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郴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郴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9日在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雷题铭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郴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头一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严格执行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决议,不折不扣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十大重点工作”等政策要求,精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发挥财力保障、引导调节、政策协同功能,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疫情冲击、退税减税降费等不利因素影响,突出财源建设,切实保障“三保”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防范风险,财政收支预计实现紧平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2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预计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亿元,为预算的91.1%,增长0.3%(主要是受增值税留抵退税影响)。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5.3亿元,为预算的101.6%,增长9%;总税收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分别完成206.1亿元、125.4亿元,分别增长-2%、8.2%;总税比和地方税比分别为80.5%、71.5%,分别下降1.9个百分点、0.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49.9亿元,增长10.9%。
预计市级(含郴州高新区和郴州经开区,下同)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7亿元,为预算的91.4%,与上年持平。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6.6亿元,为预算的100.9%,增长8.5%;总税收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分别完成74.6亿元、39.5亿元,分别增长-4.3%、2.6%;总税比和地方税比分别为81.3%、69.8%;非税收入完成17.1亿元,增长25%。市级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增值税16.8亿元,为预算的112.9%,增长22%,主要是上年基数较小、有色金属行业增收较多。企业所得税3.1亿元,为预算的82.4%,增长2.2%。个人所得税0.9亿元,为预算的91.6%,增长10.4%。资源税1亿元,为预算的138.1%,增长50.4%。车船税0.6亿元,为预算的99.4%,增长12.7%。契税6.1亿元,为预算的89.2%,下降1.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1亿元,为预算的111.8%,增长16.2%。罚没收入4.7亿元,为预算的243.3%,增长150.9%,主要是根据相关规定和平衡需要,将往年延压入库的非税收入一次性缴库。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预计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9亿元,为预算的101.5%,增长4.7%。其中,市级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4亿元,为预算的89.2%,下降7.4%,主要是市本级上年一次性列支较多,而今年财力减收严重,平衡非常艰难,必需采取延缓支出、压减规模等系列举措控支节支。市级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教育支出8.5亿元,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6%(下同);科学技术支出1.9亿元,占比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亿元,占比10.1%;卫生健康支出9亿元,占比11.1%;节能环保支出2.7亿元,占比3.4%;城乡社区支出5.8亿元,占比7.2%;农林水支出3.1亿元,占比3.8%;交通运输支出4.2亿元,占比5.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8.5亿元,占比10.5%;商业服务业支出1.3亿元,占比1.6%;住房保障支出1.6亿元,占比2%。
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22年,预计中省下达我市转移支付279.3亿元,增长17%,其中返还性收入10.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5.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7亿元。
预计中省对市级转移支付28.7亿元,增长4.9%,其中,返还性收入3.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2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预计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5.3亿元,加上级补助279.3亿元、上年结转8.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8.5亿元,各类调入资金48.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为573.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9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1.1亿元,年终结余6.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57.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支出共计573.8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预计市级地方财政收入56.6亿元,加上级补助28.7亿元、上年结转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7亿元、各类调入资金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6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为120.9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4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9.5亿元,年终结余2.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5.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亿元,支出共计120.9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预计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9.6亿元,为预算的102.5%,下降1.9%;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2.8亿元,为预算的182.9%,增长14%。
预计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7亿元,为预算的82.5%,下降32.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9亿元,为预算的121.1%,下降34.3%。
全市及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下降较多,主要是土地出让收支下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预计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6亿元,为预算的336.3%,增长108.7%;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1亿元,为预算的314.5%,增长67.8%,主要是部分县市区积极做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模,增强财政统筹能力。
预计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79万元,为预算的194%,增长62.8%;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55万元,为预算的194%,增长75.9%。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预计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4.3亿元,为预算的98.1%,增长1.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8.2亿元,为预算的98.3%,增长8.4%。
预计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8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0.6%;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5.4亿元,为预算的97.5%,增长8.8%。
5.经批准举借债务情况
新增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16.6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63亿元、专项债券14亿元。
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2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97.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2.16亿元、专项债务195.26亿元。
新增政府债务使用情况:市级新增政府债务资金74.48%用于市政建设,7.66%用于教育,3%用于医疗卫生,14.86%用于物流、老旧小区改造等社会事业发展。
政府债务偿还情况:市级政府债务偿还15.88亿元,全部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
政府债务余额情况:市级政府债务余额297.3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2.13亿元、专项债券195.26亿元。
以上收支数据均为预计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调整,待决算编成后再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预算执行效果
1.全力稳增长促增收,财政收入逆势上扬。聚焦园区亩均税收、骨干税源企业、税收占GDP比重等重要指标,持续推进“财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关于2021年财源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获得毛伟明省长肯定性批示。大力盘活国有闲置资产、资金、资源(“三资”),市本级预计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8亿元,全市完成砂石土矿矿业权收入4.91亿元,全市财政存量资金消化97%,我市“三资”盘活工作在全省做典型经验发言。设立创新发展基金、恒邦基金、中科百福基金,助力人工智能、新材料、通航产业链发展。出台了《郴州市争资立项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在市争资立项和招商引资两大联合作战指挥部引领下,全力争资争项争债券,预计全年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79.3亿元,增长17%,全市发行专项债券74.68亿元。推行市城区购房契税奖励,6月份以来市城区入库房产契税1.35亿元。加大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税收征管,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市本级入库重点项目税收2亿元。深入推进财源建设五个专组抓收,对市级土地收入征管、国有闲置资产、违法违章建筑处置实行专人专组专抓,五个专组全年预计完成50亿元以上。2022年预计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地方税收收入分别完成175.3亿元、125.4亿元,分别增长9%、8.2%,地方税比为71.5%,各项指标预计能够实现“保六争先”目标。
2.全力稳大盘激活力,服务发展成效明显。严格落实“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十大重点工作”等一揽子稳经济重大政策措施,全市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6.94亿元,制造业小微企业缓税2.67亿元,新增减税降费9.15亿元。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合计减免5.8亿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市本级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预算达3.1亿元,占比81%。强化金融支持,广泛推行“乡村振兴见贷保”“乡村振兴共享贷”“数字乡村担”“园区企业首贷担”等产品,累计担保1.37亿元,新增融资担保业务规模17.5亿元,增长120%。大力降低担保费率,累计减费让利达2700万元。大力促进有效投资,充分发挥22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指挥部的力量,整合市本级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资金1.5亿元,发行专项债券74.68亿元,安排36.8亿元着力保障“十大重点工作”、城市大提级、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建设。
3.全力压支出保重点,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市本级压减部门“两项经费”1.4亿元,“三公”经费预算减少365万元,下降4.5%。科学调整单位预算,调整单位项目支出2.08亿元。将腾出来的财力全部用于民生投入及统筹平衡,如筹集疫情防控资金2.3亿元,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全员战争。2022年全市民生支出预计381.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6.7%,除了全市“三保”支出、债务付息、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保障到位,科技、农林水、公共安全、教育、住房保障支出分别增长80.9%、14.4%、14.2%、8.6%、5.6%。强化库款管理,利用一体化收入横联系统对各县市区的库款余额实行动态监控,全市库款总体保障水平为0.48,基本处于合理区间。
4.全力推改革强管理,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强化直达资金拨付,2022年全市共收到直达资金104.54亿元,已形成支出97.98亿元,支出进度为93.07%。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一年来全市财政存量资金消化97%,盘活力度和成效全省领先。制定《郴州市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郴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协同联动实施意见》,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持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在清华大学发布的《2022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中,我市排名位居全省第一。大力推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真正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自7月份改革以来,已开出电子缴款书2276份。加强概预算、结决算评审,全年完成市本级政府投资概预算评审项目106个,审减2.92亿元,审减率15.01%;完成结算评审项目24个,审减1.38亿元,审减率达到35.84%。
5.紧扣安全防风险,政府债务管控有力。将防范化债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全市十大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出台《郴州市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用好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扩大有效投资》等文件,制定攻坚行动方案及考核办法。加强专项债券发行,全市发行69个项目74.68亿元,规模为历年之最。加强政府专项债券监管,全市2022年专项债券支出进度为98.55%,市本级支出进度达99.65%。
2022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国际国内经济下行、房产地市场低迷、疫情冲击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源支柱产业不强,财税收入增长困难,可用财力增长乏力;二是部分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还有差距,运转支出、人员支出持续攀升,收支矛盾日益凸显;三是财政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委六届五次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改革目标,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深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三保”、保基本、保民生、保重点,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为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二)编制原则
1.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优先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等。合理控制财政出资项目建设规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原则上建设项目不纳入本级预算,必需实施的由主管部门通过争取中省预算资金、专项债券或一般债券统筹安排。
2.坚持零基预算,保障重点工作。破除预算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合理管控保障范围及标准,集中资金保障重点工作。三年以上市级文件政策或已到期文件不作为安排预算依据。严控新增预算,新增项目需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或上级明文规定。
3.坚持厉行节俭,强化刚性约束。全面执行厉行节俭各项规定,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开展控支节支行动,从严从紧安排预算支出。对一般性支出压缩20%以上,非刚性重点支出压缩30%以上,政策年限3年以上的压减50%以上。
4.坚持统筹兼顾,提升资金绩效。建立健全大事要事保障机制清单,推进全范围全过程绩效评估,强化财力统筹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巡察、审计结果与预算调整安排深度衔接,有问题的少安排甚至不安排。
(三)财政经济形势分析
综合分析,2023年全市财政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影响收支的各种有利和制约因素相互交织。从有利因素看,2023年,国、省推行的系列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效应逐步显现;购房奖励、“保交楼”专项贷款有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将对明年经济增长提供重要支撑。省里“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快速推进、三大世界级和四大国家级产业集群为全省经济增长打下坚实基础。市委六届五次会议明确了“世界旅游目的地、国家创新示范区、开放发展排头兵、湖南重要增长极”的战略部署,十大优势产业链齐聚发力。“两大联合作战指挥部”“137”工作法、“十抓”助力我市招商引资实力更强、营商环境更优、企业发展动力更足,加上我市明年承办全省第二届旅发大会,将极大助推我市旅游产业发展;今年留抵退税减少了明年销项额抵扣,有利于税收增长;疫情防控措施逐步放开;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加码支持,经济复苏动力更足,为我市税源壮大、财税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从制约条件看,世界经济状况持续低迷,“滞胀”格局对全球经济负面影响仍在延续,我国经济增长也面临一定下行压力。保交楼项目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短期对税收影响较大,房地产行业税收增长困难。按照上级审计检查要求,非税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金库,缺少了非税调节机制,收入组织难度更大。同时,我市民生和基础设施刚性需求大,乡村振兴、“六稳”“六保”、人员支出、契税奖励、偿债付息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市县库款保障捉襟见肘,财政“紧平衡”将持续收“紧”。
(四)主要收支政策及改革重点
综合判断,2023年财政形势更加严峻,财政平衡更为艰难,财政支出更需收紧。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总体思路是:推进“四转”、突出“六抓”、实现“六保”。
1.推进“四转”:一是预算基数由“固化格局”向“零基预算”转变。严格实行零基预算,切实改变预算“基数+增长”的传统做法。二是福利基数由“标准不一”向“标准统一”转变。规范统一市直单位“四险二金”缴费基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系数,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核定及发放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及奖金等。三是项目建设由“本级预算”向“向上争资”转变。2023年建设项目原则上不纳入本级预算,必需实施的建设项目,由主管部门通过争取中省预算资金、专项债券或一般债券统筹安排。四是资金绩效由“事后重点评价”向“全过程全覆盖”转变。将绩效管理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实现资金全覆盖、过程全覆盖。
2.突出“六抓”:一是抓财政资金资源统筹,将各类收支全部纳入财政统管、预算统编,解决资金分散低效问题;二是抓节支减支,解决可用财力紧缩的问题;三是抓规范支出,解决贫富不均、违规支出的问题;四是抓部门联动,解决政策步调不齐、整改联动的问题;五是抓存量资金盘活,解决财政资金沉淀低效的问题;六是抓全面绩效管理,解决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
3.实现“六保”:一是保工资。足额编制市直单位人员经费32亿元,同比增长29%,做到应保尽保。二是保运转。保障基本运转,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合理压缩“两项经费”,总规模为7.8亿元,做到只减不增。三是保基本民生。全力保障教育、社保、“三农”、疫情防控等民生实事所需,安排民生项目支出22亿元。四是保政策性刚性支出。主要保障“六稳”“六保”、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五是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实55亿元,重点保障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国家创新示范区、开放发展排头兵、湖南重要增长极”。六是保化债方案的落实,市本级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及偿债备付金14.9亿元,高新区2.8亿元,经开区1.15亿元。
(五)主要特点
结合2023年经济形势和我市客观实际,在编制及三轮项目审核中,我们大力推进“四转、六抓、六保”,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基本支出更足。坚持“三保”优先,对符合政策的基本支出应保尽保,市本级基本支出达36.3亿元,增加7.2亿元,主要是人员经费连年高基数高增长,占当年预算可用财力比重达49%。高新区、经开区基本支出分别安排0.58亿元、0.65亿元,主要保障工资福利支出及机构运转。
2.项目支出更准。加强预算支出管控,大幅减少切块安排预算支出,对所有项目支出明确来源,尽量明确到具体项目。中省转移支付结转收入首次按项目纳入年初预算。建设项目由主管部门通过争取中省预算资金、专项债券或一般债券资金统筹安排,减轻本级支出平衡压力,提高项目精准度,加快预算执行。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及备付金14.9亿元,继续保持增长,其中一般债务支出3.3亿元,专项债务支出11.6亿元。
3.重点保障更优。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资金需求。一是统筹相关资金15亿元,支持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其中争取中省专项资金、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等13亿元;市财政安排文化艺术中心建设资金1.5亿元、文旅发展专项资金0.4亿元、乡村振兴西河示范带建设资金0.2亿元,重点用于支持旅发大会开幕式、旅游宣传、城乡风貌提质、乡村振兴,创响旅游总体形象品牌,打造旅游名片。二是统筹相关资金10亿元,支持建设国家创新示范区。其中争取省级专项资金、专项债券等3亿元;市财政安排“五好”园区及支持“两园两区”发展专项6.1亿元、产业引导基金1亿元、人才发展专项0.8亿元、科技创新发展专项0.1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五好”园区建设、有色金属转型升级,发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推进强中心城区、人才强市、园区发展,打造科技创新高地。三是统筹相关资金10亿元,支持建设开放发展排头兵。其中争取中省专项资金、自贸区专项债券等9亿元;市财政安排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自贸区专项0.7亿元,重点用于支持服务和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中非经贸合作等外向型经济发展,自贸区、湘粤非铁海联运、郴州国际陆港等平台建设,打造开放高地。四是统筹相关资金20亿元,支持建设湖南重要增长极。其中争取中省专项资金、一般债券等5亿元;市财政安排教育支出9.9亿元、社会治理2.9亿元、卫生健康1.5亿元、拥军优属等0.4亿元,重点用于支持教育卫生高质量发展、社会现代化治理、民生福祉改善等,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
4.统筹力度更大。对单位所有收支实行财政统管、预算统编,对非税收入原则上全额单位按不高于50%,差额单位不高于70%比例预算支出。部门非税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等各类资金可保障支出的不得另行安排预算。对市本级2022年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均不纳入结转安排,统筹用于当年平衡,必须结转项目纳入预算统筹保障。统筹安排1.5亿元保障文化艺术中心、政务云(城市大脑)信息化、旅发大会等项目。对信息化项目需同时报市政务云(城市大脑)指挥部统筹审核后,统筹安排相关资金。
5.改革力度更强。全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清理政策依据,三年以上市级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及已到期政策文件不得作为预算编制的依据,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确需安排的原则上按50%比例压减。从严从紧安排预算支出,要求一般性支出压缩20%以上,非刚性重点支出压减30%以上。将绩效、监督、巡察、审计结果与调整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深度衔接。
(六)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按上年执行数预期增长8%,为189.3亿元,加预计上级补助收入238.8亿元、上年结转6.9亿元、调入资金52.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亿元,收入合计489.5亿元;减预计上解上级支出9.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0.2亿元,当年预算可安排支出479.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479.5亿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11.2%。
市级地方财政收入按上年执行数预期增长8.2%(其中:市本级增长8%、高新区增长10%、经开区增长10%),为61.2亿元,加预计上级补助收入28.6亿元(含预计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2.4亿元、上年结余2.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亿元、调入资金8.1亿元,收入合计103.3亿元;减预计上解上级支出2.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3.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0.2亿元,当年预算可安排支出87.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87.1亿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8.1%。
市级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1)税收收入43.5亿元,增长10%。其中:增值税18.9亿元,增长12.4%;企业所得税3.3亿元,增长8.7%;个人所得税1亿元,增长4.9%;城市维护建设税5.4亿元,增长10.4%;房产税1.4亿元,增长12.8%;印花税0.9亿元,增长11.4%;城镇土地使用税1亿元,增长9.9%;土地增值税3.1亿元,增长16%;契税6.3亿元,增长3.7%。
(2)非税收入17.8亿元,增长3.9%。其中:专项收入5亿元,增长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亿元,下降2.2%;罚没收入4.6亿元,下降3.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6亿元,增长23.5%;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2亿元,下降7%;其他收入0.2亿元,增长3%。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情况:
经审核汇总,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87.1亿元,较上年增加6.5亿元,增长8.1%。其中: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亿元,下降1.8%;②国防支出0.3亿元,下降17.4%;③公共安全支出7亿元,增长36.9%;④教育支出8.3亿元,增长4.4%;⑤科学技术支出2.8亿元,增长141.3%;⑥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亿元,增长30.7%;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亿元,增长9.6%;⑧卫生健康支出5.6亿元,增长1.3%;⑨节能环保支出3.1亿元,下降0.8%;⑩城乡社区支出4.2亿元,增长20%;⑪农林水支出3.4亿元,增长2.6%;⑫交通运输支出4.9亿元,下降18.3%;⑬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5亿元,增长5.5%;⑭商业服务业支出0.4亿元,增长284.9%;⑮金融支出0.2万元,增长135.6%;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9亿元,下降10.5%;⑰住房保障支出2.3亿元,增长81%;⑱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3亿元,增长3.7%;⑲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亿元,增长0.1%;⑳预备费1.5亿元,增长2.6%;㉑其他支出6.7亿元,下降9.2%;㉒债务付息支出4.3亿元,增长16.8%。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4.6亿元,下降0.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2.6亿元,下降5.2%。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6亿元,下降17.8%(主要是市本级调减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期),加上年结余收入1.8亿元,调入资金5.8亿元,收入总计55.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4亿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6亿元,调出资金5.2亿元,用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平衡,支出总计55.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1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60.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6亿元,增长59.6%。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681万元,增长352.6%,主要是加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注入郴投集团、郴产投集团资产收益纳入核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27万元,增长59%,调出资金8054万元,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1.7亿元,增长4.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2.9亿元,增长2.5%。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1.4亿元,增长4.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7.9亿元,增长1.2%。
三、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市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促进财政收支提质增效,推动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为我市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一)注重培源细管,努力推动财政收入量质齐升。深入实施财源建设工程,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以股权投资大力推动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发展壮大。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支持“五好”园区及千亿园区建设,深化园区机制体制改革,加大对园区亩均税收的督导,提高亩均税收贡献率。深入开展“三资”重点问题集中攻坚行动,多方式实现“三资”变现增效。加快上线综合治税信息平台,补齐征管领域短板弱项。持续推进财源建设五个专组抓收,加强产权办理、私营加油站、矿产品、城市综合体、专业市场、土地招拍挂等领域的税收征管。抢抓承办2023年全省第二届旅发大会和新“湘十条”重大机遇,努力向上争资,力争上级转移支付增长10%以上。
(二)注重节流控支,全力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落实压减目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坚持“三保”优先顺序,在兜牢“三保”底线的基础上,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支持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国家创新示范区、开放发展排头兵、湖南重要增长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推广PPP模式,做大做强政府投资基金,统筹用好相关专项资金和补贴政策,支持刺激和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三)注重改革创新,不断优化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强化大事要事保障,增强预算统筹配置资源保重点能力。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源配置精准性有效性和透明度。深入推进市中心城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市本级与两园两区的收入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各级财政创收、增收积极性。加大对县市区的指导,加强财政支出管控,切实将财政运行稳定在安全区间。
(四)注重未雨绸缪,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做好全口径债务监控预警机制和风险排查,提前2个月逐笔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对平台公司存量资产权证开辟容缺受理绿色通道,力争2023年内办证率达到100%。加强与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和金融监管部门沟通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底线。科学制定隐性债务分年化解方案和部门支持偿债方案。严格执行高风险地区政府投资项目上级财政开工核准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禁超出财力铺摊子上项目,确保不新增隐性债务。管好用好专项债券,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专项债券支出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快速产生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