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温州市乐清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乐清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聚焦“持续奋战‘1310’”主题主线,做好生财、聚财、用财各项工作,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乐清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全年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圆满完成调整后年度预算,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总体情况
202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139.39亿元,下降16.5%(还原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制造业缓缴税费后增长6.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4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下降14.0%(还原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制造业缓缴税费后增长5.8%)。其中:税收收入71.03亿元,下降15.2%;非税收入12.44亿元,下降5.9%。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0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2%,增长1.2%。
2022年全市收支执行总体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47亿元,转移性收入83.02亿元(包括中央四税返还收入-0.63亿元、省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1.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1亿元、调入资金42.07亿元、上年结转0.37亿元),收入合计166.4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08亿元,转移性支出35.41亿元(包括上解支出24.72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81亿元、结转下年1.88亿元),支出合计166.49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由于2022年度省与市县之间财力正在结算中,待结算后,以实际结算数为准)。
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
(1)主要科目收入情况。受减税降费及缓税政策影响,我市增值税和所得税下降幅度较大。其中增值税收入31.2亿元,下降19.0%;企业所得税收入12.04亿元,下降13.6%;个人所得税收入4.41亿元,下降36.5%。房产税收入3.58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28亿元,分别增长42.9%和42.6%,主要原因是房土两税减免政策调整及加强征管。其他地方各税收入合计18.52亿元,下降11.8%。罚没收入4.26亿元,增长31.5%,主要是滨海大道二期违法图斑处罚一次性入库0.77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7亿元,下降20.7%,主要是2021年有一次性车牌收入,2022年无该项收入。
(2)主要科目支出情况。2022年我市大力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同时重点保障教育、社保、医疗、农林水等民生领域支出。教育支出35.77亿元,增长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6亿元,增长10.1%。卫生健康支出15.45亿元,下降2.8%,主要原因一是城乡医疗基金被温州统筹,原省补1.8亿元直接划归温州不列地方支出,二是疫情防控支出17.8亿元未在该科目列支。农林水支出10.37亿元,增长12.6%。科学技术支出2.79亿元,增长15.1%,主要是加大对企业科研补助。公共安全支出10.37亿元,下降10%。城乡社区支出8.65亿元,下降19.9%,主要是压减非急需项目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66亿元,下降26.5%,主要是0.75亿元项目转列政府性基金(腾笼换鸟资金)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77亿元,增长64.3%,主要是增加消费券及对内外贸补助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亿元,增长43.8%,主要是中央补助海洋生态专项支出增加了1.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4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下降15.6%;转移性收入125.36亿元(包括上级补助收入0.5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1.06亿元、调入资金0.27亿元、上年结转23.52亿元),收入合计245.7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5.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0%,增长39.1%;转移性支出50.59亿元(包括调出资金4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2亿元、结转下年1.39亿元),支出合计245.78亿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由于2022年度省与市县之间财力正在结算中,待结算后,以实际结算数为准)。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社保基金收入21.3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下降1.7%。全市社保基金支出20.8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增长20.8%。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0.51亿元,期末滚存结余9.58亿元。(由于2022年度社保基金尚未结账,待结账后,以实际结帐数为准)。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0%;转移性收入56万元(上级补助22万元、上年结转34万),收入合计1556万元。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21万元,完成预算的96.3%,增长2.3%;转移性支出635万元(调出资金635万元),支出合计1556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2年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6.54亿元,比上年新增94.86亿元。2022年末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06.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4.7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31.33亿元。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
2022年到期债券16.01亿元,借新还旧债券转贷收入15.8亿元,本级财力安排还本支出0.21亿元。收支均在线下反映。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成效
(一)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一是狠抓组织收入。成立税收、非税、土地出让、资产资源处置等6个专班,强化运行监测、分析、调度,通过挖掘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案件罚没、矿产资源出让等措施增收近30亿元。紧抓政策窗口期,获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93.86亿元,创历史新高;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1.5亿元、省市调度资金22.6亿元。二是有效保障支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尽早发挥资金和政策效益,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个百分点;民生支出102.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8.5%,其中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支出分别增长7.9%、15.1%、10.1%、12.6%。政府性基金支出195.19亿元,其中专项债支出113.8亿元,重点用于共同富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数字化改革、滨海新区、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等省市重点工作。三是强化支出管理。严控预算追加,非急需非刚性项目一律不予追加。建立过紧日子负面项目清单,通过一般性项目压减、“三公”经费压减、收回部门结转结余等措施,盘活财政资金5.68亿元。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全部市直机关单位扩面开展财政项目支出绩效抽评工作,开展科创平台运营及补助项目、公共医疗设施提升工程、地方特色农业政策保险等14个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移送公安案件1例。
(二)精准实施积极的财税政策。一是统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加快打造现代综合交通枢纽,累计投入80.03亿元资本金,推进S2线、绕城高速、瓯江北口大桥等温州重点项目建设。安排市本级交通重点项目建设资金26亿元,用于支持柳市互通、104国道虹桥至乐成段改建工程、228国道至323省道连接线工程、104国道至325省道连接线柳市段工程、茗山隧道工程等城市内部和城乡道路网工程项目建设。投入5.96亿元推动河道生态化治理、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城市绿道、市政设施改造提升和老旧小区改造等。二是顶格执行税费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中小微企业缓税和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等政策,顶格执行各类“减、免、缓、抵、退”优惠政策。为近万户企业办理留抵退税22.91亿元;累计落实制造业缓缴税费28.34亿元,占温州全市29%;失业保险费返还补助、阶段性失业降率减负累计1.84亿元。落实国有资产租金减免工作,为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2000多万元。三是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实行涉企政策清单化、条目化管理,在保障“三保”的基础上,优先兑现涉企资金,全年累计兑现各类涉企资金10.22亿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留比例,采购资金中小微企业占比达90.9%。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安排消费券专项资金7600万元,撬动消费额8.94亿元。
(三)健全民生保障长效机制。坚持把有限财力投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领域。一是大力支持稳就业和社会保障。安排1.4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创业带就业、职业技能提升等,引导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增加财政补助14.46亿元,将人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分别提高到265元/月、1450元/年。筹集资金5.2亿元推进敬老院、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中医院扩建一期、第五人民医院迁扩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等公立医院建设。二是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及生均经费逐年增长。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达1550元/生年和2000元/生年,投入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累计投入各类资金4.85亿元支持学校建设等,建成投用公办幼儿园5所、中小学校3所。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课后托管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统筹运用预算、债券等资金,构建有效保障县域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整合资金5.22亿元用于新时代美丽乡村和未来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带和美丽城镇建设,安排1.4亿元推进大荆片区“石斛之乡·康养胜境”和乐成“灵山箫台”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安排1.15亿元支持10个乡镇美丽城镇建设,打造美丽宜居的乡村新风貌。积极推进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数字化改革试点,着力缓解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深化财政数字化改革。建立公文数字平台,优化线上办公流程,缩减公文流转时间,加快财政资金办理落实。全面上线“浙里报”应用,实现财务报销“零次跑”,全年报销金额及活跃单位数均在温州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一。创新建立“工程价款结算审查”平台,从受理登记到审查完毕全过程透明化,坚决杜绝“冷、硬、拖、卡”等问题,有力提升工作质效。市本级公款竞争性存放全部实现线上招投标,流程公开透明,有效降低银行投标成本。二是加快国企改革进程。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优化三大集团行业板块,共涉及12家国企纳入本次改革范围。通过集中注入优质经营性资产等途径,积极拓宽经营范围,提升三大集团实体化、市场化的运行能力,目前已新设立10家公司,涉足民生、环保、基建、物业和旅游开发等领域。利用市场利率波动的窗口期,通过多种金融工具的组合方式,实现期限利率最优化,平均融资利率较2021年底下降0.22个百分点。三是守牢财政安全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守牢三保底线,保基本民生26.97亿元、保工资60.88亿元、保基本运转6.26亿元、其他运转类项目33.05亿元。织密扎牢社保风险,保障社保基金运行及补助,全年落实财政对社保基金补助24.66亿元。全力以赴化解隐债风险,通过财政性资金偿还、项目转型化解、核销核减债务等措施化解政府隐性债务59.31亿元。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2年,市财政局承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53件,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70件,内容主要涉及预算、经济建设等方面。严格按照建议提案办理要求,完善承办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积极回应代表委员的具体关切,实现按时办结率100%、面商率100%、满意率100%。并注重将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与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相结合,通过认真吸收借鉴和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好地优化政策设计、推进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
这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部门、乡镇(街道)勠力同心、共同奋斗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财政管理过程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预算刚性约束不强,个别重大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年度执行率未达到预期;资源配置效率有待提升,有的单位依然存在财政资金沉淀问题;一些单位一定程度存在“重分配、轻绩效”意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不够完善。对此,我们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财政经济形势分析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经济增长将重回合理区间,但仍面临较大的内外部压力。国际地缘政治动荡加剧,外需走弱下出口对经济的贡献度将会减弱,疫情防控优化将有利于经济恢复,但疫情形势持续演变、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将对财政收入增长形成制约。财政支出方面,稳经济、保民生、扩大基础设施投资等重点领域支出仍需要加强保障。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的挑战很大。我们既要正视困难,又要坚定信心,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打好稳增长政策组合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继续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严肃财经纪律,将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2023年政府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3年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财政改革总体要求,根据2023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年度执行情况,并结合对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全市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聚焦“持续奋战‘1310’”,突出“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建立财政保障清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四两拨千斤”作用,助力稳定经济大盘,打造更多改革标志性成果,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以实干实绩检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效。
(三)2023年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考虑到2022年度缓缴税费入库及留抵退税回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亿元,增幅16.2%。其中:税收收入85亿元,增长19.7%;非税收入12亿元,下降3.5%。主要收入科目情况:增值税45.71亿元,增长46.5%;企业所得税11.96亿元,下降0.7%;个人所得税4.12亿元,下降6.5%;其他地方各税23.21亿元,下降0.7%。
拟安排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8亿元,增长2.1%。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97亿元,转移性收入75.51亿元(包括中央税收返还收入-0.63亿元、省市转移支付收入23.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亿元(一般置换债)、调入资金40.06亿元、上年结转1.88亿元),收入合计172.51亿元。拟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8亿元,转移性支出38.71亿元(包括上解支出27.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1.1亿元、结转下年0.11亿元),支出合计172.51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33.75亿元,增长11.1%,其中土地出让金及相关收入120亿元。转移性收入68.12亿元(包括省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0.4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6亿元、调入资金0.27亿元、上年结转1.39亿元),收入合计201.87亿元。拟安排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3.12亿元,下降26.7%。转移性支出58.75亿元(包括调出资金40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6亿元、结转下年2.75亿元),支出合计201.87亿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保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市社保基金收入预期22.57亿元,增长5.6%;社保基金预算支出21.37亿元,增长2.5%。收支相抵,当年预算结余1.2亿元,期末预算滚存结余10.78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500万元,增长0%,其中高速公路湖雾岭隧道公司税后利润上缴1000万元、温州高速公路投资公司投资分红500万元;转移性收入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万元);收入合计1522万元。
拟安排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22万元,增长0.1%;转移性支出6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计提社会风险准备金和化债);支出合计1522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5.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
2023年到期债券27.11亿元,拟借新还旧债券转贷收入27亿元,本级财力安排还本支出0.11亿元。收支均在线下反映。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待省批复下达后进行预算调整。
6.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草案
2023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计划158.1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80个,计划投资71.3亿元;续建项目70个,计划投资86.8亿元。
重点建设项目中政府投资项目106个,计划投资73.3亿元。其中市本级投资项目18个,计划投资7.2亿元;已纳入专项债或谋划专项债项目86个,计划投资63.1亿元;PPP项目2个,计划投资3亿元。
四、认真抓好2023年财政收支和管理工作
(一)聚力抓好财政收支管理,实现全市财政稳健运行。一是抓财税增收。压实税务、非税执收部门抓收入责任,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均衡入库;督促执收部门加大非税征缴力度。深化专班运行、部门联动,盘活存量资产,在2022年成功处置绿色停车位、给排水一体化等项目的基础上,广泛深入挖掘资产、资源性收入。协同资规、住建等部门,加大土地出让工作力度,确保实现政府性基金全年收入目标。二是抓资金争取。抢抓政策窗口期,密切关注上级政策走向,找准与我市发展的结合点,会同部门全力开展专项债、转移支付、政策性金融工具、重点项目等向上争取工作。建立“月度统计、季度通报、半年调整”的对上争取工作机制,督促各单位加强跑项争资力度。三是抓支出管理。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不低于10%。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新增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全面落实市主要领导有关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批示精神,严控预算追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聚力市委市政府部署,以更高站位服务全市大局。一是保障重点项目支出。统筹财力、科学调度,切实保障好稳进提质、和美乡村建设、文明城市创建、“一老一小”等“三升一优”重大决策部署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建设、数字化改革等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靠前与业主单位做好项目谋划,保障滨海大道、滨江新区、温州理工学院乐清校区、雁荡山景区、未来车世界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提升国企承接重点项目的能力。整合国企优质资产,争取交通水利集团2023年获批AA+信用评级。规范国投公司内部风控管理与公开发行披露信息质量,推进三大集团财务报表合并工作,推动国企管理数字化转型。推广城投集团资金池管理试点,改善资金统筹能力与使用效益。引进国企人事管理系统,建立实时薪酬绩效考核机制。三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保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管理,按照“保基本、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严肃预算执行,严格落实负面清单,从严预算追加。每月按可用财力,根据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单位支出计划,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将有限的财力集中花在“刀刃”上,保障好民生领域支出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三)聚力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助力企业纾困解难。高效执行落实中央和省市系列助企纾困惠企政策,优化调整政策效果,按照“全面顶格+第一时间”要求,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或具体措施;顶格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在企业项目投入、新产品研发、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二是进一步深化财金合作。发挥产业基金“引渠入水”作用,吸引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产业项目及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市。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及上下级基金联动等方式,提高我市股权投资氛围,精准、高效扩大招商“朋友圈”。规范公款竞争性存放,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用好政策性融资担保、“科技贷”等金融帮扶组合拳,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等问题。三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通过约束和引导性政策积极发挥好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会同部门修订完善各项产业政策,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培育发展“新品牌”“新消费”“新时尚”。完善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科技创新工作。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支持力度。
(四)聚力强化财政风险防控,推动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优化完善政府债券工作体系,构建政府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前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抓实项目资金保障、偿债资金来源和风险防控预警,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深入实施“一债一策”化债行动,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二是健全社保基金风险管控机制。加强社保基金执行情况监测分析,推进社保风险准备金多渠道筹措。加强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分析研判和风险预警机制,把握全省政策动态导向,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三是健全“三保”风险管控机制。合理测算库款需求做好预案,科学统筹支付时序,防范化解库款支付风险。将“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三保”预算逐项足额编制,同时合理把握民生标准。
2023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乐清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当家思维担当管家责任”的理念,为加快现代化乐清建设、为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