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关于林芝市米林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米林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3月25日米林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上
米林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米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米林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县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财力保障为重点,以优化服务为举措,以促进发展为目的,着力改善民生,促进财政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努力克服政策性减收增支等诸多困难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做好“三保”工作,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主要工作举措。2020年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1.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一是充分发挥财政协调作用,分析收入形势,加强税源管控;二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2.深化财政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一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解决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资金闲置浪费、效益未能充分发挥的问题,全年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4758.29万元,在保障改革和民生所需资金的同时缓解了我县财政资金需求压力;二是加大规范预决算公开力度,通过米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了2019年决算及2020年预算;三是积极开展财政业务工作,完成了22家预算单位财务移交和培训工作;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了《米林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及《米林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并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和系统录入工作;五是制定了《米林县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
3.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加强财政资金规范管理。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的各项规定,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硬化预算约束;二是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和特别抗疫国债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转贷5994万元(其中: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四期)2000万元,2017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四期)2000万元,2019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三期)1994万元);抗疫特别国债7223万元(其中:米林县传染病楼建设1100万元,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工程2115万元,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908万元,米林县避险搬迁项目2100万元,疫情应急物资储备304.73万元,核酸检测实验室及设备260.25万元,医用污水处理93.25万元,病房移动数字摄影机146.5万元,减免企业房租47.64万元,水质检测设备等20.6万元,就业奖补资金127.03万元);四是杜绝违法违规举借债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县无隐性债务。
(二)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一是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792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437万元,增长37.03%。其中:上级补助收入为162917万元,占总财力的90.89%,比上年增加46942万元,增长40.4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3329万元(税收收入8344万元,非税收入4985万元),占总财力的7.44%,比上年同期增加1289万元,增长10.71%;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3000万元,占总财力的1.67%;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755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990万元,增长38.71%;上解支出590万元(根据林财社字〔2020〕5号文件精神,核定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所涉及县区支出划转,具体包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19万元(当年超收),收支平衡。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12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26万元,增长8.27%;国防支出完成8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完成80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6万元,增长2.37%;教育支出完成1514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03万元,下降22.13%;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增长2.8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43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10万元,增长19.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94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84万元,增长53.3%;卫生健康支出完成98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87万元,增长33.92%;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02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04万元,增长78.1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417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010万元,增长5298.45%;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433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97万元,增长12.75%;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0万元,增长47.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26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97万元,下降60.0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6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4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649万元,下降94.66%;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完成33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8万元,增长16.0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72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8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1万元,增长40.85%;其他支出完成51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70万元,增长40.01%;债务付息支出完成1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万元,增长44.36%。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一是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119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391万元,增长656.93%。其中:本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45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85万元,增长436.09%;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7446万元(含抗疫特别国债72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706万元,增长906.22%;上年结余4万元。二是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19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391万元,增长655.58%。2020年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4万元。
3.主要支出政策落实情况。一是教育支出完成1514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03万元,下降22.13%,占总支出的8.63%(主要原因是减少教育薄弱环节1110万元;减少“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补助资金570万元;减少公共体育普及工程300万元等);二是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433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97万元,增长12.75%,占总支出的24.67%。其中主要项目支出:落实农业支出11162.02万元(含耕地力保护补贴203.43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80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0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10.21万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80万元;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设备采购资金62.53万元;藏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4000万元;灵芝菌种植项目2500万元;果园建设项目2500万元;能繁母猪饲料补贴200万元;虫草管理经费91万元;生态补偿岗位补助265.65万元;村级动物员基本报酬49.2万元);落实林业支出4547.61万元(含森林管护费92.45万元;生态效益3438.77万元;森林抚育2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76.39万元;国土绿化260万元;森林防火经费80万元);落实水利支出5242.1万元(含雅江下游水土流失保护44万元;防汛资金10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维护资金100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838.1万元;扎绕乡康萨片区灌溉工程152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90万元;中型灌区30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维护养护50万元);落实扶贫支出8815.37万元(含县级财政专项扶贫配套1204万元;专项扶贫资金5917万元;农业发展资金534.35万元;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励资金350万元;三岩搬迁奖励资金351.48万元;生态岗位补助资金123.7万元;扶贫贷款贴息334.84万元);落实小康村建设资金3000万元;落实农村综合改革3926.04万元(含村(居)干部报酬及业绩考核奖励资金778.54万元;村级组织党建工作经费670万元;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及业绩考核343万元;第九批强基惠民工作经费1340万元;村集体经济794.5万元);三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417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010万元,增长5298.45%(主要原因是新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18900万元和兴边富民行动专项中央基建投资20000万元);四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4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649万元,下降94.66%(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岩片区整体跨市扶贫搬迁征地补偿和土地整治8826万元);五是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完成703.01万元,同比减少13.29万元,下降1.86%。其中:公务接待完成47.21万元,同比减少7.4万元,下降13.55%,公务车辆运行费及购置费支出完成655.8万元,同比减少5.89万元,下降0.89%。
各位代表2020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积极良好,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财政增收压力持续加大;二是刚性支出不断增多,专项资金配套标准不断提高,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三是支出结构固化,部分预算单位资金申请较多,但预算项目执行力度不够,资金利用效率不高和绩效评价质量较低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预算约束和绩效结果运用仍需强化。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用科学的方法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圆满完成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各项任务,为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全区预算编制会议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结合财政政策要求和财力状况,现提出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预算管理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支持重点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财政资金配置使用绩效;强化预算法治意识,硬化预算刚性约束,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坚持改革创新,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坚持依法依规理财,严格预算约束,规范财政资金审批权限,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1年预算安排基本原则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预算管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把“三保”作为资金保障的重中之重,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工资、民生等政策落实到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财力向保障民生、支持扶贫、农业、教育、生态等重点领域倾斜。
2.增收节支,收支平衡。收入预算安排既保证一定增幅,又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预算安排时,在保障“三保”支出的基础上,根据轻重缓急,优先考虑自治区、林芝市、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落实,确保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3.全面覆盖,强化约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将自治区提前告知的资金全额列入预算安排,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和部门,大幅度减少代编预算规模。严格控制执行中预算调整变更。
4.推进统筹,讲求绩效。统筹中央专款、地方财力和存量资金,综合考虑政策要求、预算执行等情况,加大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5.积极稳妥,防范风险。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注重财政可持续性,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加强风险防控,强化风险意识,保持高度警惕,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三)2021年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一是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87678.16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16752.13万元,增长2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240万元,比上年增加30万元,增长0.3%;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增长33%;上级转移支付73438.16万元,比上年增加15722.13万元,增长27.41%;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7678.16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一是2021年全县基金预算总财力为3500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3%;二是安排基金预算支出3500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000万元,派镇小集镇民房灾后重建补助资金476.07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23.93万元,其他预留支出500万元。
3.2021年重点预算安排情况
(1)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牧业稳产增收,安排支农资金20326.1万元。安排农业资金2734.79万元。其中:防灾救灾109.2万元,病虫害控制10万元,政策性涉农保险补贴113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781万元,农田建设5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等21万元,村民委员会及村党支部补助1200.59万元。安排林业资金4958.05万元。其中:国土绿化600万元,森林资源管护4024.81万元,自然保护区管理6.04万元,防灾减灾资金110万元,动植物保护等资金217.2万元。安排水利资金4700.19万元。其中: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416.41万元,农田灌溉维护资金13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9.78万元,雅江下游水土流失保护44万元,防汛资金100万元。安排扶贫资金7933.07万元。其中:“三岩”基础设施等资金693.8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906.27万元,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33万元。
(2)完善社保政策体系,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弱势群体、基层政权建设等资金8608.29万元。其中:社区建设资金11.15万元,8个乡镇基层政权、党建经费320万元,社会救助及福利资金802.7万元(城乡低保资金11.65万元,贫困残疾人两项补助264.86万元,残疾人发展资金5.76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330.42万元,特困人员丧葬费20万元,高龄失能人员生活补助2.09万元,精神病肇事补助经费12万元,“三老”人员补助155.92万元),城乡居民及在编僧尼养老保险基金补助4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2862.1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088.4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73.16万元,住房公积金2410.69万元。
(3)进一步加大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投入力度,安排资金17458.68万元。安排教育资金15128.28万元(本级配套2860万元),同比减少2092.68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上级下达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减少);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1068.8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等资金87万元,公共卫生服务费651.9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62.34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157.1万元,城乡居民及在编僧尼健康体检补助180万元,疾病应急救助7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控资金45.5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50万元,藏医药专项资金120万元,疾病预防控制资金23.26万元,其他医疗等支出36.63万元;安排文化资金1261.57万元。其中:文物保护经费5万元,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经费8万元,乡镇活动中心经费8万元,民间艺术团补助资金40万元,旅游文化300万元,旅游行业管理及补助900.57万元(含旅游惠民资金和“冬游”西藏补贴)。
4.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与管理。
(1)加强预算收入管理。一是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大对违法、违规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整顿力度;二是加强非税收收入管理,严格执行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
(2)深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改革。一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做到“一部门一本预算”,确保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二是推进财政中期规划管理,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计划,科学合理编制三年财政支出规划。
(3)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依法净化行政环境。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坚持勤俭节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制度落地生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合理压缩公务接待、公务车辆运行和公务出国等费用支出。2021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为822.04万元,与上年同比压减6.93万元,下降1%。其中:公务接待费111.21万元,因公出国费8.83万元,公务车辆运行费612万元,车辆购置费90万元;二是进一步加强财政风险管控,规范财政资金收支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
(4)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一是积极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紧密结合,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运行监控为保障,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关键,改进预算管理;二是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部门申报专项支出,需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同时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依据,确保财政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
(5)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切实落实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执行国有资产月报制度;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涵盖购建、登记、保管、使用、维护、调拨、清查盘点、报废处置等各环节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推进资产的合理配置和作用发挥。
(6)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一是进一步增强、规范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和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二是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两个一律”要求,把扶贫资金的总量、分配结果、使用方面和使用单位等信息在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长效机制,推动我县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然开启,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昂扬的斗志,锐意进取、脚踏实地加油干、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不断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增长,为我县“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