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红河州蒙自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蒙自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22日在蒙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次会议上
蒙自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蒙自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统筹财政资源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全市财政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44,49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7%,同比增长0.4%,增收886万元。在地方财政总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70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1%,同比增长0.6%,增收93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4,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1.3%,为调整预算数的104.2%,同比增长5.3%,增收5,79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46,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7%,为调整预算数的91.2%,同比下降9.5%,减收4,858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8,51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3.4%,同比增长8.6%,增支31,54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702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83,7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412万元,调入资金87,157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7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76,41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450万元,收入总计453,4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510万元,上解州级支出33,28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007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3万元,支出总计438,509万元,收支相抵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余14,980万元,全部为年末下达未形成支出的项目结转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8,76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4.1%,同比增长66.1%,增收110,8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68,75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7.9%,同比增长160.5%,增支288,80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8,7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92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79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54,500万元,收入总计554,9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8,7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000万元,调出资金76,419万元,支出总计551,17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3,809万元,均为上级专项资金结转。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53.8%,增收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0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4%,同比增支20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收入总计2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8万元,支出总计208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2,09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24.5%,同比增长32.2%,增收46,814万元。其中:失业保险收入增收3,391万元、增长148.5%,主要是为应对政策性减免带来的压力,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增收31,141万元、增长103.8%,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0年实行州级统筹,改变资金管理模式,基金待遇支出州级核拨,通过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核算,导致上级补助收入不可比增收。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27,18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58.5%,同比增长79.1%,增支100,36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支出较年初预算数超支152.8%、工伤保险支出较年初预算超支159.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较年初预算数超支77.8%,原因是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收入全额上解,通过上解上级支出科目核算,导致上解上级支出不可比增支;失业保险支出较年初预算增支100.8%,原因是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定企业就业岗位相关政策,增支失业补助金与困难企业稳岗返还金2,30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2,093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7,186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35,093万元,加上2019年末滚存结余92,917万元,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57,824万元。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结算批复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再将财政决算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十三五”时期工作回顾
2020年,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落实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决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更加扎实有力的行动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双胜利。
(一)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对冲疫情影响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准方向、集中发力,抓实抓细各项政策的落地实施,确保财政政策见到实效。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将阶段性减免政策与制度性安排有机结合,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对冲疫情冲击,惠企利民,激发市场活力。全年累计减税降费106,757万元。二是多措并举夯实财力基础。管好用好直达资金,增加财政保障能力。全年共到位直达资金58,095万元,资金分配率100%;累计支出56,675万元,支出率97.6%。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全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38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76,419万元,有力弥补财政收支缺口。三是坚持勤俭节约助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认真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压缩“三公”经费,2020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387万元,较上年减少6.1%、减支89万元。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收回各部门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7,350万元,统筹用于偿债支出,其中用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工程款5,102万元。有保有压,统筹有限财力优先保障“六稳”“六保”等重点支出。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亿元,同比增长8.6%,脱贫攻坚、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3.4 %,农林水支出增长13.1%,住房保障支出增长240.8%。四是用好金融政策助推经济恢复。出台《蒙自市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助力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措施》,向各银行推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6批354项,全年累计对319户中小企业放贷22.78亿元,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平稳有序复工复产。五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平稳运行。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以规范经办行为、防范基金风险为重点,开展稽核内控制度,落实经办机构、财政、银行、税务四方对账工作,强化基金监督管理。在确保基金安全有效前提下,最大限度实现基金保值增值。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实现利息收入5,21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省级投资运营实现收益318万元。
(二)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做优做强实体经济
一是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着力完善财政支农机制,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2020年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5,120万元,支持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争取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250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资金4,900万元用于现代农业发展,积极支持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万亩现代农业产业园佳沃集团蓝莓产业园、海升集团水果产业园初见成效。二是落实招商引资政策。执行《蒙自市招商引资十一条优惠办法》,2020年拨付招商引资奖励资金6,245万元,推动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地。三是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拨付市级产业发展资金1,553万元,兑现“四上企业”纳规补助451万元。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和瓶颈,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出台《蒙自市中小企业扶持贷款实施办法》,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0年金融部门共发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255笔4,082万元,创业贷免扶补贷款189笔2,416万元,财政累计投入贴息资金532万元。四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48,5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8,000万元,安排智慧蒙自新基建项目资金3,160万元、滇南中心城市交通项目蒙自子项目配套资金1,500万元、项目切块经费3,000万元、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带动社会投资、拉动银行融资、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的关键作用。
(三)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是筑牢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面对疫情冲击带来的减收和偿还到期债务的双重压力,坚持“堵后门”和“开前门”并行,扎实推进“两清两防两化” 工作。争取再融资债券1.19亿元有效缓解政府还本付息压力。2020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98亿元,清偿进度100%。依法依规筹集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开好融资前门。抢抓中央政策机遇,积极收集整理符合发行条件的项目并组建专项债券项目库,向上争取专项债券项目发行,成功发行专项债券17个共24.85亿元,较上年增加17.85亿元。二是保障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加大扶贫资金财政投入,细化财力需求做好资金保障,强化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工作,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2020年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3,634万元,同比增长14.1%、增支2,237万元。三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全年累计安排资金75,614万元,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大棚房专项整治、非法养殖拆除、城市垃圾分类、林业生态建设等重点项目,支持“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四)全面落实“六稳”“六保”,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
一是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争取就业补助资金2,776万元,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继续用好失业保险基金,加快使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的1,275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发放培训补贴791万元,累计培训各类劳动者8,617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198万元,扶持创业444人(户),带动就业2,051人;发放就业奖补、普惠稳岗资金1,607.4万元,惠及企业493家、职工2.87万名。二是千方百计保基本民生。2020年全市民生支出295,067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4%。全力保障教育投入。投入5,556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投入2,058万元落实“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投入109万元推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投入8,303万元用于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打造良好教学环境。稳步提高养老保障,全面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459万元,保障退休金足额按时发放。全面落实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2,791元、较上年增长5.6%,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内月人均养老金4,993元、较上年增长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基础养老金114元、较上年增长1.8%。强化民生兜底保障。2020年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529万元,全年累计保障人数134,594人,全力守住困难群众民生底线;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48万元,支持做好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投入1,500万元,用于补助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车的惠民政策产生的费用。三是着力支持健康蒙自建设。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足额拨付疫情防控经费 2,847万元,着力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3,130万元,支持促进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9元提高至74元。投入2,285万元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投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19,387万元,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2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550元。投入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360万元,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对贫困人口的托底保障作用。针对性地提高防疫医护人员待遇,保障医护人员权益。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103人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13万元;对援鄂医护人员12人发放每人0.6万元的一次性补助7.2万元。四是压实主体责任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三保”预算管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保障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方面的优先顺序,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2020年全市“三保”累计支出21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2020年全市财政供养人员11,973人,财政半供养人员11,748人。
(五)持续深化财政改革,稳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出台《蒙自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蒙自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蒙自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工作规程(试行)》。2020年,对全市130个预算单位和368个项目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审;对全市30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和24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跟踪评价,强化绩效跟踪问效;对2019年16个预算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强化结果应用。二是持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加强财政监督,深入推进依法理财。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2020年累计开展各类监督检查26次。完善建议、提案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强化问题整改。三是国有企业实体化改革初显成效。市属国企改革“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社会资本”框架体系构建完成,完成账面价值1.8亿元的资产划转工作,公司资产规模达330亿元。四是加快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全面推行“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制定财政票据管理实施方案,安装160个开票端,全面实现往来票据电子化管理。五是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有效。科学制定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政采云电子卖场上线运行正常。2020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资金27,659万元,实际采购资金26,411万元,节约资金1,248万元,节约率4.5%。六是健全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及时、规范、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2020年全市134家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均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公开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公开面和及时率均达100%。七是“5+5+2”金融创新工作成效显著。充分用好 “5+5+2”金融创新政策,打造金融创新成果宣传展示点,累计放贷2.08万户17.87亿元,其中2020年新增8,056户6.77亿元。大力推动创新载体建设,释放金融创新新活力。“银企桥”推广有了新突破,促成255户企业获贷16.12亿元。
各位代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下,在全市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财政部门积极应对疫情冲击,2020年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向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十三五”顺利收官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五年来,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取得积极成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一是财政收入质量持续提高。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情况下,税收收入持续增收,年均增长5.3%;税收收入占比不断上升,从2015年的52.7%增加到2020年的71.3%,年均上升近4个百分点,收入结构持续优化。二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力。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省的资金优先安排用于落实“三保”支出、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十三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长4.7%。加大民生领域支出保障,五年累计民生支出1,322,997万元,占比达 73.6% 。累计投入扶贫资金51,994万元,年均增长31.2%。三是市场主体负担持续减轻。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以来,全市累计为企业和个人减税187,239万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2020年全市税收收入占GDP比重较2015年下降了3.2个百分点,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进一步改善。四是财政资金绩效不断提高。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五年来,累计对全市预算单位96个项目134,525万元进行绩效评估,财政资金纳入绩效运行监控范围不断扩大。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很多,突出表现在:受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减税降费制度化影响,财政持续增收困难加大,同时,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三保”等民生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十四五”开局等支出显著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紧平衡、硬平衡的压力较大。我们将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形势,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十四五”时期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将按照《蒙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部署,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做好全市“十四五”时期财政工作,促进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十四五”时期,致力实现以下目标:完善“保障与激励并重、更加注重激励”的市乡财政体制,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体系基本建立,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明显提升,财政在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体现更加充分。
为实现上述目标,“十四五”时期财政政策重点是:
(一)持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理财原则,积极稳妥安排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政策充分衔接;继续保持一定的财政支出强度,与“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相衔接。更加突出财源培植的重要性,着力解决财源单一、财政收支矛盾等困难。
(二)持续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将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预算,执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增强四本预算的有效衔接,提升财政支出综合效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安排支出。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产,健全存量资金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过紧日子思想作为长期方针落实落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结余的资金优先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三)持续推动财政管理和财政绩效提质增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全面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突出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加强资金跟踪问效,严格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通过注重提高效率、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持续抓实财政风险防范化解,守住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底线。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和风险防范体系,不断提升财政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完善政府性债务常态化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债务存量。合理安排收支预算,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加强监测和预警,确保债务率和债务风险等级处于合理水平。
(五)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和保障力度,全面兜牢 “三保”底线。重点增加科技创新、“三农”、就业、教育、医疗、文化和生态等领域的投入,着力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创新和技术攻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加大对困难乡镇的支持力度,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六)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牢固树立法治财政理念,坚持依法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收支执行管理。加强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建设,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按照保障与激励并重、更加注重激励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市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
四、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中央、省、州、市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统筹保障补短板强弱项等重点支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以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服务保障蒙自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决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折不扣推动市委“1125”工作思路落实落地。在资金安排上,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人民性。优先保障基本民生资金,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3.坚持科学统筹财政资源。建立不同预算、不同渠道、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深入挖潜。
4.坚持积极财政政策导向。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注重政策力度,保持一定支出强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3%安排;注重提高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进一步对冲疫情等不利影响。
5.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加强零基预算管理,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大力压减非重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强化绩效管理,切实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拨付挂钩。
6.坚持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建设,完善市乡财政管理体制,切实保障基层运转。
(三)2021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意见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意见及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意见
2021年,地方财政总收入安排251,800万元,同比增长3%,增收7,304万元。其中:
上划中央收入安排71,775万元,同比增长2.3%,增收1,601万元。
上划省级收入安排10,988万元,同比增长8.3%,增收846万元。
上划州级收入安排3,537万元,同比增长1.7%,增收5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5,500万元,同比增长3%,增收4,79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18,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1.3%,同比增长3%,增收3,41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47,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7%,同比增长3%,增收1,38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意见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10,500万元,同比增长3%,增支11,99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05,792万元,预计上级指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74,356万元,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30,352万元。
本级财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79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增长15.8%,增支41,764万元,主要是调入资金安排的支出增加43,0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485.2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支17,200.5万元、主要是将人均2.4万元绩效奖励纳入预算;公用经费17,163.18万元(含公务费、临时人员劳务费、工会经费、机动车燃修费、保险费),比上年年初预算增支1,402.91万元、主要是增加工会经费905万元;项目支出129,143.6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3,160.59万元。
在项目支出安排中,本级财力安排的重点支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安排偿债支出30,000万元、巩固脱贫攻坚专项经费1,000万元、渗漏液及垃圾处理专项经费611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2,909万元。建设“文明蒙自”,安排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经费1,500万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经费1,000万元、“三个蒙自”系列活动经费800万元。
二是支持加快现代产业发展、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安排招商引资奖励资金2,000万元、乡村振兴及“一县一业”专项经费3,000万元、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1,000万元、市政综合管理一体化特许经营经费7,275万元。
三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大项目前期经费投入力度,安排项目前期费3,500万元、智慧蒙自及新基建项目经费3,500万元、滇南中心城市交通项目蒙自子项目2020年度世行贷款利息1,000万元、人防移动指挥所建设专项经费5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
四是支持深化改革创新,安排蒙自公交改革补助经费1,500万元、金融改革相关经费2,780万元、殡葬改革相关经费770万元。
五是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及民生支出,安排各类教育补助资金6,798万元、城乡低保及各类补助资金4,13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含建档立卡兜底补助)2,934万元、城市基层党建及换届经费1,000万元;根据《预算法》要求,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安排预备费3,1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6,716万元,调入资金105,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980万元,收入总计442,1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0,500万元,体制及各种专项上解支出31,696万元,支出总计442,196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意见及平衡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意见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50,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23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13,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2,000万元,同比下降10.3%,减少28,76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26,71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意见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1,809万元,同比下降78.3%,减少366,942万元。主要是减少专项债券支出248,50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98,809万元,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3,000万元。
本级财力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8,80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41.9%,减少71,171万元,主要是上年年初预算支出含提前下达专项债券资金94,0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09万元,收入总计256,8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80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000万元,调出资金105,000万元,支出总计256,809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意见及平衡情况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00万元,同比增长50%,增收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00万元,同比增长44.2%,增支9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万元,收入总计3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万元,支出总计300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意见及平衡情况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55,725万元,同比增长33.1%,增收63,63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45,162万元,同比增长7.9%,增支17,97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5,725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5,162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0,563万元,加上2020年末预计滚存结余56,340万元,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66,903万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市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须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以保障正常运转。
五、2021年预算管理工作重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市财政工作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总体趋势,充分认清财政收支压力持续加大的长期态势,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立足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力疫后经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发挥党总揽全局、把握方向、凝聚力量的作用,着力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财政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取得新成果。坚持算好政治账、全局账、长远账,加强重大财税政策贯彻执行,狠抓落实、善作善成,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二)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加大各类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使用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支持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调控能力,加大非税收入、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推进项目、部门资金的统筹使用。强化财政支出统筹,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动重点改革和重要政策落实落地。加强专项规划与财政规划的统筹衔接,对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资金实施逐年更新滚动管理。
(三)强化收支预算管理。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在财源培植和挖潜增收上下更大功夫。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节约,进一步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继续完善落实中央资金直达基层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助企纾困、惠企利民作用。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剂追加。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始终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当前复杂形势下更加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四)着力推进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及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扎实推进市乡财政体制改革,切实保障基层运转。在挖掘潜力、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释放活力上下更大功夫,更加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更好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更好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更加体现政策导向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与政协、审计等监督。认真贯彻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自觉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将其作为编制年度预算、分配财政资金、制定支出政策的重要参考,持续改进预算报告和草案编报工作。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提高审计整改工作实效。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制约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等,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不断完善支出预算和政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各位代表!做好2021年财政预算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州、市党委决策部署,围绕“国家门户•滇南中心”这一发展战略目标,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