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关于林芝市米林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米林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米林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米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米林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敬请各位代表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米林县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优化发展格局为切入点,以设施建设为支撑,以制度机制为保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持续做好我县“六稳”“六保”资金保障工作。现将米林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283258万元,同比增长49.34%。其中,上级补助收入为191252万元,占总财力的67.52%,同比增长12.5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739万元(税收收入1685万元,非税收入4054万元),占总财力的2.03%,同比下降58.42%;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9552万元,占总财力的3.37%,同比增长138.8%,上年结转76715万元,占总财力的27.08%,同比增长10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77658万元,同比增长65.86%,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013万元,上解支出330万元,结转下年数53257万元,收支相抵。
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减税降费和留抵退税政策影响;二是招商引资企业业务量减少,导致增值税大幅下降;三是2021年存在一次性非税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县政府性基金总财力2168万元,同比增长962.75%。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06万元,占总财力的14.11%,同比增长206%;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16万元,占总财力的79.15%,同比增长1616%;上年结转142万元,占总财力的6.54%,同比增长100%;上年结余4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06万元,同比增长255.17%;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1958万元;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4万元,收支相抵。
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入库以往年度土地出让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为3万元,均为上级国有资本经营补助收入。全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1万元;结转下年数为2万元,收支相抵。
(四)地方政府债券和特别抗疫国债等管理。一是截至2022年12月31日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转贷5946.19万元。其中,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四期)2000万元,2017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四期)2000万元,2021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二期)资金1900万元,2021年政府一般债券资金46.19万;二是抗疫特别国债7223万元。其中,米林县传染病楼建设1100万元,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工程2115万元,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908万元,米林县避险搬迁项目2100万元,疫情应急物资储备304.73万元,核酸检测实验室及设备260.25万元,医用污水处理93.25万元,病房移动数字摄影机146.5万元,减免企业房租47.64万元,水质检测设备等20.6万元,就业奖补资金127.03万元;三是杜绝违法违规举借债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县无隐性债务。
(五)“三公”经费收支情况。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完成601.77万元,同比下降10.94%。其中:公务接待完成29.52万元,同比下降49.75%;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完成0万元,同比下降100%;公务车辆运行费及购置费支出完成572.25万元,同比下降5.89%。
二、2022年主要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和财政主要工作
(一)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全县2022年平安建设、民族团结创建等资金支出1736万元。用于支持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米林,强化基层政法能力建设,提升社会治安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增强驻村和寺管会干部、村居干部、“双联户”等基层管理力量,推进米林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推动寺庙财税监管全覆盖等方面。
(二)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努力做到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全县2022年农业、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等资金支出147781万元。用于支持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提高米林县卫生健康水平,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完善社保政策体系,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就业质量,保障“三保”等方面。
(三)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全县2022年生态环保等资金支出11979万元。用于支持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强化环境综合治理,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等方面。
(四)着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努力做到固边兴边富民行动走在全国前列。全县2022年兴边富民等资金支出16162万元。用于支持推进经济社会和边防建设,落实边民补助动态调整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抵边搬迁和边境村镇建设,支持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
(五)发挥财政职能,服务经济发展。一是牢牢守住底线。通过严控增量,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县2022年盘活存量资金11378.28万元;二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推动内控建设,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管理,将制度规范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用信息系统全流程监控预算管理各环节规范业务工作,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实施,全县2022年“一体化”系统国库集中支付完成17466笔支出;三是全面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起草制定了《米林县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实施方案》,明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职责、适用的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等,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持续推进财政监督改革。落实各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开展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财经秩序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2022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税收收入大幅减少,随着民生、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县级配套资金比例要求不断增加,实际可用财力少,资金供求矛盾突显,财政收支压力大。二是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完善,绩效预算、零基预算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深度融合的“2+1”财政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缓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认真研究解决措施,确保圆满完成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各项任务,为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三、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上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206625万元,同比增长7.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000万元,同比下降33.5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868万元,同比增长1395.6%;上级转移支付100500万元,同比增长0.91%;上年结转收入53257万元,同比下降30.5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6625万元。其中:一般性支出205088万元;预备费1537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023年预算安排重点围绕“四件大事”方面安排以下项目支出:“稳定”方面安排56465万元。其中,全县工资36589.42万元、全县公用经费3268.33万元,职业年金1035.86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88.83万元,为民办实事经费240万元,基层服务岗位180.29万元,公益性岗位410万元,“四类人员”及乡村振兴专干1876.92万元,城乡居民及在编僧尼基本养老保险和体检补助492.43万元,廉政灶补贴479.86万元,干部职工体检费666.41万元,铁路护路队员劳务及保险2018.42万元,消防救援大队资金430.16万元,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440.73万元,预备费1537万元,周转房、政务外网、辅警经费等支出6610.13万元。“发展”方面安排101078万元。其中,村级、乡级、县级党建经费1391.68万元,强基惠民工作经费1469.12万元,村干部报酬及业绩考核1809.57万元,村务监督委员报酬157.24万元,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及交通费648.71万元,人大经费219.82万元,乡村振兴资金25462.34万元(含县本级本年配套574万元),教育资金27739.23万元(含县本级本年配套1435万元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76),市政道路建设项目8672.54万元,党校新建项目3000万元,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66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1440万元,农村公路危桥改造989.6万元,医疗卫生领域资金6037.57万元,旅游惠民资金1500万元,文化和旅游支出2542.2万元,农业发展5767.66万元,公务车辆购置18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等1517.15万元,一般债券债务付息192.49万元,外贸发展、农村公路铺装等支出9080.56万元。“生态”方面安排22908万元。其中,环境治理529.47万元,生活垃圾填埋场5760万元,国土绿化272.14万元,森林防火819.69万元,防汛及水利发展资金6096.68万元,垃圾处理及污水处理等1398.84万元,森林消防103.04万元,森林资源相关经费3069.8万元,草原资源相关经费302.76万元,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780.38万元,河长制、林长制、野生动物救治、自然灾害等支出2775.3万元。“强边”方面安排26174万元。其中,DB搬迁15440.06万元,“普惠性”边民补贴6601.14万元,强边兴边固边建设1960万元,BF保通项目417.19万元,巡逻及BJ事务等支出1755.98万元。
2023年,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847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74%。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33%;公务接待费8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2.73%。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90万元,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
2023年,县本级“两费”预算1171万元。其中:会议费79万元;培训费109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全县基金预算总财力为4992万元,同比增长126.19%。其中: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2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级补助收入1030万元,同比增长1484.62%;上年结转收入1958万元,同比增长1278.87%;滚存结余4万元,与上年持平。
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499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级预算支出4988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年终结余4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财力为2.1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为0.18万元,上年结转数为2.01万元。
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9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2023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重点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跟踪减税降费实施效果,确保政策红利落地;二是加大向上争资力度。抓住国家“雅下”开发发展机遇,围绕“十件民生”实事积极谋划,为全县重大项目稳投资争取更多的上级财力支持;三是管好用好债券。优化债券使用方向,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管理责任,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二)突出重点保障民生,提升农牧民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一是持续推进就业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支持技能提升和灵活就业;二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持续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四是提升医疗卫生能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完善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五是扩大住房保障供给。支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低收入群体住房压力。继续支持农村危房改造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六是支持文旅体育发展。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文艺创作与扶持,建强基层文化阵地,引导推出更多精品力作,鼓励发展文化休闲和体育健身,支持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和利用。
(三)积极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粮食增产增收,推进我县农业现代化建设;三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努力创建美丽宜居乡村。
(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继续支持生态保护修复,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强化环境综合治理,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支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资金保障政策,继续强化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和生态就业岗位补贴和河长制及林长制相关政策。
(五)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坚持“三保”底线思维。继续将“三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三保”优先的原则,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三保”不出问题;二是坚持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坚决树牢底线思维,做好隐性债务动态监测,加强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执纪问责,确保不新增隐性债务。
(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督促各行业部门逐步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创新评估评价方法,提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强化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作为政策调整、安排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督导考核,推动绩效管理实现全覆盖;二是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健全监控体系,实现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三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四是依法接受预算审查监督。全面落实人大决议,积极报告财政预算和政策落实等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强化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抓紧抓实审计问题整改,积极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2023年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任务艰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守正创新,踔厉奋发,迎难而上、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推进财政事业持续发展,为奋力谱写米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