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 28621-2012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永久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因受建筑物限制而不能满足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某些要求的、新的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的安全准则。
注:本标准中的“电梯”根据情况可以指“电力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
本标准列举了这些限制并给出了解决方案的要求。本标准与GB 7588-2003或GB 21240-2007(包括它们的引言)结合在一起理解和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包括现有建筑物新建井道和机器空间)的制造和安装;
——用新电梯更换已有井道和机器空间中的在用电梯。
本标准不适用于:
——在用电梯部件的更新或改装;
——GB 7588-2003或GB 21240-2007范围之外的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3.1-2004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ISO 3864-1:2002,MOD)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EN 81-1:1998,MOD)
GB/T 15706.1-2007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ISO 12100-1:2003,IDT)
GB/T 15706.2-2007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2部分:技术原则(ISO 12100-2:2003,IDT)
GB/T 16856.1-2008 机械安全 风险评价 第1部分:原则(ISO 14121-1:2007,IDT)
GB 21240-2007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EN 81-2:1998,MOD)
GB 23821-2009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ISO 13857:2008,IDT)
3 术语和定义
3.1 现有建筑物 existing building
已建成两年以上,正在使用或订购电梯之前已使用过的建筑物。内部结构全部更新的建筑物视为新建筑物。
3.2 可移动止停装置 movable stop
在正常运行状态下,允许电梯在端站之间自由移动的机械装置。在人员进入轿顶或底坑时,该装置限制轿厢的行程,保证顶层或底坑有足够的安全空间。
3.3 触发装置 triggering device
当轿厢到达井道中的预定位置时,该装置通过机械传动机构操纵止动钳。
注:对于自动操作的触发装置,当用钥匙打开进入井道的门或活板门时,触发装置应自动操作。
3.4 止动钳 stopping gear
当电梯轿厢在井道中的预定位置向上和/或向下意外移动时,为保护在轿顶和/或在底坑人员的安全而使轿厢停止并保持静止状态的机械装置。
3.5 预触发停止系统 pre-triggered stopping system
该系统包括触发装置、机械止动钳和两者之间的机械传动机构。在电梯正常运行状态下,该系统允许电梯在端站之间自由移动。人员进入到轿顶或底坑时,该系统保证在顶层或底坑有足够的安全空间。
4 重大危险清单
4 重大危险清单
本章包括所有的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凡是本标准中涉及且由风险评价识别为重大危险的,均需要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见表1)。
表1 重大危险清单
表1(续)
5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5.1 有孔的电梯井道壁
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5.2.1补充以下规定:
如果满足下列要求,已有的井道壁可以是有孔的:
a) 符合GB 23821-2009中4.2.4.2的要求;和
b) 层门门锁装置周围应设置无孔的隔障,以防止用长度为0.3m的刚性棒对门锁装置做任何操作。
注1:为保存历史建筑,可能需要保留有孔的外墙。
注2:对于可能遭受故意破坏的电梯,参见EN 81-71:2005中5.1.1的要求。
5.2 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的间距
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11.3可用下列要求代替:
轿厢及其关联部件与对重(或平衡重)及其关联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 mm。
轿厢和对重(或平衡重)上应设置紧急导向装置,以避免正常导向失效的情况下,轿厢及其关联部件与对重(或平衡重)及其关联部件的撞击。
5.4 井道内滑轮
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6.1.2可用以下要求代替:
如果导向滑轮安装在井道顶部轿顶的投影内,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导向滑轮的防护应符合GB 7588-2003中9.7或GB 21240-2007中9.4的要求;
b) 应设置防止导向滑轮在滑轮、轴或轴承发生机械故障时坠落的保持装置,该装置应能支承滑轮的重量和滑轮的悬挂负载;
c) 能够从轿顶上、轿厢内、平台上或井道外安全地进行检测、试验和维护工作;
d) 顶层空间应满足GB 7588-2003中5.7或GB 21240-2007中5.7或本标准5.5的要求。
5.9 机房的高度
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6.3.2.1对机房高度的要求可用下列要求代替:
当工作区域的净高度小于2m时,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置相应的警告:如按照GB/T 2893.1-2004中图17的要求使用黄色和对比色黑色的组合的指示危险位置的安全标志和/或适当的警告标志,并应在那些区域的天花板上安装软性材料。
工作区域的机房净高度,测量到机房顶部软性材料的下表面,不应小于1.80m。
5.10 机房门的高度
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6.3.3.1对通道门高度的要求可用下列要求代替:
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60m,高度不应小于1.70m,且门不应向机房内开启。
当门高小于1.80m时,应在门两侧的适当位置设置相应的警告:如按照GB/T 2893.1-2004中图17的要求使用黄色和对比色黑色的组合的指示危险位置的安全标志和/或适当的警告标志。
5.11 机房活板门的尺寸
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6.3.3.2对机房活板门尺寸的要求可用下列要求代替:
供人员进出的检修活板门其净通道尺寸不应小于0.60m×0.80m,且开门后能保持在开启位置。
当活板门的其中一个尺寸小于0.80m时,应在活板门两侧的适当位置设置相应的警告:如按照GB/T 2893.1-2004中图17的要求使用黄色和对比色黑色的组合的指示危险位置的安全标志和/或适当的警告标志。
5.12 滑轮间的高度
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6.4.2.2.2对滑轮间高度的要求可用下列要求代替:
如滑轮间内有控制屏或控制柜,并且工作区域的净高度小于2.0m时,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置相应的警告:如按照GB/T 2893.1-2004中图17的要求使用黄色和对比色黑色的组合的指示危险位置的安全标志和/或适当的警告标志,并应在该区域的顶部安装软性材料。
工作区域的滑轮间净高度,测量到顶部软性材料的下表面,不应小于1.80m。
5.13 滑轮间活板门的尺寸
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6.4.3.2对滑轮间活板门通道尺寸的要求可用下列要求代替:
供人员进出的活板门其净通道尺寸不应小于0.60m×0.80m,开门后能保持在开启位置。
当活板门的其中一个尺寸小于0.80 m时,应在活板门两侧的适当位置设置相应的警告:如按照GB/T 2893.1-2004中图17的要求使用黄色和对比色黑色的组合的指示危险位置的安全标志和/或适当的警告标志。
5.14 层门高度
GB 7588-2003中7.3.1和GB 21240-2007中7.3.1对层门高度的要求可用下列要求代替:
层门入口的净高度应是建筑物限制条件下允许的最大值,但不应小于1.80m。
当层门入口的净高度小于2.0m时,应在轿厢和层站适当位置设置相应的警告:如按照GB/T 2893.1-2004中图17的要求使用黄色和对比色黑色的组合的指示危险位置的安全标志和/或适当的警告标志,并且:
a) 门楣边缘应设置一个与水平面夹角不超过30°的斜面,该斜面一直延伸到2.0m的高度;或
b) 门楣的边缘应覆盖软性材料。
层门的机械装置应被遮挡至轿门的高度。
6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
6.1 验证表
第5章和第7章的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应按照表2验证。
注:表2列出的验证方法可适用于电梯使用前的验收(验证、投入使用等)。
表2 验证符合要求的方法
表2(续)
6.2 电梯交付使用前的检验
除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附录D所列的检验项目之外,还应进行下列检验:
a) 顶部间距
——可移动止停装置和预触发停止系统应用空轿厢在额定速度下进行动态试验。
对于曳引驱动电梯,制动器应保持在打开状态。
对于强制驱动电梯和液压电梯,附加的极限开关应被短接。
试验后,应目测检查确认未出现对电梯正常使用造成不利影响的损坏。
——可移动止停装置的缓冲装置行程的检验。
——预触发停止系统制动距离的检验。
b) 底部间距
——可移动止停装置和预触发停止系统应用装有额定载荷的轿厢在额定速度下进行动态试验。
对于曳引驱动和强制驱动电梯,制动器应保持在打开状态。
对于液压电梯,附加的极限开关应被短接。
试验后,应目测检查确认未出现对电梯正常使用造成不利影响的损坏。
——可移动止停装置的缓冲装置行程的检验。
——预触发停止系统制动距离的检验。
6.3 技术文件
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附录C.3补充如下规定:
——在减小底坑和/或顶层空间的情况下,所采取保护措施的说明。
7 使用信息
7.1 使用说明
除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16.3的要求之外,使用说明书还应包括本标准相关规定的功能说明、使用说明和维护说明(如:安全系统,可移动止停装置,预触发停止系统,可伸展的护栏,可伸展的护脚板等)。
对于预触发停止系统,名义的、最小的和最大的制动距离应在技术文件(6.3)和电梯使用说明书中说明。如果现场试验的制动距离超出这个范围,应告知如何处理。
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气安全装置表
A.1 电气安全装置表
在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附录A电气安全装置表中补充表A.1中的电气安全装置。

附录B(资料性附录)定期检验和重大改装或事故后的检验
B.1 定期检验
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附录E.1第二段用以下内容代替:
定期测试不应造成过度的磨损或产生可能降低电梯安全性能的应力,特别是安全钳、缓冲器和可移动止停装置等部件的试验。在对这些部件进行试验时,应在轿厢空载和降低速度的情况下进行。
B.2 重大改装或事故后的检验
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附录E.2 b)补充如下:
——可移动止停装置;
——预触发停止系统;
——可伸展的轿顶护栏;
——可伸展的护脚板。
附录C(规范性附录)预触发停止系统的检验
C.1 总则
应提供下列信息:
a) 最小和最大触发速度;
b) 最小和最大额定载重量;
c) 轿厢、对重、钢丝绳、随行电缆和补偿绳或其他补偿装置的最小和最大质量;
d) 电梯驱动主机和其他相关旋转部件的最小和最大转动惯量;
e) 所用导轨的详细信息:材料、型号、表面状态(冷拔、铣削、磨削等),润滑的类型和特性以及任何能影响制停的有关信息;
f) 可能导致失控运行并在制动距离的计算中需要考虑的可预知的故障列表;
g) 预定的使用条件,包括温度范围、湿度范围、气候条件和其他任何能影响制停的因素;
h) 在试验工况和最不利工况下,制动距离的计算公式;
i) 体现结构、动作原理、使用材料、结构零件的尺寸和公差的装配详图;
j) 如果必要,应提供与弹性元件相关的载荷图;
k)预触发停止系统的使用说明书,包括维护说明以及功能、制动距离、磨损和老化等方面的定期检查说明。
C.5 测试报告
为了试验的再现性,测试报告应记录所有的细节,例如:
——预触发停止系统的型号和应用;
——允许的质量和其他电梯参数的极限值;
——最大的触发速度;
——最大制停距离;
——最小制停距离;
——起制动作用的元件的类型;
——确定的测试方法;
——测试布置的描述;
——在测试布置中测试部件的位置;
——进行测试的次数;
——测试数据的记录;
——测试期间的观察报告;
——测试结果的评估,用于说明测试结果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