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宁蒗彝族自治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3年5月8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宁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宁蒗彝族自治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县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各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2年,全县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48353万元,同比减收2414万元,下降4.8%。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6935万元,同比减收4084万元,下降13.2%。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6573万元,同比减收423万元,下降2.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1.5%;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0362万元,同比减收3661万元,下降26.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8.5%。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完成27623万元,同比减收3396万元,下降10.9%。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7261万元,同比增收265万元,增长1.6%。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12923万元,同比减支44675万元,下降12.5%。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69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427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36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203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收入总计343604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1292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3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216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221万元,支出总计343604万元。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预备费6000万元,已全部调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8789万元,同比减收1018万元,下降3.4%,主要是土地出让价款收入13125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392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164万元,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6386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672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72516万元,同比增支3750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支出宁永高速公路和泸沽湖保护治理专项债。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287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9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42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38万元,收入总计17802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72516万元,上解支出56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0万元,年终结余4443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结转结余5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420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44811万元,利息收入76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0848万元,转移性收入3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537万元,其他收入1924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800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287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821万元,转移支出9万元,其他支出229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620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9539万元,收支平衡。
(五)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1.2022年预算调整后,由于地方财政补助收入减少、调入资金无法落实等因素,导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收入方面,一般预算收入减收7186万元,调入资金减少13000万元以上收支变动新增预算缺口资金20186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坚决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统筹做好2020—2023年预算收支平衡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省本级财力安排的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其中当年未形成支出的,可按规定结转下年或收回财政统筹安排的规定。2022年根据年未资金结余额度,一次性清算收回财政统筹平衡预算资金总计13334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资金132430万元,基金预算资金910万元。一般预算资金132430万元中:1.存量资金安排9040万元(宁财预〔2022〕2号)。2.本年资金安排12339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35807万元;上级补助87583万元。基金预算资金910万元中:本级财力安排 613万元,上级补助297万元。
2.宁蒗县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142000万元,比上年增加7900万元,增长5.89%。2021年末,宁蒗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12824.51万元。2022年举借新增政府专项债务142000万元,预算安排债券还本23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蒗县2022年政府债务余额为652524.5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4774.5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47750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省财政厅批复我县2022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22年财政部门主要工作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抓紧抓实收入组织,依法依规强化征管,确保了各项收入足额入库。由于受疫情和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13%。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同比下降10.9%。其中: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6%,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4.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较上年提高了9.3个百分点。
(一)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全年争取上级补助收入294277万元,比上年补助收入335714万元减少41437万元,下降12.3%,下降的主要因素是农林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比上年同期减少508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主要为:返还性收入217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98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2250万元。争取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360万元,地方政府债专项券转贷收入142000万元,有力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实现了当年及到期债务的全覆盖,债务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坚持民生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围绕全力打造民生财政的目标,财政资金支出更多倾向民生领域,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2022年,中央、省、市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和民生项目得到及时足额保障。主要支出科目情况如下:一是保障教育资金投入力度。教育支出累计完成62362万元,同比减支8139万元,下降11.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9.9%,城乡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经费得到有力保障。二是科学技术支出累计完成411万元,同比减支235万元,下降36.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1%。三是着力支持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累计完成2408万元,同比减支98万元,下降3.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1%。四是促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累计完成53837万元,同比增支1494万元,增长2.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2%。五是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卫生健康支出累计完成24821万元,同比减支2155万元,下降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持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深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六是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3447万元。七是坚持“三农”为重,农林水事务支出累计完成75212万元,同比减支22570万元,下降23.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着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大力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新有效衔接。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开展。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4324万元。
(三)全力支持和保障疫情防控防治,着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防治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畅通资金支付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满足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防治用款需求。2022年县本级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369万元,支出1989万元。二是强化“三保”工作责任担当,全力以赴保障“三保”支出,全年“三保”支出累计完成159701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累计完成111254万元, “保运转”支出累计完成5567万元, “保基本民生”支出累计完成42880万元。三是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2022年,我县共收到直达131890万元,分配131033万元,分配进度99.6%;直达资金支出110723万元,支出进度84.2%。
(四)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国库集中管理。一是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一体化财政预算、执行、资金支付和财务核算系统和数据统一到省级集中统一部署。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进一步扩大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建设,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覆盖范围,全面整顿“以拨作支”,减少部门间相互转款。三是加强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监管。全面核查县直各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和财政专户资金存储情况及构成,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五)激活存量,消化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认真落实省政府盘活沉淀资金的有关要求,在收入增收不理想的情况下,及时收回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调整支出结构保平衡。2022年,存量资金入库11,665万元,占国库存款流入总量的2%,年初结转存量资金99万元,本年支出11,580万元,存量资金结余184万元。财政存量资金支出进度达99%,有效提高了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我县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地方债务风险。2022年,我县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中,坚持债务管理制度化,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多措并举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归还到期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266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2216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500万元),其中:到期一般债券还本1800万元通过纳入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剩余到期一般债券本金20360万元通过转贷省级发行的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进行置换;到期专项债券本金500万元,通过纳入年初的基金预算收入偿还。
三、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 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对 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两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宏观调控效能,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支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动全县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023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按照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年度预算执行中超收不再办理追加预算,党委、政府年度所有重点支出事项均需纳入年初预算予以保障。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四是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五是加大财力争取力度,确保基层平稳运行。六是深化改革创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一般公共预算
按照2022年收支完成情况,结合我县财政实际。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剔除增值税留底退税按同口径测算,2023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3038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27623万元增加2761万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1740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7261万元增加140万元增长0.8%,占比为57.3%。非税收入12984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0362万元增加2622万元,增长25.3%,占比为42.7%。
支出安排322311万元,较上年快报数312923万元增加9388万元,增长3%。
另外,涉及2023年到期一般债券本金8920万元,通过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进行置换。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3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0705万元,调入资金45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2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9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3723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11683万元,预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108407万元,动用上年结余安排支出2221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322311万元。线下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9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00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37231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3458万元,较上年快报数增长16%。支出安排204501万元,较上年快报数增长19%。
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4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443万元,预估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636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145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204501万元,线下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14501万元。收支平衡。
另外,涉及2023年专项债券还本10000万元,其中:到期专项债券还本1000万元,通过纳入年初的基金预算收入偿还,剩余到期专项债券本金9000万元,通过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进行置换。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万元,预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合计1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5万元,预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合计1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8908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48718万元,利息收入65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1584万元,转移性收入3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283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委托投资收益33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191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558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3938万元,转移支出5万元,其他支出2388万元。本年收支结余为699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为56534万元。收支平衡。
四、2023年财政改革重点工作
2023年,我们将继续深化财税改革,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财税工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主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切实兜牢 “三保”底线。深化财税改革,将各部门、各单位各类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统筹,加强增量和存量资源统筹,切实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2023年,安排中央和省“三保”政策支出16682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11689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49935万元。
1.保工资支出10255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
2.保运转支出7633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642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政法部门公用经费1210万元。
3.基本民生支出5663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791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487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央和省基本民生政策支出。
(二)继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一是坚持以零为基准。取消各类财政资金分配基数,所有支出安排不以上年保障水平为基数,严格审核论证,逐项审核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项目排序,优先保障重点支出。二是规范支出安排。规范重点支出的预算安排,调整完善相关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程序,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层层挂钩,根据项目轻重缓急以及财力状况,统筹安排重点支出。
(三)持续建设节约型财政。一是严控行政运行成本。2023年部门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按3%比例统一压减。二是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坚决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购置经费规模,未经批准的购车经费一律不安排预算。三是严禁违规修建楼堂馆所。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市关于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各项规定,一律停止新建、改扩建、购置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四是严控编外人员经费管理。2023年部门编外人员经费根据审定的用人额度,以项目化形式单独列示,确保只减不增。
(四)扎实推进支出标准建设。一是强化标准应用。严格按已有标准编制预算,切实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提升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化。二是规范公用经费管理。进一步厘清公用经费支出与项目支出边界,建立以经济分类科目和具体支出事项相衔接的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对按人均测算的公用经费实行定额管理,细化明确支出范围。三是完善项目标准。各部门要加强内部标准建设,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支出标准,推动部门预算编制精准化。
(五)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一是预算支出全部纳入预算项目库,部门要提前谋划项目,按规定完成可行性论证、制定实施计划、预算评审等前期工作,确定项目实施周期、支出标准、支出总额和绩效目标等,逐级申报纳入预算项目库并进行排序,未入库不得申报预算。二是健全政策与项目设立、执行和退出评估制度,今后每年预算对重大项目进行滚动评估,取消已达到既定目标或不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且政策依据出台超过三年以上的不再作为预算编制、审核的依据,确需继续执行的,部门需重新出台相关政策。三是精简控制项目数量,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予以整合归并为一项专项资金。从编制2023年预算起,除人员类、运转类项目外,特定目标类项目原则上每个预算单位县本级使用的二级项目不超过2个。
(六)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约束。一是按照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要求,围绕财政支出政策滚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遵循量入为出原则确定各项支出政策的三年支出限额,加强对年度预算编制的预期引导和总量控制。二是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各部门要立足全局系统谋划年度目标任务,增强财政支出政策指向性,第一年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指引对应年度预算。三是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部门、行业规划,应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
(七)提升绩效管理效能。一是推进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绩效指标库,加强绩效指标入库审核,统一规范绩效指标设置。二是严格绩效目标审核,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评分低于75分的项目,不得进入预算项目库。三是继续选取部门开展绩效目标重点审核,推动部门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四是对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按要求进行事前绩效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不得安排预算。五是加强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
(八)筑牢安全发展底线。牢牢守住不发生“三保”风险的底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全县财政收支高质量平稳运行。一是强化指标管控。强化预算法定意识,建立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的控制机制,各部门必须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凡是未列入预算的事项一律不得拨付资金,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付资金或开展政府采购。二是严控预算调剂。年度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确需调剂的,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三是严控新增支出。各部门不得在执行中再出台新的增加支出政策,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对于执行中确需新增安排的急需支出,原则上通过部门现有预算解决。
(九)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的决议和审查意见,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人大监督发现的问题。
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努力实现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为宁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