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泸水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4月 15日在泸水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上
泸水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泸水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泸水市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主动担当作为,深化财政改革,狠抓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服务落实“六保”任务,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聚焦“三大攻坚战”,强化资金保障,有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较好的完成了2020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382万元,为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收2677万元,增长6.6%。其中:税收收入39697万元,增长22.4%;非税收入3685万元,下降55.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4803万元,为预算的103%,比上年增支19054万元,增长4%。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382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43510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3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0万元,调入资金1745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665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36457万元,再融资债券10200万元),动用预算周转金52万元,收入总计545279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4803万元,上解支出7845万元,结转下年32400万元(均为专项结转),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200万元,支出总计545279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478万元,为预算的121.1%,比上年增收11857万元,增长75.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517万元,为预算的62.5%,比上年减支12918万元,下降23.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274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226万元(含抗疫特别国债99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200万元,收入总计599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1517万元,调出资金17429万元,年终结余958万元(均为专项结转),支出总计59904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万元,为上级补助收入;支出为零,年终结余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7408万元,为预算的108.5%,比上年增收8839万元,增长22.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969万元,为预算的124.1%,比上年增支10978万元,增长36.6%。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4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093万元,收入总计6650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96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159万元,支出总计5912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37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2337万元,比上年增长29.5%。
以上数据均为快报数,与决算数会有一定变化。具体变化情况,待州财政局批复决算后,再向市人大报告。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直达资金总体情况。2020年,上级财政共下达泸水市直达资金114243.37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59723.93万元,特殊转移支付18212.0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2900万元,参照直达资金23407.42万元。上述资金,按规定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管理,主要用于“六稳”“六保”各项工作。
2.地方政府债务变动情况。2019年末政府债务限额284800万元,2020年上级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665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645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0200万元),年末政府债务限额34145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7125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0200万元)。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和分配下达情况已报请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25002.47万元,较上年增加56657万元,严格控制在法定限额内。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54万元,年内动用10854万元,主要用于“三保”支出。
4.预备费动用情况。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000万元,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主要用于应急方面的支出。已全部形成支出,无结余。
(三)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多措并举抓收入,全力以赴保增长。认真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监控,兼顾零星税源征收;进一步加强执法单位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产出让和经营收入等非税收入的管理;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做到足额入库、应收尽收。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382万元,增长6.6%。
2.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是强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通财政拨款、资金支付、紧急采购“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2020年,共安排拨付疫情防控经费6396万元,为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实支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积极为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2020年共减免租金88.08万元,减轻了企业负担;积极协调金融机构给予卫生、医疗、生活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信贷支持,累计向8家符合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兑现财政贴息资金151.49万元。三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疫情期间就业稳定。2020年,共发放小额创业担保贷款207笔,发放贷款金额1725万元,兑付财政贴息259.49万元,有力推动了我市创业促就业工作。
3.坚决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以脱贫攻坚为统揽,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精准安排和使用扶贫资金,强化资金监管,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实财力保障。2020年投入各级各类扶贫资金29.7亿元,其中:涉农资金8.88亿元、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3.96亿元、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0.79亿元、土地增减挂指标资金3.89亿元、其他扶贫资金12.18亿元,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等问题。二是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生态优惠政策,重点围绕“治伤疤、保生态、防返贫”和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机制。2020年,节能环保支出18095万元,兑付退耕还林政策补助37.5万元,中央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6720万元,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补偿费)1056.6万元。三是坚决筑牢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争取新增政府债券56657万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申请再融资债券10200万元,有效减轻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9894.36万元,隐性债务规模不断减小;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断降低,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一是大力支持就业保障。筹措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培训等就业补助资金3709万元,重点支持教育、卫生系统人才培养。二是千方百计保基本民生。及时筹措下达职工和居民养老补助资金21581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资金14761万元,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和养老待遇等政策;筹措下达13574万元,全面落实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各项政策。
5.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压实基本民生财政保障责任,2020年全市民生支出247300万元,占地方公共预算支出50 %。其中:学前教育支出5370万元、小学教育支出31420万元、普通高中支出1908万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39万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医保扩大范围、救助救济等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确保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卫生健康支出44937万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强化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农林水支出216230万元,重点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厕所革命”、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美丽乡村等,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大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住房保障支出9472万元,支持农村危房、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和住房改善;公共安全支出13580万元,支持强边固防、依法治市、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应急救援等工作开展;文化旅游体育与媒体支出5247万元,支持“四馆一站”免费开放、公益文体活动和精品展览等,做好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科学技术资金支出456万元,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创新驱动发展。二是全力保障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运转和工资发放。动态监测国库库款,实行工资发放库款专项调度,确保每月30日前发放工资,重点关注教师、离退休人员等重点群体工资发放情况,2020年工资发放53637万元,未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预算安排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压缩一般性支出,发扬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810万元,比上年减少安排11.4%;加大争取上级财力支持,2020年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25963万元,同比增长33.9%;盘活存量资金14375万元,统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民生事业领域。
6.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取得实效。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累计减税降费6298万元,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下达普惠金融资金354.33万元,引导小贷公司发放小额贷款3775万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全面完成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任务,全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8180.4万元。
7.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坚持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和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一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扎实做好全市“政采云”电子卖场推广和应用,优化营商环境,电子卖场交易747笔,累计交易额1751.38万元。二是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制定了《泸水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清理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有序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管理扩围升级、全面加强,全方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备案、处置和出租出借管理,制定了《易地搬迁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五是加强涉黑资产的监管,保障代管期间正常经营。市财政局共接手5家涉黑资产,主要委托市城投公司进行代管,涉黑资产收入实行专户管理,并与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每个月对涉黑资金进行监管,确保涉黑资产有效运营。六是加大财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各预算单位依法公开2020年预算和2019年决算,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齐备公开要素,提升公开信息完整性和规范性,公开面达到100%。七是主动接受监督。配合做好预算联网监督,支持人大对预算工作实行常态化监督。
二、“十三五”财政工作回顾
“十三五”时期,是泸水经济社会实现历史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是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的关键时期。财政部门按照泸水市“十三五”发展战略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税收征管,推进民主理财、科学理财,完善预算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财政资金监督机制。努力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适应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收支规模持续扩大,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预算管理更加规范。一是全市地方公共预算保持健康快速增长。2016年至2020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25477万元、25777万元、27828万元、40705万元、43382万元,收入总量增加了17905万元,是2016年的1.7倍;地方公共预算支出分别为237992万元、235727万元、370034万元、475749万元、494803万元,支出总量增加了256811万元,是2016年的2.08倍。二是预算平衡和管理得到加强。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严格规范超收收入的使用管理,规范解决收支不平衡出现的赤字,硬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执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收缴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
(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高。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质性纳入预算编制环节,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财政资金纳入绩效运行监控范围不断扩大,依托电脑系统初步建立预算绩效全覆盖的评价体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已经成为各部门的共识,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源和资产,统筹财政资源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已经成为常态。
(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动态监控平台和预警监测机制,将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确保到期债务及时偿付。坚决杜绝违规举债融资、发生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禁虚假化解债务。隐性债务规模大幅减少,债务率大幅下降,债务风险稳定可控。
(四)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十三五”期间,市财政统筹财力,激活要素,支持投融资平台开展项目融资,争取上级支持。围绕土地征收、易地搬迁、棚户区改造、特色小镇、产业园区等重点项目,统筹整合经济建设类专项资金,加快形成重点产业。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当前和今后时期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一是财政增收基础薄弱。高质量可持续的财力支撑还不稳固,财源单一,财政增收乏力,收入质量不高,财政收支平衡矛盾尖锐的状况没有根本改观。二是财政保障能力不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城市更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支出需求旺盛,基本民生兜底保障任务繁重,财政支出压力逐年增长,预算硬和紧的特征明显,收支矛盾十分尖锐,财政困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财税金融协同不够。财政资金撬动和激发民间投资作用不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量不高,财税金融协同发力保障经济建设、服务事业发展的能力还需提升。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运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务实的举措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起步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一)2021年全市财政工作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八届十次全会,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市“两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对市委重大战略财政保障能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压缩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以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服务保障泸水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2021年财政预算编制的原则。一是坚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合理确定年度支出规模和基本民生支出标准,严控支出预算,既考虑必要开支,又考虑资金使用效率及财力可能,统筹各类收入来源确保收支平衡。二是坚持先有项目再有预算。将全部预算支出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凡资金安排依据不充分、没有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内容不成熟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目标和结果导向,将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情况挂钩,将预算绩效管理向部门整体支出拓展,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
(三)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00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7.8%,下降主要原因为:根据《怒江州州对县市财政管理体制方案》(怒政办发〔2020〕49号),从2021年起,增值税州级分享15%,资源税州级分享30%,环境保护税州级分享30%,按照2020年口径以上3个税种将由州级近分享5985万元,如果州级未分享,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达到45985万元,同比增长6%。支出安排5106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2%。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00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43510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400万元,调入资金5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93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000万元,再融资债券173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万元,收入总计5318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600万元,上解支出393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300万元,支出总计531839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0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60%;支出安排310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25.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11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5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5000万元,收入总计3995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4958万元,调出资金5000万元,支出总计39958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万元,为上级补助收入;支出10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4903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2.4%;支出安排60783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2.8%。按此预算,收支相抵后,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412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6791万元。
(四)2021年财政工作重点
1.壮大财源,积极推动财政增收。一是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使辖区内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二是加强税源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导向作用,加大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支持力度,提升财政经济发展动力,着力培植财源,推进政府投融资项目建设,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市域经济发展。三是积极向上汇报争取。紧紧抓住国家、省持续支持脱贫地区力度不减,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等历史机遇,加大向上请示汇报,努力争取上级更多支持。四是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坚持招商引税并举,落实新时代西部大开发财税优惠政策和普惠金融帮扶措施,服务企业内培外引,促进营商环境改善,吸引更多外来企业参与泸水经济发展,打造税源增长新动能。
2.提升服务质量,强化财政保障职能。一是严控关口,兜住“三保”底线。把加强“三保”作为当前财政工作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将“三保”支出控制在预算盘子内。压减日常开支,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要进一步压减。严控预算安排,继续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超预算原则上不安排支出,督促整改预算执行中的铺张浪费、绩效低下的项目,一律削减或取消把关不严、低效无效的资金。严格财务管理,健全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审计,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堵塞制度漏洞,确保收支平衡。二是做好“六稳”“六保”相关工作。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扩大内需和社会消费,促进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慎终如始、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保障防控需求,稳定经济增长预期。着眼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强化动态融资项目库建设,探索建立项目融资常态化对接机制,提高项目融资便捷性。三是强化重大战略和重点工作财力保障。统筹财政资源,优化预算安排,强化收支管理,集中财力办好现代特色产业体系建设、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大事要事。四是一如既往加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争取,做实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提升储备项目质量,管好用好债券资金,提升财力保障。五是以“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资金动态监控,进一步加大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督促指导部门项目实施,加快财政资金支出,努力压减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树立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一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完善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融资举债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坚持预算优先安排偿债支出,科学测算足额保障,维护政府良好信誉。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严惩不贷。二是压实金融监管。进一步理顺金融监管体制,健全金融放贷领域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各类非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净化优化金融生态。三是以规范管理、资金安全为目标,持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是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国库集中收付电子化,促进国库集中收付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全面规范财政预算执行,确保财政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力,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增强财政资金运作的安全性。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树立和增强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立足实际,持续抓好预算执行、国有资产、财会监督、政府采购等各项财政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泸水财政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