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文山州丘北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丘北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和“两会”精神,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规范和强化资金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2022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792万元,为年初预算54,000万元的86.7%,比2021年决算数52,538万元减收5,747万元,下降10.9%,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完成59,132万元,同比增收5,573万元,增长1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8,47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2,9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681万元,调入资金3,004万元,收入总计439,895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612万元,为年初预算385,000万元的94.2%,比2021年决算数383,465万元减少20,853万元,下降5.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1,63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622万元,年终结转33,030万元,支出总计439,895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336万元,为年初预算69,468万元的32.2%,比2021年决算数17,460万元增加4,876万元,增长27.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18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3,9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98万元,收入总计101,6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854万元,为年初预算54,792万元的156.7%,比上年决算数148,718万元减少62,864万元,下降42.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67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399万元,调出资金3,000万元,年终结转4,731万元,支出总计101,655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1万元,为年初预算100万元的101%,比2021年决算数75万元增加26万元,增长34.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万元,收入总计1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万元,为年初预算126万元的47.6%,比2021年决算数80万元减少20万元,下降25%,年终结转67万元,支出总计127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1,594万元,为年初预算87,573万元的81.8%,比2021年决算数65,068万元增加6,526万元,增长1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4,55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5,644万元,收入总计191,79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6,010万元,为年初预算88,055万元的97.7%,比2021年决算数72,505万元增加13,505万元,增长18.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2,193万元,支出总计128,203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63,593万元。
以上所列数据均为执行数,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县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2022年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2,9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685万元,增长102.6%;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62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322万元,增长88.6%。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3,9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9,285万元,下降44.5%;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3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99万元,增长72.9%。
2021年末,政府债务余额463,744万元,2022年争取债券资金71,00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70,4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600万元),全年化解政府债务39,021万元(再融资偿还35,880万元)。2022年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531,603万元(专项债券366,826万元,一般债券164,777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法定限额范围内。
2.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86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安排使用952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地质灾害、防汛减灾等支出,年终结余用于弥补“三保”缺口。
3.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收回存量资金4,870万元,上年结余101,329万元,当年可安排存量资金共计106,199万元。已安排用于债务还本付息、消化往来款、以前年度已完工的项目等74,474万元,结余31,725万元将于下一年度统筹安排支出及消化暂付款项。
4.“三公”经费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157万元,同比下降10%,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177万元,同比下降2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0万元,同比增长6.6%。
5.“三保”保障情况。全县“三保”支出完成255,949万元,其中:基本民生97,089万元、工资151,578万元、运转7,282万元,比2021年增长4%。
(三)2022年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落实积极财税政策,稳住宏观经济大盘。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助力稳定市场预期、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将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与税务部门对接,强化库款保障,确保退税资金及时直达市场主体,6548户次纳税人享受减、免、缓、退、降政策,金额为35,266万元,退税规模为2021年的52倍。二是协同发力强化金融支持。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强化对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市场主体的信贷支持,全县贷款投放总规模96.59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支小支农达100%,担保费率均控制在1%以内,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扩围延期稳企业保就业。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率、缓缴社会保险费、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办理缓缴养老保险281万元,工伤保险7万元,失业保险15万元。实施企业稳岗返还补贴政策,助力企业稳步发展,共为140户参保企业发放企业稳岗返还补贴179.42万元,惠及参保职工3138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37户企业5.55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78人12.1万元。四是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全年减免房租37.52万元,惠及服务业小微企业2户和个体工商户40户。五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352,659万元,较2021年增长12%。争取新增一般债券6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70,400万元,支持高铁综合交通枢纽、高铁冷链物流、县医院扩建及粮食储备库扩建重大项目建设。
2.坚持民生优先地位,提高民生支出保障水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县财政投入民生领域资金316,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2022年全县教育支出106,12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及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支出、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等。二是全力支持社会保障协调发展。2022年全县社会保障资金支出60,805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等支出。三是支持文体事业协调发展。2022年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41万元,有力推动了我县文体事业的健康发展。四是支持公共服务及平安建设。2022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7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090万元。五是重点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871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爱卫创卫、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医疗救助、基本药物及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支出。六是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及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2022年全县完成“贷免扶补”扶持目标任务人数206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目标任务人数396人。全年共支付“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及小微企业贷款”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1,277万元。
3.贯彻落实惠农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22年全年兑现各项惠民惠农资金39,26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耕地保护、农业生产、林草生态保护、住建住房保障、民政社会保障、卫健医疗保障等。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8,362万元,安排用于农村产业振兴扶持16,504万元,占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总规模的58.19%;安排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及危房改造等项目,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1,858万元。
4.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善财政风险处置机制,打好防风化债主动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全力保障财政安全运行。加强税源培植,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6,792万元,同口径增收5,573万元,增长10%。坚持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强化直达资金管理,保障直达资金清算力度。加大历史遗留问题消化处理,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38,992万元,清算历年项目欠款35,998万元。二是全力化解债务风险。结合当的财力和政府债务到期情况,申请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政府债券35,880万元,预算安排资金偿还3,136万元,稳步降低存量债务规模。三是全力防范国企金融风险。各企业及时进行债务清理,建立台账,设专人根据各企业报送的台账建立监测表,掌握企业的债务情况,做到预先提醒企业按期还本付息。
5.深化财政改革,财政治理机制逐步完善。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拓展财政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加快构建现代化财税体制。贯彻落实省以下收入划分和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制度,实施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产业发展和财源建设。二是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依托“制度+技术”为预算管理赋能,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完善“一体四翼”编审体系,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对项目库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审批论证,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推动构建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体系。三是全面落实绩效管理。出台《丘北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办法,把绩效管理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扎实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跟踪监控、事后评估问效,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四是持续推进数字财政改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正式启用,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转移支付、决算编制、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预算绩效和部门账务等多项业务互通,财政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五是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及时重组成立云南云丘国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青丘林产科技有限公司,在云丘集团下设丘北普者黑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丘北县兴宇城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丘北县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丘北县普者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二级公司,新成立的公司实现正常运营,国有资源整合有序推进,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发展定位更加清晰。
6.强化法治财政建设,财政会计监督有力有效。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依法抓好新时代财政工作、推动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会监督,加大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对直达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支农、教育等重点支出实施常态化监管。围绕财政各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的力度和强度,依法依规聚财、理财、用财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二是整治财经秩序。开展财经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围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领域,查摆财经问题,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抓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三是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扎实抓好乡村振兴资金审计、惠农“一卡通”、普者黑湖水资源环境保护和管理审计、彩票公益金审计整改工作。四是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将全县173家预算决算单位纳入预决算公开考核,财政透明度进一步提升。五是扎实开展“财政质量年”行动。实施政治能力提升、财政收入提质、财政变出提优、债务管理提效、绩效管理提增、财政监管提力、作风建设提标七大工程,打造发展财政、民生财政、效能财政、安全财政,全面提升全州财政工作质量和水平。六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审计监督。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持续改进预算报告和草案编报工作,全力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
回顾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当前我县财政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基础薄弱,现有税源单一,税收对房地产、烟草等传统行业的依赖仍然较大,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财政增收压力巨大;二是财政自给率较低,各类刚性支出不断增加,“三保”压力大,收支矛盾愈加突出,财政仍然处于紧平衡状态。三是债务负担沉重,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艰巨。四是体制机制不完善,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绩效管理水平不高。五是基层基础不牢,财政管理不规范,预算约束力不强,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六是财权事权不匹配,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七是部分单位未树立绩效管理理念,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研究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财政工作将坚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聚焦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谋划和州委“三年上台阶、八年大发展、十五年大跨越”奋斗目标,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做好“三保”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为推进丘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9,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18,87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3,03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7,050万元,收入总计427,95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88,6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2,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7,350万元,支出总计427,950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3,99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倍;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18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375万元,上年结转4,731万元,收入总计91,2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2,971万元(含土地征收成本、猫猫冲棚改资金,专项债券利息支出等),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5%;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0,575万元,上解支出7,736万元,支出总计91,282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6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5倍,主要是六个森工企业2023年转让林权给云南青丘林产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收入3,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7万元,收入总计3,6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6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0倍,主要是取得产权转让收入作为企业资本金注入3,675万元,支出总计3,687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2,4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9.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3,54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3,593万元,收入总计219,62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5,49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0,758万元,支出总计146,248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73,374万元。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债务管理预算情况。2023年全县到期政府债务本息55,306万元,其中:到期一般债务本息32,596万元,到期专项债务本息22,590万元,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将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及预算安排偿还。
2.预备费设立情况。预备费安排3,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26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96万元,下降19%。
4.“三保”预算情况。按中央和省级标准,“三保”预算安排282,991万元,其中:基本民生115,223万元(其中:县级配套14,664万元)、工资162,008万元、运转5,760万元。除中央、省标准外,还安排临聘人员工资、集中连片教师工资、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奖励、“三保”外村民委、村小组、专职消防员、消防经费等共计21,672万元。
5.提前支出情况。按照预算法规定,县级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部分支出以及2023年人代会前必须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部分债务付息支出等提前通过一体化指标管理系统下达拨付。
三、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3年,我们将坚持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财政资源统筹分配、财政政策制定落实的具体实践,集中财力保障“三保”支出、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确保预算安排体现党委政府战略意图,确保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一)坚持稳中求进,发展培植壮大财源。一是支持培育高质量市场主体。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投资和项目审批等领域改革,全力支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完善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用好资本金注入、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等措施,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二是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督促公司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提升企业治理能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精准定位企业功能,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发展实力和竞争能力,聚焦全县资产资源,加强协同联动,促进融合发展,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在经济增长中的“顶梁柱”“压舱石”作用。三是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充分发挥盘活存量资产在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提高企业再投资能力、提升基础设施运营效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县属各国有企业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通过产权规范交易、不良资产收购处置、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资源。
(二)坚持科学统筹,开源节流增加可用财力。一是强化收入组织。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坚持严征细管,加强土地、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多渠道、多途径增加财政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编外聘用人员规模较2021年压减不低于5%。二是强化对接争取。密切关注中央、省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等政策优势,积极跟进“十四五省级增收留用和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等政策,争取更多上级转移支付支持。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主动谋划更多补短板、稳投资、利民生的重大项目,做细做精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规划“盘子”。三是强化资金盘活。将财政拨款收支、事业收支、事业单位经营收支和其他收支等全部列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批复和管理,凡是未纳入预算编制和批复的收入,一律不予安排支出。对结余资金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不足2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
(三)坚持“三保”优先,保障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一是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优先顺序,切实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挤出更多资金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二是支持基本民生改善。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保障达到法定增长要求。支持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严格执行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社保负担,支持社会稳岗稳就业,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底线。做好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健全稳定投入保障机制,保障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禁毒等工作有效开展。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构建全方位的公共安全防范体系。
(四)坚持深化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一是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全面推广运用“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加强非税收入收缴和退付以及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健全财政统筹机制,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调节力度,逐渐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分配差距。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形成基本保障、可持续、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制机制。健全财政约束机制,科学评估财政承受能力,防止民生政策过高承诺、过度保障。健全财政直达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民生资金尽可能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二是完善财政管理手段。继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支出标准建设,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和开展政府采购,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推动预算公开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和政府采购透明度,推动“阳光财政”建设。三是落实绩效管理措施。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围绕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要求,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的统筹。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合理安排政策实施力度和节奏。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预算安排同执行、审计、绩效挂钩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逐步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由政府直接提供转变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着力解决财政包揽过宽、过多的问题,节省和集中财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五)坚持底线思维,依法落实财政监管。聚焦促发展和防风险,以更严纪律、更强监管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全力以赴扛实“管财”之责。一是坚决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强化债务限额管理和债务预算约束,开好地方规范举债前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贯彻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基层财政自给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严格控制国有企业新增债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加强金融风险排查和处置,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高利贷、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全力提升财政监督水平。围绕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惠民惠农政策落地等开展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将执行财政制度、资金管理、监督问题整改等情况与资金安排、政策支持挂钩,促进资金安全运行、高效使用。强化对部门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内控管理,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三是全面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和监督,依法依程序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