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文山州广南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广南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1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南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广南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并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十三五”时期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的有效监督支持下,我县积极应对疫情和政策减收的压力,努力增收节支,紧紧围绕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在县域经济、财税征管、“三保”保障、财政改革、防范风险五个方面铆足干劲、下足功夫、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2020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057万元,增长3.4%,超全州平均增幅0.4个百分点。税收占比保持在60%以上。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1053万元,增长10.6%,支出力度持续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得到有力保障。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032万元,下降31.8%。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942万元,增长12.8%。收入下降主要是土地收入减收,支出增长主要是疫情国债项目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1万元,增长303.3%。支出不安排,全部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用于脱贫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7742万元,下降9%。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1628万元,下降9.2%。年末滚存结余62963万元。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州级将中央补助资金33614万元直接缴纳到州级财政专户,不直接拨付到县级财政专户,县级社保基金收支不记账。
以上数据均为执行数,待上级财政批复我县2020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宏观经济下行等严峻形势,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监督指导下,强化责任担当,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高质量组织财政收入,高精准推进财政改革,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紧紧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核心目标,全力做好“三保”工作,推进各项重点项目建设。
1.破解收入难题,确保增长。2020年因疫情等各类因素叠加影响,收入完成难度加大,我县把完成全年财税收入目标任务作为工作重心,以均衡入库为重点,以提高收入质量为核心,咬定全年目标不动摇,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057万元,比上年增长3.4%,比全州平均增幅高0.4个百分点,完成了年度调整目标。在完成收入增长的基础上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结构优化,非税收入占比31.4%,全州排名第3位。
2.加大调控力度,确保民生。面对今年凸显的收支矛盾,在基金收入存在缺口较大的情况下,通过积极向上级申请、盘活县级存量、压减专项和一般性支出等有效措施,保障了“三保”和民生投入,全县民生投入占全县支出91.4%。一是加大农林水投入。农林水类支出167351万元,包括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168万元、农村人畜饮水503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6975万元、生产发展25349万元。二是确保教育刚性支出。教育支出177588万元,全面保障教育人员刚性支出,及时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高中助学金、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仅高中教育校舍建设资金达46294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三是强化社会保障。全年共拨付各类社保、医保资金217216万元。其中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7410万元;抚恤支出638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27211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409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3213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43949万元。
3.决胜收官之战,确保脱贫。2020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603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4471万元,省级资金11837万元,州级资金3765万元,县级资金9246万元,上海协作财政扶贫资金6719万元。主要安排:一是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6360万元,用于实施“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3000万元;实施农村公里路硬化项目12655万元;实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6711万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项目2932万元(其中4个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1432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1500万元);实施深度贫困自然村等投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1062万元。二是投入农业产业发展项目32061万元,用于实施农业产业发展项目21168万元;投入资金800万元用于村集体经济项目16个;实施林业产业项目3000万元;实施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200万元;实施产业就业技能培训项目600万元;实施产业路改造项目3293万元;实施受疫情影响发展产业等2000万元。三是投入教育“雨露计划”项目699万元,中央对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的支付953万元。四是县级资金9246万元,实施拆旧复垦项目投入1300万元;实施村卫生室建设项目300万元;实施义务教育校舍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4500万元;实施危房拆除补助项目2000万元;实施污水治理、安置房等项目1042万元;实施高铁沿线绿化和九龙山生态修复项目投入104万元。五是上海市静安区共投入财政帮扶资金6719万元,实施13个项目(农村建设项目6个,产业发展项目5个,劳务协作项目2个)。
4.深化财政改革,确保管理。一是继续完善预算公开力度。继续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83个部门的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网站上进行公开。二是继续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认真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为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把“零钱”化为“整钱”,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清理缴入存量资金4508万元,安排坝美特色小镇创建启动项目、17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征地费和冲减历年暂付款。三是加大资产管理及盘活闲置资产。全县固定资产总额达到150万元共53家,完成条码管理设备安装。全县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处置全部采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严格、规范监督。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梳理出71宗闲置资产。实现闲置国有资产出让收入5249万元,实现国有资产出租收入503万元。四是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对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政府采购市场,按政府采购规程要求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共完成采购金额37724万元,节约资金1372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5%。
5.强化财政监督,确保安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020年重点从财政资金使用、财政法制宣传,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的拨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省、州统一部署,加强全县财会人员的素质教育,组织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强化会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建立健全单位内控制度,规范财经行为,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成立9个工作督导组,定期按月开展扶贫资金项目督促指导工作,对全县扶贫动态管理、项目实施、资金管理、项目库建设等工作进行督查。
各位代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下,全县积极应对疫情冲击,为“十三五”顺利收官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回顾过去五年,全县财政工作取得新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期间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5年39990万元增加到2020年55057万元,年均增长6.6%,高于全州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贡献前5位的行业依次是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分别为11062万元、6926万元、5037万元、4608万元、3101万元。前5位的企业依次是云南省烟草公司文山州公司广南县分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广南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南艾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南堂上金业有限公司,分别为5607万元、1804万元、1276万元、1193万元和1183万元。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51元,比上年增长3.3%,“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5.5%。其中,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1.4%。
——财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破60亿元大关,从2015年358811万元增加到2020年681053万元,年均增长13.7%,高于全州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比前5位的支出功能科目依次是教育支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房保障支出,分别为177588万元、167351万元、109662万元、107554万元和29329万元。“三保”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3.7%。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8054元,比上年增长10.6%,“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12.6%。
——民生支出稳定增长。全县民生支出从2015年315691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622178万元,年均增长14.5%,均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8%以上。
——财力规模逐步扩大。2020年,可用财力规模为330047万元,比上年增长34%,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6%。人均可用财力为3903元,比上年增长33.6%,“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14.9%。2020年,财政供养人员20347人,比上年增长9.3%,“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3.7%。占常住人口的比重2.4%。
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加大“六稳”工作力度,更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十四五”规划开局提供财力支撑。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原则: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为准绳,进一步完善预算体系,严格编制程序,紧密结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综合预算、讲求实效”的原则,优先“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加大项目资金清理整合,着力完善预算管理绩效,着力保“三保”支出,保必须的项目配套。
(一)2021年全县收支预算目标
1.一般公共预算。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57260万元,比上年执行增长4%。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1500万元,比上年执行增长3%。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500万元,比上年执行增长78.6%。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320万元,比上年执行增长6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6万元,比上年执行下降9.4%。全部作调出一般公共预算336万元,用于弥补“三保”支出缺口。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3367万元,较上年执行增长33.2%。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2415万元,较上年执行增长29.6%。年末滚存结余63915万元。
(二)确保完成2021年预算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1年,围绕上述财政预算收支预期目标,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发扬“真拼实干、马上就办”的广南作风,保稳定、促发展,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年财政收支预期目标顺利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多方筹集,积极推动财政增收。一是加强税源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导向作用,加大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支持力度,进一步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巩固减税降费成果,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着力培植财源,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二是加大争资力度,加强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协调,做好各类项目的对接和申报工作,争取相关上级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三是做实基金收入,督促有关部门清缴土地出让历史欠费,整合土地资源,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确保实现既定土地出让收入;四是盘活存量资金,继续清理各类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用于保障急需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支出。
2.严控关口,兜住“三保”底线。把加强“三保”作为当前财政工作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21年安排“三保”资金460197万元,其中:保人员经费261894万元,保机构运转20979万元,保基本民生177324万元。牢牢将“三保”支出控制在预算盘子内。一是压减日常开支,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要进一步压减;二是严控预算安排,继续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超预算原则上不得安排支出,一律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的资金。
3.发挥职能,继续加强民生保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加大对农村饮水、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培育特色农业品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加快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教育、社保、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继续保持和加大意识形态、人居环境、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的资金投入,为人民群众打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4.盘活资产,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在现已摸清全县国有资产家底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存量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国资部门统一管理;新增国有资产一律划归国资部门所有。加快收回特许经营权,加快探索利用资源转化形成资产,有效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努力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金化”。
5.强化监督,确保财政行稳致远。加强财政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准确拨付到位。完善全过程财政监督体系,创新财政监督管理方式,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财政收支管理、重点部门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
6.严控债务,积极做好存量化解。根据州下达的债务化解目标,全力推进存量债务化解,确保完成债务年度化解目标。同时加强风险防控,坚守隐性债务总量不增长、“三保”资金不断链的底线,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和各类变相举债行为。同时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对接沟通,同步谋划,做好2021年债券项目的申报工作。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和要求,以更开阔的思路、更昂扬的精神、更得力的措施,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确保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预期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为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名词解释
【“六稳”“六保”】
“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积极的财政政策】
是指通过财政投融资来实现产业政策的国家经济政策与宏观调控手段。通过财政对基本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调整经济结构,引导、推动、扶持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投资、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使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2019 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现代财政制度】
是指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科学的可持续的财政制度。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表现为:体系上要统一规范,即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公平统一、调节有力的税收制度,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功能上要适应科学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财政稳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调节分配、保护环境、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职能;机制上要符合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包括权责对等、有效制衡、运行高效、可问责、可持续等一系列制度安排。
【全口径预算管理】
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一般公共预算】
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预备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民生支出】
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
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零基预算】
是指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预算的一种方法,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每个部门对新的预算年度中要做的所有事情进行审核,测定不同层次服务所需的资金,而不仅仅是修改上年预算或检验新增部分。零基预算的实质并不是一切以零为基数,割断与过去的一切联系。零基预算的核心是打破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
【财政存量资金】
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公”经费】
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现行政策将转移支付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类。
【一般性转移支付】
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均衡性转移支付】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中央对地方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1995年起,中央财政开始对地方实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通过选择客观性和政策性因素计算各地的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确立财政转移支付对象,制定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在此基础上,我省也相应制定了适合我省省情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随着2002年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的实施,自2002年起,原过渡期转移支付的概念不再沿用,其资金与中央财政因所得税分享改革集中的增量一并统筹分配,2009年前称一般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为均衡性转移支付。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目标是扭转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力求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地区的原则,参考国际通行作法,按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和统一的公式分配。具体到我省来说,主要参照各地财政实际支出能力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各地转移支付数额。其中,实际支出能力是指各地可用于财政支出的各项来源合计,以各地实际支出数做适当调整计算;标准支出是指各地的财政支出需求,主要按地方政府规模、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对财政越困难的地区,补助程度越高。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
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起实施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同期,省财政厅相应建立省对下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每年根据中央财政对我省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的情况,按照向民族贫困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倾斜的原则,选取少数民族人口比重、民族聚居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向8个民族自治州,4个少数民族较多的市,以及昆明市、玉溪市中的6个民族自治县,合理分配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
【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引导各地政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弥补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和居民为保护生态环境所形成的实际支出与机会成本,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试点)办法》,结合云南实际,从2009年起,省财政厅设立了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并不断建立完善补偿与奖励并举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一方面,立足云南实际构建衡量生态价值的指标体系,根据生态价值安排生态补偿资金;另一方面,实施覆盖到全省各县的年度生态环境质量考评,考评结果与生态补偿资金挂钩,并在全省通报。此外,还积极推动开展省内重点跨界水域水质补偿试点。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
我省威信、镇雄等县在土地革命和解放战争时期,是红军和我党领导的解放武装的重要活动地区,曾经建立了辉煌的革命政权,开展了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为全国革命和解放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经积极争取,2015年起,财政部将威信县和富宁县纳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范围并给予补助,2016年又将镇雄县、彝良县纳入范围。广南县2019年纳入补助范围。补助资金由革命老区县级政府统筹安排,用于促进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革命遗址保护投入等方面。
【专项转移支付】
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制定用途的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制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客观要求,建立跨年度财政预算平衡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建立可以实现不同年度间预算平衡的“以丰补欠”,为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打下坚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要求,须将年度净结余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调入资金和调出资金】
是指运用调入方式进行资金调拨。一般公共预算可从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调入,基金预算可从其他资金调入。被调方作调出资金处理。调入、调出两方匹配对应。
【中期财政规划】
是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财政收支政策,合理确定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中的第一年规划,主要是约束第一年的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主要是引领后两年的年度预算,第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将对原后两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将第四年度的规划增补进来,形成新一轮的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推行中期财政规划,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利于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相衔接,强化财政规划约束;有利于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根据《云南省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云政发〔2015〕71号)要求:从2016年起,在省级和各州市试编三年滚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的2019年规划为今年的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主要是引领后两年的年度预算。2019年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将对原后两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再增加一个年度,形成新一轮的三年中期财政规划,这样不断滚动下去。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全过程”是指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完成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
“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是对原有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方式的一次彻底变革,单纯从技术角度和表象来说,就是实现“无纸化”。通过引入“财政版网上银行”等支付结算方式,为财政资金支付打造“互联网+”的现代化管理平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取消纸质凭证和单据流转,依据电子指令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及清算等业务,做到所有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不再人工跑单;加盖电子印章,不再人工签章;实行电子校验,不再人工核对;通过自动对账,及时发现问题。从“签字画押”变为“电子签章”,从“跑银行”变为“点鼠标”的革命性改革,节约了大量宝贵的时间,运行效能大幅提升,行政成本大幅降低。
【地方政府债务】
是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
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按用途分为:新增政府债券和置换政府债券;按偿还资金来源分为:一般政府债券和专项政府债券。
【新增政府债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一般政府债券】
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主要包括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州以下财政关系, 进一步提高省以下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文山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文山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州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改革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共同财政事权范围。根据省级明确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包括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卫生计生、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等八大类, 共 18 个事项。 二是确定保障标准。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上统一执行国家和省确定的基础保障标准,不盲目提高。三是规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等 10 个事项,州县承担部分统一按1:9的比例分担。困难群众救助等 2 个事项按原分担体制确定,今后中央和省提标增支部分,州县按上述比例分担。免费提供教科书等 2 个事项,各级财政按项目分担。对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 4 个事项,维持原有分担方式,中央和省级按保障对象数量、困难程度等相关因素给予引导性补助或定额补助。四是调整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设立共同财政事权分类转移支付,原则上将改革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事项,统一纳入共同财政事权分类转移支付,完整反映并切实履行中央和省州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巳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巳下达,因涉及政府釆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2018 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17年1月1日起,以上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是指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13类项目,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9元,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
【PPP模式】
是指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权责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由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有助于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和绩效导向,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老百姓的福祉,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