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咸阳市2020年健康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咸阳市健康城市建设规划(2020—2025)》的通知
秦都区、渭城区人民政府,咸阳军分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咸阳市2020年健康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咸阳市健康城市建设规划(2020—2025)》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咸阳市2020年健康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咸阳市健康城市建设规划(2020—2025)
咸阳市健康咸阳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咸阳市2020年健康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咸阳2030”行动规划》,根据《“健康咸阳2030”行动规划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精神,保障咸阳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任务
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健康基线调查和业务培训,出台健康城市建设各项政策、制度、措施、方案,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开展健康细胞建设试点及健康城市建设,如期完成健康咸阳建设主要指标任务。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12月,积极宣传动员,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方案,以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军营、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创建和无烟机关创建活动为抓手,围绕健康全方位、生命全周期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完成2020年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共性任务
1.落实工作责任,根据要求和行业特点,有针对、有创新地开展工作。
2.按时参加市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健康办)召开的会议,认真完成市健康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确保创文、创卫工作不滑坡。
4.落实属地和部门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军营、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的创建活动,在单位内积极开展无烟机关建设。
5.在单位或系统内开展健康基线调查,掌握困扰干部职工的健康因素,有针对性的继续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提高干部职工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6.按照《咸阳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7.健康城市建设工作资料齐全、内容翔实、逻辑清楚、建档规范。
(二)个性任务
1.市健康办:负责组织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基线调查,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措施、制度,确定健康细胞试点创建,组织开展各类指导培训,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情况。
2.咸阳军分区:负责“健康军营”创建活动。
3.市委组织部:将健康咸阳建设主要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考核。
4.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公民道德建设和健康教育宣传,推动健康传播全面覆盖,建立共建共享的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传播资源库,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普及健康知识,营造讲文明、讲卫生、关爱健康的社会氛围。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性教育、性道德和安全宣传教育与干预。
5.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评比中融入健康元素,提高健康城市建设影响力。
6.市总工会:负责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开展各类健身活动,让健康城市建设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广场。
7.共青团咸阳市委:负责组织青年团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教育,参加义务劳动,远离烟草、毒品,正确对待性行为,树立爱国、诚信、文明、健康和朝气蓬勃的青年形象。
8.市妇联:负责组织开展面向广大家庭的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健康、安全、绿色的生活方式,提升家庭成员综合健康素质。负责“健康家庭”创建活动。
9.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负责督促各相关单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工间操制度落实,开展机关单位禁烟、控烟工作,抓好机关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完善机关单位大楼、院落病媒生物防制。负责“健康机关”创建活动。
10.市委网络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监督监测互联网信息,协调打击发布各类不健康不文明信息、广告,建设健康网络平台,推动实施“互联网+健康”行动计划。
11.市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群残疾原因基线调查,继续实施康复救助和扶贫解困工作。
1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社会办医,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医疗行业,与公立医院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促进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健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体制制度。负责把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贯穿到项目的审批、建设中。
13.市教育局: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管理,落实体育课程,组织学校开展体育活动。定期开展学生体质监测。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校园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控制。建立学生营养与健康监测评估制度,开展青春期保健服务,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开展“健康学校”创建活动。
14.市工信局:负责“健康企业”创建活动。
15.市公安局:负责查处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加大道路交通管理的科技投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完成非正常死亡、交通事故死亡等基线调查评估和市民对社会治安、交通状况满意度调查。
16.市民政局:负责低收入人群、五保人群、残疾人群、流浪乞讨人群的政策落实,健康教育宣传。完善养老机制,办好养老院,做好养老产业,构建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开展“健康社区”创建工作。
17.市财政局:负责健康城市、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和卫生单位、村镇建设、培训、奖励等各项工作经费的落实,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1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失业、养老等各类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健康知识普及教育,组织完成市民对社会保障的满意度调查。
19.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噪声污染整治,开展各类污染企业基线调查。积极实施“防治雾霾天,守护咸阳蓝天”行动,建设区域联防联控,大力推进铁腕治霾工作。实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落实:“净土保卫战”工作任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2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负责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工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2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各汽车站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教育客运车、出租车司机争当文明、卫生、健康使者,开展各类评比活动,开展公路沿线、汽车站的环境卫生整治。
22.市水利局:监督各县市区做好水源地卫生防护,确保生
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积极改善农村群众饮水条件,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强对河道管理,水面、坡岸卫生整洁。
2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推广利用,严禁焚烧。加大对上市畜、禽肉类及产品的检验检疫,抓好各类屠宰场建设管理和活禽市场管理工作。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督,做好瓜果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测。贯彻落实有关“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和监督社会化,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如厕习惯和卫生习惯,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控烟、禁烟。组织完成群众对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吸烟人群基线调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调查,疾病死亡人群基线调查。加强对传染病、慢性病的防治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继续开展优生优育、孕产妇和婴幼儿管理,规划免疫接种规范。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规范医疗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加强对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确保群众饮水、消费安全。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落实用人单位相关防护措施,职工体检和保障,开展安全生产、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负责“健康医院”创建活动,与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共同开展“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健康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配合农业农村局开展有关“厕所革命”的工作。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卫生村镇和卫生先进单位系列创建活动。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防制技术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病媒生物监测能力,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
25.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在市广播电视台宣传健康城市建设,开设健康教育专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健康城市建设。负责文物保护单位、景区环境卫生、旅游市场整治,发展健康旅游服务,向游客宣传介绍咸阳精神、健康理念和健康城市建设,引导游客爱护环境,讲究卫生,文明旅游。
26.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配合市工信局开展“健康企业”创建活动。
27.市体育局:负责宣传、组织全民开展健身运动和党政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抓好各健身馆、体育学校、训练场及公共场地健康设施配置、维护,开展科学运动宣传指导。组织完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群的基线调查。完善健身公共体系,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
2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做到规范有序,干净整洁,加强对各类广告的审查、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种假冒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负责继续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监督执法,规范药品、医疗器
械生产经营市场,保证群众舌尖安全和用药安全。建立药品现代流通新体系,巩固完善药品“三统一”政策。
29.市扶贫开发局:负责做好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基线调查,积极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大力宣传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理念,减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
30.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加强城市(县城)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力度。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养护中融入健康元素。实施精细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到位,形成特色,规范各类户外广告牌匾批后监管。
31.市商务局:负责对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达到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再生资源市场的监管,做到规范运营,整洁卫生。
3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健康融入城市规划、设计,城市道路、停车场、环卫设施、集贸市场等公共设施满足需要,达标建设。
33.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完成工地安全事故死亡基线调查。
34.市统计局:负责统计填报建成区当年常住人口数、建成区街道总数、市域内年末常住人口数、市域内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市域内社区总数、市域内所有小学和中学数量之和、市域内所有大型和中型企业数量之和、市域内18岁—50岁常住人口总数、当年卫生健康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当年财政支出。与承担健康城市评价数据报表填报任务的单位建立相关数据共享机制。
35.市医疗保障局: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的覆盖面,逐步提高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和待遇。
36.市行政审批局: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审批。
37.咸阳火车站:负责车站内部及家属区环境卫生整治,抓好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和区域范围内的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禁烟、控烟工作,对职工、家属和过往旅客进行健康教育宣传,维护古都咸阳良好形象。
38.秦都区、渭城区:抓好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制定结合自身实际的健康城市建设规划、方案,配合各部门开展基线调查、满意度调查,抓好卫生村镇、健康村镇的创建和健康机关、健康军营、健康社区、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以环境治理为主,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健全市场化有偿服务机制,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
39.咸阳高新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秦都区做好机关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机关示范建设等工作。
40.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咸阳新兴纺织工业园区:抓好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和区域范围内的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源头治理为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负责辖区内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示范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好局的重要性。开局是否良好,直接影响工作是否能顺利进行。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健康城市建设和良好开局的重要性,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聪明才智,打好健康城市建设第一仗。
(二)强化宣传,大造舆论声势。市区各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健康城市建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健康城市建设,形成人人参与建设、人人享受成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把握时限,全面准确完成各项调查测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认真开展各项基线调查和测评工作,尽可能把调查面放宽放大,得出全面准确、有代表意义的调查结果。
(四)严格考核,坚决克服麻痹应付思想。健康是人类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做好健康城市建设相关工作也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完成责任范围的工作,坚决克服应付思想。市考评办、健康办要严格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之中予以奖惩。
咸阳市健康城市建设规划(2020—2025)
健康城市是卫生城市的升级版。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以及健康中国、健康陕西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健康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显著提升咸阳百姓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美好做出的重大决策。对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幸福指数具有重要意义。
为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全爱卫发〔2016〕5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30号)、《“健康咸阳2030”行动规划》精神,结合咸阳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健康 促进为手段,以优化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提升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产业、营造健康文化为重点,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坚实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以人的健康为中心,针对群众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制定有利于健康的公共政策,将健康相关内容纳入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措施之中,促进健康服务的公平、可及和人的全面发展。
2.党政主导、全民参与。市委、市政府领导,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协调、有序推进”的原则,各部门联动协作、各区县属地负责,鼓励、组织和支持社区、村、单位、家庭和个人参与健康城市建设活动,形成党政组织、部门区县联动,条抓块管、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建设局面。
3.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持续提高。组织科学的城市健康诊断,开展基线调研,找准城市发展中影响健康的主要问题,提出阶段性目标和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健康城市建设科学发展。开展健康城市研究,制定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阶段性评估,为下一阶段的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循序渐进推动健康城市建设。
4.坚持属地管理、市区联动。突出秦都区、渭城区的主体责任,采取点面结合、先易后难、市区一体、分布推进的思路,持续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因素和社会因素,突出“健康细胞”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5.坚持城乡统筹、公平共享。拓展和延伸健康城市建设范围,深入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在优化农村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不断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覆盖面,逐步缩小城乡、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距,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社会公平。
6.巩固提升国家卫生、文明城市成果。把健康城市建设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的重要载体,努力打造国家卫生城市升级版。把健康城市作为“健康咸阳”的具体抓手,为全面落实健康咸阳行动2030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和区域范围
(一)总体目标
通过健康城市建设,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和健康素养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安排部署,宣传动员,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方案,完成2020年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第二阶段(2021年1月—2024年12月):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基线调研工作,掌握困扰健康主要问题,制定相应解决措施,完善规划方案。落实各项任务,全面实施健康城市建设。
第三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开展健康城市建设自查自评。组织第三方开展综合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查漏补缺、巩固完善。总结推广健康城市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推动健康城市建设广泛深入开展。
(三)区域范围
咸阳市健康城市先行建设区域为市辖秦都区、渭城区城区及乡镇和高新区管委会、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所辖区域。
三、主要指标
(详见附表1)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健康环境
将健康环境与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实施大气、水和人居环境治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切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打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
1.科学规划城市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布局,建成一批富有文化特色、彰显地域特征的标志性建筑,充分展现大秦故都、关中风情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不断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旅游产业、生态农业,倡导绿色消费、低碳生活,建设环保、节水和循环利用的可持续发展城市,营造生态宜居,宜于创业的最佳人居环境。重点抓好以城市道路、供水排水、公共交通、燃气、供电、通讯和环卫设施等为主的城市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2.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入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实施一、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整治和生态建设,确保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维修完善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加强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保证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3.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坚持源头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狠抓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综合治理。持续加大对工业企业、锅炉燃煤、建筑扬尘、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的监管。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渭河、泾河、沣河等河流流域综合治理,打击防范各类偷排废水废物等污染事件,保证水环境质量。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创建绿色工地,综合改善大气质量。加强城区各类噪声整治,开展建筑噪音、机动车鸣笛、沿街商贩叫卖等噪声整治。
4.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置、卫生厕所普及、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健康、文明、卫生县城(市)、村镇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以环境治理为主,加强病媒生物防制,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和爱国卫生活动月为抓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城市道路、建筑外立面、绿化、户外广告、灯光夜景等方面的规范整治,建立健全城市美化、绿化、净化、亮化长效管理机制。配套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加快餐厨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厂的建设运行,改造提升农贸市场,规范数字城管平台管理,解决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5.大力改善和优化人居环境。优化城市社区和居民小区环境,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建设和完善优质、高效、便利的出行、购物、医疗、教育、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等生活服务网络。健全社区养老中心、综合商业市场、便民店、餐饮场所和休闲娱乐运动等设施,方便群众消费和健身。优化公交线路,加快公共交通建设,提高出租车文明经营水平,完善低成本、高效率的城镇出行体系。统筹规划建设供电、通信、给排水、供热、燃气、中水利用等地下管网,加强城市综合管廊和人防设施建设,促进地下、地上空间配套开发利用。依法治理城市出店、占道经营(加工、维修)、门前乱摆乱放现象;规范城市(便民市场);治理乱涂乱画、城市“牛皮癣”等城市顽疾;解决建筑工地扬尘、车辆抛洒等问题;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三轮车、摩托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现象。
6.加快城乡公厕建设,消灭城市旱厕。推进“厕所革命”。建成区内按照新版国卫要求规划建设公厕,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的城市公厕服务体系。按照全域旅游的设计要求,增加公厕数量,加强管理,对现有公厕提档升级,二类以上公厕比例达85%以上。推动实施农村无害化公厕改造,在全市城乡基本消灭旱厕。
(二)构建健康社会
将健康融入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增强全市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7.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保障饮食、用药安全。继续开展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公示和食品原料追溯制度,实行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做到食品加工规范有序。加大药品流通环节监管,组织开展用药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帮助群众增强用药安全意识。
8.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人群实现基本覆盖,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构建公租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等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加强职工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工作,进一步提高参保率,形成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统筹、全民覆盖、分类享受”的社会保障体系。
9.健全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支持慈善事业发展,逐步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加大对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救助帮扶工作力度,扩大医疗救助、就业援助、司法援助和教育援助的救助范围,努力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加大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开发政府公益性岗位,积极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依托街道、社区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术活动,通过就业培训、创新就业模式、拓宽劳务输出渠道等措施,为农民工进城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10.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强化治安防控、交通和消防管理,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应急体系,推进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控职业危害风险,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安全水平。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减少伤害特别是对青少年的伤害发生。深入实施“平安咸阳”建设,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交通秩序,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11.开展健康“细胞”示范建设。以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和健康家庭为重点,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便民优质的服务、和谐文明的文化为主要内容,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倡导团结和睦的人际关系,提高家庭健康水平。以社区、学校和机关单位等为重点,完善控烟措施,落实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职业防护、安全管理等制度,营造相互尊重、和谐包容的单位文化,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进一步细化健康“细胞”建设考核评价指标,组织实施效果评价,完善考评机制,提高建设水平。
(三)提升健康服务
以解决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发展中医药和养老服务业,着力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体系。
12.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卫生人才特别是全科医师队伍建设,补足医疗卫生服务的短板。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逐步提高新型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和待遇。
13.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全面规划中心城区卫生服务体系和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控制新增设施,整合存量,切实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率。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心城区重点建设综合性医院及中医院、妇女儿童医院、口腔医院以及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各县市区重点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疫情监测网络,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检验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
14.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医院结构调整,推进特色办医,努力打造优势专科。加强综合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推动城镇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大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积极推行以全科医生为主导的家庭签约式服务,开展预约诊疗。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高端、紧缺医疗服务。加强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公立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实施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引进一批医疗高层次人才,建设一批市级领先学科,培育一批市级名医和学科带头人。进一步提高医疗信息化水平,加强远程医疗系统建设。
15.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作用,提供健康知识和健康咨询服务,建立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和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常见慢性病干预措施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活动,为慢性病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保证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严格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6.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监测和干预能力,积极防治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着力改善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施条件,切实提高城乡医疗机构救助能力。建立残疾人康复专项救助制度,加强残疾人康复设施建设,确保困难残疾人得到医疗和康复救助。
17.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医药专业队伍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药医疗服务网络。加强中医临床学科、实验室、名医工作室建设,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工程,构建集预防、治疗、康复、养生保健于一体的中医药预防治疗保健服务体系。促进中医院与养老、残疾人康复等机构的合作,加强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
18.建立健康管理工作模式。加强防治结合,建立健全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组织体系。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等信息互联共享,以大数据支撑群体疾病预测和个体化服务。发挥中医预防保健优势,推动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探索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推进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对居民的健康危害因素及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监测、分析、评估、预测,通过疾病预防和治疗,实现有病早治、未病先防。
(四)培育健康人群
以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标,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奠定坚实基础。
19.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和素质。完善生育服务体系,加强健康教育、优生咨询、高危人群生育指导、孕前筛查等服务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倡导社会性别平等,完善各项配套措施,落实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出生缺陷防治系列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0.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全面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加快公共健身设施和体育场地规划建设,加大健身经费投入,健全社会健身运动指导和服务队伍,积极推进各类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公众健身场所向社会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建设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长廊,大力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广播操、课间操、工间操普及活动。积极推广和举办全民健身运动及体育竞赛,加大科学健身理念和相关知识宣传,动员吸引广大居民坚持参与徒步、骑行、游泳、广场舞等户外活动,努力营造“体育生活化”的体育健身社会氛围。
21.开展戒烟限酒行动。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全面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女性等人群的烟草危害教育,依法推动学校、医院、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实现全面无烟。加强控烟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改善公共场所控烟状况。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城市控烟状况信息。把预防酗酒、严禁酒后驾车纳入公众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科普宣传,劝导公众不过度饮酒。
22.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定期监测和评估市民健康素养,加强对重点人群、特殊人群建立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和干预。引导居民建立平衡膳食、适量运动、合理作息、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加大膳食控油、控盐宣传力度,降低市民日常饮食油盐摄入量。支持社区、学校、单位和公共场所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形成支持健康生活方式的立体环境。
(五)发展健康产业
以培育新兴产业和拓展消费领域为主线,促进健康产业与体育、养老、食品、互联网等融合,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健康需求。
23.发展体育健身产业。积极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依托现有场馆资源大力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举办各类赛事,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商业性赛事,鼓励企业赞助体育赛事。推进有条件的运动项目职业化进程,支持社会资本投资职业俱乐部。吸引大型体育经营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培育体育中介市场,支持社会资本兴办体育中介机构,发挥其在运动员流动、赛事推广、赞助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拓展体育咨询、体育策划、产权交易、品牌管理、公关服务等新型代理业务。
24.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积极引进和培育医疗护理、健康检测、卫生保健、康复护理等健康服务业机构和项目。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发展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业。加强健康管理教育与培训,加快健康体检行业的规模化与产业化进程。支持发展健康服务机构,推动健康咨询、健康保险与健康服务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疗养院、康复护理院、养老保健院、老年互助院、临终关怀院等养老产业设施,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搭建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加强健康养老专业培训机构和人力资源建设,提高健康养老服务水平。
25.发展健康食品产业。依托我市地理环境及绿色纯天然的农业条件,发展苹果、葡萄等特色农产品,推进地方特色保健品研发和应用。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不断满足食品监管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健康食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健康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身份可查验,食品基础和流通信息可追溯,企业和产品信用可积累、可查询,食品安全信息实时监控。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改造,扶持食品诚信经营企业发展连锁配送,向农村延伸网点。重点扶持产供销一条龙的生产加工基地项目,保障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食品企业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批健康食品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
26.发展智慧健康产业。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逐步在慢病监测、体育锻炼、饮食习惯等方面实现全程跟踪服务和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发展智慧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推广健康医疗物联网和移动应用程序应用,大力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应用。推动实施“互联网+健康”行动计划,催生更多的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完善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大力推进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城市医院优质的医疗服务。建立全民电子健康档案和跨部门健康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与医保、社保、民政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六)营造健康文化
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为载体,大力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公序良俗,让健康理念深入人心;以普及健康知识、繁荣健康文化为重点,切实增强全民健康意识,让健康理念融入城市文明。
27.全面普及健康知识。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健康理念,着力提高全民健康意识,移风易俗,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把健康科学知识转变为群众能够理解接受、易于养成践行的良好习惯,让健康的生活方式走进千家万户。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重点围绕《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市、县、区要成立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的健康教育宣讲团,强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指导作用,开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协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在辖区内举办针对家庭和居民的健康讲座。
28.发展中医药特色文化。针对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不同消费人群,开展不同类型的中医药产品和保健服务,如灸疗、药膳、保健按摩、康复理疗等中医特色疗法,建设一批集休闲、医疗、养生、旅游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养生馆。定期举办“健康大讲堂”活动,邀请国内健康养生专家、名中医药专家,采取开放式讲座,结合现场问答的方式,充分发挥好中医药养生保健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卫健、规划、财政、发改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健康城市建设的推动、协调、督导、考评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健康城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合力推进。要健全信息沟通和会商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动员。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任务和目标,确保健康城市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健康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改进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健康服务,使健康城市建设取得实效。
(三)加大工作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为健康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将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文化、体育、卫生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不断提高建设水平。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通过各项政策扶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健康城市建设项目,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交流协作。健康城市建设是一项指标体系逐步探索、创新发展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分解细化任务,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总结推广经验,把健康城市建设逐步引向深入。要加强交流协作,按照任务分工,责任单位负责牵头协调组织实施,协作单位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承担《健康城市评价数据报表》(附件1)填报任务的各单位,应与市统计局做好相关数据核对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并于每年1月底之前将上年度健康城市评价数据报表加盖公章上报咸阳市健康咸阳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五)严格考核评估。要把健康城市建设与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和旅游景区等创建有机结合,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康城市建设监测评价和考核激励机制,定期组织第三方对健康城市建设进行评价。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和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