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新乡市牧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3月6日在牧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牧野区财政局长 杨鹏飞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区财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找准财政切入点,聚焦“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兼顾区域经济平衡发展需要,全力稳住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盘”。同时积极作为,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兜牢“三保”底线。加大财政政策应对力度,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有序推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1930万元,经报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104500 万元,实际完成1052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8%,同比增长13.7%,主要收入项目是:
增值税41065万元,比上年增长10.6%;
企业所得税12075万元,为上年的97%;
个人所得税5029万元,比上年增长22.3%;
资源税155万元,比上年增长47.2%;
城建税9864万元,比上年增长8.2%;
房产税5286万元,比上年增长18.8%;
印花税1804万元,比上年增长16%;
城镇土地使用税9538万元,比上年增长9.9%;
土地增值税6722万元,为上年的94.3%;
车船税1464万元,比上年增长99.7%;
耕地占用税7150万元,比上年增长59.5%;
非税收入513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99917万元,执行中因疫情及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因素影响,经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79398万元,实际完成支出7571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5.37%,主要的支出项目是:
一般公共服务16229万元,比上年增长20.4%;
国防555万元,比上年增长88.4%;
公共安全398万元,比上年增长9.3%;
教育16370万元,比上年增长10.1%;
科学技术816万元,为上年的81.8%;
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385万元,为上年的43.6%;
社会保障和就业15320万元,为上年的73.4%;
卫生健康8271万元,比上年增长4.4%;
节能环保1247万元,为上年的84%;
城乡社区事务1965万元,为上年的80%;
农林水事务3105万元,比上年增长15.5%;
交通运输3220万元,比上年增长535.1%;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事务492万元,为上年的99.8%;
商业服务业事务587万元,为上年的98.7%;
住房保障2889万元,为上年的39.7%;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5万元(援疆资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18万元,为上年的28.6%;
债务付息1358万元(一般债券还本付息支出);
其他支出523万元(主要是用于劳务派遣工资)。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的平衡: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286万元,加增值税税收返还1816万元、营改增基数返还3340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551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203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682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581万元、固定数额补助2921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1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4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2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548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810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98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38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49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3万元、城乡社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7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894万元、结算补助5078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19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26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500万元、上年结转财力2471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00万元,财政收入合计199255万元,从中减去体制上解65133万元、专项上解15988万元,合计上解81121万元,当年财力118134万元,减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719万元,地方债券还本支出5778万元,调出资金72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5446万元,实现了全区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我区无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均为上级补助收入。2022年,区本级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1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债务还本付息),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4005万元(其中含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2800万元),上年结转1068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7755万元(含专项债支出166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900万元,结转下年713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区暂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均为上级补助收入。2022年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91万元,上年结转500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事务相关支出),结转下年772万元。
(四)2022年政府债务情况
核定我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84140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716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6980万元,截止2022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6498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944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5540万元,均低于核定限额。
2022年,我区新增债券2949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699万元(含再融资债券还本55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2800万元(含再融资债券还本600万元)。
上述数据均为月报数据,待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市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区人大决议和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支撑。
(一)强化收入征管,夯实政府财力
一是多措并举组织收入。区财政围绕年初目标任务,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疫情、留抵退税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叠加影响,始终将确保财政增收、提高保障能力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扎实做好收入动态监控,不断强化综合治税效能,牢固树立“一手抓减税降费、一手抓堵漏增收”的意识。加强各部门联动,多角度多方位挖掘税源。
二是多方齐力盘活存量。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建立“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长效机制,2022年通过对结转结余资金、实有账户资金清理,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3927.5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为民办实事、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缺口,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三是多策并用向上争资。认真把握上级政策资金扶持方向,有针对性的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激发各部门向上级争取资金的积极性。2022年全区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949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69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2800万元,全年共接收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5773万元,为我区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提供财力保障。
(二)落实一揽子政策,全力稳住经济大盘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及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精准发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促进居民消费持续回暖。推动经济“基本盘”稳定向好发展。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财政部门做到知责而担。加强统筹协调跟踪,推动政策精准落地、尽快见效,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以“真金白银”为更多市场主体送上退税“及时雨”。2022年我区落实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5.6亿元,有效缓解企业压力,为企业发展注入现金活水。
二是精准投入惠企资金。为激发市场活力,形成良好市场氛围,落实惠企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2022年,我区积极争取上级助企惠企奖补资金 8999万元,有力支持了企业核心技术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园区建设。
三是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拨付各类促消费资金413万元,对购置汽车、家电、家具和一般性消费进行补贴,有利提振了消费信心,激发了市场活力,为我区经济向好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
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落实过紧日子总体要求,坚持“民生优先,惠民为本”的工作思路,紧扣“三保”需求,开源节流,对政府支出打好“铁算盘”。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对民生领域重点倾斜,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22年全区“三保”支出6.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8%。
1.加大三保投入增进民生福祉。2022年全区卫生健康支出8271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5320万元,有效的保障了居民基本医疗、养老和基本公共卫生等民生项目按新标准补贴到位。用实际行动让千家万户享受到社会发展的红利。
2.支持教育文化蓬勃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少年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区财政积极组织财力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2022年教育领域总投入16253万元,增长了9.3%,进一步落实了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及校舍维修改造,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 358万元,统一城乡“两免一补”政策,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筹措各类学生资助资金,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业压力,努力让优质的教育资源惠及到每个孩子。
3.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区财政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当做检验党史学习教育的试金石,加强资金使用调度,及时安排、拨付疫情资金。全年拨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2099万元,其中:拨付核酸检测资金533万元,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区配套资金157万元,方舱建设等资金1409万元。全力做好后勤保障,筑牢疫情防控线,织密疫情安全网,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
4.聚力推动乡村振兴,统筹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坚定不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具有特色的发展之路。投入中央、省、市、县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156万元用于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投入6688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让老房子增添新活力,全力保障居民房屋居住质量与安全,提高居住品质,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归属感。
5.积极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全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补贴268批次,发放43类,共发放24.81万人次,发放补贴资金5034.37万元,有效利用省财政厅搭建的资金发放平台,规范资金发放流程,实现了“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专栏管公开、一套规程堵漏洞”等工作目标。
(四)其他有关工作
1.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优化我区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2022年采购项目总计53个,预算金额3.15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06亿万元,节约率为2.8%。
2.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深化“一网通办”,圆满完成全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化改革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电子票据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区财政加快财政电子支付密钥制作,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财政业务办事效率,让资金合法合规及时拨付。
3.按照公开要求,完成2021年决算及2022年预算公开任务。切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全面梳理公开内容及格式,对全区106个预算单位逐一进行核查修改后,在牧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预决算信息公开。达到了提升预决算公开质量,提高预算透明度的效果,提升了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和形象,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待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牧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相关内容的公开。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各位代表委员的有效监督指导下,在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有力地保证了各项社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工作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重点税源薄弱,财源结构相对固化,疫情等因素导致财政收支矛盾极其突出,“三保”压力巨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二是过紧日子的思想还没有完全树牢,铺张浪费现象依然存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三是预算法治意识仍需要持续强化,仍然存在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四是政府债务负担较重,政府债券偿还高峰期已经到来并将持续,偿债负担较重,债务风险不容忽视。五是财政管理理念相对落后,财政和金融缺乏有效融合,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发挥不够。对此,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妥善解决。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
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繁重,规划好2023年财政工作,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23年区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2023年我区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区财政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和区委重大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以及区人大有关决议;坚持预算法定,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支出使用效果,细化完善工作措施,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保障财政稳健可持续运行,确保重点支出特别是“三保”支出。根据区委2023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全力做好财政工作。
2023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加强收入管理,实现预期目标。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长远目光考虑到2023年疫情形势好转、缓税政策到期、大型项目开工建设较多,综合经济形势稳定向好,财政精准测算增长预期。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留硬性缺口。兜牢三保底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强化零基预算理念,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强化预算对上级政策和决策部署的保障能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绩效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大幅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坚持依法“用财”。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和财政运行监管机制,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保障政府履职能力。
(二)2023年区级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客观分析经济形势,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3710万元,主要项目为:
增值税46850万元,比上年增长14%;
企业所得税13630万元,比上年增长12.9%;
个人所得税5410万元,比上年增长7.6%;
城市维护建设税10720万元,比上年增长8.7%;
房产税5750万元,比上年增长8.8%;
印花税1950万元,比上年增长8.2%;
城镇土地使用税10200万元,比上年增长6.9%;
土地增值税7350万元,比上年增长9.4%;
车船税1580万元,比上年增长7.9%;
耕地占用税4800万元,为上年的67.1%;
非税收入5300万元。
根据2023年收入预算,加上级补助收入2436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37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5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万元,上年结转35446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7412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500万元亿元,调出资金700万元(用专项债还本付息),预计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566万元,支出总计180893万元。主要支出科目是:
一般公共服务17048万元;
公共安全550万元;
教育18248万元;
科学技术2583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61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15188万元;
卫生健康8020万元;
节能环保1049万元;
城乡社区1769万元;
农林水4378万元;
交通运输945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7110万元;
商业服务业369万元;
金融支出150万元
住房保障10217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5217万元;
预备费1800万元;
其他支出3754万元;
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4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本级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均为上级补助收入。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839万元,其中: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安排700万元,上年结转7139万元,无提前下达。主要支出科目是:城乡社区支出658万元;其他支出6300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的专项债);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1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本级暂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均为上级补助收入。2023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72万元,上级提前下达291万元。主要支出科目是: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1063万元。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全区财政预算草案仅为2023年度初步计划。由于存在政策性不确定因素,其间有些项目和预算可能发生变化,在预算执行中将作相应调整,届时我们将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四、攻坚克难、稳中求进,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财政工作
(一)全力以赴抓好财政收入
在宏观经济“三重压力”影响下,全区财政预算运行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支持疫情防控、隐债化解和民生刚性增支等因素重叠,财政资金需求不断增加。2023年将持续加强税收收入管理。科学分析和研判收入形势,不断开拓优化税源。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深挖税收增长潜力,激发市场活力。继续联合镇、办事处进行纳税企业摸底排查工作,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实现财政收入“量”“质”齐升。把握重大机遇,争取上级支持。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保障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紧盯政策导向,加强汇报衔接,加大各部门向上争取优质项目和各类转移支付资金的力度,缓解财政平衡压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拓宽非税收入来源,强化重点项目的收入征管,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不断落实各项提高收入质量的政策措施,夯实财政收入增长基础,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增强收入平稳有序可持续增长后劲。
(二)强化管理保证收支平衡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增强预算统筹协调功能,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二是牢固树立“无预算不支出,先预算后支出”的思想,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保障“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强化临时追加预算等预算约束措施。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项目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加强对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严禁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稳步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效能
一是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根据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加强预算评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转变预算理念,破解预算固化格局,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强化地方政府债券“借、用、管、还”的全链条、全方位管理,严格落实到期政府债务偿债责任,坚决防范债券违约风险。完善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大力化解现有债务,确保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高效、风险总体可控。三是健全财政直达资金监管制度。提升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确保直达资金的落实使用“一竿子插到底”,切实发挥资金惠企利民实效。
(四)提升财政服务民生和实体经济能力。
一是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按规定兑现对市场主体的政策性补贴。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资金更加精准高效。二是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深化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升债券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三是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支持教育、社保、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发展,确保民生支出比重持续增长。
(五)强化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
一是树立绩效理念,加强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评审相结合的预算源头管理,开展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跟踪评价,深化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以最小化的财政投入实现最优化的社会资源配置。二是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实施绩效跟踪,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资金不予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硬化绩效约束。三是对全区重点支出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以政府财会监督为主导的体系框架,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六)严肃财经纪律约束。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加强收入征管,着力提高收入质量,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等行为。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加强国有资本监管,健全财政资金监督机制,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七)执行区级人大决议。严格落实向区人大报告国有 资产管理、债务管理、重点绩效目标评价等要求。认真落实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严格履行预算调整程序,预算执行中出现预算调整事项,依法报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准确向人大报告支出预算和政策情况,认真办理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各位代表: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关键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经济恢复发展中的矛盾问题,区财政将继续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创新实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闯出新路子,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