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部门|2022年水资源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09-27 15: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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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部门|2022年水资源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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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部门|2022年水资源费收费标准
根据财综[2008]79号 发改价格[2013]29号 市政府令2013年第11号 水资源[2018] 60号,沪财预[2008]113号,沪价管[2013]24号,沪发改价管[2020]39号文件,上海市2022年水资源费收费标准如下:
(1)地下水征收标准:0.20元/立方米;
(2)地表水:自建设施及其他取水:0.1元/立方米;公共供水取水:0.1元/立方米;火力发电企业取水:直流式冷却按取水量1%征收,标准为0.1元/立方米,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按发电量征收,每千瓦时0.15厘;循环式冷却用水,已安装计量设施的按实际补充新鲜水量征收,每立方米0.05元,未安装计量设施的,由水务管理部门核定水量征收,标准同上。
注 :数据来源于上海市发展和发改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