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规划背景............................................. 1
(一)发展成就 .......................................... 1
(二)面临形势 .......................................... 2
二、总体要求............................................. 3
(一)指导思想 .......................................... 3
(二)基本原则 .......................................... 4
(三)主要目标 .......................................... 5
三、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7
(一)找准自身特色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规政策.............. 7
(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完善行政执法机制.............. 8
(三)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能力.......... 8
(四)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构建大保护格局................ 9
(五)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 鼓励创造高质量专利技术....... 10
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 促进经济创新发展............... 11
(一)完善知识产权产业化激励政策 ....................... 11
(二)打通知识产权市场运营的路径 ....................... 12
(三)建立以知识产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新模式.............. 13
五、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13
(一)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 13
(二)持续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 14
六、深化知识产权合作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 15
(一)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 ................. 15
(二)助力企业知识产权海外获权和维权援助 ............... 15
七、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与文化建设 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16
(一)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 16
(二)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 19
八、重大工程 ........................................... 18
(一)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 18
(二)实施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程 ......................... 19
(三)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19
(四)实施版权文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 21
(五)开展农林牧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 21
九、实施保障 ........................................... 22
(一)加强组织保障 确保规划贯彻落实..................... 22
(二)协调资源配置 确保规划有序推进..................... 22
(三)建立考核机制 确保规划取得实效..................... 23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阿拉善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盟委、行署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等重要纲领文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在盟委、行署的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十三五”时期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断提升,专利商标版权等稳步增长。“十三五”期间,专利申请总量增加 1084 件,同比增长 178.81%;专利授权总量增加 734 件,同比增长 162.57%。有效商标注册总量增加 2831 件,同比增长 262%;至 2020 年末,全盟版权作品登记总量 100 件;有效商标注册总量 3834 件,其中,驰名商标 1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18 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1 件,地理标志商标 8 件,位居自治区第 8 位。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不断加强,创新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全盟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共计 16 件,全盟检察院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5 件、共计 6 人。组织了专利“护航”“雷霆”、商标“铁拳”“溯源”、版权“剑网”和打击侵权假冒“亮剑”“春雷”等系列专项行动。定期通报查办案件信息,全盟知识产权案件公示率达到 100%。有效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创新发展成效显著。至 2020 年末,全盟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1家;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1 家,知识产权贯标企业 2家,自治区知识产权教育试点中小学 1 家,累计为 45 家企业提供保护维权托管服务。稳步推进科技成果质押贷款试点,激励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阿拉善白绒山羊、阿拉善双峰驼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和合作协定》,阿拉善白绒山羊绒自治区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取得新成果。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持续加强。制定出台引进专利代理机构扶持政策,引进专利代理机构13 家。筹备建设阿拉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平台,版权(工作站)服务平台等正式上线运行。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二)面临形势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阿拉善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出新要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处在实现重大突破的历史关口,以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向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广泛渗透,成为未来产业变革的重要引擎。新形势下,智力成果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主体、客体、内容等更为复杂,对阿拉善盟的知识产权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全球局势的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增加知识产权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全球化退潮、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调整和大国博弈加剧是推动大变局的深层次因素。阿拉善盟知识产权工作应站在国家核心利益、国家发展大局和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树立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一整套对外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密切关注国际经贸领域涉及的知识产权核心议题,积极与国际组织开展交流。高质量发展催生阿拉善知识产权工作新的思路和措施。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十四五”时期阿拉善盟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系统性保护,为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盟建设、助推阿拉善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阿拉善盟知识产权工作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企业自主创新创业能力不强,对专利等技术支撑类知识产权在企业经营战略中的价值认识和运用能力不够,高价值专利产出不足。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调对接机制还需完善,侵权易、维权难现象仍然存在,快速维权援助体系仍不健全,财政配套措施不足。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能力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知识产权各领域缺乏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亟待建立。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阿拉善盟在全国、自治区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定位,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重大战略部署,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高标准推进阿拉善盟知识产权强盟建设,高质量服务新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统筹布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坚持创新在全盟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强盟战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能力,激发创新活力,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知识产权与阿拉善盟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在破解知识产权治理难点上持续发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展,释放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和金融属性,促进智力成果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主要目标
阿拉善盟要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历史机遇,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改革,到 2025 年,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绩效、保护能力、管理水平、服务标准、人才数量,形成与阿拉善盟特色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知识产权管理综合体系,为阿拉善盟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层面的强力保障与支撑。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确保阿拉善盟知识产权数量稳定增长质量快速提升,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围绕煤化工、盐化工、绿色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态环境、沙生植物和农畜种质资源、现代农牧业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重大知识产权专项,开展前沿技术攻关,着力突破“卡脖子”技术问题。保持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率达到 15%,PCT 实现零的突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1.8 件。到 2025 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到 5家。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商标品牌培育工程、专利驱动高质量发展工程,培育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3 家,新增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3 家。建立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厅盟知识产权合作会商机制。知识产权服务实现全覆盖。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运营机构的支持力度,引导服务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建立地域特色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全力推动非盈利性社会组织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有条件的旗区设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到 2025 年,高标准建成阿拉善盟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分中心),建成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站 3 家。知识产权支撑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构建绿色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促进绿色产业优化升级,围绕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实施专利导航工程。聚焦农畜沙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地理标志、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增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供给,以地理标志为纽带带动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业等绿色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建设阿拉善盟地理标志产权展示交易中心。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加快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载体建设,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专栏 1 阿拉善盟“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主要预期性指标 | ||||||
序号 | 类别 | 主要指标 | 单位 | 基期值 | 规划值 | 属性 |
十三五末 | 十四五末 | |||||
1 | 创造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 件 | 0.53 | 1.8 | 预期性 |
2 | 商标数量 | 件 | 3834 | 5000 | 预期性 | |
3 | 地理标志数量 | 件 | 8 | 10 | 预期性 | |
4 | 版权数量 | 件 | 100 | 180 | 预期性 | |
5 | 运用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 | 亿元 | 0 | 1 | 预期性 |
6 | 保护 |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 分值 | 75.5 | ≥85 | 预期性 |
7 |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调解案件量 | 件 | 1 | 10 | 预期性 | |
8 | 服务 |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数量 | 人 | 24 | 100 | 预期性 |
三、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一)找准自身特色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规政策。
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准确把握阿拉善盟产业优势领域和短板不足,研究出台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传统知识保护的政策,形成具有阿拉善盟特色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制定促进高质量专利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相应措施,鼓励市场主体开展发明创造活动,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优化知识产权资助管理办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办法,加强知识产权在社会与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版权产业的政策环境。提升版权交易和管理水平。打通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完善版权公共服务和社会参与体系,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运用。进一步完善版权质押、作品登记和转让合同备案等制度,拓展版权运用方式,降低版权交易成本与风险。
构建以“绿色专利”为导向的地方政策。对照《国际专利分类绿色清单》推进绿色优势现代产业建设,培育能耗低、排放少、质量效益高的新兴产业。重点奖励扶持技术先进、含金量高、有绝对市场竞争力、国内外领先的绿色专利。加快能源智慧化和绿色转型发展,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研究制定现代煤化工、盐化工等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专利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完善行政执法机制。
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以保护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为重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健全盟内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统一调度、案件合理分流等工作机制、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区域执法协作,严厉打击专利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健全常态化知识产权行政巡查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水平。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建设。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的作用,有效净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立完善电商和展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和维权援助机制。设立知识产权侵权举报投诉工作平台,公布举报投诉方式,依法对举报查实的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指导和奖励工作。建立各旗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指标,定期调度、督导、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构建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导向的企业考核评价体系,确立发明专利授权后补助机制,鼓励对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许可等商用化行为的奖励,积极推动出台《阿拉善盟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
(三)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能力。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建立打击侵权假冒等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联动机制。提升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能力。加强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分析,编制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典型案例分析,开展知识产权案例评析、庭审观摩、法律培训等活动,指导基层法院及执法部门的办案思路和审判标准,不断提高各类知识产权办案人员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作用,调动知识产权入库专家、专家型陪审员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构建大保护格局。
加强各部门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配合。建立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与阿拉善盟行署知识产权合作会商工作机制,全力贯彻落实双方合作会商议定事项。充分利用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完善案件线索通报、复杂疑难案件会商、重大案件联合督办、涉嫌违法犯罪移送等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机制,构建多部门协同合作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发挥多主体作用,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多元化渠道和能力建设,继续优化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一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和快速维权中心,基本构建起以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仲裁业务,充分发挥仲裁与调解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和惩戒力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数据交换机制,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严重失信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统一归集并依法公示。将司法审判、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和抽查检查发现的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档案,纳入本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例。
(五)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 鼓励创造高质量专利技术。
围绕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加强重点领域专利布局。支持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所在单位依法取得发明专利,加大高质量知识产权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评估认定中的比重,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实施专利导航工程,促进专利工作在宏观决策、产业规划、企业经营和创新活动中作用。
组织力量开展专利评估分析服务,促进知识产权的质量提升与转化运用。积极发挥专利制度在优质能源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特色优势产业、国防科技工业等全盟重点领域的引领保障功能。提高知识产权申请效率,探索知识产权预审和快速确权机制。
积极依托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的作用,开展知识产权预审和快速确权服务。充分发挥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围绕全盟经济发展的前景规划,利用知识产权大数据等工具,引导帮助企业开展相关产业领域技术布局,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原创优势。
加强对专利工作的指导,提升创新源头的质量。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优势,进一步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创造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各类研究机构加大研究开发、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等方面的投入,对于高价值专利予以重点扶持,从源头上提升知识产权整体质量。
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 促进经济创新发展
(一)完善知识产权产业化激励政策。
鼓励创造高质量和高价值知识产权。坚持把高质量高价值专利作为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基础工作,大力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优化 PCT 国际专利和国内发明专利奖励资助政策。着力培育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有海外同族专利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 10 年的发明专利、实现质押融资的发明专利和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继续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和高价值版权培育工程。
倡导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破除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自治区各类单位和主体参与创新创造与转移转化的活力动力。变革高校、科研机构优化创新平台、科研项目和科研人员的考评体系,建立以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为导向的创新绩效评价机制。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扩大科研自主权,健全以创新能力、创造质量、转化实效、发展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建立公平合理的权益分配机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提高科研人员收益分享比例。完善与职务科技成果权益分配机制改革相配套的负面清单、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制度、权益分享约定与公示制度、国有企业知识产权资产监管等制度。
(二)打通知识产权市场运营的路径。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以实现知识产权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为目标,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和有效措施,推动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鼓励整个社会重视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创造知识产权运营氛围,着力培育我盟知识产权运营市场,打造符合盟情的、有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尤其是价值评估、交易经纪、保险、信托等服务新业态,完善我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链。推动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交易、转化、质押、投融资、运营、托管等商业化服务机构在我盟的发展。
搭建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和交易服务体系,推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引导知识产权专业咨询机构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决策、行业发展规划、产业联盟构建等专业咨询服务,发挥知识产权商业化服务在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加快与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资源共享和互连互通,打造以知识产权展示交易为核心、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运营交易平台。指导有条件的旗区政府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着力推动知识产权运营与实体产业相互融合、相互支撑,带动区域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在全盟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推动“知本”向“资本”转变,降低企业融资门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形成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金融办、银保监分局等协作共建的融资转化政策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制造业、小微企业、绿色经济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保险机构推出知识产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推动知识产权资源、科技创新、金融创新有效融合。推动设立阿拉善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资金,探索专利商标混合质押模式。
(三)建立以知识产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新模式。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培育区域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产业链完善的战略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聚区,整合知识产权资源,促进知识产权的运用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举办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促进专利技术、地理标志产品、传统手工艺产品、地方特色品牌产品的交易,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支撑全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优势特点,试点设立知识产权产业化运营基金,选择一些中小企业予以扶持,推动企业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储备。
建立面向产业化的知识产权运用利益共同体。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所和创新企业将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技术、产业和竞争优势。鼓励市场主体开展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布局,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
五、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加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投入,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制定阿拉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创新与支持内蒙古中心数据合作,建设阿拉善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畅通知识产权信息通道,开发基于移动端的阿拉善知识产权APP。加快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基础建设特别是信息数据服务系统的投入,开展全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专利密集型产业信息导航。充分发挥版权服务工作站的作用,发挥“互联网+”版权公共服务的优势,打造面向创新主体及社会公众的、便民高效的版权(工作站)公共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评估服务。鼓励对知识产权信息的充分利用,支持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文献翻译、数据库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服务机构的发展。打造并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建立重大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机制,为企业和科研院所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发挥园区试点示范作用,进一步强化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以区域重大战略和协调发展战略为指引,建立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园区产业政策,营造良好园区创新发展环境,吸引高端产业链、产业升级项目,特别是整体转移、协同转移项目落户阿拉善。围绕全盟各类开发区开展产业布局导航,支持知识产权成果、人才、资金、服务等要素向园区集聚、向产业集聚、向企业集聚,推进知识产权密集型园区发展。对园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专利布局,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形成引领产业结构升级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
(二)持续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加快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步伐。采取税收优惠、鼓励补贴等措施,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吸引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阿拉善盟。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与鉴价机构之间的合作,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人才联合培育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知识产权服务。推动科研组织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科技工作者,帮助在盟的中央企业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增强中央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秩序。完善知识产权执业信息披露制度,规范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行为。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依法坚决治理专利非正常申请、无资质专利代理、专利代理“挂证”和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商标恶意注册等违法行为,有效净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推动阿拉善盟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工作。
六、深化知识产权合作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
(一)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
充分利用国际海关的合作机制,建立申报地海关与查验地海关在联动快速配合机制。充分利用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战略地位,加强与国内外知识产权组织、研究机构和著名大学的交流合作,跟踪地区乃至国际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提升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运用能力,为知识产权强盟建设创造有利外部环境。
(二)助力企业知识产权海外获权和维权援助。
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完善跨区域执法协作和维权援助协作机制,支持企业海外获权和维权,提高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能力。鼓励支持盟内知名企业开展马德里商标注册和 PCT专利申请,不断提升企业及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编制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申请、维权实务指南。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七、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与文化建设 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一)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水平。着眼于知识产权事业长远发展和现实需求,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岗位培养力度,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知识产权意识,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进修、岗位实习等措施,努力提高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队伍,为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充分挖掘现有资源,加快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加快培养知识产权基础人才,鼓励高校开设知识产权公共课程,积极培养知识产权代理与服务专业人才,适时出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
加强行政执法及司法队伍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在全盟开展常态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才轮训,建立相对稳定的专业化办案团队,提高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的办案质量。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专题式的实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专项经费投入,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实证研究。适时建立全盟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知识产权侵权鉴定专家库。
(二)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普及知识产权文化,创造诚信守法的文化环境。举办各类教育培训、学术研究和文化交流活动,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加强知识产权宣传,组织办好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发布全盟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提升公民文明素质,构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形成自觉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创新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
提升知识产权意识,保障知识产权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各级党政领导的知识产权意识,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或选修内容,增强领导干部知识产权意识,保障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和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以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为抓手,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不断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基地建设,扩大试点示范学校及教育基地覆盖面,形成覆盖中小学、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普场馆等单位的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实践综合体系,打造“政府+中小学+高校+企业”共同推动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全方位拓展的新模式。加强与国内有关高校协作,不断扩大全盟知识产权培训规模,鼓励全社会开展知识产权公益培训课程及讲座。鼓励出版优秀知识产权研究成果和普及读物,倡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八、重大工程
(一)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建立司法与行政等部门知识产权会商、信息互通共享、跨区域跨部门协作联动等机制,实施司法与行政部门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工程,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配合,与公安、法院、司法、海关等部门共同强化对违法犯罪打击、刑事司法审判和进出口领域监管的力度,进一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继续加强与
其他盟市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部门联系沟通,着力构建“盟内旗区全覆盖、周边地市全贯通”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作体系。严厉打击电商、展会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有效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强化展会、交易会和博览会等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针对重点国内外展会或博览会,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提升我盟展会管理水平。加强国际贸易中侵权违法态势分析研判,组织海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参与的专项执法行动,提升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
(二)实施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程。
强化专利驱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计划。加强专利导航推广应用,积极贯彻《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决策机制,引导推进创新资源配置与区域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相匹配,探索形成本地区知识产权引领经济发展有效路径。重点实施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专项计划。聚焦全盟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专利密集型产业、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业,主动对接企业技术需求,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唤醒“沉睡专利”。
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加快探索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的培育方式,发展立足于企业的知识产权导航产业发展模式,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
推动各级政府把知识产权战略与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制定知识产权与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牧业、高端装备制造、生态环境等五大领域共生发展的具体举措,促进知识产权融入经济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为全盟产业布局、企业培育、人才引进、协同创新和研发方向等提供战略路径,将知识产权导航分析成果融入全盟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
(三)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以“扩大商标品牌总量、提升商标品牌质量”为主线,重点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商标品牌知名度。扎实推进商标富农工程,大力推广“公司+商标品牌+农牧户”的新型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绿色农畜产品附加值,有力促进绿色农畜产品产业品牌化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促进乡村振兴。
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工程。深入实施阿拉善盟商标品牌战略,布局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强对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注册、运用、管理、保护与推广的指导和服务。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商标品牌,加强在各类大型展会和平台的展示推介,进一步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围绕商标品牌、地理标志,优选经济效益、发展规模、产品市场竞争力均在国内有影响力的企业或商品,分层次地进行品牌培育建设,讲好阿拉善品牌故事,提升阿拉善品牌的影响力。
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强地理标志顶层设计,印发《阿拉善盟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地理标志特色质量保证体系、技术标准体系与检验检测体系。发挥政府部门职能,支持各级政府出台地理标志运用促进政策。鼓励研究制定地理标志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地建设专业化检验检测机构,形成覆盖全盟的专业化检验检测服务网络。维护地理标志所有人权益,尝试推广地理标志公司化、一体化运营管理模式,促进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发展壮大。加强行政保护与监管,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总体统筹协调,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 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有机融合,实现标志—产品—品牌—产业一体化发展。加强产品展示、品牌推介、产销对接,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工作,对地理标志企业进行实地指导,严格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效能和水平。
(四)实施版权文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立足自治区资源优势,设立“文化创意发展与保护工程”,重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蒙古族服饰、沙画、壁画等具有现实和潜在高价值的资源进行扶持、发展和保护。充分发掘文化旅游产业,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与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通过对阿拉善丰富的文化资源进行知识产权开发和运用,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以提升旅游的文化附加值,促进阿拉善盟旅游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可持续增长。
开展文旅行业知识产权侵权打假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盗版行为。通过对出版物发行、印刷复制、寄递流通等环节的封堵查缴等监管,防范和打击影音、视听、媒介等领域的侵权盗版违法违规行为。
(五)开展农林牧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以促进农牧业和林草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增强知识产权保护为突破口,提高农牧业和林草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上增加资金投入,鼓励林草科研单位和高校承担遗传资源科研项目,对相关科研成果申请专利、著作权登记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前瞻性地布局我盟植物新品种战略,鼓励突破性品种,减少同质化品种,提高育种者实施和运用品种权能力,推动农牧业和林草业的科技创新研究和标准化工作。推动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应用知识产权成果,提高林草生产力,服务全盟生态建设,提高质量效益。促进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优质高效转型。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搭建平台促进全盟农牧业领域成果供给和需求的有效对接,加速高质量农牧业知识产权的高价值转移转化。
九、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 确保规划贯彻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各旗区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年度工作,确保规划在各阶段工作任务有序开展。
各旗区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充分保证人员设置的合理、专业能力的匹配、工作职责的明晰,围绕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实施责任。相关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要主动作为,发挥作用,形成知识产权强盟建设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协调资源配置 确保规划有序推进。
强化各级财政部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资金保障,将知识产权经费纳入盟财政专项资金,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扶持力度,围绕专利质量提升,增加高价值专利奖励项目。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鼓励区内外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通过政策引导、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方式来调动全社会各类资本参与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
加强技术装备支撑。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运用,实现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的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保全网上证据、获取电子证物等功能,提升知识产权侵权鉴定、损害评估、精准打击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组织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平台,探索建立电子存证公证服务平台,开展电子证据保全、保管等新型公证业务。
推广应用专利电子申请平台。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
(三)建立考核机制 确保规划取得实效。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要按照各部门工作职责分解“十四五”规划落实方案和实施办法,明确任务分工,并制定年度推进计划。要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明确下达考核指标,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对各旗区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在规划执行过程中,要加强督查考核,定期发布知识产权申请情况,促进知识产权的申请量、授权量、质量均有大幅度的提高。建立关键指标跟踪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开展规划的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各旗区要建立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要加强对各有关单位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引入第三方对知识产权规划的落实开展绩效评估,向社会发布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和保护水平评估工作。完善通报约谈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