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临沧市临翔区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临沧市临翔区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28日在临沧市临翔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临翔区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临翔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临翔全面发展、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区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统筹财政资源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精心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深化财税改革,倾力保障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民生改善,扎实推进预算执行各项工作,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1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2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1900万元的100.36%,同比增收3465万元,增幅3.9%。其中:税收收入59019万元,同比增收6307万元,增长11.9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99%;非税收入33212万元,同比减收2842万元,下降7.8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0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9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73500万元(权责发生制)的74.38%,较上年减支83090万元,下降22.93%。下降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21〕20号)“规范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州市级、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照权责发生制列支”要求,支出核算口径改变。采用收付实现制同口径对比,比上年同期270557万元增支8761万元,增长3.24%。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区收入总计357812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2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4379万元(返还性补助收入613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47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776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3600万元,调入资金4729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47276万元,其他调入1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2万元。全区支出总计301358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9318万元,上解省、市级专项支出8109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6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1万元。年终结转56454万元(上级补助),2022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4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9748万元的2.18倍,同比增收45826万元,增长2.41倍。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8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30万元的7倍,同比减支58267万元,下降46.09%,减支原因是:上年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支出98000万元,争取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19404万元,本年只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支出65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全区收入总计134302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48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完成261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5000万元,调入资金1276万元(存量资金调入),上年结余582万元。全区支出总计113276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146万元,调出资金47276万元,上解支出-2146万元(缴入市级国库的专项收储土地价款分享部分)。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2102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9188万元,区本级1838万元),2022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1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5675万元的104.1%,同比增收28579万元,增长25.4%,增收原因主要是2021年不再执行新冠疫情社保费减免政策,保费收入增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1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5274万元的97.2%,同比增支8213万元,增长6.7%。增支主要原因是因政策变动影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020年6月起实行省级统筹,保费收入全额上解,上解支出增加。
社会保险基金平衡情况:全区收入总计17146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41174万元(保费收入77934万元,利息收入415万元,委托投资收益28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8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686万元,转移支付及其他收入2986万元),上年结余30295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支出总计131466万元,其中:保险待遇支出74017万元,转移支出及其他支出704万元,失业保险补贴支出252万元,上解支出56493万元。收支相抵后,本年收支结余9708万元,年未滚存结余40003万元。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万元的2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万元的23.5%。年终结转30万元(上级补助),2022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情况
2021年,全区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72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379万元(返还性补助收入613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5776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04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761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5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6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万元。
2. 调入资金情况
2021年共调入资金4729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47276万元,其他调入14万元(清理财政结余结转存量资金调入)。
3. 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319887万元(一般债务141887万元,专项债务178000万元)。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350483万元(一般债务172483万元,专项债务178000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内。
4. 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373500万元的1%至3%设置预备费3800万元,本年内未动用预备费。
5.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867万元,本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2万元,年末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1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886万元。
以上数据均为执行数,部分数据可能会有变化。我们将在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我区财政总决算后,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作专题报告。
二、重点工作报告事项
(一)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1. 2020年度直达资金结转使用情况
2020年度直达资金结转本年继续使用5433.48万元,已拨付5389.98万元,因项目进度暂未达到支付条件要求待拨付43.5万元,分别为:区发改局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38万元、区教体局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专项资金5.5万元,已按规定收回。
2. 2021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全年共收到上级下达我区直达资金68443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59795万元(含预留抗疫国债资金3534万元)、参照直达资金8648万元。年内共分配下达68443万元,拨付资金58789万元,较好地落实了各项“六稳”“六保”政策措施。直达资金机制建立以来,临翔区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建立制度、助推政策落实,深入分析、规范流程,直达资金实行全链条实时动态监管,确保政策资金及时有效地作用于市场主体和群众,惠企利民得到充分体现。2021年直达资金共惠及441745人次,惠及人员补助32997万元,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三保”支出执行情况
临翔区将“三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增强做好“三保”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予以保障,科学设计“考量尺子”,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未出现“三保”舆情问题。
三、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全区财政工作在困难重重、矛盾交织的困境下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财政运行中面临的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财政处于收入增速放缓期、政府偿债高峰期、土地市场回落期“三期叠加”。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民生保障面临巨大压力,急剧增长的刚性支出需求和可用财力增长有限形成的缺口难以平衡。三是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不断累积,化解防控任务艰巨。我们将高度正视困难和问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
(一)预算编制思路及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精神,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中心;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发挥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优生态、防风险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预算管理,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发展乡村振兴,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提高支出绩效,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影响等因素,科学预测、实事求是地编制收入预算,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坚持量入为出,结合实际支出需要和财力情况科学核定预算,在保障好“三保”基础上,集中财力支持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把节省下来的资金优先安排用于保障“三保”支出。三是坚持“优化结构、花钱有效”的原则。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安排项目经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预算项目绩效审核,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政收支预算
按照“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影响财政收支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对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0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92231万元增加2838万元,增长3.08%。
——按执收部门分:区税务局654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63045万元增加2413万元,增长3.83%;区财政局278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7479万元增加361万元,增长1.31%;工业园区17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707万元增加64万元,增长3.75%。
——按收入结构分:税收收入59869万元,占比62.97%,比上年执行数59019万元增加850万元,增长1.44%;非税收入35200万元,占比37.03%,比上年执行数33212万元增长1988万元,增长5.99%。
全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500万元(含预计上级专款补助收入),比上年执行数279318万元增长11.16%。可用财力安排支出174156万元,其中:安排基本支出134415万元,安排项目支出24745万元,安排上解8000万元,预留预备费3200万元,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96万元。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0000万元,预计上级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18140万元(含上年结转56454万元)。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目情况
——基本支出134415万元,同比减少1440万元,下降1.06%,占可用财力174156万元的77.18%。主要构成是:保工资101711万元,保运转5702万元,保基本民生4494万元。
——项目支出172885万元,同比减少60960万元,下降26.07%,其中:区级可用财力安排项目支出24745万元,同比减少18261万元,下降42.46%,占可用财力174156万元的14.21%。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增一般、降专项”的要求,预计上级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118140万元(含上年结转56454万元),同比增加56501万元,增长91.66%,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30000万元,减少99200万元,下降76.78%。
——总预备费3200万元,同比减少600万元,下降15.79%,占可用财力174156万元的1.84%。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349896万元(本级可用财力174156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0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0773万元,上年结转5645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7600万元。支出总计349896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500万元,上解支出8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396万元。全区财政收支平衡。
2022年“三保”预算情况
全年“三保”预算145473万元,其中:保工资102911万元,保基本民生35469万元,保运转7093万元。根据《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办法》(云财基层〔2021〕54号)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明确的范围和标准落实“三保”保障责任,不得存在超出财力承受能力范围的提标扩面情况,区级自行出台的提标扩面政策本年不再纳入“三保”预算编制范围。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06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64833万元减少23768万元,下降36.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可出售国有土地地块储备的减少,预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将减少。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091万元(含上年结转210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68146万元减少4055万元,下降0.06%。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收入总计64091万元,其中:本级基金收入410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转21026万元。支出总计6409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基金支出41065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安排支出2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21026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383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41174万元增收12660万元,增长8.9%,增收原因主要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正常缴费人员的专项补助纳入个人缴费收入测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914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31466万元增支7679万元,增长5.8%,增支原因主要是2022年需兑付2011年以前年度死亡未及时申领丧葬补助金等增加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平衡情况:收入合计153834万元,其中:本年基金保险费收入90377万元,利息收入16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357万元,转移及其他收入23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709万元,委托投资收益881万元。支出合计139145万元,其中:本年保险待遇支出79026万元,转移支出及其他支出349万元,失业保险补贴支出552万元,上解支出59218万元。收支相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1468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7079万元。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由于我区国有企业存量少、规模小,且属政策性或公益性,无上缴利润,区本级无收入。预计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6万元(含上年结转30万元),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收支相抵,无结余。
5.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预备费按《预算法》规定的1%—3%比例安排3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3%,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及难以预见的其他特殊开支。
为确保区级各部门正常运转,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区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区财政局已将部分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通过预拨指标提前下达到各部门,待人代会批准后再作冲回。
四、2022年工作重点
2022年,面对更加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财政经济运行面临的形势任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推动我区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今年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财政工作。
(一)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强化“三保”责任意识,确保“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保持财政平稳运行。二是着力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社会治理等领域补短板、促公平,兜牢兜实民生底线。三是开展政策评估机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切实增强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四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中央和省定范围和标准的政策应保尽保,对本级自行出台、不可持续的民生政策及时进行清理,重点清理压缩各种福利性、普惠性、基数化奖励。
(二)加强财政运行风险防控。一是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收支平衡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依法落实到期法定债券偿还责任。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二是防控金融风险。健全防控金融风险的财政财务监督体系,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增强国有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三是防控财政库款运行风险。完善财政收支和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体系,建立健全库款风险预警机制,规范预算执行,统筹协调国库库款管理、政府债券发行与国库现金运作。
(三)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握好财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思想,自觉将财政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全局中谋划、部署、推进。二是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严格坚持预算法定原则。进一步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切实增强财政预算完整性;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约束力;严守“三保”底线,高度重视和加强“三保”舆情风险研判和预测,建立健全舆情处置和应对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财政直达资金管理,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相关重点工作有机衔接、整体推进,加快推进直达资金下达使用,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三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质量,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扎实抓好收支管理,确保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提升收入管理水平,用好绩效评价和预算刚性约束,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
(四)加强财源建设,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一是加强财源建设,在稳定巩固提升原有税源的基础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植新税源。二是强化政策研究分析,加强财税、发改、交通、水务、住建等部门协作配合,多措并举谋思路,推进财政增收工作可持续发展。三是巩固提升国有企业改革成果,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四是有效盘活资产,加大对财政存量资金、闲置国有资产和土地盘活力度,以存量引增量,以增量活存量。
各位代表,2022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财政形势更加复杂严峻,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为完成全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并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三保”支出】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保基本民生”范围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的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目录动态管理的45项基本民生政策,不含各地自行出台的民生保障项目。
“保工资”范围包括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策、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不含省以下各地自行出台的津补贴政策及绩效奖励政策。
“保运转”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
【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县级以上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成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
【直达资金】是指中央政府拨款直接到达地方的资金。资金下达“提速”,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新增财政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第一时间全部下达市县,避免了资金层层审批、下达耗时,有利于迅速发挥资金效益、迅速惠企利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份预算资金的不足,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预备费】是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备用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