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湘潭市湘乡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编制的报告
关于湘乡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编制的报告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2年1-11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收入,下同)完成134,669万元。2022年全市地方收入预计完成163,350万元,为年预算的100%,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0,350万元,增长6.8%。其中经开区地方收入预计完成50,880万元,为年预算的101.11%,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8,873万元,增长21.12%。
分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13,850万元,为年预算的100%,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0,350万元,增长10%;非税收入预计完成49,500万元,为年预算的100%,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2年1-11月全市公共财政总支出完成537,983万元。预计全年支出592,869万元,同比增加27,904万元,增长4.9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20,330万元,同比减少7,559万元,下降1.4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8,438万元,同比增加35,463万元,增长154.35%;上解上级支出14,101万元,与上年完成数持平。
3.预计收支平衡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163,350万元;预计转移性收入429,51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58,64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5,03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57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283万元;总收入预计592,869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520,33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预计58,4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预计14,101万元,总支出预计592,869万元。预计全年收支平衡。
4.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2年1-11月全市上级补助收入330,828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00,54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0,288万元。预计全年上级补助收入358,64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3,57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10,53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4,526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其他财力性转移支付安排9,980万元到乡镇(街道),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等分别按用途安排到专项,其余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全部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1-11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2,048万元;预计全年收入191,179万元,同比减少8,302万元,下降4.16%。其中:本级收入149,000万元,为年预算的79%。
2022年1-11月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9,388万元;预计全年支出191,179万元,同比减少16,291万元,下降7.85%。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1-11月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4,083万元,预计全年收入90,531万元。
2022年1-11月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9,700万元,预计全年支出75,58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1-11月国有资本经营本级收入19万元,预计全年收入115万元。预计全年本级支出115万元。
以上具体收支决算待省财政厅决算批复后,再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五)政府债务情况
至2022年11月底, 全市政府债务余额93.7亿元,其中专项债券51.88亿元,一般债券41.82亿元。至12月31日, 预计全市政府债务余额93.7亿元,其中专项债券51.88亿元,一般债券41.82亿元。
二、2022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人大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以“保工资、重民生、促发展”为重点,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民生保障,提高资金绩效,有力推动了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培育,厚植财源。加强征管狠抓收入。实施财源培育行动,深入推进税源企业“一对一”对口联系制度,全力培养壮大实体经济,狠抓收入征管,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质量。截至11月,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0.76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7亿元,其中地方税收完成9.71亿元,同比增长4.27%,非税收入完成3.76亿元。培育税源逐显成效。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做强做优,巩固传统主体税源,通过产业扶持和企业自身的发展,做大财源。埃普特税收达1.25亿元,韶峰南方8000t/d的熟料水泥生产线点火投产,湘君电子、创普科技企业发展势头强劲。支持壮大总部经济。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理顺全市总部经济的财税政策,集中部门力量,坚持全员招商,探索新模式,以总部经济为突破口,将潜在税源转化为入库税收。
(二)尽心调配,保障民生。保障民生支付优先。坚持基本民生保障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做到应保尽保,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至11月重点民生领域支出完成38.19亿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支出的80%。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统筹安排5,527万元资金支持就业优先政策,落实稳岗补助、社保降费等援企稳岗政策,支持失业人群、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政策。促进教育优质发展。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合理配置优质资源。投入资金1.08亿元,土地计价2.7亿元,建成东台学校并运行。安排教育专项资金8,000万元,支持校舍维修、薄弱学校改造、明目护眼工程。整合各类资金3,800万元,通过购买学位、内部挖潜、改扩建公办学位等措施,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8548个,有效促进了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扶贫成果,实现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保持“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2022年财政统筹整合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15亿元,重点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支持力度,已发放惠农补贴资金82项423批次5.17亿元,粮食生产、耕地复耕补贴达1.51亿元。持续巩固水利设施建设,做大农业产业,提升农村产业活力。
(三)综合施策,防范风险。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制订化债“四大工作目标、新十条、十条筹融资路径、五大举措”,有效规范债务风险防控。健全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积极对接协调金融机构缓释债务风险,降低债务利息,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优化库款管理机制。加强库款信息监控,科学监测库款运行。确保库款保障系数维持在合理区间。根据库款实际情况,分清轻重缓急,把好支出节奏,确保库款满足“三保”等必保支出的需要,紧盯库款变动情况,及时掌握库款动态,根据资金实际需求,科学合理调度库款。规范项目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落实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和投资决策制度,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切实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风险防控。定期召开湘乡市政府重大项目预算审核和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严格资金来源审核,严控项目审批。市预决会累计审核项目118个,压减、暂缓、中止政府投资项目66个,涉及金额62.4亿元。
(四)服务产业,促进发展。抢抓机遇促进发展。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全力争取政策支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35.8亿元,一般债券资金6,6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3.16亿元,再融资债券5.84亿元。支持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打通乡村发展快车道,助力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着力稳定经济大盘,聚焦关键环节,打好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消费提振和财税增长四场硬仗,推进各项经济发展工作。助力企业纾难解困。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指导企业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退税金额2.85亿元。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争取制造强市、中小型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3,503万元,及时兑现各类惠企政策资金,实打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发展产业激活动能。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金融杠杆撬动作用,大力推进产业强市“百十亿”工程,切实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出台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奖励扶持政策,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积极拓展农业融资渠道,落实产业惠农贷款和农业担保贷款政策,推广省农信担保“惠农担”系列产品,重点支持市内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市内9家银行合作, 累计发放担保贷款2.63亿元,实现了“农民得实惠、机构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共赢局面。
(五)科学理财,规范管理。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强化绩效评价理念。夯实预算绩效目标,重点对全市105家单位(含乡镇街道)年初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高质量评价,涉及资金26.65亿元,促使各单位绩效意识不断强化。前移预算绩效关口,对储备的15个总额为22.29亿元的专项债券项目全面开展了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价,推动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相统一。积极盘活资产资源。限期收回沉淀资金,对结余结转以及沉淀闲置的单位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收回结余结转资金506万元。清理核查出闲置资产账面价值44.29亿元,科学制定闲置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处置方案,形成闲置清单、问题清单和分类处置建议,编制处置方案,按“能用先用、不用则租、不租则售、不售则融”的优先次序落实。水利局9个门面首次在公共交易中心公开招租,5个门面年租金成交金额940,386元,较以往年度9个门面年租金763,600元溢价176,786元。公开处置闲置资产资源收入年度突破2000万元。强化政府投资评审。严格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加强项目台账管理,实行财审联动,提升项目评审质量。完成评审项目1,284个,评审金额27亿元,核减金额3.02亿元,核减率11.91%。优化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完成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172次,完成采购预算金额2.3亿元,合同金额2.19亿元,节约资金1,078万元,节约率4.69%。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采购单位205家,发生交易渗透率达99.5%,完成采购23,297次,涉及交易金额3.26亿元。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当前我市财政运行和财务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组织渠道狭窄。二是债务化解难度持续增大。三是民生保障标准仍在增加。四是资金支付面临更大挑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着力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3年财政预算
结合全市财政经济状况,按照“保重点、压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要求,遵循以收定支、零基预算、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绩效导向和全口径预算等基本原则编制2023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2023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按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数增长6.2%进行安排。
(一)2023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1.地方收入。
2023年地方收入预计173,47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125万元,增长6.2%。其中:税收收入123,32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475万元,增长8.32%;非税收入50,15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50万元,增长1.31%。
2. 财政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448,52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101万元,支出总计462,630万元。
3. 收支平衡。
2023年地方收入173,475万元;转移性收入289,15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3,57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3,53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718万元,调入资金20,324万元;收入总计462,630万元;本级预算支出404,05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4,47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101万元,支出总计462,630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4. 部门预算。
2023年有市直60家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查。经核定,支出预算合计为145,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75万元(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为85,28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2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5万元,公用支出19,958万元),专项支出20,761万元。年定额补助单位支出19,410万元。预留资金40,000万元。
2023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合计145,93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38,635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5,232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5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安排2,064万元。
5.“三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保工资支出为150,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33.6%,保运转支出13,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3.11%,保基本民生支出182,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40.78%。全市“三保”支出共计347,574万元。预算“三保”支出有保障。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范围的基金项目为3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96,400万元;支出预计196,400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000万元。
(三)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的基金项目为2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85,026万元,支出预计76,823万元,以前年度滚存结余61,130万元,年末累计结余预计69,333万元。
(四)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8月湘乡龙城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湘乡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清理整合,合并为湘乡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性项目处于起步阶段。市电影公司、市科工局资产经营公司、市供销社资产经营公司主要靠资产租赁收入维持运转。市花鼓戏剧团、市通力民爆公司、市轻工供销公司处于亏损状态。目前仅有湘乡市振湘供水有限公司、湘乡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有利润收入上缴。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收入777万元,其中:利润收入384万元,产权转让收入393万元;预计支出777万元,其中:公益性设施投资支出6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93万元,调出资金324万元。
四、2023年财政工作思路
当前外部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国内疫情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市场主体经营仍比较困难,经济持续恢复的势头还需持续巩固,财政收入回升的基础还需加力夯实。与此同时,稳定经济增长、保障改善民生、债务还本付息都需要财力支撑,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克服财政空前收支困难,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增效率、激活力、添动力,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稳定。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一是加快“三资”清理盘活。大力清理往来资金,限期收回沉淀资金由财政统筹使用。探索建立公物仓,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实行国有资产盘活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盘活沉淀闲置资金资产资源常态化、长效化。2023年争取实现处置收入4000万元以上。二是拓宽增加收入渠道。继续执行按月兑现乡镇街道引入外地税收指标追加和资金拨付制度,依据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入库情况动态调整拨付相关单位资金。进一步加大争资争项力度,多争回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000万元以上,多争取专项债券1亿元以上。三是建立节约保障机制。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各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重新统筹安排,严格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专项压减20%,对绩效评价结果差的专项压减50%。2023年预算取消教育支出、城乡事务支出、水利建设资金切块专项,刚需支出按程序列入总预算予以保障。四是严格聘用人员管理。配合清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动用工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变相聘用的人员,对编外劳动用工人员经费实行年度总量控制,逐步压减临聘人员支出,切实减轻“养人”负担,确保在2023年度压减比例达20%以上。
(二)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一是支持传统产业升级。全力支持湖南兴湘氟化工有限公司盘活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资产、湖南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湖南电器检测所搬迁扩建项目、引进轻盐集团盘活湘碱公司,巩固传统产业转型成果。二是助推特色产业发展。强化财政、金融、项目等要素投入,支持做强特色资源,推进绿色化工园区、绿色电镀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助推企业做大做强,推进特色产业集群。三是积极推进产业融合。支持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促进壶天石羊等地方特色品牌发展,带动城乡产业、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三)进一步兜牢民生保障。一是梳理现有民生政策。严格执行国、省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坚决完成好国、省、湘潭市民生政策任务,原则上不自行出台政策。确需出台的,严格执行事前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向上级备案等规定,切实增强民生改善和财政运行的可持续性。二是澄清民生发放底数。认真清理现行相关民生发放底数,规范发放项目、金额和范围,严禁违规发放、超标发放。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清理一起。三是优先保障资金调拨。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坚持基本民生保障在预算安排和资金调拨中的优先顺序,做到应保尽保,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用政府过“紧日子”换取老百姓过“好日子”。
(四)进一步织密风险防线。一是激励市管公司创收。推进市管国有公司人事、薪酬改革,激活员工创新创收动能。精简公司内设机构,推进扁平化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加大对市管国有公司资金投入、优质资产资源注入力度,将政府特许经营权授权市管国有公司管理经营,助推市管国有公司做实经营,增强盈利创收能力,提高造血功能。二是严格风险防范考核。坚持债务单位主体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层层扛牢政治责任。对标对表省、湘潭市考核指标体系,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加大债务风险防控考核力度,强化结果运用,实行“一票否决”。坚持底线思维,精准防范,查处违规,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三是统筹资源化解风险。全面清理整合绿色矿山和风、光新能源等国有资源以及加油站、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等特许经营权,实现市域统筹、收益增效。统筹存款、债券等政府资源,与银行全面协商接盘降息,降低刚兑风险,减少融资成本,将债务降息至合理区间,化解债务风险。
(五)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一是持之以恒抓业务培训。制定全年财政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全市财务人员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绩效管理等专项相关财政业务培训,进一步拓宽干部视野,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奖惩并举抓监督约束。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精细化考核制度,强化业务指导,以考核为抓手,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对资金额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开展全过程监督,贯穿于项目策划、实施区域、工程招投标、质量及结算评审,确保充分发挥效益。对社会评价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提高资金要素保障水平。对项目实施差的单位压减专项,减少资金流量。三是久久为功抓队伍建设。坚持深入党建品牌创建,打造特色亮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严管厚爱并重、激励约束并举,引导财政干部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发挥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作用,提升围绕经济发展参谋建言、决策论证、激活效能的综合能力,确保财政财务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附件:1、湘乡市2022年公共财政收入完成表
2、湘乡市2022年公共财政支出完成表
3、湘乡市2022年公共财政收支平衡表
4、湘乡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表
5、湘乡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表
6、湘乡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表
7、湘乡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表
8、湘乡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表
9、湘乡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表
10、2023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表
11、2023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汇总表
12、2023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平衡表
13、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14、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
15、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明细表
16、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17、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明细表
【名词解释】
“化债四大工作目标”:
1、牢牢守住“隐性债务不新增,‘三保’资金不断链,风险事件不发生”三条红线。
2、确保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和关注类债务三类债务之和零增长,同时做大综合财力,实现综合债务率下降。
3、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强与金融机构协商谈判,降低融资成本,基本实现利息自我平衡。
4、加强问题整改,实现个人集资和8%以上债务全面清零。
“新十条”:
1、争取中央支持置换部分隐性债务。
2、最大限度地紧缩开支、盘活资产,实现付息缺口最小化。
3、全面整顿财经纪律。
4、严格实行平台公司预算制、项目投资审批制。
5、调整市与园区财政收入分配体制,两年内将经开区国库并入市级国库,调节园区财力支持化债。
6、采取一切措施,千方百计调度资源,力争不再新发生债务违约,绝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和风险事件。
7、激活平台。加强平台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确保平台公司加强市场化运行能力,完成预期收益目标任务,实现转型生效的有效突破,尽快实现利息支付自平衡。
8、以“存款换贷款”。摸清全市财政性存款家底,实行财政性存款与金融机构支持平台公司融资挂钩考核机制。
9、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基金支持,推进城市开发基金组建与参股省战略性投资基金,打造新的发展高地。
10、改善优化金融生态。
“十条筹融资路径”:
1、安排财政预算3.5亿元,用于偿还政府债券利息。统筹盘活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统筹力度。
2、实现经营性收益1亿元。
3、实现资产处置1亿元。
4、组建城市开发基金,争取收益用于还本付息。
5、与金融机构协商谈判降率降息,力争平均融资成本低于6%。
6、大力推进替接他盘,有效平滑债务风险。
7、积极推进债权延期回收。
8、大力推进债券发行。
9、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和中央风险降级试点债券。
10、积极推进银行贷款自接自盘。
“化债五大举措”:
守底线、遏增量、化存量、开前门、促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