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红河州蒙自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蒙自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4日在蒙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蒙自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蒙自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这一年,面对依然严峻的疫情形势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环境,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74,22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7.2%,同比下降29.5%、减收73,0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5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8.4%,同比下降38.8%,减收65,716万元(反加增值税留抵退税22,073万元后完成125,573万元,同比下降25.8%,减收43,64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7,45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7.5%,同比下降33.7%、减收34,266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6,05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56.1%,同比下降46.6%、减收31,450万元。
图一:蒙自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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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4,66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0%,同比下降20%,减支83,841万元。
图二:蒙自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图
![1689732449208187.png W020230118552067959034[1].png](/ueditor/php/upload/image/20230719/1689732449208187.png)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7,44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508万元,调入资金24,48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5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1,0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86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000万元,收入总计398,9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663万元,上解州级支出25,0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8,352万元,总计378,015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20,927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7,91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49.7%,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完成79,14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639万元、污水处理费4,429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7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5,95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0.9%,同比增长60.7%,增支70,262万元(含专项债券项目支出120,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7,9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33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20,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300万元,收入总计224,7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5,956万元,上解支出3,000万元,调出资金21,077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100万元,支出总计219,133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5,661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6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215%,同比增收560万元,主要是市属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增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7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8%,同比减支6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2万元,收入总计9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2万元,调出资金860万元,支出合计932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03,36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3%,同比增长10.1%,增收27,950万元。增收主要原因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与人均缴费基数均同比增长,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同比增长10.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5,84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6%,同比增长2.5%,增支7,23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3,360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5,840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7,520万元,加上2021年末滚存结余45,655万元,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53,175万元。
(五)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政府债务限额929,81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1,66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98,153万元。截至11月底,全市政府债务总额734,10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6,115万元、专项债务607,991万元,均控制在法定限额之内。1—11月累计化解债务本息90,328万元,其中:政府债务本息49,856万元(含本金29,055万元、利息20,801万元);政府隐性债务本息40,472万元(含本金29,436万元、利息11,036万元)。
2022年,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要求,安排预备费5,300万元,已累计拨付4,300万元,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应急突发事项,结余1,000万元,统筹用于全市财力平衡。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决算批复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将财政决算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市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决议要求,围绕市委重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力以赴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头戏”,也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关键举措。我市开通增值税留抵退税“绿色通道”,精准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行业,迅速释放政策红利,有效提振市场主体信心。2022年,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4,146万元,为市场主体发展送去“真金白银”。二是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5+5+2”金融创新政策/持续深化,分别设立特色农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和小微企业扶持贷款风险补偿金,“政银联动”为个体农户和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题,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蒙自市特色农业及中小企业扶持贷款累计放贷43,755户、362,400万元,较上年增加3,450户、27,400万元。三是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面贯彻直达资金0管理要求,强化资金监管,不断加快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拨付进度,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作用,助力稳全市经济大盘。2022年,共收到直达资金90,830万元,已分配下达89,492万元,分配下达率98.5%,支出76,650万元,支出率84.4%。四是发挥专项债券资金带动作用。今年,我市成功申报专项债券项目4个,累计到达资金120,000万元,包括红河综合交通枢纽、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牛作底水库工程等项目,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在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提升、改善民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带动作用。五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2年,全市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44,870万元,在今年地方财政收入吃紧的情况下,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为民生事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
今年以来,面对财政减收增支压力,我市积极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有保有压,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全市重点工作。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将“三保”1作为预算管理的重中之重,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基层正常运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全市“三保”累计支出217,016万元,均足额保障到位。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2,125万元、保工资支出165,638万元、保运转支出9,253万元。二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坚持把“过紧日子”要求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从严从紧把好支出关口,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2,腾出更多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全年累计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17,545万元。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常态化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全面清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资金账户。对单位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避免资金沉淀,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累计收回财政存量资金6,080万元,统筹用于全市重点领域。四是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今年以来,受疫情、减税降费政策等减收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均出现下滑,我市积极统筹安排可用财力,全力保障民生、债务还本付息等重点支出。2022年,教育支出76,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卫生健康支出38,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
(三)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落实农业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助力推进乡村振兴。2022年,我市累计争取各级财政补助乡村振兴衔接资金8,046万元,统筹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防返贫风险、人居环境整治、壮大村集体经济等领域,为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财力保障;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5,163万元,保障农田水利建设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038万元,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置,补齐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着力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积极探索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以西北勒乡为试点区域,成功申报财政部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000万元,为全国乡村建设、发展、治理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综合性改革提供有益探索、积累实践经验。三是积极推进“一卡通”上线运行。强化财政部门、惠农惠民补贴主管部门、乡镇(街道)、金融机构等部门间联动,合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制发卡和金融功能激活工作,并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3,将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账户中。
(四)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不断增强财政对民生领域的保障能力,积极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着力解决群众关切问题。2022年,全市民生支出4263,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7%。一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强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累计安排疫情防控经费5,495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医用物资采购、方舱医院和隔离点建设等项目,进一步提升我市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保障。累计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4,464万元,统筹用于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是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筹集资金,持续做好财政支持稳就业保民生工作,累计安排资金2,339万元,用于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强化困难群众生活兜底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安排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和救助资金4,266万元,用于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全市保障人数达15,645人。三是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2022年,累计投入教育资金76,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2.9%,有力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其中,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5,619万元,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安排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及学生资助资金2,317万元,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各项学生资助补助政策;安排营养膳食补助3,693万元,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262万元,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五)坚定树立底线思维,防控地方财政风险
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平衡好防风险和稳增长的关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之内,完善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履行偿债责任,逐项落实资金来源,确保到期债务足额偿还,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二是严肃财经纪律。今年,市财政创新融合开展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13个乡镇(街道)在内的31家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关于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既对财政资金发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科学评价,又对项目资金实施单位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进行财政监督管理,促进各项政策决策的贯彻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加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减税降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信息公开,接受各方监督,积极建设阳光财政、透明财政。
(六)深化财政预算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安排部署,规范和统一预算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要素、控制规则,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全面深入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以信息化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实施预算绩效管理5,努力构建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今年以来,对全市74家一级预算单位和37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审工作;对2021年全市73家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13个重点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评价;对2023年度709个预算申报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三是全面实施零基预算6改革。严格实行“人员经费按政策、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职能”的预算编制办法,打破“基数+增长”的固化格局,全面实施从零开始、能进能出、有保有压、有增有减的零基预算编制机制,切实提升预算安排的精准性和效益性。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2022年起,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对接,通过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的衔接,有效确保“无预算不采购”,加强了政府采购监管,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效率,优化了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022年,我市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资金26,617万元,核准24,725万元,累计节约资金1,892万元,节约率7.1%。
2022年,我市财政收入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部门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保障了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我们也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财政增收压力大,收入质量有待提高;收支矛盾凸显,预算“紧平衡”状态突出,支出结构仍需优化;“三保”压力、偿债压力大,需持续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编制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服务保障蒙自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以收定支,确保平衡。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有效利用各类资金资源资产,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规模,严控新增支出。
2.突出重点,优先保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市委重大战略部署安排预算,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重点投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3.厉行节约,提质增效。坚持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真正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贯彻到预算编制全过程,精打细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4.强化统筹,零基安排。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各部门新增任务一律优先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合理分配年度间资金安排等方式解决。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意见及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意见
2023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254,00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完成数增长45.8%,增收79,773万元,收入大幅增长原因一是考虑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因素翘尾影响(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退库44,146万元),税收较2022年应大幅增长;二是考虑疫情开放后经济大环境将有所回升。其中:
上划中央收入预计完成74,380万元、上划省级收入预计完成12,451万元、上划州级收入预计完成3,96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63,20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下降6.4%、减收11,10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57.7%、增收59,7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10,00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完成数增长63.1%、增收42,550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53,20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下降17.3%、减收11,10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47.6%、增收17,150万元。
2.可用财力及构成情况
2023年,市级可用财力320,047万元,其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6,920万元(其中:税收返还14,887万元,财力性一般转移支付52,033万元)+预计上年结转20,927万元+调入资金101,000万元(调入国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00万元,土地出让收益80,000万元)-上解州级支出32,0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意见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18,50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下降2.9%、减支12,50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25.1%、增支83,837万元,其构成为:
预计上级转移支付安排支出98,453万元。其中,预计上级指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7安排68,073万元;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8安排30,380万元。
市级财力安排支出320,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99,510万元,较上年183,814万元增加额15,696万元,主要增加情况为:基本工资增加3,719万元,主要是2022年2月调资及人员增加107人;津贴补贴增加796万元;养老保险增加3,193万元;职业年金增加918万元;公积金增加3,827万元;退休费增加855万元,主要是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400人(行政180人、事业220人);村委会干部工资增加1,172万元,主要是大岗位制调增村委会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村民小组补助增加109万元;临时工工资增加747万元,主要是最低工资标准由1,500元增加至1,750元,社保缴费从1,100元增加至1,200元;预计上年结转20,927万元;项目支出安排99,610万元。
在项目支出安排中,本级财力安排的重点支出包括:债务还本付息34,0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招商引资奖励经费1,000万元、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000万元、防范金融风险专项经费500万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经费1,000万元、市政综合管理一体化特许管理经费8,929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2,837万元、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管理费500万元、粮食风险基金500万元、各项兜底基本民生资金12,400万元、预备费3,000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200万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6,920万元(其中:税收返还14,887万元,财力性一般转移支付52,033万元)+预计上年结转20,927万元+预计上级指定用途转移支付项目98,453万元+调入资金101,000万元(调整入国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00万元、调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污水处理费收入6,000万元,调入土地出让收益80,000万元),收入总计450,500万元;支出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500万元,体制及各种专项上解支出32,000万元,支出总计450,500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意见及平衡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意见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86,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18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000万元、污水处理费2,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意见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4,161万元,其构成如下:
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3,500万元;
上年结转基金转移支付项目5,661万元;
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5,000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款专项资金安排20,000万元、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上报性费用专项经费20,00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专项经费1,84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安排5,0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安排10,000万元、付息安排18,000万元、发行费16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面: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6,000万元+上年结转5,6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00万元,收入总计195,161万元;支出方面: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161万元+调出资金86,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0万元,支出总计195,161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意见及平衡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意见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5,000万元,预计上级转移支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2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意见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72万元,全部为上级转移支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00万元+预计上级转移支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2万元,收入总计15,072万元;支出方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2万元+调出资金15,000万元,支出总计15,072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意见及平衡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23,455万元,同比增长9.1%,增收26,95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16,032万元,同比增长9.6%,增支27,60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3,455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6,032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7,423万元,加上2022年末预计滚存结余53,175万元,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60,598万元。
四、2023年预算管理工作重点
2023年,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理财,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为促进蒙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推进依法规范理财
一是强化法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指导财政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草案,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控预算追加,切实维护预算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坚决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决算的决议和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及时办理建议提案;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四是落实审计整改。压紧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做到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强化财税部门协调联动,依法依规组织征收各项税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抓实土地出让收入管理,落实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大力培植涵养税源,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作为长期方针,严控一般性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腾挪更多财力用于保障“三保”支出,以及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三是加大资金统筹。常态化推进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按政策规定及时收回长期沉淀资金、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统筹用于重点急需领域,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资产配置效率。
(三)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一是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促进政策红利有效释放,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及时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对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等各环节实施跟踪监控,确保资金投向民生等重点领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高质量项目谋划储备,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在资金安排上,优先用于中央及省州市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战略项目,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发挥资金效益。
(四)强化重点领域支撑
一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强化“三保”责任意识,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按照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强化财力保障,确保不出“三保”风险。二是坚持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多渠道统筹财政资金,加强就业创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保障,支持办好民生实事,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三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四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优化债务结构,积极探索创新债务化解方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五)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全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业务培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用,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二是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三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上线为突破口,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