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宁蒗彝族自治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8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宁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宁蒗彝族自治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县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各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生持续改善,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2020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49702万元,同比减收1515万元,下降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706万元,同比减收2056万元,同比下降6.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278万元,同比增收838万元,增长5.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6.7%;非税收入完成12428万元,同比减收2894万元,下降18.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3.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6016万元,同比增支14951万元,增长4%。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87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318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3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88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60万元,收入总计394647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860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72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32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县级支出总计39406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587万元,收支平衡。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020年预算调整后,由于地方财政收入减收、后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调入资金减少等因素,导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收入方面,地方财政收入减收294万元,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调入资金减少0万元;支出方面,新增上解支出724万元。以上收支变动新增缺口资金1018万元,加上调整预算缺口资金74599万元,支出需求缺口总计75617万元。为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坚决防止年底突击花钱 统筹做好2020-2012年预算收支平衡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省本级财力安排的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其中当年难以使用完毕的,可按规定结转下年或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之规定。2020年共收回预算单位额度资金75617万元来平衡预算。收回的各预算单位额度结余资金,需要继续使用的,在2021年预算中重新安排。
2.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的特点
从收入情况看,受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效益持续释放及疫情影响,全县收入增幅同比下降6.7%,好于预期。从税收收入看,税收收入同比增收838万元,增长5.4%,其中: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等税种增收拉动税收收入增长;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耕地占用税等税种不同程度下降。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国内增值税累计完成7978万元,同比增长6.2%,为预算的87%;企业所得税累计完成416万元,同比增长13.9%,为预算的104%;个人所得税累计完成203万元,同比下降2%,为预算的92%;资源税累计完成816万元,同比增长47.2%,为预算的117%;城市维护建设税累计完成1086万元,同比下降0.9%,为预算的82%;房产税累计完成230万元,同比下降1.2%,为预算的92%;印花税累计完成720万元,同比增长98.3%,为预算的189%;城镇土地使用税累计完成96万元,同比下降5%,为预算的61%;土地增值税累计完成553万元,同比增长91.2%,为预算的184%;车船税累计完成451万元,同比增长14.9%,为预算的113%;耕地占用税累计完成78万元,同比下降92.3%,为预算的21%;契税累计完成1247万元,同比增长28.5%,为预算的125%;烟叶税累计完成2396万元,同比增长2.4%,为预算的92%。
从非税收入看,疫情对2020年非税收入影响较大,同比减收2894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受泸沽湖景区门票降费及疫情影响游客数量减少,门票收入减收较大,全年泸沽湖景区门票收入入库124万元,同比上年收入6380万元减少收入6256万元。非税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专项收入完成1675万元,同比下降16.7%,为预算的73%;行政性收费收入累计完成1088万元,同比下降80%,为预算的227%;罚没收入累计完成4570万元,同比增长383.6%,为预算的45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累计完成4283万元,同比下降33%,为预算的44%;捐赠收入累计完成8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累计完成804万元,同比增长54.4%,为预算的146%。
从财政支出看,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争取上级补助,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其中,科学技术、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分别下降27.7%、62%、85.8%、77%。同时,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公共卫生支出增长0.1%,农业农村、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分别增长66%、340.3%、25.2%。
3.预备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亟需安排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338万元,同比减收151万元,下降0.7%;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5760万元,同比增支87963元,增长90%。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5565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213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32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3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55650万元,收入总计18815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85760万元,上解支出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年终结余2394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结转结余6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5127万元。其中主要有:保险费收入34936万元,利息收入47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86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933万元,转移性收入175万元,其他收入99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3497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268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84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190万元,转移性支出74万元。本年结余244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7417 万元。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2019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223374.51万元。2020年,新增债券156650万元(一般债券1000万元、专项债券155650万元),再融资债券2320万元,偿还政府债务2320万元。截至2020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380024.51万元(一般债务107874.51万元,专项债务272150万元)。2020年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关于收回部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财预〔2020〕152号)要求收回丽江市部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6000万元,丽江市财政局对收回限额进行分配,收回宁蒗县2020年部分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0509万元,收回部分限额后,2020年宁蒗县政府债券限额39485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1213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73550万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以上均为快报数,省财政厅批复我县2020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20年财政部门主要工作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凝心聚力,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县财政支出保持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运行情况良好。
(一)加强税费征收监管,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减税降费效果持续显现。受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2020年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税部门积极应对,紧盯目标不放松,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抓紧抓实收入组织,依法依规强化征管,确保了各项收入足额入库,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税收收入占比达56.7%,收入质量明显提高。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等税种增收拉动税收收入增长;严格执行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全县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耕地占用税、专项收入不同程度下降,有效释放微小企业活力,企业盈利能力得到改善。
(二)用活政策,提升财力保障水平。在狠抓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全年争取上级各项补助收入353181万元,比上年补助收入321024万元增加32157万元,增长10%。其中:返还性收入217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96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1349万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56650万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320万元。上述资金有效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置换政府存量债务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320万元,实现了对当年及到期债务的全覆盖,债务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坚持民生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围绕全力打造民生财政的目标,财政资金支出更多倾向民生领域,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全县民生支出335863万元,中央、省、市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和民生项目得到及时足额保障。主要支出科目情况如下:一是保障教育资金投入力度。教育支出完成68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7%,城乡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经费得到有力保障,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218.4万元。二是科学技术支出完成333万元,同比下降27.7%。三是着力支持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237万元,同比增长21.6%。四是促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53788万元,同比增长25.2%,其中:2020年,国企改革提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县级安排资金350万元,企业凝点人员工资县级安排资金1317万元,逐年归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县财政安排资金500万元。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持续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7680元/人·年、每年增加36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4,575元/人·年、每年增加375元)。五是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医疗卫生支出完成26715万元,同比增长0.1%。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持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深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六是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节能环保支出完成53201万元。认真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加强天然林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生态系统保持稳定。七是坚持“三农”为重,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农林水事务完成128989万元,同比增长118.7%。着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农业农村支出完成13011万元,扶贫支出完成42045万元,重点实施了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工作。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开展。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7675万元,同比增长340.3%。
(四)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安排精准,拨付及时,使用安全。2020年,继续采用县财政国库集中授权支付制度,简化扶贫资金审批流程,强化项目库建、管、用,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业务指导和专项检查,注重国库资金的调度,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同时,实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一月一通报。
2020年,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96162.11万元,具体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246.77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23813.34万元、上海帮扶资金5950万元、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17897万元、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资金17955万元、新增债券资金用于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1000万元、社会捐赠资金300万元。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际支出27165.09万元,支出进度92.88%。全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9803.3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15417.38万元(占30.96%)、基础设施建设33762.56万元、雨露计划623.4万元,资金实际支出45237.38万元,支出进度为90.83%,按期完成了上级部门的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通过统筹整合资金支持和各级各部门攻坚克难,我县贫困乡村面貌得到不断改观,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农村人口居住条件显著提高,农民收入切实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1214户4673人剩余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退出,贫困县实现了高质量脱贫摘帽。
(五)全力支持和保障疫情防控防治,着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防治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畅通资金支付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满足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防治用款需求。2020年共安排县级疫情防控资金796.34万元。二是强化“三保”工作责任担当,全力以赴保障“三保”支出。三是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2020年,我县共收到直达61478.55万元,分配进度100%;支出直达资金60387.14万元,支出进度98.22%,高于全市平均支出进度。
(六)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着力整治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完善国库集中管理。一是夯实2019年度财政决算工作,推进和完善部门决算网络版系统建设,按时完成2019年总决算、部门决算上报及公开工作。二是推进政府会计核算管理改革。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改革要求,于2020年上半年全面完成134家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上线运行。三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进一步扩大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建设,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覆盖范围。目前,已有40家县直部门纳入支付中心进行集中核算。四是加强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体账户资金监管。全面核查县直各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和财政专户资金存储情况及构成,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提升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意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七)激活存量,消化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认真落实省政府盘活沉淀资金的有关要求,在收入增收不理想的情况下,及时收回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调整支出结构保平衡。2020年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5945万元,为防止收回资金再次沉淀,财政统筹使用或按原项目继续使用资金5839万元,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支出进度达到了98%,有效提高了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我县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八)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地方债务风险。2020年,我县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中,坚持债务管理制度化,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一是成立宁蒗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债务工作统一领导。二是全面梳理中央及财政部关于举债融资管理的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融资行为。三是通过建立统计监测和定期报告机制等措施,规范整体管理,防范局部风险。四是制定完善宁蒗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五是积极履行到期合约、消化存量债务,2020年全年隐性债务风险化解任务数16800万元,按照年初县人民政府与丽江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我县制定了的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多措并举积极筹措资金化债,2020年,全县隐性债务减少数合计17200万元,化债完成率102.38%,如期完成全年隐性债务化债目标任务。
(九)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理财治税能力。围绕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建设,大力推进财税系统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不断优化财税工作。一是积极宣传落实财税政策,促进政府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对各类财税政策的把握运用。二是努力加强税收征管,对重点税源进行监管和纳税评估,进一步优化依法治税环境。三是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四是进一步深化预算公开制度改革,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建立预决算公开联系人制度,强化预算公开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公开责任。五是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着力点,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式,规范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新增预算,严把资金拨付和使用关,预算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同时,财政部门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对财政支农资金、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社保基金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有效地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提高了预算执行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分类开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财税干部综合素质。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全县财政运行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稳步推进,支持发展保障有力、民生投入持续加大、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财政监督得到加强。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和尖锐。县内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重点支撑性税源不强,税收增长难度大,加之受减税降费及疫情防控常态化影响等,财政收入增收艰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抓好“六稳”“六保”工作、支持“十四五”开好局等重点刚性支出强度不减,财政支出压力前所未有。二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压力较大。从全省通报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情况来看,全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债务风险化解压力较大。四是上级转移支付政策具有不确定性。全县财政自给率低,对上级补助依赖度高,2020年中央财政采取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措施增加了财力总量,抬高了转移支付基数,随着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等特殊时期中央补助政策到期调整,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越来越困难。。
三、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收节支、开源节流,有保有压、有促有控,努力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重点保障民生支出需求,服务好“六稳”、“六保”工作大局。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依法理财,全力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好“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坚决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严防政府债务风险。收入预算积极稳妥,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全面完整、收支平衡的原则。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优先全面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优先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需要,在基本保障支出预算安排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安排其他支出事项。在充分考虑影响财政收支各种因素的基础上,2021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2021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3014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28706万元增加1435万元,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16578万元,同比增长1.8%,占比为55%;非税收入13563万元,同比增长9.1%,占比为45%);支出安排393736万元,较2020年快报数386016万元增加7720万元,增长2%。
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141万元,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10733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87万元,调入资金124062万元,地方收入共计26212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53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支出58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000万元,收支平衡。
加上预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661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总计393736万元。
另外,2021年到期一般债券利息及兑付服务费3897.93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到期一般债券本金5990万元,其中:1300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剩余4690万元通过转贷再融资债券进行置换,并列入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线下科目。
(二)基金收支预算
2021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5000万元,其中: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330.91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1392.07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478.52万元;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3938.81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859.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95万元,基金收入合计:37395万元。本级基金支出为35000万元,(其中:到期专项债券利息及兑付服务费支出9715.97万元,征地拆迁和隐性债务还本付息252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安排的支出2395万元。基金支出总计为3739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93012万元,上年结余37417万元, 收入合计130429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89706万元, 年终滚存结余40723万元。收支平衡。
四、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1年是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第二年,我们将继续深化财税改革,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财税工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科学安排财政支出,按绩效目标编制部门预算。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实行“零基预算”,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资金按“三保”支出顺序保障,优先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基本“三保”支出,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在基本“三保”支出预算安排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安排其他支出事项。严控新增基层支出责任。当前,行业经济考核、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和各项事业发展等的资金需求与地方财力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上级专项资金欠拨、缓拨和年初平衡预算调入资金缺口日益增加。合理安排预算,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是今后较长时期财政管理的重点和任务。财政项目资金的安排,逐步做到先有绩效,再安排资金。一是稳定教育、卫生、民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保障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着重安排切实提高民生福祉,让人民获得感强的项目。剔除社会效益差,财政绩效评价低的项目。二是完善财政支农稳定投入机制,全面开启乡村振兴。坚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相统一,最大限度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快递物流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顺利开展。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三农”政策,拓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来源。三是有保有压,统筹兼顾安排好文化旅游、城乡社区、科技传媒等其他领域项目资金。四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缴力度,对结转两年以上和年内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资金坚决予以收回,对结转满两年的中央和省级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二)压实责任,确保完成2021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我县税收的增长点主要还是靠投资拉动,支柱财源仍未形成。在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的同时,确保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的预期目标。一是要主动协调税务等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二是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税收质量;三是加强预算执行,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机构运转中坚持政府带头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财政全领域管控过程中,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在发展中寻求破解日益严竣的收支矛盾。
一般预算支出要完成增长2%的预期目标,这是我县稳增长、促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财政保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担当。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压实责任,全面梳理各类政策,密切关注中央、省级改革进程。研究生态环境、公共文化、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领域市级以下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继续争取脱贫攻坚投入力度。抓住过渡期内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政策机遇,保持扶贫资金投入总体稳定。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生态扶贫、乡村公共服务、相对贫困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多方入手,争取上级支持,确保支出任务圆满完成。
(三)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确保基本民生足额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健全地方政府偿债能力评估机制,注重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全面清理专项债项目收益,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妥善处理好安全发展与举债融资的关系,全力支持合规举债融资,加强重大项目前期谋划和储备,切实管好用好债券资金,确保债券资金发行后拨付及时、使用精准、安全高效。
(四)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执行,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合理调度库款。继续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将所有财政资金规范的纳入财政单一账户体系中安全运行。全面落实预算单位依法管理财政资金的新理念,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预算执行注重过程管理,严禁预算单位零余账户向单位专户转款,严格控制部门间系统内部相互转款,全面清理“以拨作支”,杜绝财政资金层层转拨,预防发生“小金库”。科学合理做好库款统筹调度工作,保持库款规模合理适度,做到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各位代表,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努力实现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为宁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