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红河州蒙自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蒙自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15日在蒙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蒙自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蒙自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具有历史性意义的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面对疫情变化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环境,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市委“1125”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47,29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2%,同比增长1.1%,增收2,803万元。在地方财政总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9,21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2.2%,同比增长5.3%,增收8,51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1,71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6.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0.1%,同比下降11.2%,减收12,87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67,5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42.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9.9%,同比增长46.4%,增收21,388万元。
图一:蒙自市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图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8,50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1.9%,同比增长5%,增支19,994万元。
图二:蒙自市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图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2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1,93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581万元,调入资金13,9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2,2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00万元,其他调入1,367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7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3,791万元,收入总计483,5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504万元,上解州级支出31,485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5,974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50万元,总计468,013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15,508万元,均为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6,98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45.8%,同比下降68.8%,减收191,777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189,33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5,69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4.8%,同比下降75.3%,减支353,057万元,减支原因:一是专项债券支出同比减支161,700万元,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比减支191,80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6,9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9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0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86,800万元,收入总计180,1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694万元,调出资金12,256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000万元,支出总计177,95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2,233万元,均为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50%,增收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3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40.8%,同比下降35.1%,减支7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5万元,收入总计4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5万元,调出资金300万元,支出合计435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5,97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7.9%,同比增长42.6%,增收82,400万元。增收原因主要有:一是2020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311万元,2021年呈现恢复性增长;二是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及人均缴费基数增长明显。2021年缴费人数46,445人,同比增长13.43%;人均缴费基数从2020年的3,780元提高到4,369元,同比增长15.6%,人均增加589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9,37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8%,同比增长27.4%,增支62,184万元。增支原因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方式改变导致支出大幅增加。从2021年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州内外县市参保人员在蒙自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蒙自市医保中心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5,970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9,376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3,406万元,加上2020年末滚存结余59,295万元,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45,889万元。
(五)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政府债务限额809,81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1,66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78,153万元。截止12月底,全市政府债务总额589,1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8,856万元、专项债务490,321万元,均控制在法定限额之内。全年累计化解债务本息163,182万元,其中:政府债务本息82,518万元(含本金65,974万元、利息16,544万元);政府隐性债务本息80,664万元(含本金64,745万元、利息15,919万元)。
2021年,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要求,安排预备费2,900万元,已累计拨付85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等应急突发事项,结余2,050万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结算批复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再将财政决算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市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决议要求,围绕市委重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政策落实和预算约束,全力以赴抓收入,强化调度促支出,优化结构保重点,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助推我市经济平稳提质发展。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和壮大“税源”。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9,868万元,其中,新增减税9,138万元、降费730万元。二是切实加强新形势下财源建设。财源建设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促进财力增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克服减收压力的有效方法。全年预算安排招商引资奖励经费1,491万元,落实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做到引进来,留得住。三是扎实推进中央直达资金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要求,单独标识、单独调拨,确保资金及时分配下达至相关部门;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切实加强直达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快速落实到位,发挥惠企利民作用。2021年,共收到直达资金78,459万元,已分配下达78,193万元,分配下达率99.7%,支出73,066万元,支出率93.1%,为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保障。四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支农力度。2021年,特色农业及中小企业扶持贷款累计放贷40,053户32.97亿元,较上年增加19,238户15.10亿元。金融服务模式持续改进,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银企桥”平台企业注册953家,发布需求500项,成功放贷256户16.12亿元。
(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今年以来,为应对财政减收增支压力,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收支管理,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一是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对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加强多部门之间协调联动,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强化政策研究,把握重点投资方向,加大项目储备和向上汇报力度,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2021年,全市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44,661万元,同比增长25.4%,增加49,578万元。三是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在预算安排和执行中始终坚持“保重点、压一般”,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年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17,22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234万元,同比减少14%,减支201万元,将节约的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四是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难以形成实际支出或沉淀闲置资金及时盘活,拓宽财力来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各部门2020年及以前年度各类结转结余资金、往来款资金进行清理,收回存量资金1,367万元,统筹用于急需领域。五是持续规范政府采购。全市各预算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履行采购审批程序,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2021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资金27,183万元,实际采购资金26,148万元,节约资金1,035万元,节约率3.8%。
(三)扎实做好民生保障,稳步提升人民生活水平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重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兜住民生底线,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21年,全市民生支出294,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4%。一是支持就业创业。把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年共争取就业补助资金2,527万元,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群众就业创业。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累计投入教育资金78,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8%,同比增长7.4%,增支5,421万元,有力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其中:投入1,000万元学前教育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投入5,460万元生均公用经费有力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投入5,570万元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拨付疫情防控经费78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物资、核酸检测仪器,以及对口帮扶金平、河口县边境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197万元,用于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维护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3,23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由74元提高到79元,统筹用于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为市民提供更全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四是支持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605万元,为落实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提供有力保障。拨付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和救助资金6,211万元,全市保障人数达17,323人次,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兜底保障。
(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资金保障,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市共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4,457万元,用于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全面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发展。拨付4,080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755万元“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资金,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为全市粮食安全保障构筑坚实基础。拨付“一县一业”补助资金3,000万元,支持打造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构建“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三是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拨付512万元农村厕所革命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项目补助资金,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着力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强化财政预算管理,着力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开展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设立和预算安排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持续开展部门整体支出、重点项目支出跟踪评价,深入开展重点项目、政策再评价,首次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已完成2020年24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跟踪评价和30家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15个重点项目的再评价工作,对2020年16个5.8亿元直达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选取5个社会关注度高、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二是不断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按照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要求,结合实际调整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切实保障基层运转,累计拨付398万元开展乡镇(街道)财政所(财务管理中心)提升改造,切实提升乡镇(街道)财政管理水平。三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培训。聚焦财经纪律、财政业务、政府会计制度及业务中的重点难点,对全市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履职能力,确保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落到实处,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六)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是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将“三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推进,强化主体意识,压实保障责任,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强化资金调度,确保及时足额拨付。2021年,全市“三保”支出198,2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39,727万元、保工资支出147,654万元、保运转支出10,889万元。二是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今年以来,我市密切跟踪中央、省、州政策导向,聚焦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结合实际需求,提前谋划项目,认真遴选储备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全力以赴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全年成功发行专项债券项目3个,发行金额8.68亿元。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防范增量风险;切实履行偿债责任,通过预算安排、争取上级资金等措施筹集资金,积极推动平台公司实体化改革,以增强市属国有企业创收和偿债能力,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力争实现基金收益最大化。社会保险基金关乎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及社会稳定,我市在确保资金安全可靠前提下,通过规范经办机构、优化存款结构、加强监督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实现基金保值增值。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实现利息收入61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省级投资运营实现收益1,313万元。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各部门、乡镇(街道)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受全球新冠疫情反弹、经济下行压力等多重影响,财政增收基础不坚实,持续增收动力仍需加强,支出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收支矛盾持续显现,预算“紧平衡”状态突出;项目谋划不够精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偿债压力大,债务风险防控任务艰巨。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省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服务保障蒙自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收定支,确保平衡。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有效利用各类资金资源资产,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规模,硬化预算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
2.突出重点,优先保障。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市委重大战略部署安排预算,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重点投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3.厉行节约,提质增效。坚持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真正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贯彻到预算编制全过程,精打细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4.强化统筹,零基安排。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各部门新增任务一律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合理分配各年度资金安排等方式解决。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及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2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254,700万元,同比增长3%,增收7,401万元。其中:
上划中央收入预计完成66,405万元,同比增长2%,增收1,286万元。
上划省级收入预计完成10,527万元,同比增长8.4%,增收817万元。
上划州级收入预计完成3,468万元,同比增长6.6%,增收21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74,300万元,同比增长3%,增收5,08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10,000万元,占比63.1%,同比增长8.1%,增收8,284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64,300万元,占比36.9%,同比下降4.7%,减收3,200万元。
2.可用财力及构成情况
市级可用财力共302,810万元,其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300万元+上年结转15,5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8,402万元(税收返还14,887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43,515万元)+调入资金88,000万元(调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污水处理费收入7,000万元,调入土地出让收益81,000万元)-上解州级支出33,00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31,000万元,同比增长3%,增支12,496万元。其中:预计上级指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28,190万元;预计市级可用财力安排支出302,810万元(含上年结转项目15,508万元)。
本级财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810万元,同比下降 1%,减少2,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1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1,4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9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17万元);项目支出118,996万元(上年结转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15,508万元、各类民生及上级要求配套支出23,820万元、重点项目支出65,214万元、确保全市各部门正常运转安排业务及各项工作经费14,454万元)。
在项目支出安排中,本级财力安排的重点支出包括: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3,000万元;滇南中心城市交通项目蒙自子项目世行贷款利息1,5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万元;市政综合一体化特许经营管护费7,275万元;统筹收费成本支出3,000万元;观澜、朝阳小学运营补助3,50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专项经费)1,000万元;招商引资奖励经费1,000万元;防范金融风险专项经费1,000万元;预备费2,850万元等。
4.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300万元,上级补助186,592万元,上年结转15,508万元,调入资金88,000万元,收入总计464,4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1,000万元,体制及各种专项上解支出33,00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00万元,支出总计464,400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及平衡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37,000万元,同比增长172.5%,增收150,01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00万元、污水处理费1,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20,968万元,同比增长4.6%,增支5,27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18,468万元、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2,5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7,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00万元,上年结转2,233万元,收入总计241,7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0,968万元,调出资金88,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96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00万元,支出总计241,733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及平衡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00万元,同比增长33.3%,增收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00万元,同比增长196.3%,增支265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及平衡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96,499万元,同比增长7.4%,增收20,52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88,425万元,同比下降0.3%,减支95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8,074万元,滚存结余53,963万元。
(七)“三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按照“三保”政策确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市级财力安排“三保”支出179,898万元,占市级可用财力的59.4%。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0,987万元、“保工资”支出160,752万元、“保运转”支出8,159万元。
四、2022年工作重点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市经济形势将更加严峻,财政运行更加艰难,化解债务、防范风险的压力更加巨大。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人大预算审查意见,直面问题,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一)加大财源培植力度
稳固的财源基础是推动蒙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经济保障,我市将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推动财政增收。一是全面把握全市重点税源行业情况,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抓实抓牢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税收收入。二是深入开展经济税源情况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提高收入组织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力度,促进功能互补、资金有序流动,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持把推进招商引资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落实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助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争取更多企业、项目在蒙自落地。
(二)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抓实财政工作,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一是强化法治监督。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将法律法规贯穿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推进财政监督与业务管理、绩效管理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更加突出绩效导向,进一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削减或取消无效资金,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三是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预算安排坚持量入为出,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逐步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四是助力助推金融创新。持续深化“5+5+2”金融创新,强化“信用户”、“信用企业”、“信用村”、“信用乡镇”等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风险补偿、政银担合作、应急转贷资金、金融支持产业发展机制,做实农村“五权”抵质押增信,探索保险支农支小新举措,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5+5+2”金融创新的高度融合。继续升级改造金融动力小站建设,突出智能匹配融资对接等新功能。
(三)强化民生保障能力
不断增强财政对民生领域的保障能力,积极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着力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一是牢牢兜住“三保”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巩固基层“三保”在确保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方面的关键作用,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加强“三保”运行监测分析,健全应急预案,确保“三保”支出保障有力。二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事业。持续推进财政支出统筹保障能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财政保障原则,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资金保障,不断增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三是积极谋划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农业、水利、人居环境等专项规划与财政规划的统筹衔接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支持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助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优化债务结构,积极探索创新债务化解方法,力争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一是防范增量风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禁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二是化解存量风险。积极应对到期债务,通过预算安排、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整合划转经营性资产等措施筹集资金,稳妥化解债务风险,保证偿债计划的实现。三是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而不懈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