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温州市洞头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温州市洞头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14日在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温州市洞头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新一轮疫情和国际局势变化等超预期因素相互叠加的复杂局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一系列稳经济保增长政策,履行好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监督各方面职能,加强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保障作用,全面落实稳链助企纾困政策,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圆满完成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2亿元,同比增长3.3%,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其中:税收收入4.94亿元,同比增长1.2%;非税收入5.68亿元,同比增长5.2%。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1亿元,同比增长0.2%,完成调整预算的98.9%。其中民生支出24.50亿元,占年度预算支出的73.3%。
3.总体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2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29.92亿元(其中:税收返还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5.3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90亿元,调入资金7.99亿元,使用结转资金0.64亿元),收入合计40.5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1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7.13亿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0.75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及结转下年1.26亿元),支出合计40.54亿元。收支相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由于2022年省、市与洞头之间财力结算尚在进行中,最终数据以结算为准)。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8.92亿元,同比增长197.3%,完成调整预算的95.7%,主要受浙能LNG土地出让入库额减少影响。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13亿元,同比增长49.9%;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2.51亿元,同比增长502.3%,主要是国有资产盘活收入11.00亿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9.79亿元,同比增长73.3%,完成调整预算的98.1%,主要受专项债0.40亿元未支付影响。
3.总体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18.92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9.97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4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86亿元,使用上年结转资金0.66亿元),收入合计28.8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9.79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9.10亿元(其中:调出资金6.50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资金2.59亿元),支出合计28.89亿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由于2022年省、市与洞头之间财力结算尚在进行中,最终数据以结算为准)。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保基金收入2.72亿元,同比下降55.1%(2022年城乡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全市统筹,剔除该因素同口径增长1.1%),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022年社保基金支出2.53亿元,同比下降48.6%(2022年城乡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全市统筹,剔除该因素同口径增长9.7%),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收支相抵,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收支结余0.19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转移性收入4万元,上年结转5万元,合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万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合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万元。收支相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政府一般债务情况:2022年年初余额32.34亿元,本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90亿元,归还到期一般债务支出5亿元,2022年末一般债务余额33.24亿元,在省财政厅下达的一般债务限额33.40亿元之内。新增一般债务主要用于状元南片市政道路、新城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元觉义校拆迁工程、海霞中学迁建二期工程4个项目。
2.政府专项债务情况:2022年年初余额11.95亿元,本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86亿元,2022年末专项债务余额20.81亿元,与省财政厅下达的专项债务限额20.81亿元相等。新增专项债务主要用于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陆域引调水工程等17个项目。
(六)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以“稳”当头,科学组织收入稳步增长。面对疫情性减收、经济性减收、政策性减收“三叠加”的严峻态势,科学统筹组织收入,财政各项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强化组织收入力度。密切关注收入动态,每月研判分析财政收入形势,全力拓宽生财渠道,科学统筹组织收入,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两项收入增幅均居全市第二。加大非税收入征缴,重点抓好采矿权出让、矿料余料处置、罚没款收入等,三项收入合计5.09亿元,占全年非税收入89.6%。二是积极盘活国有资产。抢抓盘活存量资产政策窗口期,按照科学盘活、能盘尽盘原则,全面清点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今年成功盘活停车场TOT项目,入库财政收入11亿元。三是全力以赴向上争资。出台上级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创新设立向上争资激励机制,激发部门积极性;印发向上争资指导目录,指导部门提高向上争资精准性;实施竞争性争资项目三色通报机制,进一步夯实部门责任,强化向上争资力度。截至12月底全区共获上级补助资金10.91亿元,其中1000万元以上项目20个7.73亿元,预计结算后全年上级补助资金15亿元。
2.以“企”筑基,全力助推经济稳进提质。全力打好惠企纾困服务组合拳,不折不扣落实留抵退税、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政策,以财政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一是全面落实稳经济决策部署。坚持“第一时间+顶格优惠”原则,全面落实留抵退税等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强化与税务、人行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完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留抵退税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全年累计完成留抵退税6.20亿元。认真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租减免政策,减免房租387万元,惠及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629户。二是高效兑现惠企资金。用足用好惠企政策“直通车”,加快政策资金的直达快享、精准兑现,全年兑付各项助企纾困和产业发展政策资金2.5亿元,其中惠企直通车线上兑付742件1.8亿元。三是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和政府债券支撑拉动作用。采用日督促、月通报,加快直达资金项目分配和资金拨付,推动资金精准拨付到市场主体和受益对象。全年共获直达资金3.15亿元,提前一个月完成全部支付。争取专项债券8.86亿元,进一步抓实债券项目储备,加快债券发行和使用,提高债券资金绩效,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有效投资积极作用。四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从提升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降低履约保证金、加强需求管理、加快采购效率等多方面助力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深化“政采贷”,帮助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3.以“民”为本,统筹协调推动共富发展。坚持“三保”优先,聚焦共同富裕,统筹整合各项资金,全面助力海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一是不断改善和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残疾人补助、一老一小帮扶、退役安置等各项民生政策提标扩面,支持儿童友好、青年发展、老年友好、育儿友好、医保纾困等各项共富政策改革落地,全年民生支出24.50亿元。强化力量防控疫情,及时足额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全年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40亿元,支持隔离点和方舱医院建设、防疫物资采购、核酸检测以及疫苗接种等,筑牢疫情防线。支持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支持推进城乡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教共体一体化建设,全年教育支出4.80亿元。二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锚定乡村共同富裕赛道,整合各类涉农资金0.25亿元支持打造共富村试点项目,鼓励村级组织用好用足3亿元海岛振兴共同富裕产业引导资金,着力发展乡村产业、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精准制定富民惠民措施,充分发挥“一键达平台”作用,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全年累计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1.16亿元,发放人次13万人次。精心打造一事一议项目,大门镇“山海青奥韵动岛城”和东屏街道共富乡村试点分别获得省级奖补0.20亿元。三是统筹推进城乡生态修复。投入0.39亿元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系统对标创建体系,打好“纠乱、治乱、除乱”组合拳,全面清除环境疤点。全域推进“栽花种树”工程,投入0.30亿元建成30公里环岛景观带。实施岸礁山体修复,投入0.20亿元开展矿山生态治理,完成蓝湾二期和山水林田湖草省级试点验收。
4.以“控”为要,强化监管财政平稳运行。面对防控性增支、逆周期调节性增支、基础保障性增支“三碰头”的支出压力,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牢牢守住财政运行底线。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印发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负面清单,明确机构编制、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公务接待等18项81条负面事项。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0.39亿元,同比下降11.2%。持续开展年中预算压减和沉淀资金清理回收工作,全年累计压减预算资金879万元,清理回收资金106万元。二是强化“三公”经费监管。严格按照只降不增原则下达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同比下降1.3%。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将“三公”经费管理纳入区纪委政治生态建设评价体系。设立“三公”经费动态监控平台,加强日常动态监控;同时建立预警机制,对支出进度过快的部门发送关注函和预警函,督促部门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三是强化支出预算绩效。出台《洞头区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打造“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闭环管理链条。2022年累计开展财政抽评、重点评价、整体评价100个,涉及财政资金5.35亿元。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按评审结果和部门预算审核结果熟低原则安排预算,根据评价结果2022年同项目预算压减4775万元,27个项目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资金。
5.以“实”夯基,扎实提升预算管理效能。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预算管理一体化和浙里报应用两大省级试点项目为契机,积极构建财政整体智治新模式。一是强化预算精细管理。继续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成预算一体化系统八大功能模块上线;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实行零基预算,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力打造阳光财政。二是深化财政数字化管理。深化公共支付数字化改革,加快财政电子票据推广应用,率全市之先完成接入浙江财政非税和票据管理平台,采用全省大集中模式,进一步优化非税收入收缴和电子票据管理工作。成功申请“浙里捐赠”平台改革应用试点并顺利完成上线任务。创新“互联网+”公款存放管理新模式,完成两期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网上平台招标工作,资金总量11.23亿元。首次启动2022年专项债账户招投标工作。三是优化全过程监管。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全年累计核实违规单位51家,纠正违规资金162笔,金额445万元,纠正率100%。加强工程项目审核管理,全年累计审核三算(预、结、决算)项目191个,审核金额13.79亿元,净核减财政资金0.95亿元,核减率为6.9%。
6.以“改”促干,全力推动国企改革破题。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优化结构布局。启动全区国有企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工作,围绕“做强城发公司、优化提升旅发公司、整合资源开发公司”的思路意见,探索资源开发、资本运作及工业投资等业务板块,推动国有资产向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开展全区国有房产土地清理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清理盘活房产土地8.6万平方米;研究出台新一轮《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核定办法》和《城发矿业公司业绩考核和薪酬核定办法》,逐步完善市场化的用工机制。三是强化国企监管。出台《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商务接待办法》,启动国有企业章程范本制定。持续开展“清廉国企”创建、国企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零容忍专项行动,力争清廉国企创建通过率80%以上。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收入方面,宏观经济仍然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持续加大,可持续优质税源和新增税源支撑不足,非税收入执收困难、进度缓慢,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支出方面,为加快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扩中提低政策支出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大幅增加,同时科技、教育、农业农村、文化体育等多领域支出要求只增不减,财政支出压力剧增,财政收支“紧平衡”形势更加严峻。管理方面,部分专项政策和资金绩效有待提高,部门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利用程度还有待强化。对此,我们高度重视,下步将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解决。
二、2023年预算安排
2023年,全区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省委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努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和推进“两个先行”目标任务,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更加精准、可持续,为稳定经济大局出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为纵深推进三变战略,打造国际生态旅游岛,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共同富裕海上花园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和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草案: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2.03亿元,同比增长13.3%。其中:税收收入6.12亿元、非税收入5.91亿元。
2.支出预算草案:拟安排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5亿元,同比增长7.0%。其中:基本支出13.50亿元,占比37.8%;项目支出22.25亿元(含预留区长基金、人员经费、民生实事、医疗卫生、教育等专项资金3.25亿元)。
3.总体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2.03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25.26亿元(其中:上级税收返还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5.5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00亿元,调入资金7.10亿元,使用结转资金0.66亿元),收入合计37.29亿元;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5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54亿元(其中:上解省市财政支出0.7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8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2亿元,结转下年0.29亿元),支出合计37.29亿元。收支相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人代会前安排的区级支出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区人代会批准前,安排使用的支出,主要是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草案: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19.84亿元,同比增长4.9%,其中土地出让收入4.50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5.18亿元。
2.支出预算草案:拟安排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6.51亿元,同比下降16.6%,剔除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增长15.7%。
3.总体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9.84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6.04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4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00亿元,使用上年结余资金2.59亿元),收入合计25.8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6.51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9.37亿元(其中:调出资金6.50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5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6亿元),支出合计25.88亿元。收支相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2.80亿元,比上年增长3.0%。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66亿元,比上年增长4.8%。收支相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预期结余0.14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万元,合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万元;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万元。收支相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
我区新增提前批债务限额5亿元,已编入2023年预算,其中一般债2亿元、专项债3亿元。2023年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待省财政厅下达后,再依法编制调整预算方案(草案)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认真抓好2023年财政管理工作
(一)坚持高质量运行,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坚持唯实惟先导向,探索财政收支可持续运行机制,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培育财源新增长点,充分发挥驻外招商组招引作用,强化重大项目招引落地。抢抓政策机遇,加快盘活政府性资源资产。精准把握上级政策导向与资金投向,最大限度争取国家级渔港经济区、绿色转换财政专项激励等政策资金向洞头倾斜,争取EOD项目融资落地。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按照“应减尽减、应压尽压、可延尽延、该禁必禁”的原则,继续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坚持高品质保障,打造共富标志成果
发挥财政在“扩中”“提低”中的支撑作用,推动财政支出向弱势群体、薄弱领域倾斜。探索构建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残疾人家庭共同富裕等重点人群民生服务保障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优质均等。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被征地农民参保养老工作,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继续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为洞头教育高质量均衡化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三)坚持高水平防范,筑牢风险防控底线
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全过程管理体系。优化完善政府债券管理体系,构建政府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落实政府投资“三个不得立项”要求。充分利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完善动态监控体系,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预算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为指引,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踔厉奋发、团结奋斗,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道路勇毅前行,在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共同富裕海上花园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