1 . 正确认识宏观形势,收入预算指标积极稳妥。2022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外部环境更趋严峻复杂,财政工作面临不确定性因素更多,保持财政平稳增长的压力依然较大。一方面,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世界经济复苏不稳定不平衡,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国内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但地区、行业、企业的恢复还不均衡,稳就业稳企业保民生压力仍然较大,经济稳定回升基础仍需加力巩固。另一方面,黄浦区域经济结构优化转型,“3+3+X”重点产业能级提升,为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夯实基础,尤其商贸服务业、金融服务业和专业服务业稳定增长,文化旅游业、科创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快速增长,成为财政收入增长的有力保障。此外,招商机制效应显现。近两年我区不断优化全覆盖招商安商助商服务大机制,建立服务企业“1+1+1+X”工作机制,形成了较好的招商安商稳商氛围,为推动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按照积极稳妥原则,确定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8%左右。
2 . 继续坚持过“紧日子”,建立健全预算约束机制。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节用裕民,体现“雪中送炭”,不搞“锦上添花”,切实把好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关口,加强预算控制约束,建立健全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节约型财政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贯穿于所有工作中,始终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类行政事业经费,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禁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二是建立支出进度与预算挂钩机制。严格按照预算法定原则,强化年初预算约束力,在保证规范的前提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并将支出进度与下年度预算挂钩,对执行进度偏慢的部门和单位,适当核减下年度部门项目经费,推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质量。三是建立各类监督与预算挂钩机制。积极落实各级巡视巡察、人大监督以及审计部门等监督和审计意见,加强监督审查结果运用,督促各预算部门和单位整改落实,并与下年度预算经费相挂钩,对监督审查中反复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暂停或调减下年度预算经费安排。
3 . 突出保障重点,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支出。紧扣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保障服务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强长板、补短板,科学决策、精准施策,聚焦保障稳增长、攻旧改、惠民生支出,加大对就业、养老、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力支持对接落实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全力支持产业能级和区域功能提升,全力支持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核心引领区,全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和服务保障,全力支持城区精细化管理,确保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得到有效保障和落实。
(二)深化财政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做好财政改革各项工作,全力推动财政管理效能提升。
1 . 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
紧盯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依法依规及时足额征收财政收入。牢固树立放水养鱼、休养生息的生财理念,统筹协调生财、聚财、用财和理财之间的关系,加强财政、金融、产业、招商等政策联动,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支持提升产业能级,形成“发展培育税源、税源形成税收、税收夯实财力、财力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进一步密切财税部门和产业部门沟通协调,加大税源监控,优化收入结构,保持合理收入进度,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加强收入征管,跟踪分析研判,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因素对财政收入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应对,确保财政收入持续高质量增长。
2 . 更加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进一步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对冲企业经营困难,有效支持稳增长、攻旧改、惠民生。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和投入方式,聚焦高端服务业产业,拓展“五型经济”优势,支持做强优势产业,推动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运用,加快科创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落实好支持稳岗就业和促进就业政策,统筹用好各类就业资金,支持企业稳岗就业,突出支持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零就业家庭”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细化落实《黄浦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投入,促进黄浦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黄浦“企业贷”,优化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财政服务供给,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
3 . 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统筹推进财政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体系。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推动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紧密衔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根据市财政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构建预算管理一体化,逐步实现财政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决算、财务报告管理的全生命周期、全业务流程管理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加大部门存量资金与新增预算、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盘活用好各类存量资金,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把低效无效的资金充分利用起来。贯彻落实《中共黄浦区委 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聚焦绩效管理重点,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持续推进“三资”管理,做好房产出租出借和“问题房产”清理,加快推进区外房产清理处置和出售,推进房产盘活利用。
4 . 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进一步落实《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要求,依法接受预算审查监督。主动接受区人大监督,全面落实区人大决议,积极向区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贯彻《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完善财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严格政府债券预算管理要求,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前期准备和资金下达等工作。严格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确保不发生新增隐性债务情况,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的相关管理办法分配、使用中央直达资金,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账户,确保尽快形成支出。积极履行财政监督职责,不断优化财政监督机制,针对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政府采购开展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2022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的支持监督下,攻坚克难、开拓进取,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扎实做好财政管理改革和预算各项工作,切实推动黄浦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