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泸水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16日在泸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泸水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泸水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刚性支出需求增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等严峻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全市财政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主动担当作为,深化财政改革,狠抓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一)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78万元,为预算数的100.2%,比上年减收3304万元,下降7.6%。其中:税收收入20867万元,下降47.4%;非税收入19211万元,增长421.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165万元,为预算数的69.4%,比上年减支140638万元,下降28.4%。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78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9462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669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626万元,调入资金1030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7300万元,收入总计41063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165万元,上解支出6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116万元,结转下年31670万元(均为专项结转),支出总计410636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622万元,为预算数的114.7%,比上年减收14856万元,下降54.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442万元,为预算数的207.2%,比上年增支30925万元,增长74.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126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6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6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6000万元,收入总计827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2442万元,调出资金7000万元,年终结余3309万元,支出总计82751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上级补助收入1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万元,收入总计17万元;年终结余17万元,支出总计17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911万元,为预算数的106.3%,比上年减收905万元,下降1.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3489万元,为预算数的103.8%,比上年增支2521万元,增长6.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69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195万元,收入总计6910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348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104万元,支出总计6459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51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7258万元。
以上数据均为执行数,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我市2021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2021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9944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324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362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9031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5411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36200万元,严格控制在上级财政部门核定的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000万元,全部用于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减灾救灾等应急支出。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1年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万元,2020年财政决算后,新增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95万元调入2021年预算安排,全部用于重点领域及民生支出项目。
二、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收支管理,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狠抓收入征管。财税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加大重点税源、大额一次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强化零星税种征收,堵塞征管漏洞,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做到足额入库、应收尽收,确保完成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二是加大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多渠道盘活各类资金,对结余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一律收回,对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限期留用、超期收回。全市共收回存量资金46816万元,统筹用于急需的重点支出。三是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抢抓中央、省级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重大机遇,聚焦省委省政府怒江现场办公会对怒江发展“两区一胜地”的新定位,积极谋划争取上级支持政策。全年共争取到转移支付补助294629万元,其中:基本财力补助74606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406万元,其他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54617万元。
(二)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坚决扛牢政治责任。
始终把支持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作为财政部门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压缩“三公”经费、盘活存量资金,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根据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需要,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共筹集疫情防控资金6211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防控物资和设备补助、重症病区、发热门诊改造、非法入境举报奖励、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筹集12196万元用于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和抵边联防所建设。
(三)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紧紧围绕“三类人员”脱贫巩固,千方百计筑牢防范大规模返贫底线,重点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畜牧生产、林业改革发展、乡村旅游、水利发展、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等方面,优先用于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产业项目资金达50%以上。根据《泸水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选取项目,编制报备了《泸水市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70419万元,支出67805万元,结余资金2614万元,支出率为 96.3%,安排用于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占比达54.5%。
(四)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全力支持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大力推进筹融资工作。紧盯交通、城市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推进PPP项目融资。全市累计入库PPP项目3个,其中:建设期1个、执行阶段1个、前期1个,总投资402060万元。二是积极组织申报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围绕基础设施、民生领域等重大项目建设,2021年组织申报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13个,总投资2207600万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376000万元,上级下达新增债券资金66000万元。在此基础上,组织申报了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项目8个,总投资1313069万元,申请债券资金298000万元。三是强化重大项目资金保障。投入中央基建投资13365万元,支持卫生、交通、文化旅游、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等项目建设,以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促进财政增收。
(五)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一是大力支持就业保障。筹措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培训等就业补助资金5454万元,重点支持教育、卫生系统人才培养。二是千方百计保基本民生。及时筹措职工和居民养老补助资金21369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资金13795万元,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和养老待遇等政策;筹措19279万元,全面落实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各项政策。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规定。全市收到直达资金和参照直达资金 76219万元,并及时全额分配下达,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二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649万元,确保减税降费落地见效。三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55976万元。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困难补助和资助政策,改善提升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实施中职教育全覆盖,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03万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医保扩大范围、救助救济等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五是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市卫生健康支出39818万元。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范围,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六是支持农业农村全面发展。全市农林水支出87436万元,重点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厕所革命”、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设施等方面,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大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七是支持平安泸水、法治泸水建设。全市公共安全支出149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85万元,保障依法治市、综治维稳、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工作有序开展。
(七)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一是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加强政府债务限额预算管理,严格规范举债融资,加大化债力度,防范债务风险。全市债务本息支出22756万元,化解隐性债务15221万元。认真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加强对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组织开展“6.15”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二是积极推进金融、信贷融资工作。拓宽融资渠道,持续扶持农民发展生产,助力乡村振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1375333万元,比年初减少8493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1235029万元,比年初增长112130万元。
(八)强化监督检查,推进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强化财政政策业务培训。认真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培训、“政采云”政府采购线上培训、绩效管理培训等,切实提高全市财会队伍人员素质。全年共组织参加10期业务培训,受训人员近980人次。二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执勤执法用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管理,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会计信息质量、疫情防控政策资金、直达资金落实等专项检查督查,强化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高效使用。三是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完成2021年度政府、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全市63个一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达100%(除涉密单位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好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规范国有资产备案、处置和出租出借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五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组织全市95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2021年度内控报告,切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六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021年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及绩效运行监控的一级预算单位共63家,对63家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开展自评工作,抽选了2020年的一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7个重点项目专项评价,绩效管理扩围升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建立。
(九)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不断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二是完成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业务流程配置、试运用工作。6月1日起正式全面实现差旅报销全流程网上管理。“公务之家”注册人数6347人,通过系统办理出差14930单。三是推进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电子化支付管理改革,制定了《泸水市市级政府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充分发挥粮食风险基金对我市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作用。
回望2021年,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全市各部门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我市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源结构单一,缺乏稳定有效的支柱财源支撑,财政自给率低,对上级依赖程度大,基本财力不足的局面难以缓解,预算平衡难度加大;发展基础薄弱,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突出,培植新兴财源难度大、见效慢,财政持续增收难;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促发展等各种刚性需求大,保“三保”压力大,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总量不高,但区域性、隐性风险较高;全市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力量薄弱,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和二届市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绘就的蓝图,聚焦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民生改善、强边固防、基础设施、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等重点领域,突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补短板、促发展、保稳定,做好财政中长期规划,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扎实开展“重学习、抓落实、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实施,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精神,结合面临的形势,2022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省委、州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2022年预算编制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坚持预算安排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科学测算收入预期目标,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水平,审慎稳妥编制预算。二是量入为出,注重平衡。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年度支出规模和基本民生支出标准,严控支出预算,既考虑必要开支,又考虑资金使用效率及财力可能,统筹各类收入来源,确保收支平衡。三是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以收定支,量财办事,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支持全市重大战略部署、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实施。四是坚持先有项目再有预算。将全部预算支出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凡是资金安排依据不充分、没有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内容不成熟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五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目标和结果导向,将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情况挂钩,强化绩效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综合考虑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上级补助预期、基本保障需求和影响财政收支因素等,本着“积极稳妥、突出重点、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经综合研判: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安排,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比上年快报数增长4%安排。
(二)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128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68332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4%。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280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9156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1670万元,调入资金982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300万元,收入总计3986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8332万元,上解支出6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4300万元,支出总计398632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351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3.7%;支出安排45824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36.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143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6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30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0000万元,收入总计5082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45824万元,调出资金5000万元,支出总计50824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安排435万元,本级支出安排 32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4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万元,收入总计4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35万元,支出总计460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6153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44.2%;支出安排20758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52.3%(由于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州级统一编报预算,县市级不再编报,故收支均有所下降)。按此预算,收支相抵后,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307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5265万元。
四、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一年,更是财政改革发展的关键期,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和二届市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抓好抓实各项财政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发挥好财政部门职能职责。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扎实开展“重学习、抓落实、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实施,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大财源培植,不断夯实发展基础。一是狠抓组织收入。围绕年初确定的收入目标,密切跟踪财政经济运行走势,加强收入研判分析,加强重点税源、重点收入管控,挖掘增收潜力,堵塞收入漏洞,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入库。二是积极向上汇报争取。紧扣省委省政府对怒江建设“两区一胜地”的发展定位,抓住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历史机遇,加大向上请示汇报对接,努力争取上级更多支持。三是全力依法依规推进筹资融资。紧盯重大项目、民生项目,进一步加大专债及一般债券资金争取和PPP项目融资,破解融资瓶颈,全力支持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四是支持全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以全省“五网”会战、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为契机,积极筹措和加大项目前期经费投入,支持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推进高速公路、辖区公路互联互通,不断夯实发展基础。五是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契机,支持企业进行市场化融资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带动作用。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普惠金融、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等政策,加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投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运用财政补贴、奖励、贴息等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培育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落实好健康养老家政、体育物业等促进消费政策,支持数字政府、数字乡村、智慧旅游、智慧交通等建设,支持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扩大消费市场。四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认真落实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五是推动绿色发展。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继续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天然林保护,支持生态扶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推进“怒江花谷”、绿色香料产业建设,以及“两江”流域生态修复、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六是支持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改善口岸通关条件和通关便利化,支持边贸发展和边境小额贸易企业能力建设,促进沿边区域经济发展。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好“六保”任务,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资助政策,持续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支持办好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二是强化民生兜底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扩大社保覆盖面,落实养老保险兜底保障政策。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三是支持卫生健康体系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支持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四是支持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发展。持续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补助政策,补齐基层文化短板。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四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和修复。五是大力促进就业创业。落实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六是支持“平安泸水”建设。统筹安全和发展,健全稳定投入保障机制,支持强边固防、扫黑除恶、综治维稳、法制建设、国防动员、禁毒防艾等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支持构建全方位公共安全防范体系。七是支持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确保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四)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促进乡村振兴。一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健全乡村振兴投入长效机制,持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二是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四好公路”、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扶持力度,推进特色优势农业品牌培育和提质增效,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三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完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贷担保体系。完善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村组干部待遇。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四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停车场等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五是支持美丽县城和美丽乡村建设。紧盯上级政策导向,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奖补资金,支持美丽县城、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乡愁保护地建设。六是支持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面落实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财政支持政策,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改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五)着力深化改革,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持续推进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项目库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能进能出”,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二是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加大各类财政性资金统筹力度,避免资金使用的碎片化,实现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三是持续深化财政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和完成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四是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按照“三年打基础、四年全覆盖、五年成体系”的思路,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六)以规范管理、资金安全为目标,持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是严格依法理财。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动接受监督,依法理财。二是加强支出管理。坚持预算执行通报、财政支农资金支出按月通报等制度,督促指导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预算执行政策监管。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预算执行分析,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四是严格预决算公开。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和完整,自觉接受监督,建设阳光财政。五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严控资金结余结转规模,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预算统筹使用。六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确保各项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和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七是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融合,抓好国企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八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制,进一步强化对部门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内控管理,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范各类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九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落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责任,科学合理编制债务需求计划,严格规范举债融资行为。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坚决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十是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推动财政业务和资金流向全覆盖,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