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2022年全区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区和区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昌江区2022年全区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区和区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2月22日在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李展图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22年全区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区和区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全区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区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以加快建设魅力新昌江为统领,坚持牢牢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坚守不发生财政金融风险底线,坚定强化重点民生支出保障,全区经济运行相对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情况如下:
(一)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437万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23409万元,非税收入46028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697万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38万元、国防支出20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40万元、教育支出2357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2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814万元、农林水支出1583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18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7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468万元、金融支出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2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78万元、其他支出5086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217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3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610万元、支出796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24万元、支出17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86万元、支出6183万元;
(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803万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11240万元,非税收入 35663万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903万元,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08万元、国防支出20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82万元、教育支出2333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5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792万元、农林水支出100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18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65万元、金融支出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7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41万元、其他支出5080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21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3万元。
(三)预算平衡情况
2022年全区完成公共预算收入69437万元,加上各项补助收入10260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28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1800万元,再融资债券一般转贷收入2904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6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资金2428万元,总收入共计213520万元。全区完成公共预算支出189697万元,加上债券还本支出2961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66万元,上解支出12201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1272万元,支出总计20619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324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38万元,结余268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7324万元。
以上为全区预算和区级预算2022年执行数,在年度决算编成后以及与省、市财政结算后还将会发生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2年,区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指导,牢固树立“大财政”的理念,以当家的思维履行好管家的职责,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财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坚持精准施策、靠前发力,着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千方百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国家“退、减、免、延、缓”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累计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13041万元,以看得见的实惠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出台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减免租金7.6万元,减免15户。落实“映山红行动”,2家企业获得100万元股改挂牌奖励资金。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综合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下,进一步减轻企业融资成本。有力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全力以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争资争项工作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项目 1 个,资金1461万元;新增专项债限额59667万元,一般债限额78123万元,实际收到32200万元,有力支持乡村振兴、交通、水利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力。抢抓专项债政策窗口期,强化专项债项目储备,积极开展2023年专项债项目需求申报工作,2个专项债项目通过了专家评审,总投资46000万元,专项债资金需求8518万元。持之以恒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实化预算约束机制,制定出台“五严控十不得”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区本级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4436.0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压减65.7万元。完善结转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3304.75万元,把有限财力用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上。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优先,全力增强人民幸福质感。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补齐民生短板,持续增强民生福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区人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落实乡村振兴资金2639.725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一领办四参与”财政贷款贴息政策,落实财政贴息资金56.73万元,撬动金融贷款1725万元,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守稳粮食安全“压舱石”,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631万元,支持建设2万亩高标准农田;推动农业保险提标、增品、扩面,全区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到205.19万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11月下旬我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区财政立即启动《昌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财政应急保障方案》,统筹调度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开辟畅通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紧急拨付360万元库款资金至指挥部,全力确保疫情防控资金“调得出、跟得上、保得好”,坚决以最快速度、最大力度为夺取全区疫情防控歼灭战全面胜利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同时,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安排,落实1533.82万元用于“援万”隔离工作经费,673.29万元用于核酸检测实验室运行,增加安排300万元疫情防控应急资金,增强基层疫情防控能力。社会保障体系稳健运行。坚持将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落实就业“直补”资金656.68万元,统筹用于就业创业。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拨付贴息资金323万元。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贯彻实施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方案,城乡低保、医保、优抚对象等补助标准不同程度提高。积极推进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整合,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科教文化事业稳步推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按照“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原则,持续加大教育基本建设投入,全区教育支出23576万元,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职业教育能力。统筹安排文化旅游专项资金1320万元,用于支持文化产业、文物保护、文化旅游项目开发、“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等。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落实预算内生态环保资金 395.99万元,持续优化我区生态环境质量。积极争取上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190万元,进一步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支持以高标准建设“魅力新昌江”,让昌江的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空气更洁净、市容更美丽。
三是坚持系统思维、严守底线,强力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坚持树牢底线思维,完善长效机制,全力以赴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把“三保”放在优先位置,足额保障和支付基本支出,特别是保障教师等重点群体的工资和养老金等按时发放到位。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库款实时监测,规范建立区级“三保”专户,对“三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项使用,累计向“三保”专户调拨资金10149万元,切实保障基层“三保”支出需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按计划有序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加强专项债项目收益催缴力度,有效缓解财政资金压力。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优化升级。制定出台《昌江区属政府融资平台优化升级实施方案》,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增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积极缓释平台公司债务风险,推动平台公司存量债务应延尽延、应降尽降,争取新增贷款年利率降到5%以下,有效降低平台公司融资成本,有力应对资本市场兑付风险。全面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对财政工作的整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部门整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始终把高位推动、高效协同、高标落实贯穿于整改全过程,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快之又快地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防范了金融风险引发的次生风险。同时,不断总结经验,深化整改成果,完善长效机制,举一反三补齐短板,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引领,努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聚焦改革破题、创新制胜,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出台《昌江区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分配制度,推动各项财政工作提质增效。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全面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修订完善相关预算管理制度规程,实现财政业务和资金正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构建财政管理“制度+系统”双重管控格局。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制度建设。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强化区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定出台《昌江区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昌江区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了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流程,做到项目规模、支出可控,确保财政可承受。优化升级财政领域营商环境改革。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全力打造营商环境财政服务“金字招牌”,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系列政府采购政策,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制定昌江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和“首违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推动建成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和不见面开标政采专厅,全面完成政府采购领域12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代理记账许可电子证照签发成功上线。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点面结合,加快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在绩效管理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着力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对全区预算部门近千个项目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并对二类和三类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重点审核,增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是坚持锚定重点、查改一体,大力推进财政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各项政策要求,认真履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统筹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将财政专项监督与业务部门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贯穿于财政资金收支管理的全过程,认真组织开展全区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吃公函”、“三公”经费管理等监督检查,规范管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推动财政专项监督做细做实做好。加强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坚持重点监控和日常监督并举,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对资金流向全过程监控,严格规范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付管理,落实支出进度考核通报和约谈机制,加快推进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累计收到上级直达资金30329.06万元,支出28194.6万元,有力保障惠企利民政策加速落地生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区本级共完成采购预算金额6120.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915.4 万元,节约金额约 204.9万元。强化政府投资评审,评审区本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18个,报送评审金额5107.54万元,定审金额4685.36万元,审减金额422.18万元,审减率8.26%,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政监管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大监督”长效机制建设,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21项财政管理制度、25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提升财政业务水平,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积极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区财政会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着力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制度,规范财政执法和监管行为。
2022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区上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团结奋进的结果。然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因素影响,财政增收乏力;预算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平衡压力日益凸显;政府债务不断增长,财政金融风险防控任务艰巨;“三保”所需国库库款的调控空间逐渐缩减;预算绩效和投资评审的科学性、专业性结果运用仍需提高。对此,我们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积极有力的举措不断完善改进。
二、2023年全区和区级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以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加快建设魅力新昌江为导向,坚持“五新”战略行动,坚持工业强区战略,坚持扩大内需,坚持保障民生,坚持防范风险,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硬化预算约束、优化收入结构、强化支出效能、细化事权和支出责任、实化绩效奖惩,一体推进民生实事工程和全面建设魅力新昌江,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保障,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开创全区财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2023年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
2023年全区财政在确保平稳、兜牢底线、严控风险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编制预算。
一是突出保障重点。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重要规划、重点任务,强化财力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财政对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集中力量办大事。
二是严格只减不增。坚决落实《预算法》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预算编制源头入手,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相关支出只减不增,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关键处。
三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全口径预算管理和财政收支总额控制,将事业单位事业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的不安排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行为。以收定支从严把控超收入进入、超收入可能拨付资金的行为。严禁以政府“抄告单”形式无预算动用库款。严控各类预算追加,规范预算调整调剂行为。
四是强化绩效引导。完善绩效管理链条,做实做细事前绩效评估,严把项目入库审核关口。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提升绩效评价质效。硬化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
五是严守风险底线。坚决保证“三保”在预算安排和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牢牢守住“三保”底线。足额安排债务还本付息预算,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应用,不脱离实际、超越财力资源随意增加政府支出责任。
(二)2023年全区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7325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5.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减去上解支出等,预算财力约为155706万元。据此,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55706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8906.6万元、支出安排8455.9元(含上年结余支出)。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52.9万元、支出178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753.7万元、支出6673.5万元;
2023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450.1万
(三)2023年区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493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减去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预算财力约为131829万元。据此,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31829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今年在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区级预决算草案的同时,附上区本级57家部门预算草案,请各位代表审阅。
需要说明的是:自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至区人大会批准区级预算前,区财政按《预算法》规定预先安排了部分支出预算。截至2月8日,区财政已预先安排了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9173.54万元(含债券资金)。
三、认真做好2023年财政各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推进国家试验区树标杆的重要之年。区财政部门将准确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积极高效的财政政策,提升政策效应和资金效益。
(一)提升积极财政政策与金融资本协同配合,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线,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资本、招商引资、消费投资、就业创业等政策举措的高效协作,合力推动全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大财政”理念,建立健全财政与金融资本政策工具的协同机制,用活用好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市场将更多资产、资源、资金注入我区支柱产业和重点项目,最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促进宏观经济发展。扩大政府债券项目有效投资,稳步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优中选优落实专项债项目储备入库,提升债券资金对社会投资的拉动作用。
(二)持续稳定增进民生福祉,加速建设魅力新昌江步伐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实施更多有力度、有温度的举措,落实更多暖民心、惠民生的行动,推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一是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坚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统筹用好促就业专项资金,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就业优先政策提质加力。落实对特困行业社保缴费优惠和稳岗保障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二是加快教育强区建设。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巩固教育支出多元化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加大职业教育投入。三是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支持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促进中华优秀传统陶瓷文化传承创新发展。四是深入实施健康昌江行动。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继续落实疫苗免费接种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五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六是支撑乡村振兴发展。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持续整治人居环境。
(三)严格有力控制财政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一是筑牢基层“三保”底线。压实各级“三保”支出责任,延长直达资金监控链条,实施全过程管控,健全财政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确保“三保”保障到位,保证财政安全平稳运行。二是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突出保基本兜底线。从严控制超越财力实际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定政策,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和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完善从源头上防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制度机制,除中央、省以及我市统一规定外,区域范围内既有民生政策不随意扩大范围、提高标准,谨慎制定出台新的民生政策,保证政策实施连贯稳妥、可持续。三是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持高压监管,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厘清政府和企业的偿债责任,分类审慎处置,稳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快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切实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优化升级。坚持积极稳健推动专项债限额。继续不折不扣严格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督查整改要求,确保对政府债务依法依规监管到位、不留死角,坚决筑牢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底线。
(四)攻坚克难深化财政改革,以更加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提升财政效能
加快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步伐,提升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促进财政收入结构优化、财政支出效能提升加快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推进预算管理工作,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各级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推动财政系统信息贯通,动态反映各级各部门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全面建成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健全预算指标核算制度,加强财会信息质量监督。
(五)提质增效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力
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审查机制,加强有关支出必要性、合理性审核,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规模。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用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行为。二是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预算控制、核算、决算,完整反映预算资金流向和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情况。强化预算指标管理,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标准,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三是做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建设。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探索建立低效无效支出问责机制,推动提升部门和单位管理效率和履职效能。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提高绩效评价质量。推进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探索开展政府收入绩效管理。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监督监管。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私设小金库、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补助等违法违规行为,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推动出台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探索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人大联网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推动实施联合惩戒。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区政协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践行“五新”战略行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魅力新昌江作出财政更大的贡献!
报告中有关名词释义和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2018年9月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指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
二、积极财政政策
积极财政政策即理论上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指财政通过减少税费或增加支出,扩张总需求,避免经济衰退的情况下实施的一种财政政策,是实现逆周期调节的财政政策措施。
三、滚动预算
滚动预算又称连续预算或永续预算,是指在编制预算时,将预算期与会计年度脱离开,随着预算的执行不断延伸补充预算,逐期向后滚动,使预算期始终保持为一个固定期间的一种预算编制方法。其优势在于能保持预算的完整性、继续性,从动态预算中提高政府财政运行的前瞻性,保持对未来一定时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作周详的考虑和全盘规划,保证政府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五、债务限额管理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国家为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而制定的债务管理方法。主要途径为:1.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2.逐级下达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严格按照限额举借地方政府债务;4.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六、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新的形势下,现行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主要内容包括: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和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七、市区财税体制改革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税收征管属地化管理,充分调动市、区两级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建立市、区财源共生、利益共赢、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收入增长机制和财力分配体制,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经认真研究、反复酝酿,我市制定出台了《景德镇市市区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景德镇市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市区财税体制改革涉及的地域范围为珠山区、昌江区、高新区和昌南新区。主要内容是:自2018年1月1日起,除中央和省级财政固定收入和分享收入外,其他税收收入(含教育费附加收入)在市与区之间划分为市级固定收入、区级固定收入、市与区共享收入。市级固定收入是契税、环境保护税地方所得部分、市级单列企事业缴纳和代征代缴的所有税收地方所得部分以及市区范围内发生的门临税收地方所得部分。区级固定收入是耕地占用税。市与区共享收入是除市级单列企事业单位及门临税收外,其他单位缴纳和代征代缴的增值税地方部分、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收入,市与区分享比例为50%和50%。同时,以2016年为基期年,核定区返还和各区上缴基数,各区上划区级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区,确保市区两级既有财力不变。
八、省与区县收入划分改革
全省实施省与区县收入划分改革,主要内容是: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地方所得部分省与区县分享比例统一调整为3:7。以实际入库税收的总额来计算,增值税区县上划省级的比例由5%增加到15%、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区县上划省级的比例由8%增加到12%、环境保护税区县上划省级的比例由20%增加到30%。同时,省加大转移支付资金直达基层力度,规范优化基本民生领域省与区县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
九、“三保”
“三保”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十、抗疫特别国债
特别国债是指在特定时期为特定目的发行的、有特定用途的国债。2020年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研究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当前经济工作,会上首次提出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抗疫特别国债将用于对冲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正常等特定方面,发行特别国债有利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十一、零基预算
零基预算是指新预算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的确定,不考虑以前年度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只以新预算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力可能为依据,重新评估各项收支的必要性及其所需金额的一种预算形式。因预算编制以零为基点,所以称为零基预算。
2020年11月,区政府印发《昌江区本级实行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实行零基预算改革的目标是:打破部门支出固化僵化、预算安排只增不减的格局,探索形成基本支出标准化、项目支出绩效化的预算编制模式,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清理存量资金、健全项目库管理、实行综合预算管理、严格安排支出预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
十二、增值税留抵退税
增值税留抵退税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国际上对于留抵税额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允许纳税人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申请当期退还。
2019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制度。2022年,我国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优化征缴退流程,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把纳税人今后才可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予以提前返还。提前返还尚未抵扣的税款,直接为市场主体提供现金流,缓解资金回笼压力,不但有助于提升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还能够促进消费投资,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
十三、“五严控十不得”
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缓解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的客观需要。为准确落实“过紧日子”各项要求,区本级实施“五严控十不得”15条举措,具体如下:
“五严控”——严控一般性行政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严控展会论坛等活动、严控单位资产配置管理、严控委托外包事项。
“十不得”——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在外地举办会议、不得安排出省培训;原则上不得新增购置一般公务用车,不得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除已列入计划的会议安排外,原则上不得新增展会论坛,不得新增无实际价值的节庆活动;对超标准配置存量资产的部门,原则上不得新增资产配置;除涉及国家安全、抢险救灾、政务服务等项目外,原则上不得新增数据大屏、演示指挥系统等电子政务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使用财政资金新增编外人员;应由单位直接履职、且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规定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委托外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