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关于红旗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红旗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4月20日在红旗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红旗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洪灾、新冠疫情反弹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巨大压力,以及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的繁重任务,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沉着冷静应对风险挑战,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不动摇,严格执行区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统筹疫情防控、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坚决守牢财政风险底线,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10.78亿元,实际完成10.24亿元,为年预算的95%,增长7.8%;支出预算12.99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收入预算调整等因素,调整为14.55亿元,实际完成14.1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5%,下降5.5%。
区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区本级(不含两镇)一般公共收入预算7.57亿元,实际完成6.94亿元,为年预算的91.6%;支出预算11.85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补助下级、收入预算调整等因素,调整为12.62亿元,实际完成12.2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目前全区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均为上级补助收入。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93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和补助下级因素,调整为912万元,实际完成85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3%。
区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区本级(不含两镇)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93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和补助下级等因素,调整为909万元,实际完成84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3%。主要支出是:
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41万元。
2020年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奖补资金200万元。
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4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红旗区暂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均为上级补助收入。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9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和补助下级因素,调整为529万元,实际完成15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9.5%。
区本级(不含两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79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和补助下级等因素,调整为477万元,实际完成1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1.8%。主要支出是: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事务相关支出104万元。
(四)2021年政府债务情况
新乡市核定我区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5.73亿元,均为一般债务限额(专项债券纳入市本级发行,不在区级反映),截止2021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4.91亿元,均为一般债务余额,低于市财政局核定的限额。
2021年,市财政局分配我区新增债券4.6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0.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4.09亿元(纳入市本级发行,不占区级债务限额),债券付息1484万元。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办理上下级财政年终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区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21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支撑。
(一)多措并举聚财力,财政收支保持平稳增长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努力克服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六稳”“六保”刚性支出等因素影响,财政部门加强部门联动,做好税源分析,狠抓收入征管,圆满完成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紧盯政策资金投向,全面梳理发债需求,大力推进新增债券申报工作,2021年全区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6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0.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4.09亿元,在全市十三个发行专项债券县(市)、区中排名第七,在四个建制区中排名第一。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为平衡财政收支压力,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2021年收回各类结余和沉淀闲置结转资金2922万元。四是加强预算评审力度。2021年共完成预算评审项目64个,送审金额32617万元,审定金额29937万元,审增金额136.1万元,审减金额2815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679万元,审减率8.21%。
(二)坚持人民至上,全力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
“7.20洪涝灾害”给我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损失,区财政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建立救灾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将救灾及重建资金共2152万元落实到户、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项目。
(三)乡村振兴促发展,脱贫攻坚成果更加稳固
2021年区级安排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702万元,争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上级资金283万元,争取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上级资金108万元。落实农村公益事业项目。2021年我区农村公益事业项目通过“四议两公开”的程序确定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涉及2个镇5个行政村共5个项目,均为村内道路修建项目。
(四)突出重点保民生,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
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办好重点民生实事,统筹一切资金资源增强全区民生保障。2021年全区民生支出11.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各级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保障。
——支持教育质量提升。自2021年春季学期起,按生均小学650元、初中850元标准,足额拨付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共0.25亿元,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扩大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范围,共拨付资助类资金405万元,有效减轻了贫困家庭经济负担,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感。
——支持高质量就业保障。认真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见习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021年拨付就业资金973万元,惠及辖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人数达4068人。
——支持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一是2021年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级补助资金2581万元,按我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进行拨付,并对账务实操有针对性的提出指导意见,受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一致好评。二是及时落实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全年发放资金819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区财政坚决抗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当做检验党史学习教育的试金石,加强资金使用调度,及时安排、拨付疫情资金,全年拨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70万元,拨付核酸检测资金326万元,上解红旗区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区配套资金144万元,全力做好后勤保障,筑牢疫情防控线,织密疫情安全网,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
——支持推进“一卡通”管理。全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资金124万元,惠及群众952人次。有效利用省财政厅搭建的资金发放平台,规范资金发放流程,实现了“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专栏管公开、一套规程堵漏洞”等工作目标。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1年拨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资金0.9亿元,多次召开项目资金落实协调会,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快速推进,市容市貌得到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五)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创新驱动谋发展。坚持“项目为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等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关键领域,为经济高质量发展集聚新动能。一是争取专项债券0.5亿元支持新东光电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兑付北方车辆仪表有限公司政策扶持资金565万元,保障企业在疫情、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下稳定发展。三是安排0.27亿元用于人力资源和总部经济等企业扶持政策兑现,投入0.28亿元用于政府投资基金。
——减税降费消负担。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减税降费必须实打实、硬碰硬”重要指示精神,持续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以及部分延续性税费支持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约3.46亿元,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0.23亿元。
——多措并举强绩效。为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我区率先在全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聘用两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全流程指导,对全区10个重点项目(涉及专项债券项目、百城提质项目、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等1亿元)和2个部门整体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保障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预算管理重规范。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覆盖全区53个部门和103个单位,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绩效、预算监督等业务集中一体化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有效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率,保障资金支出安全、便捷、规范。
——政府采购助融资。出台《红旗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促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2021年全年政府采购合同融资4笔,融资金额615.19万元,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金融与中小微企业良性互动发展。
——财政资金保收益。一是提高存款利率,对所有社保资金活期存款一律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由原来的0.30%提高到1.35%;二是对存量资金进行中长期定存,提高资金的收益,截至2021年底,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专户定存资金0.38亿元(利率由0.39%提高到2.175%),社保财政专户定存资金1.1亿元(利率由0.3%提高到1.75%)。2022年1月社保财政专户定存资金1.3亿元(利率由1.75%提高到2.1%)。
在2021年财政形势严峻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财政部门立足我区实际,精准施策,完成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不折不扣落实了减税降费政策,统筹各类资金使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化管理,专项债券资金争取额度再创新高,有效保障收支平稳运行,制定多个惠企政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与此同时,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三保”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零基预算理念尚未完全树立,一些领域支出固化现象仍然存在,预算法治意识仍需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部门绩效意识还不够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需要进一步强化等等。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市与区新财政体制改革的第一年,同时,2022年受国家减税降费、房地产业等宏观调控政策和疫情防控影响,对我区经济收入冲击较大,特别是新财政体制实施后,收入统计方面将受省、市数据下沉影响而加大,如收入低于2019年顶峰水平,财力将严重受损,落实重点项目支出压力陡增,且经济发展中仍存在产业转型结构不优、发展动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和矛盾,但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在此背景下,要锚定“两个确保”,聚焦“两地三区一枢纽”建设,全面落实省委“十大战略”和市委“十大行动”,按照区委“省市争先进、全国有亮点”工作要求,深入贯彻“项目为王”理念,相信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后劲正在增强。综上,短期内我区“紧平衡”下的“紧日子”状况难以改观,但经济面临的积极向好因素正在逐步显现。
(一)2022年一般预算收入指导性计划
根据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综合考虑市与区财政体制改革、税费政策变化和增减收等因素,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导性计划为增长10.5%左右。两镇根据实际,妥善安排本级收入预算。
(二)2022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零基预算理念,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突出保基本、守底线,发挥集中财力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强化预算对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支出使用效果;坚持预算法定,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2022年区级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8亿元,其中:区本级收入1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亿元,上解下级收入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亿元。
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8亿元,其中:区本级支出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亿元。主要支出科目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21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2448万元。
教育支出26891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1256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4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4911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212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119万元。
农林水支出154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639万元。
金融支出29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52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4万元。
预备费 2616万元。
其他支出1100万元。
上解上级支出171033万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90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2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本级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均为上级补助收入。2022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3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8万元,上级提前下达81万元。主要支出科目是: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3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本级暂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均为上级补助收入。2022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74万元,上级提前下达242万元。主要支出科目是: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616万元。
四、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紧紧围绕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任务,统筹发挥各项财政政策作用和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兜牢“三保”底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结合我区财政工作实际,主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措施。
(一)积极应对财政体制改革
财政管理体制政策的调整是调节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杠杆,但就当前现状分析,短时间内受2019年上解基数影响导致我区财力受损较大。在财政体制的变更下,应积极应对新变化,切实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加强稳定税源培育,稳固基本盘,加大税收结构调整,合理确定镇、办事处、新东区收入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新的财政激励政策,调动各目标单位积极性,才能确保我区财政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二)开拓税源抓好收入管理
以“起跑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姿态,奋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开门红、全年红。一是进一步厚植税源,聚集招商引资,围绕主导优势产业,服务保障好招引项目,不断提升造血功能。二是加快推进综合治税工作,适应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形势,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三是加大发展总部经济力度,鼓励我区在外的建筑安装企业总部设在我区,培育做大做强潜在税源。三是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对我区已竣工的建筑、房地产业项目进行清算,查找税收增长点。
(三)聚焦产业注重创新引领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支持和财力保障工作,创建国家级双创示范区,持续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龙头企业的投入,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落实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坚持把产业转型升级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
(四)主动出击争取专项债券
专项债券是稳投资、促增长的有力抓手,财政部门将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开拓创新思路,积极对接好发改和项目单位,成立专班,安排专项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发行,引入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团队,利用好政策红利,以略高于全省负债平均率为上限,科学举债,做大融资盘子。
(五)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优势
盘活用活资产,突破融资瓶颈,做好资金保障,统筹政府性资源、资金及社会资本,以资本金形式注入鸿润、新东、大运河文旅公司融资平台,加大投融资平台支撑保障作用,不断创新项目融资模式,充分发挥三大融资平台作用,提升国企管理能力和资本规模,提升营收能力,打造一体两翼的投融资平台,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坚持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在预算编制时,认真核定当年可支出依据,对依据不充分、项目不成熟、缺少事前评估论证的一律不得入库。二是加大对项目资金来源的分析研判力度,把争取上级配套和专项债券放在第一位,从源头打破一切资金预算安排的固化思维模式。
(七)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严格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工程造价评审,作为项目入库前置条件,对项目评审审减比例与单位下年度运转类专项以及各项目工作经费等挂钩。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2022年计划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区10个重点项目和2个部门整体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定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
(八)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
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加强收入征管,着力提高收入质量,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等行为。加强财经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加强暂付性款项管理,加大存量消化力度。加强国有资本监管,完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健全财政资金监督机制,加强财会监督,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2022 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指导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深入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在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中见到新气象取得新作为,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部分词汇解释
“减税降费”:2018年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发布的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和“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部分。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近日,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报经省政府同意后,联合发布了《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按照50%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以下简称留抵退税)力度的决策部署,从2022年4月1日起,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实施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上述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楼堂馆所及装修支出等。
“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共同点是都必须用于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例如:道路建设、基础设施、公立医院等。不同点是:一般债券是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做为偿还来源,专项债券是由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经营收入或项目收益等做为偿还来源,不得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保‘三保’支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
“财政暂付款”:财政暂付款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借给所属预算单位或其他单位临时急需的款项,应及时清理结算,且应按资金性质和借款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以一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预备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作为财政核心业务应用系统,充分整合现有系统功能,实现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绩效管理、决算和财报等预算管理全过程。
“政府隐性债务”:政府隐性债务主要指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主要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政府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率 ” :地方政府政府债务率是指地方政府年末债务余额与当年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反映地方可偿债财力对偿债需求的保障能力,大致可理解为地方债务余额除以地方可偿债财力。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简称绩效评价,是按照市场经济管理的要求,由各级财政部门对财政支出行为、成本及其产生的效益进行科学衡量与比较,以综合评定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的一种政府管理行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是公共财政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各地正在积极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