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1年预算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2021年,全区在一般公共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财政收入和政府债券收入的情况,对年初预算作了调整。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32.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96亿元。根据收入来源和项目资金需求,相应增加支出0.9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21年,全区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财政收入和政府债券收入的情况,对年初预算作了调整。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23.5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8亿元。根据收入来源和项目资金需求,相应增加支出1.68亿元。
(二)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83.6%,比上年负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1.3%,其中:税收收入13.56亿元,完成预算的98.9%,增长20.3%;非税收入1.16亿元,完成预算的29.8%,负增长78.2%;加上转移性收入17.93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0.37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68亿元,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3亿元,调入资金0.6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4亿元,使用结转资金0.33亿元),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32.64亿元。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7亿元,完成预算的80.4%,负增长10.3%;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3亿元和转移性支出9.67亿元(其中:上解支出4.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7亿元,结转下年0.3亿元),支出合计32.64亿元。收支相抵,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执行情况由于决算尚未完成,具体情况将在决算中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65亿元,完成预算的96.3%,负增长39.8%;加上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2.38亿元,调入资金0.06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38亿元,上年结转2.14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28.61亿元。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94亿元,完成预算的68.9%,增长97.1%;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78亿元,调出资金0.61亿元,结转下年11.2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6.2%,增长16.5%,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0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2.32亿元。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7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增长4.1%,结转下年支出1.05亿元。
5.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45.46亿元,在批准的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9.6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6亿元,再融资债券8.08亿元。
(2)结构
截至2021年底,政府债务余额为44.5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4亿元,占39%;专项债务27.16亿元,占61%。
(3)使用
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1.6亿元,其中: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4亿元,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建设0.2亿元。
(4)偿还
2021年共偿还政府债务8.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6.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1.84亿元。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根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需要,进一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9亿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14.91亿元,增长10%;非税收入1.28亿元,增长10%;加上转移性收入10.05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0.3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0.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8亿元,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亿元,使用结转资金0.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26.24亿元。
拟安排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7亿元,增长19.8%,加上预备费0.33万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亿元,转移性支出4.94亿元(为上解支出),支出合计26.24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为3.77亿元,按照政府经济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68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28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02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68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11亿元。
收支相抵,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2022年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国内增值税收入2.64亿元,增长10.3%。
2.企业所得税收入2.27亿元,增长9.1%。
3.个人所得税收入0.66亿元,增长10.9%。
4.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0.55亿元,增长25.8%。
5.契税及耕地占用税收入2.36亿元,增长15%。
6.其他税收收入6.43亿元,增长7.2%。
2022年支出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亿元,增长22.3%。
2.公共安全支出0.73亿元,增长14.9%。
3.教育支出1.24亿元,增长9%。
4.科学技术支出1.39亿元,负增长13%,主要是上年宁波院士中心建设支出较多。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59亿元,负增长1%。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亿元,增长1.5%。
7.卫生健康支出1.42亿元,增长27.6%,主要是增加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0.06亿元,增长16.8%。
9.城乡社区支出4.61亿元,增长134.7%,主要是增加安排兴凯路工程等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0.农林水支出1.57亿元,增长167.7%,主要是增加安排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0.14亿元,负增长24.2%,主要是上年鄞县大道改建工程等车辆购置税安排的支出较多。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22亿元,增长66.1%,主要是增加安排技术改造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亿元,增长104.7%,主要是增加安排国有企业注资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21亿元,增长55.8%,主要是增加安排矿区政策处理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1.85亿元,负增长48.3%,主要是上年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支出较多,2022年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4亿元,负增长21.1%。
17.债务付息支出0.6亿元,增长2.3%。
18.其他支出0.15亿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22年1-3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亿元。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将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0.1亿元,负增长84.7%,加上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15.02亿元,上年结转11.29亿元,调入资金0.11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32.92亿元。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52亿元,增长77.5%;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4亿元。
2022年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1亿元,负增长82.5%。
2022年支出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25.5亿元,增长106.1%,主要是增加安排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2.其他支出0.02亿元,负增长99.1%。
3.债务付息支出1亿元,增长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全区预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因此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收支预算统一由市级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0.58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1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3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7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35亿元。
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8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2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5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55亿元。
(五)为完成2022年预算任务的工作举措
为切实做好2022年财政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我区将立足本职,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壮大市场主体,提高财政造血能力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新动向,确保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不断深化创新驱动,淘汰低端传统行业。加大对优势产业的扶持力度,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加快文旅产业、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研发机构集聚,用生态环境“高颜值”带动经济发展“高质量”。
2.兜住民生底线,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加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继续落实各类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快疫情防控“六大机制”应急能力建设,助力高质量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深入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
3.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治理能力
巩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成果,加强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推进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直达资金在我区精准高效落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进一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率保持在合理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