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六届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本规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任务和重要政策措施,是“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全面开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加快建成珠江—西江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城作出积极贡献。
第一节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
五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新形势下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砥砺前行,担当实干,奋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创新,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
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镇新增就业累计9.6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14%以内,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劳动者就业技能不断提升,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8.2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3.0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3.8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9.38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491.54万人,统筹层级和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社保基金投资取得较好收益,基金保值增值和防范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实施,技术技能人才总量明显增加,专业技术人才达到5.93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2.1万人,人才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才引进、流动、评价、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各类人才平台服务更多、更精准、更人性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事业单位人才人事管理机制,释放事业单位人才活力。完善企业工资增长机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有效加大对“高精尖缺”人才和乡镇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激励力度。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劳动人事争议得到妥善高效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全面治理,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人社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政务服务工作不断优化,人社领域创新改革协调发展。人社扶贫成效显著,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社会保险,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100%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大力推行“一网一门一次”服务,推进“减证便民”,行风满意度不断提高,人社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长足发展,为贵港市实现与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十四五”时期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
指标 | 规划指标 | 完成数 | 完成情况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7] | [9.62] | 已完成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4.3 | 2.14 | 已完成 |
二、社会保障 | |||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0 | 38.24 | 已完成 |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70 | 203.09 | 已完成 |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0.5 | 13.81 | 已完成 |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7 | 19.38 | 已完成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7.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5.15 | 5.93 | 已完成 |
8.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1 | 2.1 | 已完成 |
四、劳动关系协调 | |||
9.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0 | 97 | 已完成 |
1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0 | 75.8 | 已完成 |
1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0 | 99.4 | 已完成 |
12.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5 | 100% | 已完成 |
五、能力建设 | |||
13.社会保障卡发卡人数(万人) | 400 | 491.54 | 已完成 |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 |||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总体来看机遇大于挑战。从机遇看,进入新发展阶段,宏观经济发展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西部陆海新通道上升为国家战略,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加速推进,广西“一湾相挽十一国、良性互动东中西”的独特区位优势更加凸显,为贵港市承接粤港澳大湾区溢出效应,促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有机衔接,加快贵港市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全方位开放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带来重大机遇。同时,自治区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建设西部制造强区、现代特色农业强区、生态经济强区、文化旅游强区、现代物流强区、数字广西和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贵港市加快发展、扩大开放带来重大机遇,也为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带来重大机遇。从挑战看,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加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演化,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明显增加,贵港市仍属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不大,综合实力不强,民生保障短板弱项不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工资收入水平不高;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社会保险基金保发放压力不断加大;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除,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有待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发展规律和发展需求,强化责任意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着力解决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为全面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动力。
第二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贵港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好中求快”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自治区支持我市建设港产城融合先行试验区的大好机遇,聚焦市委提出大力实施“五大战略”,深入推进“五大振兴”,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推进更加全面的人社法治建设,提供更均衡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为加快建成珠江—西江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城提供更强有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在发展中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过程,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提出的新要求,转变发展思维和方式,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与时俱进,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维解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坚决破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治理能力,持续增强事业发展动力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履行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重点解决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中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安排,2035年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如下:
2035年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我区将基本建成壮美广西,我市基本建成珠江—西江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城,与全国、全区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随着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科学完善。就业质量显著提升,保持较低的失业水平,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建共享的发展局面。人才政策更加积极更加开放,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一体、均等可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高效优质。
“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升,重点群体就业更加稳定,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供需市场更加完善。“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8%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建设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5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46万人。
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质量不断提升。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稳步增强,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协同性进一步提升。到“十四五”期末,累计新增取得高级职称人数1.43万人,新增取得中级职称人数3.4万人,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6万人,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0.6万人。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工资调整管理更加规范,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更加有力。到“十四五”期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市统一,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实现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全面推进,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明显增强。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9.62] | [>10] | 预期性 |
2.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6.8 | 预期性 |
3.城镇登记失业率(%) | 2.14 | <5 | 预期性 |
4.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 | [8] | 预期性 |
5.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 - | [2.4]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障 | |||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5 | 预期性 |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3.81 | 17.59 | 约束性 |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9.38 | 23.46 | 约束性 |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总额(亿元) | - | 5 | 预期性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10.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人) | 59300 | 80000 | 预期性 |
11.新增取得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人) | 7245 | 14300 | 预期性 |
12.新增取得中级职称人才数量(人) | 25857 | 34000 | 预期性 |
13.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万人) | - | [6] | 预期性 |
14.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 - | [0.6]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1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75.8 | 60 | 预期性 |
1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9.4 | 90 | 预期性 |
17.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100% | 96% | 预期性 |
五、公共服务 | |||
18.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491.54 | 474 | 预期性 |
19.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 | 67% | 预期性 |
注:[]内填写每个五年的积累数 | |||
第二章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重点群体帮扶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全面推进新时代下的高质量就业。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第一节 稳定和扩大就业
突出就业优先目标导向。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夯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把就业指标作为宏观调控取向调整的依据,推动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聚力支持就业,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综合性政策体系。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实施对就业影响的评估,动态观察和研判就业走势,为宏观决策和制定促进就业政策措施提供有力支持。
扩大产业发展拓增就业岗位。将扩展就业空间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相结合,将稳就业、保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和经济运行合理区间下限。结合实施“五大战略”和推进“五大振兴”,优先发展适合我市特点、具有市场竞争力、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在实现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过程中,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积极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健全灵活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强化灵活人员就业权益保护。
第二节 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分类帮扶、因人施策,全力以赴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落实好“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建立政校企联盟,促进校企供需精准对接,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贵返贵就业创业。拓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采集渠道,逐一摸清就业需求,推送政策清单、服务项目清单、招聘活动清单,做到100%联系,100%服务。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多渠道搭建职业指导、职业培训、青年就业见习、创业实践平台,对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实施精准就业帮扶。
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巩固和拓展市外劳务合作,推动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加大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促进返乡就业创业。大规模开展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返乡创业培训,定期举办农民工技能大赛和创业大赛。
加大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力度。全面推行失业登记网上申请和承诺制办理,开展失业人员精准需求摸查、精准技能提升、精准就业援助服务,全力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提供“一对一”精细化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统筹做好脱贫劳动力、妇女、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第三节 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完善政策扶持、服务导向、基地孵化等多层次、全方位创业帮扶体系,营造更加宽松便利包容的创业环境。加大对初创实体扶持力度,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对初创实体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创业补贴等扶持力度。落实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发展,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支持打造更多更优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开展创业大赛、创业沙龙等活动。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施重点领域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鼓励引导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组建高素质创业指导专家队伍,提供高水平专业化的创业指导服务。健全创业培训制度,完善培训模式,加强培训课程开发,提高创业培训质量。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拓展灵活就业岗位,健全灵活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强化灵活人员就业权益保护。
第四节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面向企业职工、重点群体的专项培训计划,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校企合作岗位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全面推行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新型学徒制。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为各类重点企业培养大批优秀技术工人。
专栏3 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 |
1.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次以上。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2.4万人次以上。 2.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建设工程。筹建贵港市技工学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个以上。 |
第五节 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重点补齐农村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服务设施短板,不断提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促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合作。健全完善就业监测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有效防范系统性、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职业指导人员、创业指导人员等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的能力。
专栏4 就业创业提升行动计划 |
1.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岗位业务竞赛和业务交流培训,加强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信息分析人员、创业指导人员等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建立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互联互通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拓展网上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渠道,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 2.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进一步提升就业见习组织化程度。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落实和优化相关的扶持政策。密集开展线上线下的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创业培训。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派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更好发挥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 3.就业援助行动计划。建立跨部门协同帮扶机制,加大托底帮扶能力,实施精准帮扶和兜底帮扶,加大力度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灵活就业。加强就业援助“造血”功能。 4.构建全面科学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和失业监测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结合宏观经济数据、招聘网络数据、社保数据、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数据及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情况,准确分析判断变化原因,掌握就业失业趋势,更好地把握经济形势对就业失业的影响。通过提供数据支持,不断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帮助防范和化解行业性、规模性失业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调控失业措施,进一步稳定就业局势。 |
第六节 推动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积极扶持和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与产业发展的融合度,构建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精准专业服务。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业的产业扶持政策,实施财政、金融等优惠措施,培育服务机构发展壮大。坚持招大育强,发展总部型企业,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支持其做强做优。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细分领域市场,鼓励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中高端业态。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支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促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提升服务质效。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进就业计划、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精准服务人才、服务就业。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围绕重点发展区域及产业布局,依托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采用“政府搭台、市场化运作”的运营模式,培育和建设贵港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加大网络招聘等领域的监管力度。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调查统计体系和制度,加强行业统计分析。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对人力资源行业协会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桥梁纽带、监管服务等作用,促进行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专栏5 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计划 |
1.骨干企业培育计划。加快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对获得“诚信示范机构”等荣誉称号或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企业,研究制定相关奖励政策。 2.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立足产业优势,建设具有特色的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实施减免租金、政府优先购买服务等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园区。 3.诚信主题建设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服务主题建设活动,选树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示范典型,发挥示范机构诚信带头引领作用,增强服务机构的诚信意识、品牌意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 4.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行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年度报告公示等事中事后监管专项行动,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运营、退出等行为进行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经济秩序,保护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和安全有效的市场环境。 |
第三章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构建覆盖全民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贵港市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制度
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按照相关规定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巩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统筹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落实国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制度和病残津贴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落实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落实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鼓励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筹资机制,落实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落实个人账户计息办法。落实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
落实失业保险相关制度。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落实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稳岗、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政策体系。实现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加强失业动态监测。
落实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以高危行业农民工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推动落实国家、自治区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落实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推动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加强工伤康复工作。落实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落实配套政策标准体系。
第二节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完善政府为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推动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实现工伤保险政策的法定职业人群全覆盖,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第三节 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合理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工伤保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机制,执行待遇水平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第四节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健全完善政策、经办、系统、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探索开展智慧监测,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落实全区统一的统计、精算和大数据分析制度,防范各类违纪违规支出、挪用基金行为。落实欺诈骗保行为惩戒机制,严厉打击骗取、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等违法行为。坚持精算平衡,严格落实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强化监督信息化管理,健全常态化非现场监督机制。
第五节 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完善社会保险经办规程,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资源,全面推进“一网一门一次”经办模式。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推进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社会保险数据分析应用能力。配合完善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会保险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精准高效协同。强化经办管理机构人员培训,提高经办服务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村级平台服务能力,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缩小城乡经办服务差距。推动构建“事前承诺—事中监管—联合惩戒”的信用管理新模式,提升社保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
专栏6 社会保障项目 |
1.全民参保计划。坚持社保、就业、劳动关系、监察执法四管齐下,实现与税务、财政、市场监督等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法依规将未参保单位和人员纳入参保范围,推动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做好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工作。 2.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到2025年底,全市工伤事故发生率较2020年下降10%,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20%;每年市工伤预防费提取使用金额占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实际征缴收入的比例在2~3%左右。 |
第四章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激发技术技能人才活力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持续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优化人才“引育管服用”生态,壮大人才总量、提高人才质量、突出“产才融合”,充分激发和增强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第一节 加快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
实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倍增计划,通过“刚性引进+柔性引进”“领军人才+人才团队”“创新人才+优质项目”等方式优化人才引进方案,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加快引进具有领先水平、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顶尖人才和团队。实施创新创业培养工程、技能提升行动,提升产业工人技能素质,加快造就更多“工匠型”人才。支持和服务各类院校办学,推进产教融合,推动市校资源互通互用,加大产业人才源头供给。实施“千名高端人才集聚、万名产业人才培养、十万紧缺实用人才开发”三大行动,建设人才小高地、技能大师工作室。
专栏7 推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集聚专项计划 |
三大行动:千名高端人才集聚、万名产业人才培养、十万紧缺实用人才开发。建设人才小高地5个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以上。 |
第二节 实施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培育和引进政策
大力实施人才专项计划,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完善人才支持措施,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更大规模、更有成效地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育机制,推进人才培育培训平台建设。
一、双创人才计划。提档升级贵港市双创人才计划,重点培育引进创新创业人才200名左右,全市创新创业人才总量超500名。
二、双创团队计划。围绕打造绿色智能家居和高端板材、新能源(智能)汽车及电动车、纺织服装服饰、绿色建材、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五大千亿产业集群发展核心技术需求,积极引进具有国内影响力的重大创新团队,培育引进10个以上贵港双创团队,加大团队项目资助力度。
三、紧缺人才计划。支持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培育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重点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各种研修培训。对新引进落户且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实行购房、租房补贴等各项人才待遇政策。
四、高技能人才计划。培养引进高技能领军人。加大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力度,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校企联合招生、校企合作培训试点,建立对职业培训奖补激励机制。
五、创新招才引智机制。加强与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强化以才引才,组织大规模贵港专场招聘会,每年组织赴市外开展2次左右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大型现场招聘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招聘人才搭建平台。突出产业发展导向,精心策划组织中国贵港创业周、中国贵港创新创业大赛等引智平台,打造贵港聚才引智系列品牌。资助企业、产业联盟、新型研发组织发起的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
专栏8 人才培育和引进专项计划 |
1.4大计划:双创人才计划、双创团队计划、紧缺人才计划、高技能人才计划; 2.招才引智平台建设。策划组织中国贵港创业周、中国贵港创新创业大赛。 |
第三节 构建更具创造力的人才使用与管理机制
实施人才分类评价。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信用为主要标准的评价导向,打破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的人才评价条件限制,创业人才突出对技术能力、团队结构、商业潜力的综合评价,企业人才突出以薪酬为主要依据的市场化评价,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突出同行认可,推广第三方评价,技能人才逐步实施企业和行业组织自主评价。支持各类机构举办技能大赛,建立以赛代评、以赛促评的评价模式。人才认定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审核认定和评审相结合的评定方式。加强评审专家数据库建设,建立评价责任和信誉制度。
深化技工院校与新兴产业联盟合作。深化与区内、市内技工院校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校内校外联动培养机制改革,推进以技能提升和产业创新为核心的校企合作模式创新,推进技能型、实操型人才培养和应用体系建设,提升新兴产业创新人才供给能力和水平。
第四节 完善更具凝聚力的人才服务机制
以“请进来”“走出去”“活起来”等创新方式,推动人才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优化高层次和创新创业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完善人才认定体系,丰富服务内容,简化服务流程,加快落实人才政策,线上线下相结合为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贴心服务。
第五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扩大和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充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落实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动态调整和考核奖励政策。落实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落实特设岗位管理制度,解决高层次人才聘用和评聘矛盾问题,加快推进行业改革和各项试点工作。稳妥慎重地推行分类分行业公开招聘考试改革,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科学化水平。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加强表彰奖励、创建示范活动规范管理,做好中央和自治区重大表彰奖励评选推荐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规范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加强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服务,督促落实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和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措施。
第五章 深化企事业工资制度改革,促进提高工资收入水平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升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落实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效促进共同富裕。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建立公开发布、定向反馈与针对性指导相结合的薪酬信息服务体系。指导企业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合理开展收入分配提供支撑。鼓励和引导企业参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确定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巩固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监督检查。
第二节 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机制。探索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加快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进一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做好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工作。
第六章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处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关系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加强对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加强对新就业形态用工的指导,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开展突出用工问题治理。稳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夯实劳动关系领域工作基础能力,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站建设,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
专栏9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计划 |
1.“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打造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力争三年内选树1名以上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先进典型。打造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力争三年内选树1家以上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典型。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力争三年内打造2家以上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2.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建立完善对用工规模较大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机制,帮助企业提升用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稳定劳动关系。 |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完善争议多元处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预警、调解、重大集体争议报告等制度,强化争议属地化解、一线化解职责。加强部门协调,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建立具有本土特色的多方大调解工作格局。对标国家要求和先进地区水平,推行仲裁标准化建设。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模式,规范统一简易处理程序,提升办案效率。加大办案指导监督力度,依法保持较高的仲裁结案率、调解成功率和仲裁终结率。加快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建设,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深入开展仲裁行风建设。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充实和稳定一线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加大培训力度,逐步提升专业化水平。
专栏10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项计划 |
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实体化建设项目。建立实体化多元调解中心,配备较稳定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 |
第三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建立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管理制度,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推进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平台,强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办。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实施分级分类培训,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智慧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建设,完善监控预警功能,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第四节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健全完善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机制,提高农民工输入输出地劳务对接精准度,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就业。着力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安全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职业教育。扩大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完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依法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工同酬的权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指导用人单位自觉维护农民工权益。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农民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精准化。加快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做好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农民工的关心关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专栏11 农民工服务保障计划 |
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针对农民工成长为新型产业工人和乡村振兴需要劳动技能人才能力需求,统筹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大赛和创业大赛,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 |
第七章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一、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均衡发展、城乡公平共享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制。建设上下贯通、横向共享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城乡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形成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应需化的人才服务体系,推进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加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档案数字化。巩固完善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进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
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全面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坚持事业发展导向,建立健全融智能化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业务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标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建设。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不断优经办、优流程、优网络,提升公共服务可及性。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一批具有辐射作用和推广应用的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平台。
第三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
推进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工作,逐步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格局。加强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系统的一体化整合,加快推动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智能化、多渠道建设,全面提升“互联网+人社”便民服务能力,推进线下与线上服务相融合。筑牢信息安全体系,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第四节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
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风建设提升行动,筑牢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共识。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特殊情况上门办、服务下沉就近办。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服务。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大力培育和宣传“人社知识通”。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常态化开展调研暗访,开展行风建设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活动。继续开展系统先进典型宣传活动。
第五节 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人社服务
聚焦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建立施策精准、机制灵活的人社帮扶机制。持续推进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乡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帮扶。加强各类创业载体建设,完善农民工创业园运营管理制度,提升运营水平,吸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开展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活动,支持县域内合理增设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现乡村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
专栏12 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整合各业务信息系统,强化数据集中、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服务高效,实现“上下贯通、内部融通、外部联通”+“一网通办、一窗办理、一次即办”的建设目标,为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2.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聚焦解决当前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和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简化优化业务流程,推进线下与线上服务相融合,全面提升“互联网+人社”便民服务能力。 3.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清、减、压”,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减证便民”,大力压缩办事时限。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开展线上线下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持续开展行风建设调研暗访活动,及时受理反映问题,做好问题专项整改。 4.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社保经办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经办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
第八章 强化综合保障措施,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科学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第二节 强化财力保障
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匹配的政府预算安排机制。根据推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等需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投入,确保规划重大任务和项目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
第三节 加强监测评估
强化统计监测评估分析,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和规划实施的预警预判作用。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科学设定年度指标。开展规划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重点指标的考核评估。推进考核评估工作规范化,加强评估平台和评估信息化建设。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考核县市区政府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县市区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
第四节 加强宣传引导
结合规划部署安排,抓好规划解读。紧跟规划实施进程,拓展宣传阵地,抓好成就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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