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黄浦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上海市黄浦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财政支出有保有压,财政改革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区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本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28亿元。2020年实际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20亿元,同比增长1.5%,完成预算的100.5%。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增加地方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亿元,加上市与区财力结算收入57.67亿元,上年市级结转收入1.16亿元,调入资金1.97亿元,收入总计2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6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9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4亿元,支出总计292亿元。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实现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20亿元,其中:
1 . 增值税72.76亿元,比2019年下降4.8%;
2 . 企业所得税38.69亿元,比2019年下降10.9%;
3 . 个人所得税25.53亿元,比2019年增长9.6%;
4 . 城市维护建设税10.25亿元,比2019年下降6.4%;
5 . 房产税15.60亿元,比2019年下降4.8%;
6 . 契税10.31亿元,比2019年下降11.1%;
7 . 其他各税43.11亿元,比2019年增长35.1%;
8 . 非税收入12.95亿元,比2019年增长10.5%。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完成进度受到不同程度影响,造成预算支出的执行情况出现一定偏差。对此,我们积极主动应对,加强资金统筹调度,优化资金管理模式,保证了预算支出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合理性。
2020年本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76.67亿元。年初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的预备费8亿元,在预算执行中已安排到各项重点支出,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归入各相关支出科目。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执行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具体科目如下:
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0亿元,完成预算的91.7%,主要用于各部门经费支出。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各部门原计划执行的各类项目普遍推迟或暂停,执行进度有所下降。
2 . 国防支出0.61亿元,完成预算的79.1%,主要用于民防办、武装部、预备役等部门支出。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民防工程隐患整治和部分基建项目实施进度慢于预期。
3 . 公共安全支出16.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主要用于落实政法部门经费分类保障等支出。
4 . 教育支出39.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主要用于教育事业投入等支出。
5 . 科学技术支出9.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主要用于科学普及、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发展等支出。
6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9亿元,完成预算的90.1%,主要用于公益性文化、群众性体育、大世界项目补助等支出。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文化中心建设等基建项目实施进度慢于预期,部分重大文化活动暂停。
7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2亿元,完成预算的91.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扶贫解困、促进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设施建设等支出。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罗秀路养老院建设等基建项目实施进度慢于预期;疫情期间免除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部分社保,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减少。
8 . 卫生健康支出16.05亿元,完成预算的91.5%,主要用于卫生事业支出。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卫生部门的防疫经费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9 . 节能环保支出1.49亿元,完成预算的117.1%,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支出。高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指定在节能环保科目中列支。
10 . 城乡社区支出87.75亿元,完成预算的121.7%,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改造及城区综合整治等支出。高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对旧区改造等重大民生项目的投入。
11 . 农林水支出0.02亿元,为预算执行中市级下达的堤防设施养护补助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12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02亿元,完成预算的99.4%,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监管,以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支出。
13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7%,主要用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支出。
14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87亿元,完成预算的95.7%,主要用于区房管局部门及相关项目支出。
15 . 住房保障支出9.10亿元,完成预算的94.9%,主要用于廉租房补贴、旧小区综合改造,以及安排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6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9亿元,完成预算的97.8%,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支出。
17 . 其他支出0.32亿元,完成预算的89.4%,主要用于对口支援支出。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原计划与对口地区的交流活动取消。
18 . 债务付息支出1.32亿元,完成预算的94%,主要用于支付政府债务利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区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本区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20.55亿元。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区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169.33亿元。
2020年实际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52.7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8.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7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3.10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5.10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0.27亿元,收入总计181.9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49.2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9.4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2亿元,调出资金0.1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96亿元,支出总计181.93亿元。
本区政府性基金主要收支项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1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1.9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8.8%。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3.1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74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支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5.74亿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75.74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37.06亿元,主要支出项目为金陵东路地块项目48.60亿元,福佑中南块项目48亿元,厅西路地块项目8亿元等;专项债券付息支出7.2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9.4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1.86亿元。
2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0.6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61亿元。
3 . 彩票公益金收入0.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0.22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支出的彩票公益金收入0.42亿元。
彩票公益金支出0.42亿元,其中:用于新增养老床位补贴等社会福利0.24亿元,用于全民健身等体育事业0.06亿元,调出资金0.12亿元。
4 . 市拨旅游发展基金收入0.0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05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支出的旅游发展基金收入0.06亿元。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0.06亿元,主要用于旅游点项目建设补助。
5 . 2020年财政部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5.10亿元,主要用于有一定资产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部门防疫等相关支出。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4.6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4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区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本区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4.71亿元。2020年实际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17亿元,完成预算的130.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45亿元,中央转移支付收入0.14亿元,收入总计6.7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16亿元,完成预算的84.2%,加上调出资金1.8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75亿元,支出总计6.76亿元。
四、预算执行特点和措施
2020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区人大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按照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更加积极有为”的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六稳”“六保”政策,着力支持疫情防控、保障旧区改造、促进民生改善,持续推进财政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一)制定政策措施,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冠疫情暴发后,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在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措施,及时出台保障医疗卫生机构经费需求、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等一系列财政应急举措,根据黄浦区疫情防控情况,优先安排预算,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投入力度,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我们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优化防控资金预算管理模式,健全防控资金管理流程,统筹安排防疫资金,切实保障促进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重点传染病监测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资金需求,着力提升本区卫生系统应急处置能力。
(二)围绕发展重点,聚焦保障“六稳”“六保”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财政支出有保有压,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要求,聚焦保障稳增长、保民生和重点建设项目投入。一是确保稳增长投入。充分发挥财政在稳预期、提信心、增活力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优化完善各类专项扶持政策,积极落实服务业发展引导、节能减排、商业结构调整、文化创意、推进企业自主创新等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主动谋划、积极配合出台黄浦惠企政策及配套措施,坚决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各类扶持补贴奖励资金兑现条件的项目加快兑现,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加强财政金融扶持,制定《关于“黄浦十条”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补贴操作办法》,为企业申报政策性贷款担保补贴提供有力支持。支持企业线上培训,对本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给予补贴,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疫情防控措施、稳企纾困和产业扶持政策取得积极成效,区域经济呈现加快复苏和回升态势,财政收入企稳回升,体现出强大的韧性与抗压性。二是确保民生投入。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落实城镇职工家属最低生活保障、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资金、老年人综合津贴资金等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托住民生保障“基本盘”。落实稳岗就业补贴和促进就业政策,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就业工作,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筑牢稳岗就业“保障网”。加大对公共安全和节能环保投入,支持美丽家园建设、养老服务、老旧小区改造等区政府实事项目,切实促进改善民生,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增强。三是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投入。支持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保障城市精细化管理、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历史风貌保护修缮等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集中力量推进重大项目落地见效,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三)创新投入机制,全力支持旧区改造加力提速
贯彻旧改再加力、再提速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以赴打好旧改攻坚战。疫情及土地出让推迟等因素对旧区改造等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带来困难,为此,我们及时跟踪项目的执行进度,梳理项目资金需求的变化情况,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分清轻重缓急,制定资金保障预案和托底方案,统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统筹当年预算安排资金和存量资金,尽最大可能腾出资金保障旧区改造支出。创新工作机制,积极运用财政贴息、融资租赁、资本金注入、社会资本联动等方式,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支持、引导社会各方共同发力,确保旧区改造顺利推进。
(四)深化管理改革,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一是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在2020年预算编制和执行中,认真贯彻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控制总量、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开源节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紧要处。在预算执行中,除落实中央、市和区增支政策和疫情防控需要外,年度预算中项目支出原则上不予追加,部门新增项目支出需求,通过调整部门预算资金予以统筹解决。加强动态监控,对支出进度慢的资金及时收回统筹使用。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定《黄浦区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对财政项目支出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绩效评价全面覆盖。选择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度高、资金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组织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并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及时将评价结果和问题反馈预算单位,加快整改落实。督促各部门开展绩效自评价,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推动全面实施绩效目标和预算进度“双监控”,全年各部门绩效跟踪项目3749个。三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系统。持续推进财政信息应用平台系统建设,围绕预算编审和执行监督、产业扶持资金、项目库管理等内容,进一步优化系统功能,为建立“先入项目库、后安排预算”的预算申报机制夯实基础。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增强信息系统在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管理、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的支持能力。四是落实直达资金管理机制。2020年,为了落实“六稳”“六保”政策,财政部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通过增加财政赤字规模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方式,第一时间全部下达市县基层。我们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在资金用途、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和台账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抓好项目筛选、方案测算,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拉动投资,确保积极财政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五)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强化“三资”管理
积极应对财政“紧平衡”,努力向内部挖潜,全面清查预算单位账务资金,摸清预算单位资金家底,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部门预算财政性结余资金和2年以上结转资金,由财政收回统筹用于民生项目等重点领域。预算执行中进一步对全区预算部门和单位账务资金开展清查统计,分类制定清理盘活方案,有序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利用。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进一步落实落细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分类管理措施,加强对办公用房审核确认和统筹配置,规范出租出借房产和闲置房产经营管理,加快落实“问题房产”的整改工作,明确部分特殊性房产的管理事项。加快行政事业单位历史遗留股票的处置,制定股票处置操作流程,将具备处置条件的股票委托专业机构集中处置,并及时将所得资金上缴国库。
(六)加强采购管理,稳妥有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措施,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统筹安排政府采购活动。认真评估政府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优化完善全年政府采购计划安排,对于非紧急的采购活动,因疫情防控而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酌情暂停或延期。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更新完善《黄浦区政府采购攻略》,从确定采购需求、采购形式、计划调整、组织实施采购和申请支付资金等方面,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操作方法,为采购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方便。三是保障重点项目政府采购工作。为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展,加强统筹协调,跨前一步主动作为,做好事前指导、事中跟踪和事后监管,加强政府采购全过程服务。2020年1-12月,全区政府采购金额54.14亿元,节减资金1.28亿元,节减率2.3%。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2021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必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一届市委十次全会和二届区委十一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围绕“发展攀新峰、惠民谱新章、治理开新局”工作主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完善财政政策措施,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持续增强发展动力活力,确保区级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 妥善处理保当前与谋长远的关系,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围绕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体系,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服务保障效能,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加快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一、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原则
一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精打细算,执守简朴、力戒浮华,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
二是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的原则。根据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各项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配置情况,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三是绩效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把绩效理念贯穿到预算管理的全过程,逐步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持续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初步安排
2021年,本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40.66亿元,比2020年增长5%左右。
按照现行分税制体制和有关文件规定,预计市与区财力结算收入50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91亿元,当年可安排收入总计295.23亿元。2021年安排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84亿元,比2020年增长4.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39亿元,支出总计295.23亿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安排如下:
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5亿元,比2020年增长9.3%。主要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取消的各类出国出访、培训活动等,2021年仍需按历年常规安排预算。
2 . 国防支出0.57亿元,比2020年下降5.2%。
3 . 公共安全支出17.47亿元,比2020年增长2.8%。
4 . 教育支出39.45亿元,与2020年基本持平。
5 . 科学技术支出9.05亿元,比2020年增长0.4%。
6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6亿元,比2020年增长18%。主要是安排文化中心建设、图书馆装修工程等续建项目。
7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6亿元,比2020年增长9.7%。主要是公益性岗位补贴等项目支出恢复原支出标准,2021年预算与以往年度支出规模基本持平。
8 . 卫生健康支出18.27亿元,比2020年增长13.8%。主要是2020年卫生部门的防疫经费支出在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安排,2021年相关经费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
9 . 节能环保支出1.19亿元,比2020年下降20.1%。主要是2020年该科目中包含中央财政下达一次性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导致基数较高。剔除该因素后,2021年节能环保支出实际增长24%。
10 . 城乡社区支出81.45亿元,比2020年下降7.2%。主要是2021年的旧区改造项目支出在政府性基金中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减少。
11 . 农林水支出0.02亿元,与2020年基本持平。
12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12亿元,比2020年增长0.6%。
13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41亿元,比2020年增长3%。
14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51亿元,比2020年下降9.2%。主要是2020年安排的配建公租房装修一次性项目已基本完工,2021年不再安排相关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15 . 住房保障支出11.78亿元,比2020年增长29.4%。主要是增加安排旧住房修缮、优秀历史建筑修缮等基建项目支出。
16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1亿元,比2020年增长17.7%。主要是增加安排高层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监测项目、消防应急救援项目等支出。
17 . 其他支出0.34亿元,比2020年增长5.6%。
18 . 债务付息支出1.23亿元,比2020年下降6.5%。
19 . 预备费8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初步安排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45.49亿元,加上市级补助收入0.06亿元,动用历年结转收入14.92亿元,当年可安排收入总计为160.4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计160.47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初步安排
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5.53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75亿元,中央转移支付收入0.21亿元,当年可安排收入总计7.4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总计7.49亿元。
五、2021年预算安排的特点和措施
(一)2021年预算安排的特点
1 . 科学研判宏观形势,收入预算指标积极稳妥。 2021年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财政工作面临多重影响和挑战,保持财政平稳增长的压力依然较大。一方面,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经济运行存在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黄浦经济结构不断优化,金融服务业、商贸服务业、专业服务业等高端服务业进一步集聚发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楼宇税收贡献度持续上升,对区级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确定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5%左右。
2 . 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2021年,财政运行将处于“紧平衡”状态,要坚持以收定支,破除“基数”依赖,切实将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贯彻和体现到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是 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区分轻重缓急,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压减低效无效、标准过高的支出和非必需、不规范的项目支出,做到维持性支出与发展性支出、重点支出与一般性支出统筹兼顾,确保预算控制在合理区间。 二是 严格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 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执行率低的项目优先压减,绩效低的项目应压尽压,杜绝不合理、不必要支出。 三是 严格预算追加和调整。 严格执行年初人代会批准的预算,除政策性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外,执行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
3 . 财政支出有保有压,聚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坚持精打细算,切实把钱用在“刀刃”上,用政府支出主动做“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市场活力的“乘法”,用政府的“紧日子”换来人民群众的“好日子”。一是聚焦稳增长。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着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帮助企业减负松绑、渡过难关。进一步完善产业扶持政策,综合运用政府引导基金、专项发展资金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示范、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进一步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坚持将招商引资和安商稳商作为城区发展的生命线,全力支持招商和产业部门优化服务机制,大力实施生态链招商和产业链招商,积极推动楼宇经济提质增效,支持构建“3+3+X”高端服务业体系,打造高质量、可持续的财源体系。 二是 聚焦攻旧改。坚持把旧区改造作为黄浦最大的民生和最大的发展予以全力保障。围绕旧区改造目标计划和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强统筹保障,继续创新运用财政贴息、资本金注入、社会资本联动等方式,全力支持旧改提速增效,确保完成既定目标。 三是 聚焦惠民生。全面落实就业、养老、帮困、救助等各项政策措施,加强资金保障,不断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感。支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持续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卫生系统应急处置能力。注重文化普惠共享,支持居民区文化建设和完善社区体育设施。区级财力安排继续向社会治理、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环境整治、民生服务等实事项目倾斜。2021年民生投入126.68亿元,比2020年增加6.05亿元,同比增长5%。
(二)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着力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1 . 以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已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按照条例对预算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及时转变观念,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严格遵守《实施条例》关于政府预算收支范围和编制内容的规定,加大“三本预算”统筹力度,做好政府预算体系内部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做实部门全口径预算管理,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制定财政项目库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入库程序,推进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有机衔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标准,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为财政发展提供安全运行环境;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逐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构建财政业务技术支撑和安全运维体系,以信息化驱动预算管理现代化;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按要求制作、公开相应采购意向,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2 .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着力形成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绩效理念和工作要求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推动实现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一体谋划、一体运行。着力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论作为预算部门申请新增重点项目预算的必备条件,未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不得申请预算。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预算经区人大批准后,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完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机制,跟踪结果与绩效目标有较大偏差或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分析原因进行纠偏和整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实施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的项目资金量不低于本部门、本单位项目支出金额的50%。
3 .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持续推进资产管理。 按照用好增量、激活存量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工作,加大当年预算与历年结余资金的统筹力度,在编制预算时优先考虑动用存量资金,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更为科学有效。督促各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加强往来款项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全面、及时清理暂存款暂付款和其他应收应付款等,确保结余资金数据准确无误。进一步加强支出进度考核,按月将各部门执行情况尤其是执行进度偏慢的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各部门专项资金及项目支出进度缓慢或当年无法支出的,如无特殊因素,及时收回资金并统筹安排用于旧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支出。深化行政事业单位“三资”管理,针对“问题房产”处置和管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积极“抽丝剥茧”,稳妥处理各类利益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落实受托房产的常态化经营管理和处置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应对经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明确出租出借和处置细则,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房产资源统筹利用,将房产实际情况与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需求、民生保障需求等相结合,着力盘活房产资源,发挥国有资产配置使用的最大效益。
2021年,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的支持监督下,坚定信心、砥砺奋进,全力以赴、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为黄浦“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