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丽江市古城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丽江市古城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20日在古城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丽江市古城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古城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5,8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1,278万元,下降29.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6,4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8,659万元,下降57.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8%;非税收入完成39,44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381万元,增长78.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详见2022年古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简表)。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500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29,473万元,增长27.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8,060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12,092万元,增长14.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0,9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949万元,增长12.1%。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大幅增加(详见2022年古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8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6,94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8,500万元,调入资金28,348万元(主要为政府性基金调入10,421万元,其他调入17,92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96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6万元,收入总计324,6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94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1,850万元,上解支出51,823万元,支出总计324,615万元,收支平衡(详见2022年古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简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5,8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万元(详见2022年古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1,7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95,513万元,下降73.1%(详见2022年古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8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1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3,5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46万元,收入总计85,0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789万元,调出资金10,42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00万元,上解支出1,380万元,年终结余2万元,支出总计85,09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完成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19万元,年终结转28万元(详见2022年古城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执行情况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4,9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855万元,增长4.9%(详见2022年古城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表);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02,8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756万元,增长11.7%(详见2022年古城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情况表)。本年收支结余2,03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6,206万元(详见2022年古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执行情况表)。
(五)政府债务情况
古城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为600,5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6%,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170,32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专项债务限额为430,200万元,增长8%。2022年政府债务余额为565,7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8%,其中:政府一般债务余额为141,1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1%;政府专项债务余额为424,5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1%。古城区地方债务没有突破本地区限额,风险总体可控。
2022年新增专项债务32,000万元,具体用于古城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12,000万元,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20,000万元。
(六)“三保”执行情况
根据中央和省级标准,全年“三保”支出共计106,496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21,226万元,保工资80,178万元,保运转5,092万元,全年无“三保”支出风险。
以上数据均为快报数,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古城区2022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着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多措并举落实财政政策
一是严格落实惠企政策。财政、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全力保障留抵退税资金及政策落实到位,区本级留抵退税完成32,694万元。落实市场主体倍增行动扶持专项资金、企业纾困发展资金、招商引资奖补资金等政策,兑现惠企奖补资金14,800万元。二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投入400万元协同市级设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投入200万元风险补偿金与省农担公司完善政担机制,助推辖区企业获得担保贷款42笔、共6,724万元。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区级配套责任,拨付各级贴息资金1,500.32万元,撬动金融机构发放贷免扶补扶持、创业担保贷款12,500万元。继续保持3,000万元信贷引导资金规模,帮助辖区64户企业调头贷款90,000万元。举办2022年古城区政银企合作暨金融产品推介会,促成银行与市场主体签约809,000万元。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跟踪指导政府采购公告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94.2%,政府采购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多管齐下增加财力
一是强化收入管理。加强部门联动,深入分析收入形势,深挖增收潜力,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努力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实现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大幅增长。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将支持项目申报作为“财政促投资”的重要抓手,安排区级项目前期经费2批次,共3,979万元,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加大项目储备和申报力度,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180,276万元、专项债券资金32,000万元。三是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加大结转结余资金、实有账户资金清理力度,共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9,050万元,统筹用于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建设。
(三)着力提升民生保障服务,不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
一是保持较高的民生支出规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资金直达”“三保优先顺序”等管理机制,努力克服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统筹财政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十三项与民生相关支出达186,1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3%。二是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有了新提升。坚持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共筹措7,211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卫生健康支出完成21,731万元,同比增长27.6%。三是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再上新台阶。教育支出完成38,729万元,同比增长0.6%。四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认真落实各级关于社会保障领域支出政策,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2,233万元,同比增长8.5%。五是加大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衔接资金投入力度。投入财政衔接资金3,630万元。农林水支出完成24,385万元,同比增长0.5%。
(四)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和创新
一是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深入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运用好预算一体化系统,坚持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核算、内控、绩效、监督等一体化的全生命周期全流程管理。二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八个”专项自查自纠,实现30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在“一卡通”管理平台统一发放。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制度,扎实开展年度财政综合检查,加强预算单位财政业务培训,编纂制发《丽江市古城区财经制度汇编》。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行业的监管,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强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目标全面覆盖“四本预算”,所有支出实现预算绩效目标与年初预算申报、审核的同步管理,扎实推进绩效评估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四是国有企业改革有新进展。稳步推进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指导区属企业完成“党建入章工作”,如期出台国有企业监管的8份配套制度,不断巩固和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和制度。五是着力防范财政金融重大风险,切实兜牢安全底线。完善财政“三保”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收支预测分析和资金统筹,确保全年“三保”无风险。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确保债务余额不突破限额,债务结构合理,债务规模总体可控。积极采取收回借款、调整账务、上缴存量资金等方式加快财政往来款清理进度,化解暂存性财政往来款8,319万元、暂付性财政往来款7,157万元。
2022年我们坚定信心,攻坚克难,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受经济下行和疫情冲击等因素叠加影响,“三保”支出及各类区级配套等刚性支出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政府性债务迎来偿债高峰,可偿债财力不足,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加大;专项债券项目存在前期谋划不足,准备不充分等因素,造成实施进度缓慢;各部门绩效理念尚未形成,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导致资金发挥效益不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编制2023年预算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在强化财政收入上持续用力,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保障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和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全力服务保障古城区高质量发展大局。
结合古城区2023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在充分考虑税收政策、财源状况及刚性支出等因素的基础上,编制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9,636万元,比2022年快报数增加3,794万元,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安排62,070万元,比2022年快报数增加25,668万元,增长70.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7.9%;非税收入安排17,566万元,比2022年快报数减少21,874万元,下降55.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9,868万元,比2022年快报数增加18,926万元,增长7.9%。
2023年古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基本支出情况:机关工资福利支出为41,96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8,502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为61,3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19,774万元(详见2023年古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6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9,65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6,180万元(以上级财政部门批复数为准),调入资金23,468万元(主要为政府性基金调入),收入总计298,9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868万元,上解支出11,99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7,080万元,支出总计298,943万元。收支平衡(详见2023年古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简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6,246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10,411万元,增长22.7%(详见2023年古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3,35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38,439万元,下降53.5%(详见2023年古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6,2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1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5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万元,收入总计80,05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3,35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2,100万元,调出资金23,468万元,上解支出1,140万元,支出总计80,058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8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为130万元(详见2023年古城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3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111万元(详见2023年古城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收支平衡。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古城区天和城市经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丽江古城富滇村镇银行股金收益预计8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9,447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14,534万元,增长13.9%(详见2023年古城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6,454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13,576万元,增长13.2%(详见2023年古城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本年收支结余2,99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760万元(详见2023年古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结余预算情况表)。
(五)“三保”预算情况
根据《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办法》,结合古城区实际情况,按照中央省级标准测算,2023年“三保”支出预算数为123,694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25,456万元,保工资91,393万元,保运转6,845万元。
(六)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23年古城区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数为563,2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预计数为140,29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预计数为422,935万元;政府债务限额预计数为600,5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限额预计数为170,32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预计数为430,200万元(具体以实际下达文件为准)。
四、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加强财源建设,提升财政保障水平
一是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完善财税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大收入分析预测,动态调整并压实税务部门和非税执收单位的收入目标,督促税费征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二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密切关注中央、省、市扶持政策及投资方向,围绕扶持政策挖掘古城区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项目储备、申报,加强对上汇报沟通,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强化政银企合作,用足用好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的力度,协同破解融资难题,更好地支持古城区发展,有效培植地方税源。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好各项惠企利民政策,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加大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巩固基础财源,培育优质财源。
(二)兜住兜牢民生底线,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一是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断提高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统筹财政支出向十三项与民生相关的支出领域倾斜。二是兜牢“三保”底线。足额安排“三保”预算,强化收支预算管理,完善财政“三保”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坚持优先执行“三保”预算,确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支出按月足额发放至个人,“保运转”支出根据实际需求按季度下达至各预算单位。三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坚持过“紧日子”,督促各单位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把每一分钱都用出实效。四是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努力拓宽财政支出来源。
(三)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严格执行债务限额,控制新增债务规模,按程序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如期履行到期合约。二是运用政府债务系统加强债务监管工作。实施债务监测平台信息月报机制,强化债务风险的分析和监测,全面掌握债务底数,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借、用、管、还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杜绝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有效防范债务风险。三是积极化解隐性债务。严格落实化债目标责任,根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到期债务风险和财力情况,做实做细化解方案。通过多措并举筹集化债资金、依规开展隐性债务核销核减等措施规范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禁不顾自身财力违法违规举债,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严禁以不规范PPP项目新增隐性债务;严禁以企业举债形式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确保全区隐性债务只减不增。
(四)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全面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增强预算权威性和约束力,严格压实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严禁超预算行为。二是持续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及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结果。三是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大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结果应用,切实提高绩效评价质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持续提升财政监管效能。完善财政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大业务培训,提升财政信息化监管水平。完善年度财政综合检查机制,进一步发挥财政监督检查的“尖刀”作用,维护财经秩序,保障资金安全。五是规范和统一乡级经费支出报账管理。制定推广乡镇(街道)经费支出报账提交资料清单,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财务收支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各位代表,坐而言不如起而行,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2023年财政工作形势仍将复杂、任务仍将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建议,坚定信心、咬定目标、统筹安排、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奋力谱写古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