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辽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辽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实现通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全面推进健康通辽建设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积极推进通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通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健康通辽战略,强力推进健康通辽行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健康脱贫攻坚战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十三五”卫生健康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被命名为“中国蒙医药之都”,连续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20年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由2015年的6.45‰、7.68‰、23.74/10万下降到5.34‰、6.94‰、18.27/10万。
——健康通辽建设稳步推进。成立健康通辽行动推进委员会,印发《健康通辽行动实施方案》,从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和防控重大疾病三个方面,明确18项专项行动。共创建健康促进场所15772家,健康促进旗县建设实现全覆盖。深入开展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累计覆盖受益人群280万人左右,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7%。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经受住了鼠疫和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考验。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纵深发展。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全面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组建了3个城市医疗集团、22个县域医共体、8个专科联盟。家庭医生签约人数117万,县域内就诊率由2015年的61%提高到76%。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启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成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全面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全面加强。
——健康扶贫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形成以“基本医疗有保障,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健康扶贫政策体系,推动6个贫困旗县苏木乡镇的83家卫生院、1695家嘎查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每一个苏木乡镇有一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一个行政嘎查村有一所标准化卫生室。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率、重病患者救治率100%;慢病签约服务率99.8%。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7.24张、执业(助理)医师2.99人、注册护士2.69人,五年来分别增长49.90%、30.10%、59.17%,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2.4人。4所医院晋升为三级甲等医院,旗县级医院整体达到二甲以上水平。创建50所“十强卫生院”和500所“百佳卫生室”,嘎查村卫生室实现标准化全覆盖。深化京通、蒙通、吉通等对外医疗卫生合作,累计赴支援医院进修550人次,20余项新技术新项目填补我市空白。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引进人才383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入编1530人。
——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颁布《通辽市蒙医整骨保护条例》,健全以民大附院和市蒙医医院为龙头、旗县市区蒙医医院为骨干、苏木镇卫生院为基础、嘎查村卫生室为补充的蒙医四级医疗服务网络。5所医院荣获首批自治区蒙医中医名院称号,13个蒙医药学科列入自治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8人获自治区第二批基层名蒙医中医称号,二级以上蒙中医医院全部成立了“治未病”中心(科)。建成基层中医馆(蒙医馆)71个。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包金山荣获第三届“国医大师”称号。组织翻译整理了《医学四本木》等10部约260万字的藏译蒙、蒙译汉经典医药文献。
——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大。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完成与平台对接,居民电子健康码逐步普及,有码人数达171万,实现跨医院、跨地区“一码就医”,开发了“健康通辽”APP,开通“健康通辽”微信公众号,具备预约挂号、排队查询、诊间支付等功能,实现预约挂号医院9家,实现移动支付医院8家。全市急救分站由2015年的17个增加到2020年的37个,基本实现旗县市区城关镇“20分钟急救圈”和农村牧区“30分钟急救圈”。
——行业党建全面加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夯实党组织建设基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强化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成果显著。
(二)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健康通辽”建设全面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一是保障支持坚强有力。进入新时期,随着“健康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实施,卫生健康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医疗卫生工作者在打赢打胜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必将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有力支持,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二是发展环境持续向好。随着“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践行,社会整体更加关注人的全面健康和家庭幸福,必将进一步控制和消除不利于健康的因素,实现人与社会同步发展,逐步推动实现人民群众少得病、不得病和看得起病,实现从出生到死亡的全过程健康管理,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三是健康需求不断增加。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带来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类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城乡居民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快速转型与升级,人民群众更加追求生命质量、健康安全和家庭幸福,医疗保健需求更加多样、要求更加丰富,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
(三)面临挑战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造成的全球性公共卫生危机,“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一是重大传染性疾病大流行对卫生健康事业提出新挑战和新要求。传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难以满足平战结合、医防融合的重大突发疫情防治要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体系长期割裂,医防融合机制不健全,机构间缺乏联通共享,疾控机构激励机制不足,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适应重大突发疫情应急防控需要。二是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卫生健康事业提出新挑战和新要求。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一方面,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医疗卫生总体投入水平较低,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基层服务能力仍是突出的薄弱环节,人员结构急需优化和技术水平亟待提高,卫生健康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将长期存在。三是疾病谱变化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新挑战和新要求。当前,在传染性疾病和非传染性疾病双重负担日益加重的同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逐年增长,已成为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首要问题,迫切需要持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预防为主,推动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促进健康为中心转变。四是人口结构变化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新挑战和新要求。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口占全人群比重快速上升。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加深,失独家庭关爱扶助任务加重,对于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和费用的刚性需求日益增加,给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供给带来巨大压力,“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不足,要求加快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
此外,制约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基础建设方面,城乡医疗卫生基础条件相对薄弱,基层尤为突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能力建设方面,优质医疗资源供给不足,专科建设相对滞后,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亟待提升;人才建设方面,医疗卫生人力资源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短缺,基层优秀人才流失严重;公共卫生建设方面,医防融合不紧密,新冠疫情和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三医联动”改革协调性和系统性有待加强,人事薪酬、价格调整、支付方式等深层次改革进展缓慢;中医药(蒙医药)发展方面,传承创新动力不足,特色优势发挥不充分;信息化建设方面,区域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尚未实现互联互通和有效共享,等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牢记嘱托、勇担使命,坚持不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核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为根本目的,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提质量,稳步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完善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努力构建健康通辽新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人民至上、健康优先。健全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把健康放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层级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健康事业发展,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和促进均衡,更加注重资源下沉和系统协作,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把改革创新作为引领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的第一动力并贯穿于发展的全过程,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基本方向,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发展和供给模式的有效转变,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平公正、共建共享。强化政府责任,按照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要求,发挥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作用,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引导人人加强自我管理,有效控制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健康服务实现公平可及。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服务优质可及,保障高效有力”的高质量卫生健康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得到深入贯彻,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模式和结构实现有效转变;预防为主的方针得到全面落实,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壮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能力适应现代化需求。人民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1岁,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逐步降低,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
主要发展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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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性质 |
|
|
健康水平 |
1 |
人均期望寿命(岁) |
— |
77.6 |
预期 |
|
2 |
婴儿死亡率(‰) |
5.34 |
<10 |
预期 |
|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6.49 |
<10 |
预期 |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8.27 |
<20 |
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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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重大慢性疾病过早死亡率(%) |
18.80 |
比基期降低10% |
预期 |
|
|
健康生活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0.7 |
26 |
预期 |
|
7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 |
≤20 |
预期 |
|
|
健康服务 |
8 |
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
52.4/55.1 |
≥80 |
约束 |
|
9 |
以苏木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规划免疫疫苗接种率(%) |
99.29 |
≥95 |
约束 |
|
|
10 |
产前检测率(%) |
78.97 |
≥75 |
约束 |
|
|
11 |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 |
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 |
预期 |
|
|
12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60 |
≥65 |
预期 |
|
|
13 |
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 |
— |
<0.17 |
预期 |
|
|
14 |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 |
97.45 |
>90 |
预期 |
|
|
15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6.36/94.54 |
≥90 |
预期 |
|
|
资源配置 |
16 |
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7.24 |
8 |
预期 |
|
17 |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99 |
3.6 |
预期 |
|
|
18 |
每千人注册护士数(人) |
2.69 |
4.0 |
预期 |
|
|
19 |
每万人全科医师数(人) |
2.4 |
3.2 |
预期 |
|
|
20 |
每万人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8.34 |
2020基础上增长30% |
约束 |
|
|
21 |
每千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0.8 |
4 |
预期 |
|
|
健康保障 |
22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30.06 |
<28 |
预期 |
三、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推动健康通辽行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健康责任,健全预防为主的制度体系,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重点推进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健康促进、健康环境促进、妇幼健康促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促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癌症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糖尿病防治、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中医药(蒙医药)振兴、全民健康信息化、健康社区推进等18个具体行动,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加强早期干预,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延长健康寿命。
1. 倡导和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推广普及健康生活,倡导树立科学的健康观,营造健康文化,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以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为核心,全面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建立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全面推进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加强健康教育队伍服务能力,完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健全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评价体系。创新健康教育模式方式,科学普及健康知识,做好健康信息发布,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升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2. 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5%以上,及时做好疫情调查处置。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提高疫苗常规接种率和接种质量。加大新发传染病的防控力度,结合疾病谱变化、人口结构等因素,提高旗县市区传染病救治能力。完善新冠肺炎、鼠疫、艾滋病、结核病、肝炎、布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创新预警监测和检测手段。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艾滋病疫情继续保持低流行水平。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加大一般就诊患者肺结核发现力度,强化重点人群主动筛查,推进患者全程随诊管理,降低肺结核病发病率。完善重点地方病监测体系建设,继续扩大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监测范围,加强碘缺乏病、克山病、大骨节病、包虫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大地方病危害。
3. 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计划。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建设慢性病防治示范基地,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强化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和预防干预措施。全面开展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超重肥胖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建立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和慢性病监测制度,有效防控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慢性疾病过早死亡率降低10%。
4. 促进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干预。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机制建设,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和预警体系,依托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并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发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干预和援助服务模式。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提供重点伤害预防干预技术指导,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干预,减少交通伤害、溺水、意外中毒和意外跌落。
5.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把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积极推进控烟工作。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健康旗县和健康苏木乡镇建设管理机制,形成科学、有效、可操作的指标和评价体系。到2025年,建成“健康示范城市”,50%的旗县(市、区)所在地城镇、苏木乡镇所在地的镇和城市社区建成“健康示范城镇(社区)”。
6.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与环境健康。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专业人才培养,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作用。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提升计划,强化监测质量管理,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网络,持续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制度,充分发挥风险监测评估服务地方食品安全保障的作用。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推进特殊人群基本药物保障。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防范药品供应保障风险,守住安全底线。完善药物政策体系,加强政策措施跟踪评价。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完善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强化清单药品重点监测和供应保障。统筹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提高环境卫生监测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农村饮水监测,严格医疗废物管理,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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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重大疾病防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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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综合防治。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慢性病监测及综合干预,癌症早期预防诊治,脑卒中、心血管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筛查干预,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干预,重点人群口腔疾病综合干预。 ——重大传染病防治。继续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加强监测和干预,有效控制艾滋病、结核病、肝炎、布病、手足口病以及流行性和不明原因肺炎。 ——精神疾病防治。推进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建立医院-社区相衔接的精神疾病康复服务模式,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提高公众心理健康常态化服务水平。 ——地方病防治。积极推进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防控机制建设,有效监测、控制包虫病、碘缺乏病等重点地方病。 ——职业病防治。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开展健康体检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加强对职业人群的健康教育和重点人群管理。 ——合理膳食倡导项目。推广以食品安全为基础的营养健康标准,倡导营养均衡,千预高脂、高糖、高盐的摄入,推进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 |
(二)构建安全的公共卫生体系
强化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坚持平战结合、防治融合,以需求为导向,以完善体系构建和精准功能定位为基础,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为核心,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提高风险防控处置能力。
1. 加强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疾控机构功能定位,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健全以疾控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现代化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传染病检测网络建设,快速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早期监测预警、实验室快速检测和先期处置能力。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快构建医防结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机制,健全综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推进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建成高标准P2实验室。加强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等分工协作,完善突发重特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办法。加强综合医院传染病区、传染病专科医院和检测实验室建设。到“十四五”期末,建立起适应需求、保障有力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2. 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坚持平战结合、防治融合,健全优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常备不懈的思路,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缓急有序的原则,立足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需要,结合现有设施,查漏补缺,填平补齐,谋划开展房屋、设备、人才、管理配套建设,促进资源科学有效的配置。实施提升疫情防控救治能力行动计划,推进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发热门诊和核酸检测能力等建设项目。全面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完善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提升应急医疗救治储备能力。围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医院、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整合协同,推动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物资保障(储备)、社区治理等各环节高效协同,快速提升重大疫情防控能力。新址建设通辽市传染病医院。旗县级综合医院、中蒙医院全部建成规范化发热门诊和传染病区。加大中蒙医特色诊疗设施建设和能力提升,进一步发挥中医药(蒙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方面的独特优势。
3. 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动,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建立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体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模式,并适当向医疗服务延伸,逐步由“重数量管理”向“重质量管理”转变,提高居民满意度。
4. 建立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机制,以强化信息共享、快速反应为目标,提高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研判、风险评估及部门协同效能。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学校、医疗机构、药店、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建立完善监测哨点,提高早期监测时效性、敏感性。以新发、突发和不明原因传染病为重点,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加强可疑症状、可疑因素、可疑事件的识别,实现实时监控和主动发现、自动预警。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立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网络,对特定场景、传播链条进行追踪分析,逐步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
5. 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在精神卫生专科联盟的基础上,将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纳入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网格统一管理,建立综合医院、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优化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资源布局,建设区域精神卫生中心,提升区域精神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旗县(市、区)至少有1所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旗县(市、区)至少有1所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的旗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均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创新拓展精神专科服务领域、完善医疗服务相关政策。重点针对抑郁、焦虑、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提升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推荐多学科联合治疗模式。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有资质社会力量面向基层提供心理咨询和康复服务。
6.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深化执法监督机构改革,建立高效的执法监督机制,合理设置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并明确职能,全面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优化和加强基层卫生监督人员配置,原则上按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置1~1.5名卫生监督员。优化和加强基层卫生监督人员配置,人员在岗率不低于90%。提高执法监督机构的现场取证和执法处理能力,配备相适应的执法监督设备和车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支撑,丰富取证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监督能力。推进“信用+综合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的建立,将监督执法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档案,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到2025年,力争把市旗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建成“设置科学、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执法机构,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综合监管等监督执法效能大幅提升,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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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疾病防控能力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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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按照填平补齐、达标建设的原则,加快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强化市、旗县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提升新冠肺炎、鼠疫等重大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能力。 ——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新址建设市传染病医院,规范化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发热门诊和传染病区(病房)。 ——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项目。加大农村牧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控力度,做好重大传染病、慢性病、人畜共患病和地方病防控。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和改善监测技术手段,提升服务能力。 |
(三)优化医疗服务体系
1. 均衡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通过资源整合,优化全市卫生健康资源布局和配置,提升服务水平和效能,构建与通辽资源禀赋和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高效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立足补短板、强基层、提质量,加大卫生健康服务资源供给,到“十四五”末期,全市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8张。在主城区以三级医院为重点,实施差异化发展策略,加快完成通辽市医院新院区建设,支持通辽市医院打造区域医疗中心。推动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传染病医院等专科医院建设,打造自治区领先水平专科医院。启动市传染病医院新址建设项目、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平战结合)综合楼项目,完成市中心血站业务综合楼项目,打造优质医疗服务集群区。推进县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强化院前医疗服务质量控制管理,完善综合医院急救站服务能力,确保院前医疗急救保障制度和运行机制基本健全。开展智慧急救项目建设,优化完善医疗急救站点布局,到“十四五”末期,力争全市急救分站数量达到50个。
2. 促进医疗资源配置向基层倾斜。加快县域卫生健康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立健全全民涵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国家“千县工程”建设为契机,开展新一轮旗县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补齐薄弱地区旗县级医院能力短板,有条件的旗县综合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水平。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医疗资源下沉。实施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工程,到“十四五”末期,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其他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卫生院标准。继续完善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巩固基层卫生服务网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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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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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强化旗县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以加强精神、妇产和儿科等病区为重点,建设综合医院、中医(蒙医)医院。在主城区以三级医院为重点,打造主城区优质医疗服务集群区。开展智慧急救项目建设。 ——加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加快建设市医院新院区项目,巩固提升国家级、自治区级领先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水平,力争大部分疑难危重病在区域层面得到解决。 ——促进医疗资源配置向基层倾斜。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力争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其他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卫生院标准。 |
3. 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疑难病症诊治能力建设工程,加强市级医教研一体化医院、盟市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医院建设。持续加强二、三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专科,重点支持肿瘤、心脑血管、老年健康、精神心理、儿科、妇产、传染病和口腔等薄弱领域重点专科建设,提升面向特定人群的医疗服务能力。利用3~5年时间,集中各种资源,以京蒙、京通、吉通、赤通等对外医疗卫生合作和对口支援帮扶为契机,加快补齐专业专科短板,提升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减少群众跨省就医。着力将通辽市医院的消化内科、儿科以及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的神经外科等重点学科打造成为自治区级领先学科;培育市医院的肿瘤内科、心血管内科、普外科、骨科、胸心外科、新生儿科,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的神经内科、眼科、肿瘤科、心脏大血管科、泌尿外科、妇产科,市第二医院的疼痛与康复学科、呼吸与重症科,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精神卫生科,市传染病医院的肝病科等学科建设成为自治区重点学科。
4. 提高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设市、旗县两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不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加强监管规制建设。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二级及以上医院10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建立以控制不合理费用为重点的内审制度,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继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实施对外交流合作,鼓励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流动和服务能力加快提升,改进医疗服务流程,创新便民措施。完善投诉管理机制。健全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深入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
5. 完善血液安全和供应保障机制。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人口献血率,无偿献血人次数和献血量增长与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增长水平相适应。开展血液安全风险监测,巩固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建立血液应急保障机制,推进临床合理用血。
6. 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合理控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鼓励二级以上医院成立全科医学科。实施家庭签约医生模式,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推行医学检查结果互认,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合理配置诊疗资源,推广日间手术,加强急诊力量,畅通绿色急诊通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向基层下转诊疗比例占入院人次10%以上。完善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远程医疗等服务,推动线上线下医疗消费融合创新应用,满足患者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健康需求,提高医疗健康服务可及性,提高居民健康服务的获得感和体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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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医疗服务改进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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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便民服务措施。每个家庭有1名合格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 ——提升临床专科能力。加强二、三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重点支持肿瘤、心脑血管、老年健康、精神心理、儿科、妇产、传染病和口腔等薄弱领域重点专科建设。提升面向特定人群的医疗服务能力。 ——扩大临床路径管理。扩大临床路径管理病种范围,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 ——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加强院内感染管理。 ——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完善疾病应急救治制度。逐步增加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理顺经办机构和服务流程,提高应急救助水平。 ——开展血液安全保障行动。建立血液采供预警系统,完善无偿献血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
(四)全周期维护生命健康
1.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和家庭发展。顺应人口发展规律,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科学评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推动完善三孩相关配套政策,努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加强生育服务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设,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强化妇幼健康和生育服务能力,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高质量满足生育需求,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持续做好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加大精准帮扶力度。
2. 发展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县域综合托育指导中心,在社区和苏木乡镇建设托育中心,加强托位建设,大力培育托育专业人员,采取多种措施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实现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接受、方便且可及的目标。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托位数达4个。持续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将托育机构卫生健康服务管理融入到妇幼、疾控、卫生监督等工作中,强化“医育结合”发展。
3. 促进健康老龄化。建立和发展与老年人健康特征相匹配,以需求为导向,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的服务供给为职能的,覆盖城乡居家、社区、机构的医养结合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加快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临终关怀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提升老年基本预防与保健、疾病诊治与康复、长期照护与临终关怀等服务能力,提高服务可及性。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50%。构建多层次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提高全周期生命质量。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加大针对老年人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宣传,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项目,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积极防治老年性痴呆病。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城市创建工作。加强社区日间照料机构、社区养老机构建设,为居家养老提供依托。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功能,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质量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4. 保护妇女儿童健康。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以显著提升儿科疑难杂症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能力为核心,构建覆盖城乡,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农村牧区妇女“两癌”检查人群覆盖率,加强3岁以下幼儿照护。到2025年,所有二级及以上开展助产服务的综合医疗机构均设置新生儿科,旗县至少有1所公立综合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每千分娩量产科床位达到17张,每千儿童床位达到2.2张。
全面改善妇幼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医院妇产科建设,提升产前筛查和出生缺陷防治、危重孕产妇救治与新生儿救治能力,增加产科床位,全面改善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旗县级儿科服务能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疗能力,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预防伤害。加大妇产、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力度,有效解决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和助产士等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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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妇幼健康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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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争取妇幼保健工程项目,力争主城区新建1所儿童医院或妇儿医院。 ——继续实施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巩固住院分娩良好局面,强化产前检查、高危孕产妇系统管理、新生儿复苏等服务,切实防止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反弹,逐步实现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继续实施农村牧区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强筛查与治疗的衔接,提高早诊早治水平。 ——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覆盖到所有旗县,减少儿童新发感染,力争保持儿童“零艾滋”目标。 |
5. 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按照区域覆盖、优化配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市级至少指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区域内职业病诊断,各旗县市区至少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有效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以粉尘、毒物、噪声、电离等职业危害防护治理为重点,加强职业病危害检验检测能力,强化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与职业医学技术支撑,扩大职业病健康检查覆盖面和频次,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6. 维护低收入群体和残疾人健康。聚焦低收入人群和重点疾病,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众健康水平,为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加大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精准康复。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
(五)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 推进联动改革和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医疗救治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围绕调动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积极性、推动临床合理用药和医学检查、建立科学运行新机制等关键任务,全面推进医疗领域改革。完善全民医保制度体系。围绕提高医保保障绩效,加快推进医保领域改革,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进一步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措施,以药品集中采购、使用为突破口,加快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规范管理,推动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医保目录药品。积极推广临床总药师制度,加强药师合理配备和培养培训。
2. 健全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以医共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实现功能整合、分工协作、上下联动、防治结合。落实大医院功能定位,积极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优化预约诊疗和导诊服务,解决患者看病的“堵点、难点”。做强县域医疗服务,支持县级医院人才、技术、重点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提高区域内重点疾病诊治能力,探索建立区域检验、影像等中心。优化整合医疗资源,升级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加强全科医生和签约服务团队建设,完善签约服务内容和功能,将单一疾病治疗变为综合健康管理。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行政、人员使用、资金、业务、绩效、药械统一管理。规范双向转诊服务,实行转出医疗机构负责制。统筹使用县域卫生事业编制,探索基层卫生人员实行县招乡用、乡聘村用,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全面推行苏木乡镇、嘎查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活力为目标,全面落实“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政策。力争到2025年,基本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目标。
3. 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统筹补偿机制、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同步推进。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医院党组织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并贯穿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全过程。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加大公立医院行风建设力度,强化从业人员行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和用人自主权及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目标。加快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落实“两个允许”,加快推进符合行业特征的薪酬制度改革,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4. 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管法制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建设。强化政府主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以信息披露、信用体系与信息化为主体,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行规范、科学有效、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制与长效机制。重点在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医疗机构运行、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公共服务提供、行业秩序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和健康产业发展等方面,实现卫生健康行业发展的全过程监管。实施精细化管理,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和中医(蒙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六)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 构建中医(蒙医)分级诊疗模式和服务体系。完善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各级医疗机构为载体的多层次中医药(蒙医药)医疗服务网络。优化配置中医(蒙医)资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实现全覆盖。启动通辽市蒙医(蒙研所)医院建设,推进中医(蒙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加强国家级、自治区和市级中医药(蒙医药)重点临床专科、重点学科、名医工作室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药(蒙医药)医疗机构。推进中医(蒙医)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完善远程会诊、远程教学功能,推广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动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等三级医院中医(蒙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集团、专科联盟,二级中医(蒙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并建立起符合中医(蒙医)特点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慢性病、常见病中医(蒙医)分级诊疗方案。
2. 提升中医(蒙医)综合服务能力。旗县市区中医(蒙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力争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按照临床需求合理规划建设盟市级以上中医(蒙医)医院标准化制剂中心,依法依规调剂中药(蒙药)制剂。推进中医(蒙医)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中医药(蒙医药)科技进步,推广中医药(蒙医药)标准和适宜技术,加强各类各层次中医药(蒙医药)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蒙医)全科医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打造一批中医(蒙医)名院、名科、名医。
3. 统筹推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中医药(蒙医药)振兴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蒙医药)在“治未病”服务方面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方面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多样化健康服务。加强名医、名家、名科的学术传承和名术、名方、名药的挖掘保护应用。加强中医(蒙医)临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机构建设,保护传统知识。总结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推广使用,名老中医(蒙医)传承工作室培养一批传承名医经验、掌握传统思维、诊疗技术强的中医药(蒙医药)骨干力量。到2025年,实现人人享有中医药(蒙医药)服务,构建中医药(蒙医药)“治未病”、治疗、康复、健康养老全链条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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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中医药(蒙医药)传承与创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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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区域中医(蒙医)诊疗中心建设项目。提升中医(蒙医)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支持中医(蒙医)重点专科、综合治理区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改善市蒙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配备必要的诊疗设备,力争达到三甲医院水平。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加强中医馆(蒙医馆)建设,配备中医(蒙医)特色诊疗设备,使其成为能够为基层群众提供中医药(蒙医药)服务阵地。 ——开展名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建设名中医(蒙医)传承工作室和学术流派工作室,培养一批中医(蒙医)理论素养深厚、专业能力突出的传承创新人才。 ——加强蒙医中医医院治未病能力建设。三级中医(蒙医)医院设置“治未病中心”,二级中医(蒙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并指导基层医药卫生机构开展“治未病”服务。 ——实施中医药(蒙医药)医养结合项目。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办法,发展中医(蒙医)特色养老机构,加快以中医药(蒙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 ——发挥中医药(蒙医药)资源和生态资源特色优势。开发特色养生保健产品。发展中医药(蒙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推进养生保健、健康旅游产业发展。 |
(七)推进健康产业多元化发展
1. 积极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办法,建设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等机构,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养老产业链条,促进老年健康产业可持续发展。推动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体育、互联网等多业态深度融合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推进“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健康体检服务,引导体检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连锁经营。积极发展健康咨询评估服务,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精神减压、心理疏导服务。加强中药材(蒙药材)资源保护,支持中药材(蒙药材)种植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2. 促进社会资本办医规范发展。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改善执业环境和政策措施,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差异化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提供儿科、康复、老年护理和精神卫生等基本医疗服务,投资发展相对薄弱且需求潜力大的非营利性的专科机构,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放宽社会办医准入,允许医师多点执业,稳步推动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缓解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和分布不均衡的矛盾。
3. 以高水平开放推动多元发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创新对外交流与合作机制,推动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走向世界。在政府对外交流中增加中医药(蒙医药)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打造中医(蒙医)特色小镇建设,每年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中医药(蒙医药)博览会,弘扬中医药(蒙医院)传统文化。
(八)统筹推进行业党建和医德行风建设
全面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论述,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 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完善以党建融合健康、健康体现党建的融合式党建新机制,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级党组织承担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深化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把政治性警示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和常态举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2.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切实把医务人员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大公立医院行风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强化从业人员行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亮身份、树形象,自觉做敢于担当的表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窗口、青年文明号、党员先锋岗、职业道德模范、医德标兵等创建活动,丰富精神文明建设载体。建立健全“双培养”机制,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 加强党建引领医院文化建设。注重红色医院文化传承,大力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行业风范,引导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医院文化与制度流程、行为规范贯穿融合,凝聚医院文化力量,展示文化内涵,把医院文化培育成医院核心竞争力。利用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弘扬医学人文精神,塑造行业风范,增强职业荣誉感、使命感。
4. 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最强党支部,坚持应建尽建和“党支部建在科室上”的原则,做到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各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由内设机构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引导基层党组织围绕医院发展、贴近医患需求开展党的活动,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把党建工作活起来。坚持开展党建工作主题年活动。组织党员和积极分子开展志愿服务,培育志愿者行动项目,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高志愿服务能力。坚持党建带群建,做到群团组织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采取走出去“学”、引进来“带”、常态化“训”等方式,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着力提升卫生健康事业软实力。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牢固树立“靠实干选拔、凭实绩用人”的正确导向,打好人才“选、育、管、用、留”组合拳,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担当作为、本领高强、廉洁奉公的高素质卫生健康管理人才队伍。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深化对外交流合作,着力建设区域领先、特色突出的重点专科,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核心竞争力。实施卫生健康领军人才开发工程,通过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依托市外优质医疗资源对口帮扶,培养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200人以上。建立公立医院书记院长人才储备库,强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紧缺实用人才培养。强化基层实用人才培训,加快儿科、产科、影像、超声、麻醉等紧缺实用型人才培养。实施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公共卫生队伍职业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住培、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完善人才管理机制。总结推广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改革经验。探索推行县聘乡用、乡聘村用管理模式,健全村医退出机制,从编制、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大学生村医、定向委培生优先考虑;采取“订单定向”方式,做好定向基层医生培养工作,稳步提升基层医生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十四五”期间,通过引进人才、校园招聘、招录考试等方式,招聘补充医疗卫生专业人才2000人以上,全市全科医生数达到每万人口3.2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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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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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乡镇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转岗培训。 ——旗县级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以产科儿科、精神科、病理、康复、老年医学、急诊急救、传染病防治为重点,加快培养临床骨干医师。 ——实施卫生健康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大力培养医学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优秀创新团队。积极选拔中青年骨干人才进行重点培养,促进医学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
(二)加快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成基本完善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之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推广应用居民电子健康码,完善和丰富码载功能,一码多用,满足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便民惠民需求。大力开展远程医疗建设,普及应用远程医疗系统,解决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基层服务能力不强、服务供给不可及的问题。推进“互联网+健康”发展,实施智慧医疗建设,引导健康服务新型业态有序发展。积极探索在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建立健全全民健康大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完善健康信息网络安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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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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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盟市、旗县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与平台的互联互通,推进业务协同和数据资源共享应用。 ——推广应用居民健康卡。加大发卡力度,推进健康卡的应用。 ——建设远程医疗系统。实现盟市内一级、二级、三级远程医疗系统全覆盖。 ——建立和完善业务管理系统。健全完善卫生健康人才管理系统、医疗管理、血液管理、基层医疗卫生管理、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传染病和慢病管理、妇幼健康管理、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卫生计生执法监督管理等大类业务管理应用系统。 |
(三)完善卫生健康法治体系。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科学执法,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和管理标准化,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等服务优化,推进本领域电子证照对接应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强化综合监管职能,整合执法资源,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继续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两非”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系统法治观念。加强卫生健康法治队伍建设,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
(四)建立公平有效可持续的保障和补偿机制。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责任,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面发挥主导和主体作用,带动推动社会和个人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和“健康通辽”。完善政府主导的稳定和多元化卫生健康投入机制,落实和完善政府补助政策,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切实保证公共卫生机构经费投入。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落实优惠政策,拓展政府购买社会医疗服务的渠道方式,丰富社会资本提供卫生健康服务的内容,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建设,构建多方筹资新格局。进一步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五、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保障人民健康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推进健康通辽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发改、财政、卫健等部门在卫生健康事业中的职责,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发挥规划制定、实施、监测和评估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作用,健全工作机制,重点把控好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问题的审议研究,出实招硬招,统筹推进规划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监督评估。各地要高度重视和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估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紧盯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从评估主体、指标体系、监测方法、结果分析和调整优化等方面科学制定监督评估工作方案,做好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工作,确保“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要兼顾其与健康通辽各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实现“健康通辽”战略的稳步推进。
(三)建立绩效考核。通辽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是分阶段落实“健康通辽”战略,推进健康通辽行动的重要载体。规划执行要衔接推进健康通辽建设的总体安排和考核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开展绩效考核。要建立健全考核督导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地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统筹衔接。“十四五”时期,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要积极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抓住国家推进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对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大部署,融入通辽、赤峰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实现区域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实现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五)注重氛围宣传。各地要高度重视本规划的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规划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制定系统的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向群众传达规划措施的实施进展,接受群众监督,使群众参与到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来,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