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关于红旗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红旗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26日在红旗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红旗区财政局局长 魏 曾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面对新财政体制、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影响和交织叠加的风险挑战,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牢守“三保”底线,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在此基础上,全区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全区经济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16.79亿元,受减税降费、留抵退税、房地产调控等政策性因素影响调整为14.74亿元,实际完成13.5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1%;支出预算9.96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收入预算调整等因素,调整为11.7亿元,实际完成9.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8.6%,下降25.3%。(解释说明附后)
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区本级(不含两镇)一般公共收入预算13.1亿元,受减税降费、留抵退税、房地产调控等政策性因素影响调整为11.4亿元,实际完成8.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4.6%;支出预算9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补助下级、收入预算调整等因素,调整为8.1亿元,实际完成8.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目前全区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均为上级补助收入。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39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和补助下级因素,调整为28147万元,实际完成35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6%。
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区本级(不含两镇)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39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和补助下级等因素,调整为28147万元,实际完成35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6%。主要支出是:
红旗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支出1500万元;红旗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专项债券支出99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红旗区暂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均为上级补助收入。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16万元,实际完成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
区本级(不含两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616万元,实际完成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主要支出是: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9万元。
(四)2022年政府债务情况
新乡市财政局核定我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8752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092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6600万元,截止2022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7905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245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6600万元,均不高于市财政局核定的限额。
2022年,市财政局分配我区新增债券3023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63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0600万元(纳入市本级发行14000万元,不占区级债务限额,纳入区级发行26600万元),债券付息1669万元。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办理上下级财政年终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区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锚定省委“十大战略”,落实市委“十大行动”,按照区委“省市争先进、全国有亮点”工作要求,深入贯彻“项目为王”理念,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推动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助推企业稳健发展
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幅度减征“六税两费”。全年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26549万元,其中区级3982万元。新增减税降费14671万元,做到应退尽退,使企业应享尽享。
2.加大科技投入力度。2022年科技支出3112万元,同比增长13.5%,及时兑付科技奖励资金,营造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有力促进企业创新转型,完成上级要求的科技支出增速10%目标任务。
3.兑付企业奖补资金。2022年兑现扶持企业资金10569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振市场信心,增强经济活力。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
4.推进信用监管工作。在政府采购、代理记账领域建立评级机制,依托“信用红旗”平台对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行政许可审批公示和企业信用承诺公示,并依照不同分级分类结果开展差异化监管。
(二)坚持兜牢三保底线,有效保障三保支出
始终坚持将兜牢“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的硬任务,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坚持民生导向不动摇,坚持“三保”兜底不松懈,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难题,严把预算编制和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推动“三保”支出有效保障、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全年民生支出完成59889万元,占比65%,“三保”支出完成61645万元。
1.足额编制安排“三保”预算。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预算执行中的优先顺序,牢守“三保”底线,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出台的“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核实“三保”基础数据准确性、保障标准合规性、预算安排完整性、可支配财力合理性,足额安排保障。重点民生和重大项目启动资金不足部分,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新增债券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予以解决。
2.大力保障改善民生。发挥好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年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8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431万元、农村低保219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92万元、临时救助5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经费4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146万元。
3.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开设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付“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对接,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年拨付疫情防控资金2400余万元,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4.助力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全年拨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基建资金5982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500万元。为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和资金规范使用。
5.管好用好灾后重建资金。全年拨付救灾资金280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291万元,区级资金514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各镇办及相关单位开展了救灾资金使用督导工作,指导单位严守财经纪律,加快支出进度,确保支出程序合法合规。
6.提振消费激发市场活力。依托“春暖新乡”、“豫美新乡·乐享实惠”等促消费活动,投入区级财政资金约900万元,推动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形成合力,释放政府补贴、企业优惠、打折减免等政策叠加效应,激发汽车、家电、家具等商品的市场消费潜力,拉动消费3.13亿元。
7.强化监测防范财政风险。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对“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暂付款、国库库款等开展联动监测和动态预警,严格实行周报及月报制度,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三保”落实情况,对“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实时动态监测,及时排查化解风险点。
(三)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缓解财政运行压力
1.加大专项债券争取力度。专项债券是稳投资、促增长的有力抓手,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科学举债,做大融资盘子。全年争取专项债券资金4.06亿元,累计争取10.86亿元,全市排名第七,市辖区排第一。同时,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已完成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储备17个,总投资约70亿元,申报需求31亿元。
2.加大直达资金争取力度。全年争取直达资金2.1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8亿元,支出1.6亿元,支出进度为88.4%。依托直达监控系统对直达资金全流程监管,充分发挥直达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的作用,使各项民生资金第一时间抵达基层,确保资金用于最急需人群和市场主体,及时发挥资金效益。
3.加大财力资金争取力度。考虑新财政体制、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对区级财力的影响,财政部门加大向上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力度,有效缓解了我区财政运行压力,确保“三保”底线筑牢兜实。全年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1.1亿元。
(四)坚持政府过紧日子,降低财政运行成本
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指导思想,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各项要求,严格规范一般性费用支出,办公经费只减不增。二是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严格审核项目支出依据,必要时现场调研项目进展情况,精准预判付款节点,确保当年安排当年支出。三是硬化预算约束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行为,将支出进度慢或部门结余资金收回优先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
(五)完善财政体系建设,推进经济稳定发展
1.强化财政资金库款监控。高度关注财政收支状况,做好库款日常监测,加强库款余额预期管理,强化资金统筹调度,针对重点领域及早谋划做好预算调整,实现库款拨付现金流与预算下达的衔接匹配,确保库款安全、规范、高效。
2.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了项目支出“单位自评+财政抽查”和“单位项目评价+财政重点评价”相结合的全方位绩效评价机制,并开展了10个重点评价项目、1个部门整体评价和1个乡镇财政运行评价试点。
3.建立政府采购评审机制。全年办理政府采购业务53项,预算采购金额1268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2402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81万元,节资率2.21%;预算评审项目40项,送审金额19680万元,审定金额18171万元,审减金额1559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508万元,审减率7.66%。有效降低财政支出成本。
4.高效推进惠民惠农一卡通。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补贴资金5187.64万元,发放成功率99.48%,社保卡占比99.83%,惠及群众170606人次,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
5.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实现资产动态监管,出台了《红旗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开展国有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结果,是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及各部门齐心协力、艰苦奋斗的结果。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民生保障、基层“三保”等重点支出压力巨大。二是零基预算概念还不够深入,仍然存在“延续即合理”思想,不能从实际工作出发,整合、取消一些非必要工作经费。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执行力度不强,存在预算管理基础薄弱、项目库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没有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偿债逐步进入高峰期,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债务风险不容忽视。针对以上问题及不足,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谋划好2023年工作至关重要。财政部门将精准研判财政经济形势,合理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一)2023年一般预算收入指导性计划
根据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综合考虑市与区财政体制改革、税费政策变化和增减收等因素,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导性计划为增长8%左右。两镇根据实际,妥善安排本级收入预算。
(二)2023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培植壮大财源税源,提升财政收入质量;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财政资源统筹,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各级党委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坚持预算法定,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支出使用效果;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控,防范系统性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2023年区级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2.7亿元,其中:区本级收入9.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7亿元,上解下级收入4.5亿元,上年结转1.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0.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亿元。
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2.7亿元,其中:区本级支出12.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0.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5亿元。主要支出科目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76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664万元;
教育支出37331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203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4403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444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426万元;
农林水支出1859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765万元;
金融支出22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9763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86万元;
预备费1700万元;
其他支出200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283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本级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均为上级补助收入。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462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611万元。主要是:
新乡3D打印产业园(二期)11000万元、新乡3D打印产业园(三期)4000万元、新东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4900万元、红旗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000万元、红旗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120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本级暂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均为上级补助收入。2023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07万元。主要是: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607万元。
四、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2023年,后疫情时期随着企业、居民生产生活秩序持续恢复,财政经济将持续稳步向好,但我区税源结构较为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仍然突出,财政收入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增收压力仍然较大。同时,民生配套和保障标准不断提高,“三保”压力继续增加,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财政运行更加困难。为此,提出以下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措施。
(一)做好收入文章,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下大力气组织财政收入,确保稳定增长。一是持续推进财税征管。加快建立协同共享治税信息平台,同税务部门、各镇办、红旗开发区通力配合,开展建筑行业、金融保险业、批零住餐等行业专项税收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二是深入挖潜非税收入。全面摸清我区国有资产存量和现状,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资源)使用效益,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定期梳理报批土地,实现耕地占用税足额缴纳。三是厚植财源。全力做好惠企政策宣传及涉企资金兑付工作,继续扎实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为市场经济减负增能。
(二)严控支出“账本”,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一是严控预算单位支出“账本”。坚持能压尽压、应减尽减、可省尽省,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低效无效支出、超标准支出等。二是算好三保支出“账本”。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三保”预算管理工作机制,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地位,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三是加大民生支出“账本”。优先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深入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加强预算评审,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深入非税收入收缴及票据电子化改革,推进非税收入征管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信息公开机制。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守风险底线
一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持续防范涉及财政领域的重大风险,做到统筹兼顾防风险、压实责任防风险、完善机制防风险,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杜绝脱离实际的过高承诺,形成稳定合理的社会预期。二是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完善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大力化解存量债务,强化隐性债务风险管控和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推进内部控制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财政制度、严守各项财经纪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业务流程,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加强国有资本监管,健全财政资金监督机制,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站在新发展阶段的历史起点,做好2023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为的担当,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全力向“幸福红旗”“首善之区”总目标砥砺奋进!
附 件:
部分词汇解释
“减税降费”:2018年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发布的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和“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部分。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按照50%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以下简称留抵退税)力度的决策部署,从2022年4月1日起,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实施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上述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说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4.8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0.01%,受调库因素影响,2022年统计完成13.58亿元。
“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楼堂馆所及装修支出等。
“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共同点是都必须用于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例如:道路建设、基础设施、公立医院等。不同点是:一般债券是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做为偿还来源,专项债券是由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经营收入或项目收益等做为偿还来源,不得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保‘三保’支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
“财政暂付款”:财政暂付款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借给所属预算单位或其他单位临时急需的款项,应及时清理结算,且应按资金性质和借款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以一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预备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安排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政府隐性债务”:政府隐性债务主要指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主要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政府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率”:地方政府政府债务率是指地方政府年末债务余额与当年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反映地方可偿债财力对偿债需求的保障能力,大致可理解为地方债务余额除以地方可偿债财力。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是公共财政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简称绩效评价,是按照市场经济管理的要求,由各级财政部门对财政支出行为、成本及其产生的效益进行科学衡量与比较,以综合评定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的一种政府管理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