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关于昌都市芒康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芒康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芒康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芒康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芒康县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并请各位委员和代表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补齐短板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切实保障“三保”,着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芒康经济社会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保持良好。
(一)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21年,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按照县委和县府的决策部署,保持战略定力,准确判断形势,精心谋划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县十三届人大第一次、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
1.维护预算法定权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各项规定,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不断硬化预算约束,做到资金申请有法定依据,预算安排依法定程序,资金使用按法定步骤。
2.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编制、审核、下达程序,不断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力度,按照“一本预算、一个口子”的要求,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不断提高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全面实施财政规划管理,发挥财政规划对预算安排的指引和约束作用,增强预算管理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3.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收回或调整用于需支持的领域。严格预算追加,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重点支持扶贫、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改革和重点项目。
4.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将新增债券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并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切实将地方政府债务清理核查作为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重中之重,对症下药,精准施策,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行为,坚决防止政府债务无序增长。
5.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强化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及时把每年的预决算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在人大会通过20日内通过芒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2021年预算执行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我县总财力为232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共完成16007万元,比去年增长1511万元,增长10.42%;上级各项补助收入共完成20201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4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84757万元,比上年减少52324万元,降低22.07%,上解上级支出111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7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31476万元,用于2022年。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收入项目执行情况。2021年税收收入完成7328万元,其中:增值税2980万元,所得税493万元,资源税2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2万元,印花税159万元,耕地占用税4969万元,契税28万元,环境保护税38万元,其他税收收入(款)-1518万元。非税收入完成8679万元,其中:专项收入55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086万元,罚没收入159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999万元,捐赠收入17万元,其他收入421万元。
支出项目执行情况。2021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为184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1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651万元,教育支出3586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387万元,农林水支出636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9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49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69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377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688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689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04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2330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2021年初,我县地方政府债券余额52963万元,分别为:2019年转贷我县在建农村公路项目12881万元、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37143万元、2020年转贷我县在建农村公路项目2939万元。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昌财债指〔2021〕4号)下达我县2021年西藏自治区再融资一般债券(二期)资金14000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
(2)抗疫特别国债。2021年末,我县抗疫特别国债3600万元,与年初一致。
(3)PSL银行贷款。2021年末,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余额29000万元,与年初一致。
2021年初,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余额8615万元,2021年已还本金2533.73万元,2021年末,余额为6081.27万元。
2021年初,水利项目PSL贷款余额为2150.74万元,2021年已还本金2150.74万元,已偿还完毕。
(4)其它协议贷款。2021年初,芒康县曲孜卡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贷款余额28826万元,2021年已还本金6632万元,2021年末,余额为22194万元。
(三)2021年重点支出和政策落实情况
根据中央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障“三保”、抓好“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要求,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围绕中心工作,统筹各方财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确保了2021年重点支出和政策的有效落实。
1.着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县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扎实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领域问题整改,不断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行为,严格按照“谁举债、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形成了地方政府债务清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督促、有人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安排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相关资金共计42166.4万元(含县财政配套资金1449.6万元),其中: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还款资金13189.66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6995.5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530.18万元,产业发展资金1300万元,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1023万元,生态岗位补助资金7910万元,农牧民技能培训资金218万元,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对所有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建立总台账,及时监控各级各部门、各类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安排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272.39万元,乡村“四旁”植树专项资金527.59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资金35万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补助120万元,芒康县生态监测站工程资金527万元。
2.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2021年,全县按照2020年财政收入的21%投入教育配套资金3044.16万元。安排教育“三包”政策和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6404.95万元。安排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资金1341万元,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安排免费教育补助资金640.34万元用于改善教学条件。二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制。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配套348.57万元,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227万元。健全社会救助政策,继续实施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政策,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是大力支持创业就业。贯彻执行《昌都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排创业就业补助资金1523万元。四是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安排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460万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安排补助资金692.24万元。加大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安排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44.13万元。安排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元。继续实施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健康体检政策,安排资金793.66万元。促进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安排孕产妇住院分娩奖励资金147.9万元。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五是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安排92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安排1095万元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六是支持文体事业蓬勃发展。安排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64万元、图书馆免费开放32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35.04万元,安排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数字)44.9万元,安排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项目50万元,安排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90万元,安排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31.19万元。
3.大力支持农牧业可持续发展。一是支持农牧业生产。扎实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安排土地增减挂钩资金474.26万元;安排169.26万元用于厕所革命项目;安排500万元用于农牧民增收奖励扶持;安排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资金4990万元。二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改善农牧区基础设施条件,安排资金10080万元,用于农田建设补助。三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安排强基惠民工作经费及村级组织工作经费2010万元,安排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资金1118.48万元。
4.支持创新社会综合管理。加强政法部门经费保障,进一步提升政法机关装备配备水平和办案处突能力。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法检两院深化改革。全面落实各项创新社会管理政策。安排第九批强基惠民驻村工作生活补助189.06万元、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运行经费90.9万元,安排“双联户”户长补助资金270.58万元,安排驻寺岗位补贴资金257万元。
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加快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快推进教育、科技、生态环境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二是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占全部转移支付预算的比重进一步优化。
总体看,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2021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这是党中央亲切关怀的结果,是县委、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依然不足,经济增长依靠外力推动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财政收入难以持续保持大幅度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愈发突出,收支平衡压力日益加大;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存在结构固化、支出僵化等问题;预算执行中仍存在预算执行力差、执行不均衡、项目执行进度缓慢、预算调整追加频繁等问题;存在不按规定上缴国库,支出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2022年积极探索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重要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重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适度支出力度,支持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任务,特别是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及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行动,确保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严格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着力构建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编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依法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需要及存量资产情况,规范编制预算,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2.实事求是。收入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
3.突出重点。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支持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领域改革,特别是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
4.量力而行。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支出标准,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5.强化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全面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三)2022年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为224201.79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59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为159791.3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计为1377万元,上年结转31476万元,调入资金15622.48万元。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预计为22420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计21374.8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计19232.58万元,教育支出预计46023.4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计3374.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17079.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计11816.8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计2757.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计27667.95万元,农林水支出预计58804.7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计364.7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预计713.2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计372.3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计91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计8090.8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计3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计1366.17万元,安排本级预备费预计2085.7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预计2126.3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为2578.0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为248.08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2330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为2578.08万元,其中:中央水库移民基金移民补助76.14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53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69万元,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49.94万元,上年结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25万元,结转彩票公益金550万元,结转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为1655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2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全县债务还本付息及发行费17927.27万元,其中:债务还本支出预计为14230万元,安排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预计为3697.27万元。
(四)2022年财政支持重点
紧紧围绕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按照县委、县府的决策,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工作:
1.优先保障“三保”。进一步改革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缓解财政运转压力,切实将“三保”政策落实到位。2022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201.79万元。其中:保工资性预计支出74567.82万元,保运转预计支出6108.34万元,保基本民生预计支出28429.71万元,其他专项资金预计支出115095.92万元。
2.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持续提升保障对象待遇水平,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17079.37万元。社会保险方面,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5万元,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社会救助方面,安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10329.41万元,用于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特困人员生活补助等。安排资金458.35万元用于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安排资金81万元用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社会安置方面,认真落实退休老同志特殊待遇政策;安排离退休干部特需经费161.71万元。
3.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支持所有领域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管理和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安排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及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村(居)创建经费286.7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4442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746.96万元,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生态保护岗位)的通知400.18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7.8万元。
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保持农业投入的稳定性、连续性,改进财政支持方式,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协调性。农业方面,安排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项目83.16万元,安排科技特派员补助107.4万元,安排黄牛改良配种人员补助12万元,安排涉农保险保费190万元,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735.78万元,十四五农牧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1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50万元。林业方面,安排四旁植树相关经费810.8万元,安排2022年义务植树活动经费45万元,安排2022年野生动物肇事保险保费26.93万元。水利方面,安排芒康县西曲河电站线路延伸工程维修资金397.34万元,安排水利发展专项资金121万元,安排全县水质安全检测费60万元,安排河长治公示牌更换25万元,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55.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方面,安排村级党建工作经费881.43万元,安排强基惠民工作经费2680万元,安排三老、村干部报酬资金1342.74万元,离任村(居)“两委”干部生活补助13.38万元。
5.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完善城乡统一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不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提高保障水平。安排教育事业经费45632.36万元。其中:安排教育事业工资福利支出26095.07万元,安排教育事业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1697.98万元,安排教育事业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1990.55万元,安排教育“三包”经费3763.51万元,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298.35万元,安排教育特殊补助资金1240万元,安排县本级教育22%配套资金3521万元,安排2021年教育结转资金5025.90万元。
6.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以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为目标,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医疗卫生资金4241.97万元,其中: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591.97万元,安排基本药物制度补助349.03万元,安排基本药物零差价补助及取消药品加成收入补偿经费286.53万元,安排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健康体检补助经费694.35万元,安排卫生机构能力建设800万元,安排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225万元,安排住院分娩补助、奖励待产生活补助165.59万元,安排藏(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117.2万元,安排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175.09万元,安排村医补贴294.84万元,安排疫情防控经费350万元,安排村级卫生室运转经费122万元(含2021年结转的61万元),安排计划生育资金10.67万元,安排农牧区卫生人员培训24万元,安排寿星老人补助27万元,安排卫生健康人才培养8.7万元。
7.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力度。安排艺术节经费500万元,艺术团经费240万元,安排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资金147.41万元(含2021年结转资金51.41万元),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108万元,安排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野外看管人员经费16.8万元,安排综合文化楼电费30万元,安排县级野外文物点8.64万元。2021年结转市级文物文化专项经费22.66万元,结转文化人才专项资金25万元,结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第二批建设补助资金88万元,结转村级文艺演出队313.11万元,结转因素法分配的补助资金28.21万元。
8.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继续做好强基惠民、“双联户”创建、基层党建等方面的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完善支持措施,安排强基惠民驻村干部生活补助258.97万元,安排党建经费351.98万元,安排消防专项经费300.10万元,安排维稳专项经费229万元,安排“双联户”户长补助391万元。
三、2022年推进财政改革与管理的主要工作措施
为确保2022年财政改革和管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们将采取以下四个方面主要措施:
(一)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取消部门预算支出基数,着力解决部门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二是进一步理顺并合理划分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全面落实各级资金保障主体责任。三是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四是稳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化管理,实现标准建设与预算编制管理有机融合。五是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支持和配合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
(二)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不折不扣地做好“三保”工作,切实落实好兜底责任。预算安排优先保障县委、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支出。在编制预算时锁定工资、“五险一金”等基本支出。
(三)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刚化硬化预算约束,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除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明确要求,或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以外,全部通过部门经费等现有预算解决,一律不再追加部门预算。提升预算执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上级补助、年初预算与预算执行的统筹衔接,对执行进度缓慢、结转规模过大的专项资金,适度压减年度预算安排。
(四)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进一步提高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将有限财力用于重点领域和重大事项支出,在确保工资发放、机构运转的基础上,重点保障民生、综治维稳等支出,全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上。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攻坚克难补短板,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稳增长、强支撑、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为完成芒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